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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综合其它 > 天才编辑 > 第37节
  她谩骂、诅咒着他,兴起还挥舞着手里小臂粗细的笤帚。庄墨想象不到七岁以后的任明卿是怎样长大的,他在这个家里还能感受到一丁点的温暖么?
  “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一定是去别家了吧?”
  姜母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里的笤帚,讥诮道:“俺好赶他走么?”
  庄墨在她市侩狡黠的眼光中,找到了凶手。
  庄墨后来没有再久留,他知道从姜母那里再探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她丈夫死后,任明卿在她眼里就变成了一个懒惰、无耻、一无是处、恩将仇报的人。他长大以后打残了她的亲生儿子,不顾她多年的养育之恩,但她绝口不提她是如何养育这个“克死她汉子”的养子的,也绝口不提任明卿与姜勇那起惊动全村的冲突。
  她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简单粗暴:姜白汉因为任明卿死了,任明卿就欠他们娘俩一辈子的债,当牛做马也还不清,所以他应该一辈子当牛做马。但凡他有一点忤逆他们娘俩的意思,他就应该去死,一命抵一命。
  庄墨不想再继续在她那里再多待一秒钟,他无法忍受姜母恶毒的仇恨。诚然她也曾是个可怜的女人,可这仇恨已经彻底磨灭了她的心性,让她从内而外地变出一幅刻薄恶毒的嘴脸,庄墨很难对她产生同情。一个恶人的受苦受难无法引起人的共鸣,一个善人的不幸才会激起旁人深厚的关切。他对任明卿的过去了解越深,他就越发与他同仇敌忾,这导致他不想跟姜母再多说一句话。毫无疑问,她在抚养任明卿的同时,把他逼疯了——即使这不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的诱因。
  他离开了姜家,在村里走访了一圈,询问姜家在姜白汉死后的情况。村民的说法与姜母如出一辙:姜家没了顶梁柱,生活穷困,任明卿却很懒惰,下地干活的时候不如别人卖力,经常偷懒坐在田埂上看书;姜母则是个勤劳贤惠的女人,虽然任明卿克死了她汉子,她依旧任劳任怨地把任明卿拉扯大,谁知道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
  庄墨意识到姜母那句“俺好赶他走么”背后,是非常精明的考量。正是因为她表现得如此宽宏大量,所以她成了村民交口称赞的“好人”,一个以德报怨的“楷模”,村长带头在逢年过节救济米面,帮这位坚强的寡妇度过难关。
  可是私下里呢?私下里究竟是怎样?
  庄墨突然想到邻村的老先生,作为任明卿的蒙师,他会不会对此有所了解?庄墨对整个村子的一面之词感到厌烦,他放纵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希望真相有所反转。他走了两公里的山路去拜访老先生。走过月光下的泥头沟时,清风徐来,月明星稀,洁白的水泥桥结实稳重。如果这桥早就在树立在这里,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非常幸运,老先生至今健在。庄墨走进他家的篱笆门时,他正坐在木屋前的石地里,和邻居摇着蒲扇聊着天,九十多岁的人了,鹤发童颜,耳清目明。见到陌生人,老先生爽朗地与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任明卿的朋友,激动地拉着他往家里坐坐。老先生的木头屋子看起来狭小老旧,墙壁上拉着几根裸露的电线,既供电又挂衣服,但有一股好闻的木头香味,令人亲近。
  他确有很多书。
  第60章 那些年
  “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
  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
  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操和理想主义。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
  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
  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
  “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你说这怎么行?”
