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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重生七零小村女 > 第451节
  郑秋实点头答应着站起身,与蔺医生和王宪永告辞,带着小秋重新上车,离开。
  离开那个幽静的疗养院,车子经过一片相对繁华的街道。
  小秋没有作声,只默默地关注着车外的路线和街道两旁的商店市场……
  回到原来的小院,已经接近中午。
  小秋给郑秋实烧水沏茶,一边按郑秋实的要求,分析之前的病例,脉象、表征等等,然后辩证、论治……
  郑秋实听着小秋分析的头头是道,心中颇为欣慰。让他更满意的是小秋小小年纪就识大体、懂进退,遇事不骄不躁,不慌不忙,沉得住气,稳得住神……即便换一个三四十岁的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这些,小秋却能做到,真是让郑秋实有一点意外地惊喜。
  师徒俩讨论一回,眼看着到了中午开饭的时间,两人又一次出了小院,往食堂里去打饭。
  早饭过分简陋,没想到午饭却丰富了许多,不但有雪白暄软的大包子,还有一盆一盆的手抓羊肉,看得出他们深入了牧区啊,这羊肉都是最简单的白煮烹饪,也没剔骨,一大块一大块的。
  小秋和郑秋实一前一后排队打饭,就见排在前头的人有的打两块肉有的打三块肉……看那肉块也不是按斤两……
  正疑问着呢,旁边队伍里有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大叔认出了小秋,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小丫头来打饭啊?咱们这儿的手抓肉是特色,比关内的羊肉嫩,也不膻气,小丫头多打两块尝尝吧。”
  小秋终于问出来:“肉不限量的吗?”
  “咱们这里别的没有,就是肉多,管够吃。”说起吃肉,那人很有些自豪,随后看着小秋的模样又笑道,“就你这小体格儿,管够你吃能吃多少?还能吃上十斤八斤的啊?”
  这位太豪气,还十斤八斤……她吃一半进去,就得撑死了。
  小秋连连摇头道:“那可吃不了,一斤八两的我也够呛吃呢!”
  这话一出,不止和她说话的人,周围排队的人都跟着笑起来。
  这边出来进去的,大都是糙老爷们儿,即便有几户随军家属,有几个小丫头,却也没有小秋这样的:生的好,穿得齐整,还细皮嫩肉一身娇气,其实跑步轻盈,跑几圈不带喘地说明人家小姑娘身体很好。
  而且,这姑娘性格好,说话大大方方,待人亲近又不失礼貌,不像院里那些小子丫头一样,一个个老天为大他老二的二愣子一样,与老的小的都能聊上来,还一直笑眯眯的,看着就顺眼啊。
  小秋这一队略快些,刚刚说话的那位与郑秋实并肩了,就笑着问:“老哥哥,这丫头是你家的啊?孙女儿还是老姑娘?”
  郑秋实哈哈笑:“大兄弟太看得起老哥我了,我这把年纪,哪里还生得出这么水嫩的老姑娘来?孙女儿……”
  “哎哟,老哥哥看着精神健旺的,哪里老了。哎,老哥哥有福气,这孙女儿好哇,又漂亮又懂事,这年月这么好的孩子不多见了……”
  小秋耳朵里听着身旁身后人扯七扯八地唠着嗑,一边顺着队伍往前缓缓挪动着,不多时,她也来到打饭的窗口,负责打饭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胖胖的师傅,一看见是个瘦津津的小丫头,不由地放柔了声音,问道:“能吃多少打多少?管饱却不能浪费。”
  小秋看了看盆子里的大肉块,默默合计了一下道:“给我一块带腿骨的可以吗?”
  “一块啊?够吃吗?肋条上的肉烂糊,也更香……”那位大师傅还真是挺好心的,主动给小秋建议。
  第六百九十四章
  羊肉吧,得热热乎乎的吃,放冷了油脂凝固,就会比较腻味,膻味儿也比较重。这会儿虽说是大夏天,但这边的气温明显比京城低一些,中午头的最高温度也就二十八二十九度左右,远没有京城的三十五度以上的高温。
  这大块羊肉都是用大锅炖出来的,盛在大铁盆里端上来,排半天队,等打在碗里,羊肉差不多都凉透了,走到近处,小秋清晰地看到大师傅手中的打饭勺子上挂着一层白乎乎的羊油。
  冷了的羊肉,又膻又腻的,若是有调料蘸着吃调调味儿还好,这白水煮的大块肉,顶多放点儿盐,连点儿芝麻盐、花椒盐都没有,她觉得自己能吃一块就不错了。
  对方还在劝小秋,小秋无法,只好道:“那给我一块腿骨肉一块排骨肉吧。”
  她决定了,只打肉,不打包子,打上饭回小院儿去吃,回去后她就能偷渡点儿花椒盐出来,蘸肉吃,应该会可口许多。
  听说小秋不要包子,大师傅还很遗憾:“今儿包子可是酸菜大肉馅儿的,你不吃可是挺怨的呀!”
