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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女人身体微倾, 披散的卷发顺着脸颊落下,撒出一片淡淡阴影。
  江茗欢后背紧紧贴着房门,前方的路被堵死, 逃也逃不得, 面上露出一丝窘迫。
  藏在长发里的小耳朵,慢慢泛出一层浅浅的粉,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捏。
  回答我的问题。
  冰冷的质问再次响起,叶玟妤指尖一抬,捏住女孩小巧的下巴,强迫对方看着自己。
  你喜欢亦希?
  江茗欢只觉得万分尴尬, 眼中又羞又气,好半天过去, 才红着脸出声反驳,
  我和沈哥哥不过刚认识, 哪有什么喜不喜欢?!
  沈哥哥?叫的还真亲热。
  叶玟妤面色愈发不悦,
  刚认识,就叫上哥哥了?
  讽刺的语气, 让江茗欢十分难堪,要不是看沈亦希是叶玟妤的好朋友,她才不会表现的那么热情!
  结果现在倒好, 居然被误会了!!!
  她越想越气,挣脱女人的桎梏, 直接将人推了开来。
  说出的话, 也是口不对心。
  叫哥哥怎么了, 不叫哥哥难道叫叔叔吗?
  我爱怎么叫怎么叫,你管不着!
  怒气冲冲的样子,和刚刚饭桌上乖巧听话的模样, 简直不像一个人。
  叶玟妤眉头紧锁,眼看小孩生气了,赶紧追了上去。
  她伸手拉住女孩手腕,将人拦住,连说话的语气都软化了许多,
  抱歉我只是怕你伤心
  亦希他不喜欢女孩子。
  江茗欢闻声一顿,杵在原地,许久后才转身看向叶玟妤,目光里,震惊一闪而过。
  他是gay?
  嗯,他已经跟家里出柜了。
  叶玟妤点头,手下一松,将人放开。
  不知道为什么,江茗欢听了这话,心里竟也松了口气。
  回想沈亦希和叶玟妤在厨房谈笑的场面,之前的不舒服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
  叶玟妤看出她眼神中的愉悦轻松,轻轻挑了挑眉,心中有些困惑。
  你好像很开心。
  江茗欢收起眼中笑意,抿了抿唇,旋即别开头,语气坚决,
  没有,你看错了。
  叶玟妤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想了半天,终于拿出长辈的身份,语重心长的开了口,
  临近高考,早恋不可取。
  早恋?
  江茗欢一听,忍不住低声嘀咕,
  好意思说我,你自己高考前还谈男朋友呢。
  声音虽小,但还是一字不落的传到了叶玟妤耳朵里。
  她怔了怔,记忆里的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高考前夕,她和秦戏水吵了一架,原因是什么,如今已经记不清。
  似乎是应验了这样一句话再乖的孩子,也会有叛逆的一天。
  作为被母亲无理辱骂的报复,乖乖女叶玟妤头一次生出反抗的心思,至于报复的方法,就是当众收下校草的情书。
  要知道,往日高冷不可接近的校花叶玟妤,入校三年,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封情书。
  这事当时闹得挺大的,情书虽然收下了,但其实叶玟妤和校草并没有谈恋爱,但她却能猜到,她那个控制狂母亲在知道这件事后,一定会被气个半死。
  事情的发展和她想象的一样,秦戏水怒不可遏,甚至找到了学校,要求男生退学,幸亏校方在中间调解,这事最后才平息下来。
  这也是叶玟妤第一次,见识到秦戏水的疯狂。
  事情虽然过去,但关于她谈恋爱的传闻,却慢慢传了出去,就连她最好的朋友沈亦希,也对这谣言信以为真,
  没谈的话,秦阿姨怎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啊?
  玟妤,你就承认吧。
  沈亦希当年这两句话,至今还深深刻在叶玟妤的脑海里。
  秦戏水是个疯子,却有能力扭曲事实,让她变成那个做错事的人。
  叶玟妤不敢再想,面上表情微变,并没有纠正江茗欢对自己的误会,反倒顺势把话接了下去,
  那是因为即使谈恋爱,我也一样能考状元。
  文科状元,说起话来,底气就是足。
  江茗欢被这句话堵的哑口无言,嘴唇动了动,怎么都不肯服气,
  我也可以!就算谈恋爱,我也能考第一!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自信与骄傲的光芒,如同夜空中的星星般,耀眼又动人。
  叶玟妤从没怀疑过她的能力,却还是被这样灿烂的目光吸引。
  一个人的性格变了,似乎连眼睛,也会跟着变化。
  明明是同样的一张脸,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
  叶玟妤收回视线,平淡语气中透着几分强势,
  嗯那也不能早恋。
  江茗欢忍不住皱眉,好半天后,才轻轻出声,
  真不讲道理
  这句话叶玟妤也听见了,她不但不生气,反而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不讲道理吗?
