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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七零年代娇宠媳 > 七零年代娇宠媳 第1节
  《七零年代娇宠媳》
  作者:长桥北转
  文案:
  【排雷要在前面:内含真假千金梗】
  姜糖死在丧尸攻城中
  再睁眼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末世前看过的书中
  变成了七十年代红旗公社第六生产大队的姜糖
  原主已婚,丈夫是个保家卫国的军人,但在任务中伤重腿脚不便躺在床上等人照顾
  原身被家里娇养长大,受不了苦,还被小白脸知青哄得偷丈夫治伤的钱和他私奔
  姜糖过来的时候,原身手上揣着钱正要往车站去
  原主傻得单纯,她不傻
  当下一个转弯进了副食品店买上二两肉,高高兴兴提着东西就往家去
  路上,二两肉变成四两肉、四两肉变成八两肉……
  满脑子都在想红烧肉的姜糖,进了门,就看到英俊男人并小叔子小姑子沉着脸在院里等她
  姜糖把手上的肉递过去,“吃吗?”
  男人黑沉着眸子盯盯望着她,薄唇轻启,“吃。”
  *
  跟姜糖第一次见面,顾连城就知道,她不是她
  可那又如何?
  新来的姜糖会做好吃的,会对他甜甜的笑,会安慰他鼓励他
  顾连城也喜欢这个姜糖,想要放在手心宠一辈子
  *金手指粗大——
  *可能是个美食文
  *家长里短,吃吃喝喝,没什么大风大浪
  一句话简介:七零生活甜如蜜
  立意:珍惜食物不浪费粮食保护环境
  内容标签:种田文 甜文 穿书 年代文
  主角:姜糖;顾连城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穿越
  “吁~”顾长顺把驴车停在路边,跳下去把缰绳拴在大树上,边对后面人说:“各家买东西就赶紧的,时候到了就不等了啊!”
  姜糖意识不清之际,听到这句话一个激灵,缓缓睁开眼,同时脑海里出现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和一道在仿佛在灵魂中响起的声音。
  【原灵体与系统交易,为补足小世界空缺,特召唤[姜糖]而来,为表歉意,允许[姜糖]保留异能,希望[姜糖]好好代替原灵体在这个世界生活。】
  姜糖身子晃了晃,眼神迷茫。
  “连珹媳妇儿,你咋还在呐?”顾长顺把缰绳拴好,一转头其他人都不在了,只剩这个连珹媳妇。
  姜糖回神,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这个人的称呼,“长顺叔,马上!”她从车上跳下来,浑身像被人打了一顿哪哪都难受。
  顺着记忆,姜糖选了去信用社的路。
  长顺叔看着姜糖的背影直摇头,这连珹媳妇,别看娘家是城里的,但忒娇气!
  顾家如今的可怜样,娶这个媳妇儿还不如不娶呢!
  一天天儿的,就没看着上过工,见天儿窝家里不出来,啥也不知道帮衬。
  糟心嘞!
  姜糖走在路上,竭力装作淡定如常的样子,实则内心早就已经掀起惊涛骇浪。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华国,半上午时间,路上人影稀少。
  姜糖趁机寻了个无人的巷子闪进去,她靠在墙上大口喘气,不自觉摸上胸口。
  胸腔里的心脏还在跳动着,姜糖仰头笑了。
  她还活着,不对,她又活着了。
  这已经不是她原来的身体了。
  她本生活在末世当中,死前正在抵御丧尸攻城,为了保护队友,她被一只丧尸利爪穿透心脏。
  临死之前,意识模糊之际,队友惊恐的表情还印在脑海中。
  她以为自己死定了。
  并且观她如今境况,她在那个世界,应该也是真的死了。
  但没想到,再一睁眼,她成了一本小说中炮灰。
  炮灰与她同名同姓,目前已婚,嫁到了红旗公社第六生产大队的顾家。
  顾家人口众多,家里的顶梁柱,也就是姜糖的丈夫顾连珹,结婚前还在一场任务中伤到了腿脚,差不多算是丧失劳动力。
  如今领着三十块一个月的津贴,但要养着顾家九口人!
  其中一个病号,两个刚出生的孩子,还有两个十岁以下的孩子,以及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少年。
  但是劳动力,仅有原主姜糖、婆婆徐静芳和高中刚毕业的老三顾连容。
  可原主,是城里嫁到乡下来的媳妇儿。换言之,也就是跟顾连珹一样几乎没有劳动力。
  放在乡下大队,在外人看来她光吃不干还懒馋挑剔。
  原主本就不满自己这桩婚事。
  只她跟顾连珹这桩婚事,是上上辈的老人,也就是姜糖的爷爷和顾连珹的爷爷定下来的。
  两老当初是同一班的战友,老家又是同一处,后来退役也常联系。一来二去,结婚生子啥的,这就给安排上了。
  但遗憾的是,两老生的全是儿子,只能把结亲的约定往下一辈顺延。
  姜糖:……
  不是,这也能顺延?
  原主算是乖乖女那一挂的,顺从着家里长辈的意思,三个月前嫁给了顾连珹。
  顾连珹虽然模样长得好,但架不住是个啥也不懂钢铁直男,沉默寡言长年肃着张脸——还是那种小孩子见了要哭的表情。
  这心里没点承受能力的,见自己要嫁这么个人,估计新婚当晚能直接哭出个汨罗江来。
  但原主不会啊,原主直接黑化了!
  秉着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的理论,她跟知青点一个油头粉面花言巧语的男知青看对眼了。
  这一对眼,就对了三个月,直到现在。
  原主这具身体的样貌,着实出众。
  至少姜糖翻找记忆发现,她的长相就算放在以后美女如云的娱乐圈,也称得上美丽二字。
  柳叶眉,偏长的杏眼略显清冷,鼻梁微挺,红唇小巧,一身的皮肤更是白的在太阳底下都晃眼。
  五官精致,气质也独一份。
  就算眼高于顶的知青,也被她这长相迷得不要不要的。
  当是时,知青父母给他弄了个回城的工作,便起了心思要把原主带走。
  而原主竟然也傻不愣登就同意了?
  这是姜糖没想到的。
  但根据原主的记忆,姜糖猜测,她可能不是想跟那个男知青走。她是自己有了别的想法,打算离开这个县城。
  只要她可以离开这里,管它什么借口呢?
  那个男知青才傻不愣登的,到时若事发,原主自己一个人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反倒那个知青有可能被找上门做替罪羊。
  于是原主就偷拿了顾家几乎所有的家底,在男知青回城的这一天打算搭个顺风车,然后半路把人甩了,自己去港城。
  但没想到,半路上她没把人甩了,倒是被另一伙人盯上。
  那伙人不巧还是人贩子,见原主貌美,似乎还钱多,就起了歪心思,把人打晕卖到了山沟沟了。
  原主性子烈,半路跳车。正好那时车子驶过半山腰,原主掉了下去,估计是活不成了。
  这段跟随男知青上了火车以后的发展,是那个所谓的系统留给她的。
  姜糖揉了揉太阳穴,表情苦恼。
  因为今天,此时此刻,就是原主揣着钱去车站的日子。
  也是原主人生的转折点。
  姜糖隐隐觉得这个剧情有些熟悉。她向来记性不错,正好记得,这似乎是一本小说中的人物番外。
  这个角色跟她同名同姓,让她印象非常深刻。
  没记错的话,她只是小说中一个仅在别人口中被提起过的炮灰。
  那么一个炮灰,又有什么资格被作者单独给一个番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