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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女主渣化之路 > 第509节
  钟勋忍不住怀疑王芳是不是傻,谁会在这种地方约会啊?也怪不得水鬼弄死人后要把人抛到安全区的最远处,就是怕人知道自己的藏身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别看孟大仙胖,小时候也是实打实练基本功的,孟星枕的实力更是超出钟勋想象,这两人都不比出身警校还当过两年特种兵的他差,一个半小时的步行,个个脸不红气不喘。
  真正恐怖的是在天黑之后,蚊子太多了,偏偏他们不能动也不能挠,被咬的那叫一个惨。当时他还在心底暗自佩服埋伏在水库最近地方的孟星枕,觉得对方是个真男人,蚊子那么多竟然纹丝不动,哪里知道人家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身上一个包也没有!
  他们等到了九点钟,天已经万全黑了,说来也奇怪,万里无云,偏偏月亮又大又圆,透出瘆人的诡异的青色。然后他们就听见高跟鞋声,水鬼的第二个目标来了。
  那女人穿着连衣裙高跟鞋……说实在的钟勋根本没法理解,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你觉得到这里来见面到底正常不正常?还是说这些女人的神智也被鬼迷了?
  “……的确是,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蠢事来。水鬼没法离开安全区,但是刚好水库上方有电线,它就靠着这个进入网络世界寻找生辰八字跟自己相同的人,被鬼迷可不是假的,谁知道深更半夜在网线那头跟你聊天的是什么东西呢?”清欢喝完了最后一口粥,伸手拿了一根烤韭菜。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跟这仨大老爷们完全不同。
  钟勋继续说。
  因为他体质特殊,所以离得远,唯一的任务是在那俩人收鬼的时候把女人带走免得给水鬼可乘之机。但他们谁也没想到那死鬼狡猾得很,竟然还有大招,湖底的水草缠住孟大仙的脚脖子把他跟孟星枕拖了下去,钟勋把女人放到草丛又在她脑门上贴了张孟大仙给的护身符后就也冲了过去。
  他这纯阳童子身还真是非常有用,刚过去那凛冽的阳刚之气就让水鬼受不住了,孟大仙和孟星枕就借机把那厮收服,但是万万没想到那死鬼自爆之后,让他们三人身上沾满了恶心的黏液,后头水库也炸了,水草鱼虾灌了一身。
  清欢想起仨人回来时她闻到的那股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醒过来,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的味道。
  “……总之呢,这案子结了,不过这报告怎么写,钟队,你懂的啊。”孟星枕灌了口啤酒,“不能让普通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引起恐慌的。”那样的话,他们的守护就没有了意义。
  “你放心,我懂。”钟勋点了下头,“孟法医,以前我们一起经手的那几个陈案,该不会也跟那种东西有关吧?”
  “是啊。”孟星枕一脸我帮了你很大忙你要感恩的表情。“那些东西全是我去收拾的,你没发现吗?虽然案子找不到凶手只能搁置,但再也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了啊。”
  钟勋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敬意。他一直以自己是个警察为荣,也为自己出身警察世家自豪。可这短短几十个小时内,他的世界观就被彻底颠覆了。他觉得,辛苦的不仅仅是在台前的警察,还有无数像孟星枕孟大仙这样的修道之人在保护着这个世界。
  但是无人知无人晓。他们有多大的功,受过多少的伤,甚至死亡,都是默默无闻的。
  而警察死了,同事会吊唁,家人会难过,社会和媒体会赞美。修道之人却像是不存在一般,悄悄的来,悄悄的去,生死旦夕之间,却不曾后悔犹豫过。
  串儿吃到一半,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突然同时响了。接起来后他们就对清欢和孟大仙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有案子,我们得先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清欢举手。
  “我也去!”
  孟星枕内心暗自叹息,看样子逃单是没希望了啊……不过他这人向来有足够厚的脸皮,于是三人一起瞧向最实诚的钟勋,钟勋被这三双眼睛看得头皮发麻:“……我去结账,待会儿上我的车。”
  “好嘞!”孟大仙跟孟星枕异口同声,叔侄俩脸上是相同的“占便宜”了的贼笑。
  这次的案发现场离他们撸串儿的地方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s市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晚上工人们也在加班加点的处理废弃垃圾,因为都是分过类的,有些需要通过机械切割才能回收再利用。老钱看机器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身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奇怪,怎么这些铁皮罐子之类的金属物,上面鲜红鲜红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还粘哒哒的很恶心。
  凑近鼻子一闻就糟了,然后一只被绞碎的手就稀巴烂的掉了出来,把老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没缓过神。
  机器及时停下,可是要从如山的垃圾里找到一具尸体……那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孟大仙跟清欢留在车里,孟星枕和钟勋下去了,一个勘察现场,一个进行检验。
  确实是人类的身体,孟星枕将那只手的骨骼提取完毕,头都大了——碎成这样,他得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拼凑复原。而且因为机器的绞碎,就算手掌本身受过什么伤,也很有可能被完全掩盖。
  棘手极了。
  ☆、第901章 第九十三碗汤(七)
  第九十三碗汤(七)
  凌晨三点了。
  孟星枕从工作中回神, 看到那个坐在台子上不时晃腿的小姑娘,问:“你不怕么, 小姑娘?”
