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活人禁地 > 第320节
  我小心翼翼的将身形给影藏起来,然后躲进一处阴影之中。此时闯进王宫之中的鬼仙还是比较少的,我只看到了两只鬼仙从我眼前溜过去,
  元婴有着屏蔽气息的作用,此时我依旧躲起来。
  东门那黑色的球体震动了三次,一次比一次激烈,而且越来越大。我知道阿修罗能支撑的时间不久了,心中有些焦急,心脏都跳动了几下,但这个时候我强行让自己平静下来。因为在我的感知中,有一道气息掠过了此处,然后久久没有散去。
  果然,半柱香时间刚刚过去,那些溜过去的鬼仙忽然惨叫声起,然后彻底没了声息。
  随即一道穿着黑色都兜帽的身影,就落在我所在的院子里。它的身体上全都是裸露出来的肌肉和筋腱,随着它的走动而流出血液来,而它的气势,却是中品鬼仙巅峰存在。而在它的袍子底下,若有若无的出现一股危险气息。
  看见这个身影,我脑海中一震,顿时感觉似乎在哪里见到过,但偏偏又想不起来。
  只不过看着这个身影,脑海中闪过莫名其妙的愧疚。
  “刚才明明有着一丝气息的,怎么消失了。”
  这个无皮鬼喃喃自语,它说话虽然沙哑,但还是能感觉有点熟悉,可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随即这无皮鬼摇摇头,叹气道:“算了,走吧!”
  随即它便离开了。
  不过我并没有立即出来,而是安静的等了一会儿,然后那无皮鬼又出现了,它蹲在地上仔细的探查着。随即又在周围彻底的探查着,当它走到我的位置时,心脏都快调出来。
  “难道是我感觉错了?”无皮鬼皱眉离开,我依旧还是没有出来,因为我感觉到一股锁定之意悄然出现,那无皮鬼根本就没有放弃这个疑点。
  又等了一阵,那无皮鬼的气息才从此处撤离。
  直到此时我才松了口气,然后正打算从房檐的阴影下出来时候,一个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终于逮到你了,老鼠!”
  那无皮鬼裸露的眼珠子就像要从中瞪出来似得。
  被发现了?
  ☆、第七十七章:滚吧
  但是它并不是真的发现了我,而是依旧在试探。那无皮鬼的眼睛却分为两个方向转动,一只眼珠看向左边,一只眼珠看向右边,端的诡异。此时我虽然觉得它发现了我。但仍旧没有动。
  它太小心了,竟然还在试探!
  “不可能!”
  然后那无皮鬼又开始寻找,同时它的手臂摸进了衣服之中。这一次比刚才还要仔细,几乎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它已经摸到我身边。我简直都能感觉到它的视线已经与我接触。我虽然以元婴之力将自己模拟成与周遭环境一样。然后又以古镜模仿之能将自己隐藏。
  但是如果它摸到了我,必定会被发现的啊。
  我的元婴缓缓震动,血刃握在其手,只要那无皮鬼摸过来我便会毫不犹豫的出手,不管它隐藏了什么底牌在身上。
  “啊,该死的,你又出来!”
  就在这时,无皮鬼忽然抱住了脑袋。
  然后我就看到一道漆黑的影子从它的身体里钻出来,不过鬼是没有影子的,所以这个黑乎乎的东西也应该不是它的影子。
  然后这道黑影就开始掐它的脖子,那影子里竟然爆出一股类似阳气的光芒来。
  “死,死!”
  黑影叫着,声音嘶哑苍老。却有着咕噜咕噜的声音冒出来,就像是在水里说话似得。
  无皮鬼被这道黑影给掐住脖子,便难以动弹了,颤抖着将手伸进黑衣之中,却屡屡停住。似乎就算是因此而丧命,也有些愿意拿出那物似得。但犹豫许久,它才下定了决心,把怀中的东西给取出来,这个时候。我心绪一乱。如果是刚才那无皮鬼的话,绝对会发现我,但现在它没有时间。池纵布弟。
  惊魂铃。
  我曾经看到过,用来控制那红毛怪的惊魂铃。其实事情到现在,我已经隐隐的猜到了,小蛮体内那个意识就是红毛怪。
  而这个惊魂铃,就是用来控制红毛怪的。
  “叮铃铃!”
