我自少争强好胜。
七岁时,受小朋友激将,从十二级楼梯一跃而下,跌断了腿,住了两个月医院。
十八岁,放弃了最爱的文学而选读工商管理,只因爸爸打赌我绝对当不了女强人。
那天,单凭老同学君一句话:「我的她只爱我一个,绝对不会见异思迁。」
我蹈进了孽海,赔上了自尊,还要揹上「狐狸精」的污名,她却始终不属于我……
君的女友叫煦。
她不是特别出色,很普通的家境、学歷和工作。
但她拥有一张清秀的脸孔,一对会笑的眼睛,以及一颗温柔体贴的心。
她待人热诚有礼,对君更是千依百顺,友儕们都为君得到这「有情郎」而高兴。
除了我。
----自问无论是样貌身段学识才能都要比君胜上几分,怎么上天会这样厚此薄彼?
怎么煦会像是矇了眼昏了头,对我绰约佳人竟然毫不动心?
我不服气,我要俘虏她,我要证明给全世界知道----只要是我羚看上的,绝不会得不到。
我知道煦每星期上两晚夜校进修英文,我也报读了同一班,坐在她的隔邻。
我总是向她讨教,她也乐于指点。
间中,我们也会在下课后一起吃宵夜,时间晚了,她更会送我回家。
有一次,我生病了,煦主动陪我看医生、给我煮粥、餵我吃药。
很快,我已察觉到,煦看我的眼神,变得不一样。
她变得战战兢兢起来,对我也刻意保持着距离。
我知道这些都是她的掩饰,她的心早已沦陷,现在的她只是在做着无用的挣扎。
她不来,就由我来好了。
那一天,我硬是拉着煦一起观看歌剧。
在漆黑的环境里,我悄自把手伸过去握住她的手,她只犹豫了两秒,就反手把我的手紧紧握着,直至完场……
散场后,煦送我回家,却碰上大骤雨,两人的衣服都给弄得湿透了。
我取来大毛巾给她擦身,自己则走进浴室里。
「煦,我忘了拿替换的衣服,你可以拿给我么?」我大声呼唤。
等了两分鐘,煦终于推开门,伸手进来把衣服递给我。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大力一拉……
那是个疯狂的晚上。
她把我紧紧的拥在怀里,不绝在我耳边低回:「……羚,我爱你,我爱你……」
我脸上不由泛起了胜利的微笑,终于,我得到了这个女人。
可是,天一亮,煦的嘴脸便变了。
----她说她爱我,但也放不下君,求我给她时间好好想清楚。
我不以为悍,淡定地跟她说:「好,无论你的决定是什么,我也会尊重你。」
----我绝对相信自己是稳操胜券的,何不表现得大方一点?
她这么一想,便想了三个月。
这时候,君终于知道了我们的事,她哭闹着要煦做决定。
在我看来,这是可笑的,煦又怎会放弃卓越的我而取平凡的她?
谁知道,煦却跑来我跟前,一字一字地说:「……羚,对不起,我发觉自己最爱的是君,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见面了……」
我一时控制不了自己,随手拿起个花瓶,猛力敲在她的头上……
煦几乎给破相了,却不肯指証我蓄意伤人,免去我牢狱之灾。
经此一役,我意兴阑珊,便搬回加拿大老家,永不再踏足香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