  或许吧。
  ***
  家宴时间定在周末,周六一早,叶玟妤就去了公司,等江茗欢起床的时候,家里就剩下她一个人。
  微波炉里的早餐还热乎着,很显然,是特意为她准备的。
  这么大的房子,就只有一个人,显得过于寂静。
  她将早餐拿到桌上,食物的香气瞬间充斥在空气中。
  包子很软,豆浆很甜,每一样,都比食堂的好吃。
  她吃着吃着,忍不住有些开心,竟开始贪恋起这样平淡却温馨的生活。
  一个人在家,倒也不无聊,那十套理综卷,就成了打发时间的最好工具。
  不得不说,附中老师的出题水平非常之高,就算是现实世界中被称为学神的江茗欢,也因为细小的失误好几次陷入出题人的陷阱中。
  不同于文渊阁中的死题目,这些理综月考卷上的题目,难度几乎是高考卷的两倍,题目不但偏,还十分灵活多变,容不得一点粗心。
  一套卷子,做的江茗欢忍不住挠头,时间都差点不够用。
  等算完分数,才发现只有268分,和她以前的接近满分的成绩比起来,实在是些低。
  挫败感占据在心间,心情不由得开始失落。
  江茗欢看着错题出神,就连有人开门进屋都没有发现。
  叶玟妤一大早赶去公司,就是为了把下午的时间空出来,她可没忘记,家里的小孩曾要求自己陪她买衣服。
  进了屋子,才发现客厅里空无一人。
  客房的门是敞开的,叶玟妤放下钥匙,步子轻迈,慢慢走到客房门口。
  房间里的女孩静坐在书桌前,一手捏着笔,一手扶着额头,目光全放在桌上的试卷上。
  苦恼的表情、沮丧的眼神,无一不在暗示,这张卷子做的并不顺利。
  叶玟妤看的分明,表情依旧淡淡的
  小孩这是没考好,信心被打击了。
  拿到卷子的时候,老师已经特意叮嘱过,说附中的卷子一向很难,没拿到高分也不用特别在意。
  她不忍心打扰,却还是有些担心。
  伸手将颊边碎发拨到耳后,叶玟妤在门上轻轻敲了敲,语气有些担忧,
  江茗欢?
  敲门声并没有引起女孩的注意,倒是那句轻柔呼唤,让女孩回过了神。
  江茗欢放下笔,转头看向门口,就见穿着一身职业装的漂亮女人半靠在门上,表情慵懒。
  酥腰纤细,长腿如竹,包裹在白衫黑裙之下,风情万种。
  这样的女人,工作的时候一定很吸引人吧。
  江茗欢咬了咬唇,不敢再看,强迫症似的将笔放回笔袋,又将卷子整整齐齐叠好,方才起身出去。
  叶玟妤并没有说过中午会回来。
  你怎么回来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穿着白衬衫的叶玟妤,总有一种禁/欲的性感。
  江茗欢抬起头,又飞快的挪开视线,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的旧毛衣,忍不住自惭形秽。
  成绩越好的学生,似乎会更偏执的注重分数,同为优等生的叶玟妤,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她笑了笑,语气轻快,想让小侄女开心点。
  回来带我家小孩出去吃饭。
  江茗欢愣了愣,片刻后才反应过来,女人口里说的小孩是自己。
  我才不是小孩!
  她红着脸,有些羞怯,却又无法控制的沉浸在这宠溺的氛围中。
  曾渴望过的来自女配的宠爱,像酷暑中一汪清凉的山泉水,慢慢将她包围,让她心甘情愿溺在其中。
  叶玟妤弯了弯嘴角,立直身子,
  走吧,先去吃饭,再带你去买衣服。
  江茗欢讶异,没想到自己一句无心之言,会被人放在心上。
  身为叶氏总裁,叶玟妤有多忙,她不是不知道,就连小说里都写过
  由于工作繁忙,就算叶玟妤很想陪陪自己的侄女,却总是找不到多余的时间,两个人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但只有在周末下午,才有相处的机会。
  你不上班吗?