  那惊魂铃发出清脆的铃声,顿时黑影就缓缓收了进去,无皮鬼浑身血液都喷洒出来。没有皮肤的保护,它的身体极为柔弱,很容易就受到损伤。
  此时无皮鬼平静下来,似乎失去了探查的兴致,离开此地。
  我踏步走出来,眉头深深的皱起。
  刚才在它摇动惊魂铃的时候。我的元婴都好像要散开,魂魄也随之要四分五裂。
  惊魂!
  “金禅哥,你没事吧?”
  我忽然想到,高冷哥不是灵魂状态吗,他会不会有事,不过高冷哥的回答让我松了口气
  “没事。双鱼玉佩有着奇异能力,可以保护魂魄不被伤害。不过这只鬼,要小心,这惊魂铃是藏锋专门用来对付你的法器,刚才若不是那无皮鬼针对的是那黑影,只怕你都会着道。而且我感觉它体内那个黑影,更加危险。”
  我点点头,也感觉到了。
  难怪会感觉到这无皮鬼很危险,原来它身上有着惊魂铃,看来藏锋并没有对王宫之中放松警惕。
  危险暂时褪去,我便朝着鬼玺的方向移动。这时候王宫之中多了许多御林鬼军在巡逻,不断抓捕着那些落单进入的鬼仙。
  我转念一想,不如混进巡逻御林鬼军之中,这样也能更容易靠近鬼玺。更何况在我身上有着身份铭牌的存在,它们应当是不会发现我的异状。
  王宫之中有单独巡逻的御林鬼军,也有数个一起的,我便看中了其中一名单独的鬼军。
  我偷袭了这个御林鬼军,在我强大的灵魂之力下,它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被我抓获。然后我将纸扎的盔甲穿好,把面甲放下来,随后将纸枪取出,这些装备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真的。然后我又在它的腰间口袋里发现一个巴掌大,折好的纸马。
  在王宫之中是不允许骑马的,它们都是步行巡逻。
  挥手将这御林鬼军给变化城一枚丹丸收回了神农鼎,然后我便有意无意的靠近鬼玺。
  阿修罗它们的战斗变得更加剧烈了,地面震动的频率变得越来越快。我不知道其中的情况怎么样了,小幽是不是有危险。不过既然阿修罗说了会让黄大仙将小幽带出来,那么我就要相信他,现在也要做我该做的事情。
  “嗯?你,跟我走。”
  就在我路过一队御林鬼军的时候,那队长忽然指着我说道。
  我正打算出手将这些御林鬼军斩杀,但高冷哥却让我答应它,因为在它身上高冷哥感觉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我沉默着跟在它后面,也问到了这股香味,似乎这种香味能使得我的魂魄安定下来。
  很快我便跟着它们来到了一处亭子前,这亭子极大,在正中吊着一尊巨大的钟。
  这是,丧钟?
  而站在丧钟面前的还有另外三队御林鬼军,我数了数,每一队都有十个御林鬼军。刚才消失的那无皮鬼也在此处,此时无皮鬼盘膝坐在亭子旁边的大石之上,身上的伤口已经缓缓愈合,此时它将体内一切的异状都消除了。
  不过有之前黑银出现的那一幕,我心中有些不安,保持着我与御林鬼军的一致,我还未将鬼玺拿到手,自然不能暴露自己。
  “排好队形,依次将丧钟敲响。”
  见到我所在的御林鬼军到达,这才站了起来,寒声说道。
  丧钟?