  清欢摇了摇头:“看你工作很有趣。”
  一堆七零八落的碎骨头,比啃过的鸡爪子都要碎,但眼前这个青年却愣是一点点拼凑完整, 最后呈现出一只手。如果这只手不要太多裂痕,那当真可以称得上完美了。
  不知咋的,要是其他女人这样目不转睛的看他, 孟星枕肯定会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 但当清欢这么看他的时候,虽然很不恰当, 虽然知道那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但是……孟星枕老觉对方的眼神挺慈爱的。
  真的,就跟他师父看他一样。
  “我以为像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会害怕。”他像是想起什么笑起来。“我大师伯的徒弟,也就是我大师姐,学的是风水之术, 真可以说得上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但第一次来看我的时候我正验尸, 她看了也吓得够呛, 再也没来。你看起来这么小,却一点都不怕。”
  女孩子可真是神奇啊。
  清欢笑了笑问他:“你为什么不叫我名字,总叫我小姑娘?孟大仙也是,你是不记得我叫什么吗?”
  “当然不是。”孟星枕露出抱歉的眼神, “只是你的名字……跟我们的一位长辈相同,叫出来了,总觉得是大不敬。”
  “长辈?什么长辈?”
  “我看你本事很高,比我师叔都厉害,应该也是出自名门吧?”孟星枕拼完了手,又去拼那一堆残肢断体。因为机器及时关掉,剩下的身子总算是找着了,只可惜经过剧烈挤压,再加上金属锋利,尸体变得七零八落,还少了只眼珠跟耳朵一直没找着,这会儿钟勋还带着人在翻垃圾呢。
  他将手套往上提了下,继续道:“普通人虽然对我们一无所知,但门派之间都是彼此了解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谁都不曾忘。我们姓孟,承星字,你应该知道我们的来历才是。”
  “孟婆一脉,是吧?”
  “对。”孟星枕对她歉意一笑,“你的名字和我们孟婆一脉的祖师相同,这真是叫不出来,还请你多多包涵了。”
  清欢点了下头:“随便你们怎么叫,只不过我叫这个名字很久了。”
  孟星枕觉得她讲话还带着稚气,明明是小小年纪,哪里知道她老人家说的很久,真的是“很久”啊。
  孟大仙在外头沙发上打呼噜,睡得跟猪一样。清欢捂嘴打了个呵欠,“我不打扰你工作了,我去睡会儿。”
  她还得等钟勋回来,那个人身上,有她需要的东西。所以短时间内她不会离开,看孟大仙估计也要在师侄这儿赖着了,毕竟他老人家这个月赚到的钱不够交房租,幸好是老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家当也就那个算命摊子,被房东赶出来也不怕。
  但是她要留下来得有个名目才行。
  钟勋直到天亮才回来,他身体好,熬了两个夜也面不改色,就是下巴两鬓冒了一圈青色,进法医室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四人份的早餐。孟星枕验完尸后趴在桌子上打盹,听到他来了就把验尸报告递了过去。钟勋先是把早餐放桌上,拿了颗包子咬一口,“死因是心脏的那一刀?”
