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苟变对战争的反应是正确的,看似赵军陷入了绝境之中,可困兽犹斗的心思并没有断绝。如果这时候不想着投降的话,必然要以死相搏。
要是赵军的对手是魏国,或者齐国的话,赵军投降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毕竟,打不过的时候,逞强是没有意义的。作为君主,赵章就算是脾气再古怪,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手下不如人家的事实。可是面对卫军,还是兵力不足的卫军,赵军的任何一个将领要是敢投降卫军,这就不是胜败乃兵家常事了,而是国君被羞辱,君辱臣死的大义。
恐怕就算是最后赵国国君赵章将被俘虏的投降赵军赎回去了,投降的将领也要面临身首异处的惩罚,如果死还不能消解赵章的愤怒的话,只能让其家人承担了。
不管是赵广,还是赵国骑兵的两位将领申屠和赵聃,脑子连一丝投降的念头都不敢有。
毕竟,他们要是战死,他们的国君就敢杀。
真要是想着贪生怕死,不仅自己要死,连带着家人恐怕也要跟着陪葬。
已经被逼到了绝境的赵军,爆发出战争中最为疯狂的一面。他们举着任何可以充当盾牌的物体,嚎叫着从河谷冲击着卫军把守的堤岸,将马匹在靠近堤坝附近杀死,就为当台阶,甚至用自己人的尸体作为台阶,古河道的河底竟然因为血太多,而变得泥泞起来。
这一刻,仲叔牙的内心开始胆寒起来,他为赵军的疯狂而颤栗,更为战争的残酷而担忧起来。
上军训练是不错,至少在外人看来,军容,队列,甚至行军都是第一流的。但自己的缺陷自己知道,上军最缺乏的是血性,面对恶战所具备的血性。这也是一支成熟的精锐所必备的特质,如果没有这种对生死都罔顾的冷漠,这样的军队是恐怕无法坚持一场恶战的洗礼,乃至脱胎换骨。
“擅退一步者,杀无赦!”
“步卒,跟我杀!”
“赵狗已经杀马了,他们坚持不下去了!”
“再坚持一刻,援军马上就来!”
有些话自己都不信,只不过说得多了,就相信了。仲叔牙此时就是这种情况。他不认为自己有援军,上军能动用的步卒都已经分配给了他。他要是没办法将赵军堵死在狭长的古河道区域,一旦让赵军骑兵冲破了包围,对卫军来说,不啻于一场灾难。
或许,之前卫军还能屠杀赵军,可是一旦被赵军冲上来,双方的情况立刻将反转。
“将军,箭矢快用完了!”
上军弓弩手配备的箭矢一般都是每一个人三十支,数量肯定比不过身体比牲口都要好的魏国武卒。但是这个数量也不少了,至少对于弓兵来说绝对够用了。因为,数量再多,箭矢还是需要靠拉开的弓射出去,一个合格的弓箭手在战场上快速射箭的极限,也就是三十支箭矢。
加上之前多准备的一批箭矢,拥有两千弓弩手的仲叔牙,手里至少有十万支箭。
按理说,这么多箭矢足够消灭近在咫尺的赵军了。
之所以会出现箭矢不足的原因,最主要的情况就是,赵军也有扎堆的情况,而卫军有些防区内弓箭手都闲着,而有些防区却一刻不敢消停。
可是……
意外还是出现了。
好在只不过是箭矢不足,他还有备用。
仲叔牙大喊道:“军需官,命你半刻之内将箭矢送到阵前,不然,军法处置。”
战争从一开始的卫军处于绝对优势的情况,渐渐的在强度提上来之后,双方打成了均势。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均势,而是赵军用巨大的伤亡换到了一些希望,冲破包围的希望。
而卫军的消耗也非常大,很多防区的箭矢已经快要告罄。这还不是最为麻烦的,最麻烦的是卫军的弓弩手的体力耗尽,不少弓弩手已经拉不动弓了。强撑着不仅准头大失,还会让弓弩手彻底失去战斗力,只能在一旁缓一缓。
而长戈兵也在各个缺口之间阻挡赵军疯狂的进攻。
“边军无敌,跟本将杀上去,屠光卫人!”
“大言不惭的赵狗,纳命来!”
双方你来我往之中,伤亡急剧攀升,但是不管是卫军也好,赵军也罢,都不敢有一丝的懈怠。
嗒嗒嗒
战马的铁蹄践踏大地的隆隆声从远处赶来,仲叔牙算是松了一口气。高喊道:“援军到了,儿郎们杀赵狗!”
但是这些援军并不是他所期待的援军,他需要的步兵,而不是骑兵。骑兵虽然在很多时候面对步兵有巨大的优势,但是他面临的战场,骑兵根本就发挥不出任何作用。就算是抵达的骑兵,也不可能对战场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王司马,你们来的正好,可否用弓弩帮忙我军击退赵军!”
