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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代沟差了几十年啊!唐糖还真不觉得肉有多好吃,她喜欢吃土豆蘑菇和各类蔬菜。
  朱明芳撇嘴,她那个哥哥,一向是面无表情的,她可不敢跟他开口要东西。
  两人又简单的聊了几句家常,唐糖就已经把碗碟洗刷干净,锅里的饭菜也好了。
  虽然不过是几句话的时间,但也足够双方有些大略的了解,总体来说,朱明芳对于新嫂子比较满意,而唐糖也很满意这个便宜小姑子,庆幸自己没有遇上极品,婆婆和小姑子都不错。
  朱明芳起身摆好桌椅,就去洗手准备叫人吃饭了。唐糖把锅里热的馒头和剩菜端出来摆好,又找出自家的碗筷,盛好了米汤。
  这时候公公又挑过来两桶水,把刚好把水缸灌满,放下桶和扁担,一家人坐好准备吃饭。
  虽然是剩菜,但唐糖也没有嫌弃,小时候她也吃过这种剩下的桌菜的,她记得一直到新世纪,这样的剩菜都算是改善伙食了,比自家炒的新菜都好吃,故而一家人都吃的香甜。
  唐糖倒是没有和朱明芳一样,因为这剩菜而多吃两个馒头,不过她也吃了两个,原因是这馒头真的好吃。
  米汤就是普通的大米汤,不过和现代的大米粥还是有区别的,起码她喝到嘴里的,真的只是“汤”,而不是粥,一碗汤里米粒都能数清,但也没有到难喝的地步,毕竟是地锅里做出来的,一股自然的米香味,只不过不太耐饿罢了。
  倒是这馒头,实在是让她惊喜。馒头并不是和现代的一样用白面做的,而是黑黑的,看着像是玉米面和高粱面做的,估计还有白面,不过肯定不多,虽然卖相不怎么好,吃着也有些扎嘴,但却'意外的香醇好吃,唐糖一口气吃了两个,还觉得意犹未尽。
  吃过饭后,唐糖和朱明芳一块儿收拾了桌子,洗了碗筷,朱父和朱母一起去归还借了别人的盘子和碗筷,这个是体力活,用不了唐糖她们两个小姑娘。
  洗过碗后,她俩又合力给圈里的猪和鸡煮食。这会儿还要按人头养鸡,猪也要等过年上交国家一半,剩下的半头才是自家的。
  但就算如此,它们也还是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财政来源,故而要每天都精心喂养,要是因为偷懒,使得母鸡不下蛋,猪肉不长膘,那可就是全村人的笑话了。
  不是农忙季节,又是新婚,唐糖暂时没什么事情,见着朱明芳快要打扫好了的院子,就转身先进屋子里了,刚刚到来,她还需要好好消化一下新得的记忆,顺便理一下,未来的路究竟要如何走。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评论来一发
  ☆、第三章二大娘
  慢慢回忆原主的记忆,再结合自己看小说得到的内容,唐糖已经确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时间。
  唐红已经改嫁半年,唐糖刚刚结婚。
  若是唐红没有重生,应该就是唐糖跟着朱爱党一起,婚后多年,被唐红在街边遇见,看起来貌似幸福,当然,真幸福假幸福暂未可知,但两人应该是一直在一块儿的,这个可供她选择的自由度比较高。
  但若是她现在所处的,是唐红重生的那个时空,也就是她看的那本小说,那就有些麻烦了,毕竟人家是女主,有空间神器啊!
  小说中唐红重生在她改嫁的一年后,也就是现在的半年后。
  那时候归来的她来的还不算太晚,因为男主只是刚和“唐糖”结婚,就出任务去了,等到她重生回来了,他也才刚刚结束任务回家没几天,和“唐糖”没有怎么相处过,也就没有什么感情。
  对于唐红,则有着怨恨愧疚不舍等等,很是复杂的感情,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想要和她再次复合的意思,毕竟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唐糖”才是他的妻子。但一切都怕有如果,“唐糖”她自己做死,谁也没有办法啊!
  通过一系列的“唐糖”做死,更加衬托出了唐红的各种优秀,尤其是人家还有金手指帮忙,还一直在忏悔,结局自然是“唐糖”做死自己,然后唐红顺利上位了。
  想到这里,唐糖有些明悟,不管唐红有没有重生,会不会回来报仇,她首先要做的,是让自己强大起来,独立起来,才能躲过各种“意外”,若真是唐红要来抢回朱爱党,大不了她就一走了之罢了,反正喜欢朱爱党的是原来的唐糖,并不是她。
  有了解决方向,唐糖就开始思索未来的路如何走下去。
  这个世界的设定有些奇葩,原主记忆中自己的国家名叫大清,没错,就是历史中的那个清朝,不过这里的历史在咸丰朝的时候转了个弯。
  咸丰皇帝在这里并没有早亡,而是一直活到了八十一岁,而且一直相当健康清明,没有一点历朝英明之主晚年的昏头。
  在英明神武的咸丰皇帝带领下,洋务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很快就赶上了西方国家的步伐,所以这里没有某个太后的掌权,也没有清末的屈辱史。
  但二战还是到来了,历史名人一个个出现,该发生的一样样发生,后来国家政体变成君主立宪制,领导班子们以议会的方式存在。
  不过这些都暂时和唐糖没有什么关系,她只是新奇了一会儿就放下了。
  现在是77年八月,做生意什么的就不要想了,那是投资倒把,资本主义,就算再过两年改革开放了,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更何况还有商业奇才,金手指加身的女主在,她去做生意简直就是找虐。
  唐糖感慨,君主立宪制竟然也反对资本主义。→_→
  可是作为一个农村姑娘,不做生意,还有什么工作能够远离这个村子,远离女主呢?唐糖有些纠结。想她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学生,还真是没什么生活经验啊!等等!学生?