  “对,虽然身上还有其他的伤痕,但都是由于搬运和挤压造成的,真正的致命伤只有一处,就是心脏那一刀。”孟星枕抽了张湿巾擦脸,“干脆利落,一刀毙命。”
  “面部复原做出来了吗?”钟勋问,“我去查查她的身份。”
  “早知道你会这么说,给你查出来了。”孟星枕又丢了几张纸过来,“根据牙齿磨损程度和盆骨大小判断,死者是女性,年纪大概在二十三岁左右,不曾生育,性|生活很频繁,我从她嘴里和体内提取到了至少五个男人的精|液。她做了美甲,虽然脱落的只剩下几个,脸上也化验出了口红和眼线的成分,但都比较劣质。也就是说死者很爱美,但金钱上比较拮据。她是被剥光了丢弃的,身上没有什么证件,但我觉得,她应该是个小姐。”
  “所以我做完面部复原又提取了指纹后就在系统里进行检索,很快就找着了人。”
  钟勋叼着包子翻看文件,“没人报案失踪啊,这女人在垃圾场至少待了三四天才能烂成这样,天热,很多证据都被损坏了。”
  “这种身份,谁会帮她报案?”孟星枕见清欢从沙发上坐起来,就过去扶了她一把:“吃早餐吗?钟队买了包子油条跟粥。”
  钟勋看完了死者的个人资料,眉头皱了起来:“幸亏她之前被扫|黄队给抓过,不然没登记信息留下指纹,大海捞针可怎么找。”尤其是从偏远乡下进城的,没有能投靠的亲戚朋友,化名做皮肉生意,如果不是尸体被发现,永远不会有人意识到她失踪了。
  “总之,得先去她住的地方看看,再问问跟她关系比较密切的同行,最好能在她住的地方找到跟家人的联系方式,尸体检验完了,可以让家里人带回去了。”孟星枕说。
  “行。”
  清欢洗漱完出来了,孟星枕就递了一杯粥给她,看到她说了谢谢捧着小口喝,忍不住笑了一下:“小姑娘跟没长大似的。”
  清欢习惯了这副外表,但谁知道她真的不是什么小姑娘啊?
  钟勋拿了报告就要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该不会……这又跟那种东西有关系吧?”
  “那种东西?”孟星枕一脸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钟队,‘那种东西’是什么?”
  钟勋:“……”我操好想揍他。
  “没有,你放心吧。”清欢好心安抚他,“别怕。”
  被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安慰别怕,钟勋脸色怪异,赶紧走了,他现在在小姑娘面前没法严肃冷酷了,因为对方见过他被鬼吓晕的样子……往事不堪回首,早知道他当时就是吓死,也会装着不在意,先装个逼再说啊!
  清欢抹了抹嘴:“我去跟钟队一起。”
  说完已经追了出去,孟星枕本来还想叫她再吃几个包子来着,不然剩下的全让师叔吃也太浪费了!
  钟勋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一回头看是清欢:“你怎么跟来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现场吗?”
  “……你个小姑娘跟我到处乱跑干什么?”钟勋立刻拒绝,“不用上学吗?”
  “你一看就知道啊,干我们这行的有几个能上学的?”
  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因为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一个女警用诡异的眼光看了清欢一眼。
  钟勋问:“你不怕吗?”
  “不怕。”她什么没见过,忘川河里那群厉鬼,要是让钟勋看到会活生生吓死吧?“你让我跟着你吧,时间不会太长的,你放心,领导也不会找你麻烦。而且我在你身边,有什么不对我第一时间就能提醒你,你忘了我的本事了吗?”
  这倒也对,不过……“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未成年少女。”
  清欢:“……我只是看起来小。”好后悔,现在变成年轻力壮的男人来得及吗?
  钟勋拗不过她,最终还是带了只小拖油瓶去查线索。
  润丰街是k市最大的红灯区,查也查了关也关了,可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严打的时候个个老老实实,风头过了就又冒了出来。钟勋开着普通的黑色轿车,手里照片被清欢拿走一张。
  死者叫孙润润,二十四岁,h市xx县xx乡xx村人,出了名的穷乡僻壤,初中毕业。照片上的女人化着浓妆烫着卷发,戴着夸张的大耳环,肩颈部位有玫瑰花的纹身,倒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钟勋同志长得太可怕了,他问话没人敢不回答,尤其是在知道他是警察之后。一开始还有个中年女人以为他是来找乐子了,这会儿谁开店啊?看到清欢眼睛还一亮,像是要给清欢找个工作,被钟勋瞪回去了。
  “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已经问了十几个家老板了,没一个认识的。
  这条街太长太长,人也太多太多,谁认识谁啊。
  好在这个中年女人还真的认识:“这不是润润吗?她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怎么,死了?”
  “对。”
  中年女人吓了一大跳:“我就是随口说的啊!她、她真死了??”
  “嗯。”钟勋皱眉,这样的他看起来更吓人了,“她住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不不不不、不知道。不过我店里有个跟她合租的,我、我叫她过来,你问她吧。”中年女人连忙大声喊,“小倩!小倩!”
  一个染着酒红色短发穿着超短裙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睡眼惺忪:“干嘛?”
  “你不是跟孙润润合租的吗?你们住哪儿?”
  “别提了。”女人烦躁的挥手,“前天是交房租的日子,我打她电话死活打不通,房东说她的房间不租了,东西都给扔了!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好几天没见着个人,该不会遇到有钱人了吧?太不厚道了,跟姐妹我说一声能怎样?”
  她连珠炮似的说,都没能插|进去话。
  ☆、第902章 第九十三碗汤(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