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慈悲放过快被玩坏的小警察,清欢耸耸肩终于离开了警察局,小警察拿下帽子抹了把汗,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难缠的女人……偏偏一旁的同事还过来戳他,“喂喂喂,艳福不浅啊。那美女,够辣的啊,看胸,起码这个。”比了个很猥琐的手势。“你该不会看上人家才把人家当成站街女抓回来的吧?你们扫黄组套路真多。”
小警察:“……”我说我是无辜的你们信吗?主要那美女当时倚着墙角对穿着便衣对他勾手,那表情那眼神那动作神态,像的要命,他们是没看到,他们看到他们也会动手抓!绝对的!
清欢出了警察局就拿下了脸上的墨镜和头上酒红色的长卷发,顺势丢在了垃圾桶里,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件风衣穿上,瞬间就变成了独立知性的成熟白领。
她对于人性的拿捏和掌握可以说是炉火纯青,老江湖的警察都被骗了,更何况是普通人?恰巧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小偷从一年轻男人口袋偷走了一个手机,清欢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也就便顺走了小偷的钱夹手机,拿在手里掂量掂量才发现还是个有名的牌子,至少得五六千块钱。
他偷的那个是国产品牌,撑死也不到两千。
啧,这就是人生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就是想让小偷明白这个道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她又去看了看女孩,送了她第二份大礼。
于是,女孩的小姨因为丈夫车祸去世悲伤过度从楼梯上滚下来撞到头变成植物人的事,一瞬间传遍了,还被登上了报纸。一时间很多善良的人们自动自发给小女孩捐钱,而小姨姨夫没有儿女,房子啊车子啊银行存款啊,都成了女孩的财产。她以后就是没出息,靠这笔钱也能过个十几年潇洒快活的日子。
清欢再次觉得自己十分善良,不仅一毛钱没收,还给女孩送了这么份大礼。
晚上手机响了,她懒洋洋地接起来,那头是女孩稚嫩结巴的感谢,还说要把所有的钱都给她。
可她要那些干什么啊,她自己有的是。所以她只说了一句:“以后晚上睡觉不用锁门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谁知道小女孩却不肯罢休的一次次打过来,最后清欢被她烦的没办法,“我不喜欢钱,我只喜欢人,真要报答我就把你自己卖给我好了!”
可就这随意的一句话,造就了从这天起,她的噩梦。
☆、第七十五碗汤(三)
第七十五碗汤(三)
被女孩磨的受不了的清欢终于答应了和她见面,然后被迫收了一个小女佣。
真的是小女佣,又安静又懂事又勤快,本来每周请人打扫一次的房子都不需要了,每天起床清欢所看见的必然是窗明几净井井有条的场景。干净、非常的干净。也许是因为父母早亡的缘故,女孩很擅长做家务,煮出来的饭色香味俱全,清欢心想,那对夫妻也真是有意思,暂时收留了父母双亡的小孤女,让小孤女给自家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不说,还监管了人家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最重要的是,男人还做出无耻之极的勾当。
小姨也很有意思,亲侄女被丈夫侵犯,她不报警也就算了,掩人耳目也就算了,还逼迫女孩要屈从。
这个世界可真是玄幻啊。
为人亲友的,冷眼旁观;素不相识的,幸灾乐祸;嫌隙颇深的,落井下石;似乎世界上再也找不着一丝美好了。
早上七点钟,清欢被耳边嘈杂的敲锅子声叫醒。她头疼地睁开眼:“小不点,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停会儿?”
女孩脸上有着与她稚嫩的外表不搭调的严肃:“早睡早起身体才会好,你昨天晚上又熬夜了吧?清欢姑姑,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这个年纪,再拼命熬夜会猝死的!”
真的是……清欢觉得每天早晨准时叫她起床的女孩最不可爱了。她揉了揉眼睛,拉过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唔了一声:“再说吧。”
“不行!”女孩手一掀,被子就被揭走了,然后她尖叫一声用平底锅捂住眼睛,“你、你怎么没穿衣服?”
