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莎莎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房内,床边的方几上有一盏小檯灯照射着浅蓝色的微弱灯光,较远一点的距离便一片漆黑,看不清楚,耳边传来时鐘的滴滴答答声。她欲起身,才惊恐地发现身子竟动弹不得,手和脚竟被人绑在床上。她想要呼救,发现嘴也被堵着,只能发出呜呜的呼喊声,顿时心中一股寒意窜上心头。
「你醒了啊?你睡了约一个半小时。」男人的声音像在和人间聊般的,语气平稳。她一时之间分不清楚声音从何处传来,然后彷彿隐隐约约地看到角落里,坐着一位脸上戴着面具的男人。想到这个陌生男子,就这样静静地坐在那看了自己昏睡一个多小时,全身寒毛直竖,整个人渐渐地抖到控制不住,手脚想极力挣脱绳索的束缚,但是徒劳无功。
「唉,我绑得很牢,你只会弄痛自己的手脚而已。」
她心想,自己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对方应该不是要劫色。若要劫财的话,也不需将她绑架。难道是绑票勒索?她真后悔自己不该自不量力,多管间事。看到可疑事项,只要将车牌记下来报警不就得了。都怪当时自己刚好情绪不佳,头脑不清楚,无法正常思考。
那人向她缓缓地靠近:「你现在一定是在想,我抓你的目的是什么吧?老实说,我也还在考虑之中,因为你不在我的计画中。」
他走到一半,竟开始在房内踱起步来,从左边走到右边,又从右边走到左,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感觉在很认真地思考。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有三分鐘,又像是过了半小时,时间慢得像是静止了。
秦莎莎的脑筋一片混乱,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她在心中吶喊:「老天爷,谁来救救我?」
良久,那人终于又开口说话:「你知道我杀了多少像你们这样的贱人了吗?」
莎莎惊恐地摇头,眼泪也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滑下,她大概已能猜出另一女子的命运了。
「嗯、嗯。你当然不知道,那些愚蠢的警察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因为根本没有人在乎。你们这些人就是这社会最底层的螻蚁,就算被人踩扁、捏死,消失在这世上,也没有人会在乎。连你们的家人都早就已经放弃你们了!」
那人的情绪似乎越来越焦躁,讲话越来越大声:「可是我不甘心。我当了社会的清道夫这么久,替大家做了这么多事,竟然没有人发现、表扬我。新闻、报章杂志,没有人注视到我对这社会的贡献。这不公平、不公平。我真的好累、好累。」
男子突然走到莎莎床边,倾身贴近她的耳边低声说:「我其实想听听你的意见。你知道,这种事我也不方便随便找个人讨论,是吧!如果我把你嘴中的布条拿走,你答应我不会乱尖叫?」
莎莎紧张地摇摇头,表示不会。她无法开口,只能用眼神哀求对方。
「嗯,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那人竟真的把她口中的布条拿走。
「你说说看,我应该如何处置你,我该把你杀了吗?」
莎莎心想,这人真是个疯子,一定要小心不能触怒他,也许还有一线生机。自己才被男人拋弃,老天爷不会如此残忍吧。还好在风尘中混了这么久,加上这些年陪着陈立东应酬,早练成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她弱弱地说:「我只是给点意见,让你参考参考。当然我说的不一定对,你随便听听。」
「不要囉囉嗦嗦,快点讲来听听。」
「你说的对,我就像是隻蚂蚁。而且才刚被男人给甩了。我若消失了,根本没有人会在意,那么你就又做白工了,没有人会感谢你的辛苦,是吧?」
「嗯,接着说。」
「所以,你可以将我丢在电视台附近。我认识一个导播,卢导播。他很有名气,也有主持电视谈话节目,你应该知道他。透过他,保证一定会让大家知道你的存在。」
他拉了一张椅子,在床边坐了下来,面具后的那双眼睛似乎在盯着自己。秦莎莎害怕的不敢直视。男子又是良久之后才开口说:「你这主意好像还可以,不过,我若是把你杀了,然后再将你的尸体丢在电视台前,也是行得通。」
「不、不。我的意思是,你若将我杀了,那其他人也许只会认为是一桩普通的情杀案。所以你得让我活着把这件事跟大家说才行。」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莎莎紧张的在心里念遍所有她知道的神仙、诸佛,上帝的名字。
那疯子猛然起身:「不行。我得仔细地想想。你们这种女人太会胡说八道,也许该将你的舌头也割下来。不行,我得仔细想想。」说完便离开房间。他没将莎莎的嘴再堵上,但是莎莎也不敢乱叫,怕男子就在门外听到她的呼叫,一时抓狂将她杀了。
莎莎不清楚被关了几天。那天她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挪到浴室,手脚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像隻动物一样被对待,脖子被栓了一根长长的铁鍊,旁边摆着一碗已经冷掉的饭,渴了就喝水龙头的水。每次饿到快胃痛的时候,那人刚好又送吃的来,都是在她睡着的时候才送来的。她猜想如果男人是一天只送一次饭,那自己应该已经被关了三、四天左右吧。
刚开始浴室有一股刺鼻的漂白水味道,可见不久前才被清洗过,她不敢猜想男子在这浴室里做过哪些事。不过,如果他打算杀她,就不会给她吃的吧。只要清醒着的时候,她就努力的祈祷,希望有人来救她,或许那疯子会改变主意放她走。渐渐地,又觉得获救的机会很渺茫。被关在这密闭的空间,已经很久没有人可以说话,她自言自语地说:「再这样关下去,不死也会发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