  对啊!她可以继续上学啊!现在已经是七七年的八月了,如果历史继续往前走的话,马上,等十月就要宣布恢复高考的消息了,十二月似乎就要开始考试了啊!
  小说中唐红没有参加高考,也就没有提及今年的考试,但唐红不参加,不代表她也不能参加啊!唐红毕竟是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即使人家像是个天生的商人,即使后来工作需要,学了外语,但也改变不了她没文化的事实啊!她就是想参加高考,她回来的时候第一届高考刚刚过去,她也没有耐心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人家急着赚大钱抢老公呢!想到这里,唐糖有些兴奋。
  就算唐红重生又有空间怎么了?她可以及时躲开啊!若是她参加了这次的冬季高考,等唐红重生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学校了啊!
  最起码上学的时候,好几年都不会和她有什么交集的,毕业了,再找一个离她远远的地方工作,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啊!大不了她把朱爱党送给唐红就是了,反正她也不喜欢人家。哈哈^_^,她是天才,原来学霸有这好处啊!
  兴奋过后,唐糖开始翻找自己的行李箱子,似乎里面还装着她的高中课本啊!
  果然,她打开箱子,就找到了底部的一堆高中课本。
  当然,原主结婚连课本都带着,可不是她有多爱学习,毕竟这个年代,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多有学问呢!她是要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离那个家,和他们一刀两断,不过这正好方便了现在的唐糖。
  据说七七年的高考题目异常简单,再随手翻了下手中的几本课本,唐糖对自己具有强大的信心,想她可是年年都拿奖学金,没毕业就直接被保研的超级学霸,怎么可能连个简单的高考都过不去,更何况她还能提前复习两个月,简直是考不上都难的节奏啊!
  未来的生活有了基本目标,唐糖感觉自己崩了一早上的神经,终于被捋直了。
  放松的躺在床上,唐糖开始打量自己的身体,天下就没有不爱美的姑娘,她想着唐糖既然从小娇惯,长的还是挺好看的,毕竟受宠和长相,有时候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
  打眼看去,倒是皮肤白皙,腰细腿长,跑到衣柜上自带的镜子前看着,发现果然不愧是绿茶婊中的领军人物,大眼柳眉琼鼻小嘴,还有张她最爱的瓜子脸,简直是赚大了啊!
  自我陶醉了一番,唐糖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不对劲。
  凑近了镜子仔细观察,果然,眉间若隐若现的,似乎有颗红痣,不怎么明显,却真实存在。
  唐糖仔细回忆,确定原主本身并没有这颗红痣,那也就是穿越后遗症了?不会也是空间吧?
  想到金手指,顾不得疼痛,立即找了根针扎破食指,挤出一滴血珠按在了眉心。
  唐糖期待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发现半天没有反应,她不禁有些失望,果然不能太贪心了。
  还没失落多久,就听见院子里传来说话声,似乎是婆婆给人送盘子回来了,她忙出了屋门。
  “娘,这么快就已经送完了啊!”出门见婆婆和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妇人在说话。
  “是啊!多亏了你二大娘了,她帮忙一块儿送的。”朱母边说着,还招手示意唐糖过去。
  “来,见过你二大娘,咱家这边没什么亲戚,平时啊!多亏了你二大娘照料。”朱母的声音里满是喜气,显见得是真心实意。
  记忆中这位二大娘就住在朱家隔壁,姓黄,别人都称呼她黄大娘,她夫家也姓朱,在遍地一家唐的唐家村,和朱家倒是有缘,也处的不错。
  “咳,都说这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你还跟我客气?”那位二大娘也笑着和朱母打趣。
  “都是一个村里的,这唐家的丫头我也认识,看着就是个乖巧的,这次啊!我看你是捡着宝了吧!”
  一句话说的朱母又眉开眼笑,倒霉事可不会一直在她家不走啊!