“少见多怪。”清欢耸耸肩,“成熟女性想怎么睡觉是她的自由。”
“哦~我明白了,你昨天晚上又出去跟野男人鬼混了!”
啧,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出去跟野男人鬼混,她只是和一个英俊的男人互相看对眼,然后深入交流了一下而已。成年人有自己的需求又有什么不对?“行了行了,快滚,我要起床了。”
女孩嘟着嘴走出去,边走边在脑海中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女人修长的身体莹白如玉,细腰长腿,还有清晰的马甲线。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尚未发育完全的小笼包,内心一阵羡慕,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清欢姑姑这样美丽而强大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每天晚上都睡得那么晚,醒来后不是宅在沙发里看电视就是到处买买买,没见过她锻炼啊,为什么身材还能维持的这么好?
想了半天,最后只能归功于老天爷的眷顾。
清欢冲了个澡,越来越觉得自己把这丫头带回来不是个正确的选择。虽说有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让她的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可每天都得早起也实在是太痛苦了。当初说的是找个小女佣,现在看来倒像是找了个小管家婆。
可是让她把她赶走,清欢又做不到。这么多年了,她早就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绝不会优柔寡断,能让她留下这个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在她身上,她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就像是那时候的她,拼尽全力想要迎接新生,于是不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什么人,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用尽全身力气,只是想要活下去。
不屈辱的、有尊严的活下去。哪怕活下去的路很辛苦,哪怕很艰难,哪怕要付出自己意想不到的代价,比起当时的处境来,也实在是要好的太多了。
这女孩明显是将她当作了失去的父母,但是早熟的意识又让她能清楚地明白清欢并非她的亲人,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雏鸟心理。对于将自己拉出火坑的人,除了依赖,就只剩下依赖。
……算了,暂时先忍忍好了,反正她也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早餐很丰盛,切好的咸鸭蛋放在碟子里,蛋黄流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油。烫熟了的小青菜置于雪白的盘子里,显得格外新鲜美味。地瓜粥熬得软糯浓稠,香气扑鼻,要说豪华那不可能,但就是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尤其是小姑娘不仅给她盛好了饭,摆好了筷子,连椅子都拉开了。只要清欢坐下就可以立刻开吃,这种情况下她还能说什么呢,她也没养过孩子啊。“打个商量啊扇扇,一三五早起,二四六七让我睡个懒觉怎么样?”
虽然被叫醒心情很不爽,可是有热腾腾的饭菜下肚,到底也安抚了清欢悲切的心灵。
扇扇想了想说:“一二三四五早起,六七睡懒觉,但是必须十一点前起床。”
清欢:“……不要太过分哦。”
“你这样真的不行的啦。”小姑娘把切好的鸭蛋往她面前推了推,“网上都说了,熬夜很容易猝死的,对身体非常非常不好,清欢姑姑听我一次怎么了。而且你还抽烟喝酒,你不想活啦。”
清欢叹口气,挑了鸭蛋黄抿进嘴里然后喝了一大口粥,“那也不能成为你把我的打火机藏起来的理由。”害她烟瘾犯了最后是用燃气灶点的火。
“因为你总是不听我的劝呀。”扇扇也很头疼,她自打住进来之后,每天除了学习,其他所有时间都花在家事上了。可唯一一点让她扼腕的就是她完全左右不了清欢的想法,不管她怎么叫,她都要睡觉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那好,就这样好了,记得你说的话,礼拜天如果敢打扰我,别怪我揍你。”说话期间她已经呼噜噜喝完了两碗粥,这就是扇扇另外很不明白的一点了,不运动又这么能吃,为什么一点都不胖?