  小秋咧咧嘴,向对方道谢:“谢谢大哥,我实在吃不了。”
  大师傅干这行干了快二十年了,向来都是打饭的嫌少不够吃,还第一次见打饭的嫌多吃不了的,小秋打上肉走了,郑秋实又上来打饭,还听着这大师傅在摇着头惋惜呢。
  郑秋实要了一块肉和一块羊肝,又要了两个包子,大师傅一边给他盛饭,一边摇头:看看,连这么个干巴老头儿都能吃这么多,那个小丫头却吃那么少……难怪那么瘦呢!
  他这么满心关切地,却不知道,小秋之所以打的饭菜少,其实不是饭量多小,而是不合口味,嫌弃他的手艺和这种太粗放的吃法呢!
  小秋打上饭就在队尾处等着郑秋实,等老爷子也打了饭出来,小秋就小小声招呼老爷子回去。
  可事与愿违,天不遂人愿,他们爷俩儿没等走呢,刚刚搭话的那位大伯,还有两三个大叔就一起过来了,看见郑秋实和小秋爷俩,立刻热情地招呼坐在一起吃饭。
  那位大伯还笑呵呵道:“你们爷俩从京城过来,我们好些日子没见着京城的人啦,你们正好给我们说一说,京城的新鲜事儿,也让我们长长见识……”
  话说到这里,小秋和郑秋实就不好走了,爷俩交换了一下目光,都没什么办法,只能无可奈何地跟着几个人凑到一张桌子上,落座吃饭。
  这会儿,小秋无比庆幸自己习惯地背了个小包过来。
  她从书包里摸出一把小巧的水果刀和一个小纸包出来,几个大叔大伯与郑秋实聊天,也没有人注意到小秋的小动作,好一会儿后,才有人注意到小秋一手扶着肉骨头,一手拿着一把小刀子片肉,动作很轻盈很快,没一会儿,郑秋实要的两块骨头都被她片好了。
  郑秋实都习惯了小丫头吃东西讲究,很自然地拿了筷子夹着片好的肉片,蘸着一撮花椒盐吃得津津有味。
  那几个大叔大伯看得眼发直,一个个羡慕的满眼冒火啊:“哎哟,郑叔,您这孙女儿可真够孝顺的啊。”
  “就是,就是,咱们见多了爹娘长辈伺候小辈儿的,可还没见过孙辈孩子这么用心照顾老人儿的,郑叔啊,您老好福气啊!”
  此时,最开始与小秋爷俩搭讪的那位大伯发现了关键,他指点着郑秋实盘子里那一小撮粉末,问道:“这是啥?我打饭的时候咋没看见呢?”
  这群人在大院里住着,吃惯了食堂,大概都忘了自己家准备食材调料是哪一年的事儿了,是以,看到吃的就直接以为是从食堂里出来的。
  郑秋实笑呵呵道:“就是一点儿花椒末和盐,我孙女爱摆弄这些,她带来的。”
  “哎哟,花椒盐,这是好东西。”那位大伯也不认生,在自己碗里的肉上扯下一块,直接用手抓着伸到郑秋实的盘子里蘸了蘸,然后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起来,片刻后,他将嘴里的肉吞下去,立刻向郑秋实和小秋竖起了大拇指:“好东西,真是好东西啊,蘸上点儿这个,好家伙,肉香味儿都给激出来,贼拉好吃啊!”
  郑秋实下放十数年,早年有点儿小讲究小洁癖也早给磨没了,眼看着一群队伍里混惯的糙汉子,连个招呼不打,都扯着肉到他盘子里蘸花椒盐的举动,也没露出半点儿不高兴来,反而笑呵呵地跟众人交流:“咋样啊?吃得惯不?”
  这群糙老爷们儿自打到了这边部队里,一直吃的就是白水煮肉,有肉吃,相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已经是幸福很满足的事儿了,谁也没想起来给肉加点儿作料儿……可再糙的人,也能尝出好赖味道啊,吃在嘴里好吃,吃了还想吃,那就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必须大家分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