  唐糖被两人毫不掩饰的话给弄的颇不好意思。
  “娘你们忙了一上午,定是累了,先进堂屋坐会儿再走吧!我去给你们倒水。”实在受不了二大娘打趣的目光,唐糖赶紧遁走。
  进了西边的厨屋倒了两碗水送过去,就又借口做饭,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修文,只把背景改了下,其他内容不变,请放心食用。
  ☆、疑是金手指
  小姑子朱明芳早上忙完就去找小姐妹玩了,公公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眼看着要中午了,也确实该做饭了。
  二大娘还在家里跟婆婆闲聊,估计是因为家里有儿媳妇做饭,她只要回家吃就行了。
  看了眼厨房里的东西,发现并没有料想中的众多剩菜,可能是因为天热,昨天就已经分给邻居们了。再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吃的,就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想来也是,这会儿只要能吃饱就谢天谢地了,就算办酒席,也不会有多少菜的,天气又热,随便分两家也就没什么了。不过这样也好,她可不想连着几天吃剩菜。
  左右翻看了一下,发现吃的并不多,面粉只一个袋子底,估计能有两斤就顶天了,再多一点的是早上吃的大米,没有现代的米白,看着还都是碎米粒,也只有两三斤的样子,如果只像早上那样喝稀粥的话,还能多应付几天,除此之外,还有大约一二十斤的高粱面,和最多的大半袋子玉米面,看着有好几十斤了。
  这是主食,再看其它的,还有十几个鸡蛋在簸萝里,另外,就只剩下几块生姜和大蒜了,调料真的只有油盐酱醋。
  唐糖有些傻眼,这样怎么做饭啊?做什么?
  在脑海里回忆了下才想起来,这会儿,家家户户都有后院的,院子里多是养着鸡鸭,还有猪圈和厕所,再往后,就是自家的菜园子了。
  早上喂猪的时候,也没注意,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想吃什么菜,去园子里现摘就行了。
  想到这里,唐糖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好歹有天然蔬菜吃。赶紧出了厨屋,要去菜园子里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这回倒是没有让她失望,园子里的菜虽然品种不多,但绝对够吃的,而且这可是绝对的纯天然无污染。
  看着园子里茂密的绿色,唐糖开始考虑中午吃什么,这菜是有了,主食还没着落啊!总不能中午也吃窝头吧?虽然这会儿的人大多都是一日三餐的窝头稀饭,但她还是想着能不能换个花样。
  随手摘了根黄瓜啃着,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又细又小,不过确实比大棚种出来的好吃多了。
  正吃着呢,忽然看到黄瓜藤边上一坨,像是米田共的东西,顿时恶心的吐了出来。
  好吧!虽然是纯天然的,但有时候太天然了也让人犯难啊!
  再也顾不上欣赏了,迅速的摘了把豆角,几个黄瓜,还有几根嫩嫩的小葱,就打道回府了。
  蒸好的窝头还有不少,唐糖准备就弄两个菜,还是就着窝头吃一顿吧!
  先把菜都洗干净,把豆角摘了一下,舀了一小碗玉米面,再放上盐和酱油,拌了一下,看了看有些干,就又加了点水和少许白面,就可以上锅蒸了。
  本来还想用白面蒸的,但拿着那个少的可怜的面袋子,到底没有舍得狠下心。
  又把茄子切成条状,准备待会儿和拌好的豆角一块儿上锅蒸,待会儿蒸熟了之后,放上蒜泥和香油,也是很好吃的,小时候妈妈经常这么做,在不放食用油的时候,比水煮的好吃多了。
  再顺手把小葱切碎后,一切准备就绪,唐糖就往地锅里添好水,开始生火,然后一边烧火,一边又剥了一骨朵蒜。
  地锅里的水很快就开了,放上蔑子和抹布,再往上边放上准备好的豆角和茄子,还有早上剩下的窝头,盖上锅盖,再烧上十分钟,就把已经熟了的茄子先盛出来,把豆角翻一下,再过个五分钟,豆角也熟了。
  唐糖利落的把窝头拿出来,再把豆角盛到盆子里,又把已经剥好的蒜瓣捣碎加水和盐,又用筷子占了两滴香油进去,然后把做好的蒜水分别倒进豆角和茄子里,搅拌一下就成功了。
  本来豆角里应该再加上两勺食用油的,但无奈条件有限,只能省了,反正应该会比水煮的好吃。
  大功告成,唐糖想了下,还是再做一个汤吧!
  又去后院摘了几个西红柿和几棵芫荽,回来又烧了热水,把切碎的西红柿芫荽小葱都放进去,做了个番茄清汤,连个蛋花都没舍得打。
  一切搞定,唐糖就出去喊人吃饭了。这时候二大娘已经回家了,婆婆一个人在屋子里纳鞋底儿。
  “娘,饭做好了,要不要去叫爹和明芳回来吃饭?”
  其实让她去,她也不知道去哪找人,明芳还好说,村子里总共就那几个小姑娘,但公公可是一早就没了人影,不知道去了哪里。
  “不用,你爹刚跟队里的人一块儿去看西边的玉米地了,这会儿估计也该回来了,明芳不用管她,人家吃饭,她自然就回来了。”朱母头都没抬,顺嘴回道。
  唐糖听了,就顺势坐在朱母旁边,看她纳鞋底了。反正现在天气热,饭凉了吃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