  江茗欢跟在女人身后,两只手纠结的握在一起。
  叶玟妤蹙了蹙眉,看了看身后的女孩,将钥匙递了过去,
  你忘了,我是老板。
  底下养了那么多人,哪用得着老板天天守在公司。
  江茗欢攥着钥匙,一时说不出话来。
  关于书里的情节,如今她是完全分辨不出来哪里能信、哪里不能信了。
  空气逐渐安静。
  叶玟妤进了卧室,江茗欢亦步亦趋。
  或许是忘了家里不止自己一个人,叶玟妤对着房间的落地镜理了理头发,旁若无人的脱下黑色外套,随后解开胸前一粒粒扣子。
  江茗欢看着她的动作,小脸瞬间爆红,钥匙一下没握住,摔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
  叶玟妤这才反应过来。
  她悠悠的转过身,肤白胜雪,su/胸半露,一点都不去遮掩。
  江茗欢的脸红的几乎要滴出血,还没等她转过头,耳边,就传来女人的低沉嗓音
  我换衣服,你也要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阿姨这身材不做受可惜了
  第三十三章
  同为女人, 自己有的,对方也都有,叶汶妤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语气中充满戏谑。
  反倒是被她看着的女孩, 满脸窘迫。
  江茗欢红着脸捡起地上的钥匙,砰的一声将门带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唯有紧抿不语的软唇,泄露了内心的慌乱。
  谁要看她换衣服啊!自恋!
  女人的声音还萦绕在耳边,江茗欢没好意思再待下去, 拿了车钥匙就跑下楼,一个人去了车里。
  小小的插曲, 却让她别扭了整个上午,直到两个人吃完午饭, 她都不肯主动和叶汶妤说话。
  盛达广场,晋市最大也最繁华的商场。
  叶汶妤站在门口,心头触动, 这家商场,是叶氏集团旗下的,也是她掌管公司后投资的第一个项目。
  三年前, 这里还是一片荒地,政府出其不意把这儿设为晋市第一条地铁的中转站, 其中的含义是什么, 不言而喻。
  高收益, 高风险,但凡在商界摸爬滚打过的人都会明白这个道理。
  在这里投资虽然富有前景,但风险, 也绝不可忽视。
  彼时叶汶妤刚成为叶氏总裁,不说老员工不服她,就连她那两个名义上的哥哥,也在公司冷眼看戏,等着她出错。
  但最终,她还是凭借一己之力说服董事会,以二十亿的价格买下了这块偏僻土地。
  事实证明,她当初的决定没有错。
  商场刚建好的第一年,当初那二十亿,就全部赚了回来。
  如此巨大的成功,即便是她这样从小听惯了夸赞的人,也忍不住有些骄傲。
  由于是周六,商场的顾客比平时多了好几倍,来来往往的人群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听着耳边喧哗的声音,江茗欢小脸微垮,心情复杂,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盛达广场对于叶汶妤的意义,她自然知道,但她更能确定的,是两年后这里会变成顾家的产业。
  原因是什么,她不愿细想,但终归和白眼狼脱不了干系。
  叶汶妤,走啦!
  女孩轻灵悦耳的催促在耳畔响起,唤回女人神思,她点点头,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商场能有今天的成功,叶汶妤付出的心血最多,她没事的时候,也会一个人过来看看。
  一来二去,商场经理也认识了这位大boss。
  这会儿叶总裁才刚出现,经理立刻从办公室跑了出来,还以为今天有突击检查。
  叶玟妤摆摆手,三两句话将人打发,随后带着身后衣着寒酸的女孩上了五楼的服装区。
  江茗欢一路上沉默无言,刚刚那位女经理和周边员工带着审视的目光似乎还停留在她身上,让她十分别扭。
  感受到小侄女的忸怩,叶汶妤慢慢停下步子,刚转过身,身后的人就直接撞进她怀里。
  走路都发呆。
  她摇摇头,伸手揉了揉女孩的脑袋,
  别想太多,她们只是好奇,并没有恶意。
  婉转低回的声音,似水如歌,慢慢渗进心里,江茗欢抿了抿唇,终于将头抬起。
  鼻尖依旧是熟悉的淡淡清香,她眼睑微垂,往后退了两步。
  叶玟妤,我
  支吾半天,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叶玟妤见她表情为难,体贴的没有去追问,只是默默牵起她的手,带着她走进面前这家女装店。
  洋气的装潢,明亮的灯光,随处可见的长镜,以及各式各样最新款的少女秋冬装,无一不透露出时尚奢侈感。
  江茗欢平日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并没有多少心思关注自己的穿衣打扮,才进店站了没多久,就忍不住好奇心,这里看看,那里摸摸。
  每一件衣服,都很漂亮、很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