  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
  “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
  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
  “耳朵都流血咯。”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她说没事。阿芷哭也不哭一声,他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我就让他把书带走,看完了再来我这边借。她说不要。她就从娃娃怀里抢。阿芷不肯放手,她就使劲打他,从地上捡了根木棍子打他肩膀。”
  任明卿起先不肯放手。他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护着自己的书,硬扛着姜母的打骂。可是后来姜母一下打得比一下重,他手上没力气了,松了手。姜母趁机抢走了书,掼在地上踩,一边踩一边骂,那个时候他就突然哭了。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任明卿哭泣,他以前从来不哭,姜白汉出殡的时候都没有哭。他看起来柔柔弱弱,却有一股子倔强,但那一次,他身体里坚强的那点东西,被姜母彻底打坏了。
  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
  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
  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
  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
  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
  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
  “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
  “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
  “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操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
  “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
  “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
  “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
  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
  “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
  “对。我跟他一起办的。”
  “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
  “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
  “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
  第61章 殊途
  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告别了老先生,庄墨回到了凤河中学,这次仔仔细细绕着雕像走了一圈。雕像上的男人斯斯文文,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很符合老一辈人对于知识分子的审美。他看看雕像上的铁质铭文,上头写着:徐安之,1987-2012
  教导主任刚好骑着自行车来上班。庄墨想起他是安老师在这儿支教时唯一的同事,开口询问:“安老师不姓安么?”
  “他姓安啊!”
  “上头写着徐安之。”
  “不知道。”他摇摇头,“连城集团的人塑的。”
  连城集团……徐家……徐安之?庄墨想起张牙舞爪的徐静之,不由得吃了一惊。安之,静之,不会这么巧吧?他立刻打电话给相熟的包打听:“徐老除了徐静之以外,还有没有个叫安之的大公子,帮我查查。”
  教导主任停完自行车,过来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庄墨询问他关于徐安之的真实身份,他对此也所知甚少,徐安之不怎么谈论自己的事。
  “他总是坐在那里写东西,神神秘秘的——他的办公室就在后头。”教导主任招呼着他走进那一排伐木工厂改装的教学楼,一间朝南的小房间。
  小房间仿佛被安放进时间胶囊中,一切保持着徐安之离开时的样子。里头摆放着一张床,一张同时用来吃饭和办公的书桌,对面是一个小书柜。
  在靠窗的位置,还突兀地放着一把小凳子,凳子上垫了一个软软的、带流苏的坐垫。
  教导主任看到那个坐垫,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庄墨阴阳怪气道:“安老师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跟那小瘸子走得很近。小瘸子经常趴在那里看闲书,安老师说这对写作文有好处。”
  庄墨走近书柜。在这么多书里,两排《新绘》显得格外扎眼。不单数目之多超乎人的想象,而且这份少年向杂志和徐安之看书的品味格格不入。
  “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玩意儿……你说这么多杂志,得多少钱?”教导主任哈哈一笑,走到他身边站定,“……不过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蛮喜欢的,现在还有溜进来偷书看。”
  庄墨的目光落在角落里一套破旧的《浩荡纪》上。想起任明卿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书”,一丝温柔的笑意攀上了他的唇角。
  “我能在这儿坐坐么?”庄墨问。
  教导主任十分大方地表示可以啊,只是他还有课,就先走了。
  庄墨一个人被留在徐安之的办公室里,忍不住翻了翻他的办公桌,在里头找到一本教员日记。日记写得满满当当,字迹清隽有力,确实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联想到他的身份,庄墨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起了敬佩之心。
  他坐在靠窗的小凳子上,借着阳光翻开了书页。预备铃响了,远处崭新的教学楼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很多年以前,任明卿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接触到了通俗小说,够到了他以后将要拿起的笔。庄墨觉得这个位置很舒服。
  庄墨急于想知道关于任明卿的事,仔细寻找关于任明卿的篇章。他没有花多大功夫,因为徐安之对任明卿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写下的每一页都关注到了任明卿的成长。
  徐安之刚来这里支教的时候,班上并没有任明卿。
  他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平静祥和的小村庄中一抹不和谐的阴影,大家茶余饭后讳莫如深的谈资,间或在转过一道沟渠时,飞奔而过,骇人一跳。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性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性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
  “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性,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
  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
  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
  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
  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
  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
  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
  “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
  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
  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
  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