  我一愣,无皮鬼将三队御林鬼军调动到此处,就是为了敲响丧钟吗。我向着丧钟看过去,顿时感觉脊背被人泼了一瓢冰水,毛骨悚然。
  那钟体表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冤魂的脸,每一张脸都在挣扎着往外跑,似乎想要脱离钟体。
  但是丧钟就好像粘液似得将之全部黏住,让它们无法动弹。巨大的脚橼木上,也是有着浓浓的黑气,仿佛随意滴下一点来就可以炼制一柄带着千万冤魂之武器。
  “丧钟敲响,万鬼臣服。王盼,这经历对你来说是极为宝贵的,你一定要仔细的体会这次撞钟的每一个细节。”
  高冷哥说道。
  这无皮鬼想要敲响丧钟,将混乱的鬼仙给镇压住。只不过,看起来这丧钟并不是那么容易敲响的啊。随着无皮鬼的安排,三队御林鬼军呈品字站在亭前的空地上,排好顺序之后,无皮鬼让第一队御林鬼军上前去,我被排在第二队。
  这一队御林鬼军走上前去,一个一个分作两边缓缓拉起脚橼木往后退,看样子十分吃力。
  我留意到,这些御林鬼军并没有用任何的鬼力。
  直到推到边缘的时候,这十名御林鬼军将脚橼木狠狠一推。
  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
  铛!
  丧钟敲响,声震如雷。十名御林鬼军顿时浑身冒出鬼气,被震飞了出去,其中六名顿时鬼体碎裂,境界大跌,直接被震成中品鬼仙前期的存在。另外四名,也是鬼气都泄漏出来。
  而这一股声浪中,那无皮鬼浑身也被震荡出血液来,也是身受重伤。
  周围御林鬼军因为离得比较远,反而并没有受到多少伤害,我感觉到身份铭牌一震,然后只是感觉到有些许不适。
  这股声浪对于鬼差来说伤害并不大,只有直接接触的鬼差才会受重伤。
  但是这声音对于鬼差之外的那些鬼仙鬼将来说,便是死亡之声了。
  这一股代表着死亡的声波震荡开来,内王城之中的鬼仙顿时感觉灵魂颤栗,仿佛有什么恐惧的事物在它们灵魂中被引爆,随即被一名名御林鬼军和鬼差给收割灵魂。
  鬼力越弱,离王宫越近者,受到影响便越大。
  “废物,滚吧。你们,继续!”
  无皮鬼哼了声,让那重伤的鬼差离开。无皮鬼指着我这一方队,说道。
  我跟着一起走了上去,将手搭在脚橼木上。
  ☆、第七十八章:藏锋
  “杀!”
  杀意彷如海啸般涌入我的灵魂之中,恍然之间我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冤魂杀意,要将整个天空都撑破。这黑暗的天空之中有着一道道的囚牢栅栏将这些冤魂拦住,但它们用它们的手在缝隙中抓摄着,似乎要将我的意识从现实之中抓摄进去。
  我精神震动。从这种状态里退了回来,暗地里捏了一把汗。
  “这脚橼木中竟然封印着无数冤魂,就好像是将整个地狱的怨恨都聚集在这里。刚才我就觉得奇怪,原来这钟声是为了洗涤怨气。”我心中暗道。随即明白过来。
  鬼是阴暗的东西。生存的越久,其心中的执念和怨恨就难以化消。但是这丧钟,便会产生震荡将鬼魂的执念怨恨洗涤。
  这也难怪敲响之后许许多多的鬼魂都在害怕,甚至受到打击,甚至等级都被打回去。
  鬼魂就是靠着这些活着的,剥夺之后自然像是夺命。
  脚橼木入手极重,足有万斤,就是这些冤魂的存在使得脚橼木更加沉重。
  “王盼,待会儿在撞击的时候,你将一股灵魂力量按照我说的方法运转起来,然后将震动之后产生的力量引入体内。”高冷哥说道,然后我的脑海中就显现出一副图画来。
  我有些纳闷,但是下意识的就运行起来。然后缓缓拉着这三丈多长的脚橼木往后退。
  那丧钟也不知什么材质铸造而成的,极为厚重,冤魂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