第一个赶到战场的是骑兵司马王镛,他带的骑兵也不多,就八百骑左右的样子。面对战场胶着的情况,他微微蹙眉,不过还是打赢了仲叔牙的要求:“我军可以帮忙,但是仲叔大夫,我军的任务是防止赵军脱逃。”
“不会耽误王司马的军命,只要步卒的防线稳固了之后,骑兵的军令自然完成了。”
“也罢。”王镛对身后的传令官下令道:“令全军下马,弓弩射杀赵军。”
下令之后,王镛也不走,他觉得好奇,仲叔牙这个将军的情况可不太妙,整个人仿佛是从水里捞起来似的,他不会是自己带着亲卫去厮杀了吧?
还真让他猜到了,仲叔牙在战车上居高临下眺望整个战场,看到任何一个防区会出现危机,他立刻就冲了上去。相比仲叔牙,王镛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可问题是他是骑兵司马,他总不能从河岸上骑着马冲下河谷去厮杀吧?
除此之外,他也只能从马鞍上摘下自己的长弓,有一搭没一搭的拉起长弓,对着赵军射出去。
效果很不错,要比射兔子容易的多。
不仅仅是赵军如同困兽一般疯狂的挣扎,整个上军的军队都在往主战场赶来。
听到动静,王镛明显的轻快了一些,他甚至都不敢回头看。
“主将何在?”
传令兵后背一杆小旗,颇为显眼,骑马来到军中,开口就询问主将。王镛很无奈,自己作为骑兵,下河沟作战是不可能的,而环顾左右,似乎自己官最大。只好硬着头皮跟着传令兵来到了姗姗来迟的中军之前,跳下马,躬身道:“将主。”
“战况如何?”
“还在胶着,赵军防抗激烈,但无法冲破我军防御,仲叔大夫带着亲兵正在将冲上河岸的赵军杀下去。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王镛不敢抬头,他似乎是战场上最悠闲的一个将领了,可问题是他也想帮忙,但是他帮不上啊!
“苟变呢?”
“苟副将正在带兵赶来。”
边子白在临近战场的一个小土坡上查看战场,良久,沉声道:“蠢材,如此好的机会,竟然搅成一锅粥。”
这话肯定不是骂王镛,而是说仲叔牙。大火已经起来,遭遇埋伏的赵军之所以没有退去,主要是赵军退回去是死路。但芦苇点燃容易,但却没有火力,烧起来快。一旦燃烧过后,灰烬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变冷。只要赵军再坚持一段时间,他们就可以退入大野泽,而且还可以避开大火。
赵军一旦有足够的安全地带,撤入被烧成焦土的大野泽,就卫军的兵力,想要全歼这支赵军的机动兵力。恐怕真的拿他们没辙。只要有两千赵军跳出战场,对于边子白来说,就是一场失败。
一刻之后,苟变带兵抵达战场,而他却惊讶的看着面如死灰的仲叔牙,还有脸色阴沉的边子白。后者没有客套,直接让苟变登车观察战场,之后就问:“你知道该如何做吗?”
“某以为,步卒应该在缺口处让步卒攻入河道内,只要我军能够在河谷站稳,形成军阵,就能够在短时间内压缩赵军的空间。对方是骑兵,下马不是我步卒的对手。且还有河岸上的弓弩压制,两面受到攻击,首尾不能相顾,覆灭不过是时间问题。”
苟变虽然也是战场经验不足,但是相比仲叔牙来说,他的战场领悟能力要高出好几个的等级。边子白终于颔首表示满意,问:“你选何处?”
“拦腰之处。”苟变选定了中间的位置。
从这个区域攻入河谷之中,危险最大,但是收益也是最大的。可以将赵军前后联系彻底断绝不说,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压缩赵军的空间。配合河岸上的弓弩,战斗甚至可以在一个时辰之内结束。
边子白伸手从腰带上摘下佩剑,这柄剑正是国君姬颓给他的剑,是上军指挥权的象征。双手递给了苟变之后,边子白说道:“甚合吾意,此战由你来指挥。上军之中,任何人擅退一步,杀无赦!”
“末将遵命!”
苟变点齐了两个旅,一千人,告诫了一番之后,带头冲入了河谷之中。正如他判断的,赵军骑兵再河谷中根本就无法全部的战斗力。甚至马匹还成为赵军的累赘。
战斗在这一刻卫军才完全压制住了赵军。赵军不断的被压缩空间之后,甚至连反扑之力都彻底没有了,如同待宰的羔羊,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
“降者不杀!”
“降者不杀!”
没有一个时辰,战场上卫人的喊话声大作,战斗在这一刻终于到了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