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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武侠世界轮回者 > 第220章 你没事吧
  养吾剑法,看似没有什么精妙,其实那是没有领悟其精髓,才会这么认为。只有修炼了养吾剑法的人,才能体会这门剑术的奥妙之处。
  养吾剑法属于儒家的剑术。
  其精髓,是在一个“养”字上。
  夏侯剑客很奇怪,为什么陈彦至的剑法,每一招每一式自己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可就是破不了陈彦至的防御。自己的剑快,对方的剑就快,自己的剑势大力沉,对方就举轻若重。
  夏侯剑客已经使出全力,将剑术施展到了极致。
  陈彦至身上还是没有丝毫败相。
  “陈彦至,你的剑术很了不起。你果然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夏侯剑客大声说道,“除了燕赤霞,你是第二个能逼我使出禁招的高手。接我最后一剑!”
  最后一剑,是杀招。不但是夏侯剑客的杀手锏,更是他的保命绝招。为了击败陈彦至,夏侯剑客连最后的绝招,都用上了。
  夏侯的剑,速度比先前快了一倍。
  陈彦至的剑,同样加快速度。
  不过,这一次陈彦至没有格挡他的剑,而是直刺,攻向夏侯剑客的眉心。
  夏侯剑客的剑尖,抵达陈彦至的心口。
  陈彦至的剑,指着夏侯的眉心。
  幸好二人及时收手,否则肯定会“同归于尽”。
  夏侯剑客喘着粗气,眼神复杂:“陈彦至,我赢不了你。再斗下去,只能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我们就算平手吧。”
  陈彦至虽然没有喘气,可是他额头上有着大量的汗珠,这些汉水,都是他用真气逼出来的。为了逼真,陈彦至不得不这样做。
  夏侯剑客感觉陈彦至并不比自己轻松。
  陈彦至心中暗道,终于将夏侯给欺骗了过去。
  不输不赢,平手。
  夏侯剑客保住了颜面,自己以后不会再受他的打搅。
  陈彦至说道:“夏侯,你的剑法很厉害,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客。”
  说点恭维的话,又不要本钱。陈彦至自然要称赞夏侯。
  夏侯剑客冷笑一声:“没有击败你和燕赤霞之前,我夏侯就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剑客。陈彦至,等我剑法有了精进,会再次向你挑战。我现在要继续寻找燕赤霞那个缩头乌龟。告辞。”
  陈彦至松了口气,终于将夏侯给打发走了。
  …………………………
  陈彦至带着字画,再次来到县城摆摊做买卖。
  今天陈彦至摆摊的地方,是一家客栈对面。陈彦至刚将两幅字画摆放好,就听到旁边传来了一声冷哼。
  陈彦至抬头,只见一个中年人带着敌意的眼神看着自己。原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卖字画的。
  生意场上,同行是冤家。
  “小子,看你的装扮,是读书人吧?”中年人盯着陈彦至,冷声说道,“你懂不懂规矩?不知道这里是我的地盘吗?你还敢来我旁边卖字画,真是岂有此理。”
  陈彦至丝毫不生气,笑着说道:“天色阴暗,乌云密布,今天有暴雨。我来这里摆摊,只是为了避雨。没有要和你争夺生意的意思。放心,明天我就不会再来你旁边做买卖了。”
  明天陈彦至就要去各大书香世家推销字画,当然不会再来摆摊。
  中年人卖的字画,只能值几十文钱,最好的字画,顶了天也就价值几两银子。陈彦至的字画,至少一副要卖百两银子以上。两者的层次不一样,陈彦至自然就不屑和他抢夺生意。
  中年惹冷声道:“希望你小子说话算话。要是明天你再来我旁边摆摊,我一定会狠狠揍你顿,让你知道,马三爷有几只眼。”
  傍晚。
  空中传来了一声炸响。
  打雷了。
  豌豆大的雨滴掉落下来,打在黑瓦上啪啪直响。
  陈彦至从包裹里拿出了一个杂粮馒头和一个竹筒水壶。他吃一口馒头,喝一口冷开水。
  馒头是赵玉双蒸的,没有放糖,吃在嘴里,依然觉得甜丝丝的。
  修行可以直接吸取灵气,增强真气和气血。陈彦至在吃喝上面,就没有以前那样精细了。
  夏天的天气,就像女人的脸,说变就变。
  暴雨下了不到一刻钟就停了。
  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年轻书生浑身湿淋淋地从陈彦至摊前走过。
  这书生,正是替聚宝斋来收账的宁采臣。
  宁采臣走进客栈,账本打湿,字迹模糊不清,掌柜不认账,叫客栈里的伙计将宁采臣给丢了出来。
  宁采臣的行礼散落一地。一个砚台滚落到了陈彦至的身边。
  宁采臣心有不甘,可惜没有办法。他只是一个文弱的穷书生,科举不中,只能帮人收账为生。没有收到银子,他连吃住都成问题。
  宁采臣的性格比较乐观,就算自己被丢出了客栈,也没有自暴自弃。他而是默默地捡起自己的行礼,放回背篓中。
  “砚台。我的砚台呢?”
  宁采臣发现自己的砚台不见了。
  陈彦至将砚台递过去,说道:“你的砚台。”
  宁采臣接过砚台:“多谢公子。”
  装好了行礼,背起背篓,宁采臣忽然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地方可去。
  收不到账,自己住宿的地方都没有。
  宁采臣见陈彦至气度不凡,便问道:“敢问公子,郭北县可有不用花钱就能借宿的地方吗?”
  不等陈彦至回话,旁边卖书画的中年人就说道:“想要不花钱就借宿?那就只有兰若寺了。”
  兰若寺闹鬼,在郭北县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听到“兰若寺”,周围的人都惊讶地看着宁采臣。
  敢去兰若寺借宿,真是不怕死啊。
  宁采臣又问道:“那请问,兰若寺在什么地方?”
  中年人诡异一笑,说道:“出了县城,往东边直走,到了三里外,有一座阴森森的古刹,那里就是兰若寺啦。”
  宁采臣感激道:“多谢告知。”
  宁采臣离开。
  陈彦至对中年人说道:“兰若寺不太平,山里野狼不少。你让那书生去兰若寺,就是让他去送死。”
  中年人嗤笑道:“你小子倒是古道热肠,可你怎么不邀请他去你家里借宿?兰若寺的确恐怖阴森,但那里的古刹可以遮风避雨。书生的胆子够大,去兰若寺借宿怎么了?”
  陈彦至摇了摇头,不再和他理论。
  中年人是个势利眼,只认钱,不认人。宁采臣是个穷书生,他的死活,中年人才不会在意。
  陈彦至看了看天色,又到了该收摊回家的时候。
  ……………………
  宁采臣还没有走到兰若寺,天就完全黑了下来。
  “嗷呜……”
  野狼长啸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宁采臣打了寒战,强忍着恐惧,加快速度向兰若寺跑去。野狼嗅到了他身上的气味,紧随其后。
  宁采臣被石块绊倒。
  数十丈外,出现了几双绿油油的眼睛。
  “野狼这么快就追上来了?”宁采臣心中惊骇,“我命休矣。”
  宁采臣即将命丧狼口的时候,几只野狼忽然缓缓退了回去,转身离开。
  宁采臣心中疑惑。
  就在此时。
  陈彦至的声音传到了宁采臣的耳朵里:“你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