她最近没有什么烦心事,吃的好穿的好,那天跟同学经过药房的时候进去测了一下,足足胖了三斤!所以她现在都不敢吃太多,青春期一旦胖了,以后想减肥都难。
清欢不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吃完饭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朝身上一甩:“走,送你上学去。”
她八百年送扇扇上一次学,扇扇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粥,抓起书包跟校服外套跟了上去。两人走出家门,进了电梯刚要按,就听到一个声音在那里叫着等一下等一下。扇扇眼疾手快,否则她确信身边这个坏女人是肯定要按下去的。“等等人家啦。”
清欢摊手,“只要你不怕晚。”
结果进来的人让她很惊讶,可不就是前阵子她装站街女结果被骗了的小警察么。只不过今天他穿的一身笔挺的警服,浓眉大眼的很是帅气,警帽一戴连气场都有了,比清欢足足高半个头还多。
“是你?!”小警察也认出清欢来了,“你、你住在这里?”
扇扇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在两人之间来回的看。
清欢微微挑眉,“怎么,不可以吗?”
小警察觉得她今天穿的就相对比较保守了。虽然裙子还是很短很性感,但因为她整个人神态的改变,显得格外妩媚而不轻佻。酒红色的连衣裙到膝上十公分,单肩的设计露出漂亮的锁骨与纤细不失力量的臂膀,好看的叫人着迷。
这就是成熟女人与青涩少女的区别,她骨子里的风情根本不需要卖弄就足以令人失神。小警察还很纯情,看到清欢浅浅露出的胸口时脸刷的一下红了。清欢在女性中算是很高的,可小警察比她还高,这样居高临下的看过去足以让他饱览一片春光。
扇扇盯着他:“警察叔叔,你的脸怎么突然这么红。”
小警察听了差点被口水呛到,结结巴巴地说:“哪、哪有,是、是这里面太闷了。”
“是吗?”扇扇朝电梯口看过去。“可是电梯门还没关上。”
原因无他,一个已经三十岁却仍然幼稚的女人正按着玩,一边玩还一边兴致盎然地盯着小警察,想看看这张俊脸还能红到什么程度。
接下来安静了几秒钟,清欢突然问:“你在扫黄组干的好么?”
轰的一下,刚刚褪去红晕的小警察又变成了一只煮熟的大虾子。他羞愤地盯着清欢:“你!你这人怎么这样!”
“我随口问问,关心一下你,毕竟咱们现在是邻居了。嗯……你住我家对面?”
小警察别过头不去看她,眼睛却不由自主盯着电梯里反射出的景象瞧。看到清欢倚在了边上,连忙做了个深呼吸。“我、我在这住很久了,都没有见过你。”
“那是因为她从来不在这个时候起床,也不在这个时候出门。”扇扇开口说,“警察叔叔,我请你帮个忙行吗?”
“什么忙?”
小姑娘觉得别人不可以,警察叔叔应该是可以信任的。“过几天我们学校组织交流学习,我要出去一个星期,可是没人看着姑姑我怕她又抽烟喝酒熬夜,我把钥匙给你,你帮我看着她,每天叫她起床。”
☆、第七十五碗汤(四)
第七十五碗汤(四)
“什么?”
“什么?”
这两人异口同声的反问,扇扇神态自若,“警察叔叔也不想自己对门的女邻居因为过度不自律导致猝死吧,到时候你还得勘查现场,那朵麻烦。”
清欢嗤笑一声,“他扫黄组的。”
扇扇当作没听到:“到时候我会去找警察叔叔的,你要帮我看着姑姑。”
小警察脸更红了,他飞快地看了清欢一眼,低低地说:“这、这不太好吧?”
清欢双手环胸倚着,懒得搭理这两人,小丫头一个管她还不够,还想再找一个人管,还是个警察!这小警察那天在警局里她就摸清性格了,看着青涩懵懂刚出社会,其实一根筋,脑子倔得很,答应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固执又死板还容易害羞,而且非常保守。像这种照顾单身大龄女邻居的事情,怎么会答——
“那好吧。”
嗯?
小警察答应的颇有破釜沉舟的气概,清欢险些以为自己听过了,只有扇扇最高兴:“谢谢警察叔叔!”
正好一楼到了,她拉着清欢出去还不忘跟小警察再约。等小警察搭地铁去上班,看不着他身影了,清欢才眯起眼睛:“说,你怎么要去参加什么学习交流了?”
