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颜楼十二宫 > 第167节
  “乞丐,我走了,别找我。”
  “呐,乞丐”
  曾经的记忆犹如电闪雷鸣之后的倾盆大雨,哗啦一声,将他浑身湿透!
  那些他以为他这辈都不会再记起的画面犹如砸在自己脸上的巨大雨滴,绵延不绝,无穷无尽。
  你可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一颗跌落在泥地上心,突然有一天被人心翼翼拾起,细心呵护,好生照料,那双手是那么的宽大温暖,你以为你终于不用在四处流浪,无家可归了。
  可是有一天,那双手突然将你狠狠的摔进了泥里,她嫌弃你浑身沾染的鲜血,她唾弃你的肮脏,她转身无情的离去,将你的哀求视若无睹。
  “没有!没有任何人,教我武功!”
  范七缓缓抬起头来,嘴角高高扬起,充满了不屑和讥笑,那黑色的眼眸中荡起了一圈圈波纹,又很快散去,像是突然平静下来的湖面,安静的只能看见湖底深深的深色。
  落绯烟凝视着范七,“你恨他?”
  范七紧紧握住了拳头,直视着落绯烟,“我再一遍,没有任何人教过我武功!”
  落绯烟挑眉,竟让她遇上了一个牛脾气的。
  “好吧,既然如此,我这里便留不得你,你与你这位兄弟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吧。”落绯烟似是疲倦的扬起了脖,白皙弯曲的脖犹如蝤蛴一般美好。
  范七闻言,当即毫不犹豫的转身便离去,温岑宁一脸懵懂,茫然的跟着往外走去。
  “主人当真让他们就这样离开?”岚鸢正好走了过来,见范七二人离开,便好奇问道。
  要知道为了救这两人,主人也算是花了不少心思,怎么就这般轻易放人走了。
  落绯烟笑了一声,捻起一颗葡萄放在指尖摆弄,慢悠悠道,“怎么可能。”
  范七如今的身份虽还不明朗,但是她既然救了他,又怎会让人再去寻死,况且,不定还能从他身上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但愿真相不要太坑人啊。
  岚鸢点头,知道自家宫主这是已经有了安排,也不再过问。
  “金灵那边可有消息传过来?”
  “暂时还没有,约莫也就这两天了。”岚鸢道。
  落绯烟点头,过了一会儿,似乎是有些犹豫,她不自然的问道,“那边怎么样了?”
  岚鸢愣了愣,那边?哪边?
  真是个愚钝的丫头!
  落绯烟没好气的瞪着岚鸢,不得不点破,“姓赤的那里!”
  岚鸢终于明白过来,暗自嘀咕,想问赤大公就直接嘛,什么这边那边,主人真是的,何时这般扭捏了。
  “赤公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自从宫主给他解了毒,他的双腿已经能够起来行走了。”
  “废话,他身体状况本宫主比他自己还清楚?!我现在问的是他现在在做什么?吃了几碗饭?出了几次门?见了什么人?了什么话?”
  落绯烟越看岚鸢越觉得生气,她楼里怎么有如此愚蠢的姑娘,非得她推一下才一句,“笨死了!”
  一个葡萄砸在了岚鸢的额头,岚鸢委屈极了,捂着生疼的额头一句一句应道,“赤公在院里练功,今天吃了两碗饭,一碗饭一碗粥,并未出门,见了一个姑娘,了好几句话,可是岚鸢记不起来。”
  “姑娘?哪来的姑娘?”落绯烟立刻掐住了重点,沉着脸问道。
  “就是前些日被赤大公救了的女,名唤清雨的那个,是来给赤大公送汤的。”
  “送汤?!”落绯烟冷嗤,她曾经见过那个女,虽是远远扫了一眼,但因那女生的有几分姿色,所以她倒是有些印象,“难不成她以为我落绯烟连一碗汤都不舍得给她家救命恩人享用吗?简直是荒唐!”
  岚鸢汗颜不已,一时间也不知作何回答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没见过胸大啊?
  落绯烟越想越生气,自从前两日赤末炎从外面救了一个被恶霸的女之后,那女便会时不时找上门来,今日是送衣物,明日又是鞋袜,实在没东西可送了,便送些吃食过来。
  想她落绯烟自认为从没有短了赤末炎的吃穿用度,甚至总是捡着好的东西给他送去。这女人倒好,时不时拿着东西补贴赤末炎那混蛋,搞得好像是自己亏待了他一样,简直是可恶!
  “要不是修儿那混蛋弄错了药,我何必跟姓赤的搅和在一起,那一家就没一个好人!”落绯烟气愤的抱怨道。
  亏得她还专门耗费了功力为他解毒,好吧,虽然那毒也是她曾经给他下的。
  所有人都以为赤末炎的是被落绯烟打断的,实则根本就不是。
  当初她为了不让赤末炎一直缠着自己,便用毒药将他的暂时封住了知觉,想着等他什么时候想通了就给他解了毒。
  但落绯烟没想到又发生了这样的一些列事情,如今她与赤末炎生死相依,自然是不能再让他继续瘸着了。
  想着赤家那两兄弟,落绯烟啧啧道,“姓赤的可真不好相与。”
  “既然落宫主这般看待我,又何必央我留在这里!”一道冷冽的男声从左侧传了过来。
  落绯烟心里咯噔一声。
  岚鸢咧嘴吸气,扫了眼两个当事人同样难看的脸色,深知此处并非久留之地,飞快退了下去。
  “居然偷听,好没脸没皮!”落绯烟媚笑重新飞上了眉眼之间,她不紧不慢的换了个姿势,因为翻动,胸口和双臂间犹如凝脂白玉一般的肌肤暴露在了空气中,细腻,与那赤红色的轻纱相映衬着,透漏出一股不出的来。
  赤末炎紧紧的抿着唇,目光从始至终都落在旁边的案几上,不曾瞧过落绯烟一眼。
  “此处乃是公共场所,你一没有藏起来,二没有立警告牌,如何算得上是我偷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