“我忘记告诉你了。”小姑娘吐吐舌头,难得露出一丝天真来。“学校组织的,就选了十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小管家婆虽然罗里吧嗦又古板,但是品学兼优这一点清欢绝不反驳。她撇撇嘴,“这种事下次跟我说。”
“好。”扇扇乖乖点头,清欢很少管她,也很少过问她的事,所以偶尔一次的叮嘱教训对扇扇来说都像是来自母亲的关怀。“姑姑也得乖乖听话,到时候警察叔叔来叫你起床你可千万不要裸睡啊。”一看警察叔叔就是没谈过恋爱的,又笨又呆,根本不是姑姑的对手,她要是存心戏弄人家,万一人恼羞成怒拔枪打死她怎么办。
扇扇一点都不怀疑清欢有这么欠。
清欢耸肩:“知道了。”
扇扇坐进车里,自动自发系上安全带,也许是因为失去了最重要的父母的缘故,对于解救她的清欢,现在就是她唯一的亲人。因此,为了照顾这个亲人,她会想尽一切方法,偶尔使点心眼什么的,应该也不算糟糕吧。
不过半年多,她看起来似乎已经要从被小姨夫侵犯的阴影里走出来了。这是件好事,清欢想,当然,也是这丫头命好遇到了她,否则这世界上有多少被欺负的女孩子能继续坚强勇敢的活下去呢。就算是自己,也经历了那样地狱般的过去。如今这样游戏人间的活着,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已经是前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不过这件事对清欢而言就是个小插曲,根本没当真的。直到有一天她睡懒觉的时候,来叫她的人突然换成了男性,多年来的职业生涯让她的警觉性非常高,那人刚进门的时候她就察觉了,因为脚步声不对,女人不会有这样的步伐。她仍旧躺在被窝里,只是黑眸无比清醒,只等那人进入卧室出手,她就把他的脖子卡断。
小警察敲了两下门没反应,试探性的一推——没锁,进来后只看到床上一团凸起,走到床边刚要开口叫人,结果一床被子突然蒙到自己头上,下一秒天旋地转,他已经被制服在了床上,女人的手那么纤细,可掐住他脖子的时候,几乎不用怀疑,她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他。
她看起来虽然不好招惹,可怎么会有这样的身手?小警察迷迷糊糊地想着,没想过要还手。清欢在过程中也发现自己认错了人,顿时尴尬不已,又担心被小警察看出什么端倪来,她在这个地方待的还挺开心,暂时不想离开。可如果被发现不对劲的话就麻烦了,她可以走,但扇扇怎么办?那丫头看着正常了,如果自己一声不吭的离开,不知道会受到什么刺激。
所以她干脆改掐为搂,准备运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迷得小警察神魂颠倒,让他忘了今天早上这件事。
正好,被扇扇管了好久也没有再跟看对眼的帅哥深入交流了,小警察体格很棒,伸手一摸八块腹肌,长得又好看,早上做点运动对身体也好。
于是,小警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献出了自己的处男之身。
他回过神的时候早已被吃干抹净,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害羞状态。抱着被子捂住胸口,一会儿看看清欢一会儿低头。清欢看他跟被强了的小媳妇似的,嘲笑道:“没交过女朋友?”
还真没有。小警察生在警察世家,家里个个古板,他就没想过女朋友的事情。感到很羞涩,可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清欢摸到了床头的香烟,大脑还没开始转动身体已经很自然的给出了反应——先清欢一步抢到了打火机,然后攥在手心一脸严肃地看着她:“女孩子怎么能抽烟?”
“女孩子?”清欢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下这个名词,也不恼,她从来都是笑吟吟的,没人看得出她的喜怒哀乐。“我哪里像是那种没有发育完全的女孩子?”她在小警察薄唇边吻了一下,满意地看到他又开始脸红,“你看起来很小,有没有二十五?”
“我!我二十六了!不要小瞧我!”
“二十六了还在扫黄?”清欢邪恶地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