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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重生九零小娇女 > 第118节
  这种程度的寒假作业对谭笑来说,简直就跟小儿科一样。
  扫一眼题,立马写下答案,几分钟一张纸,王艳玲虽然惊异于谭笑的快速,但更多的是骄傲于谭笑的聪明,第一名就是厉害,有个第一名的好朋友,自己好像也挺厉害的。
  眼瞅着一本数学寒假作业剩了不到一半,谭笑的肚子咕噜噜响了三声,抬眼瞅瞅王艳玲家的挂钟,下午二点四十,该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谭笑收起作业本,往王艳玲那边看了看,今天教的是她的名字,整整三页横条笔记本纸,小姑娘写的满满当当,虽然算不上机敏,但认真的样子真好看。
  “谭笑你饿了?要不在我家吃饭吧,我现在就去做饭。”话说完又反应过来,“还是算了吧,你家今天杀猪,回去能吃杀猪菜,我家没啥好吃的。”
  谭笑就喜欢王艳玲这个样子,我穷,可我不自卑,我羡慕,但我不嫉妒。坦坦荡荡自在自然,不谄媚不巴结不自卑不敏感的样子是那样的美好。
  谭笑想了想,“你饿吗?”
  “我还不饿呢,我早上吃的大饼子,抗饿,晚点再做饭就行。”
  “那好,我先回去了。”谭笑说话间下了炕,穿上鞋就往外面跑,王艳玲喊她,“哎,你的书包还没拿呢!”
  “先放着吧,待会儿还来呢!”
  话传到王艳玲的耳朵里的时候,谭笑已经跑远了,趴在双层窗户纸上,勉强能看到一个火红的影子呼啸而过,王艳玲不禁嘀咕到:“这得是饿疯了吧。”
  “妈、妈!”谭笑推开屋门就大喊,厨房里雾气缭绕,她的镜片上白茫茫一片,分不清谁是谁,只模糊的看到有人影在眼前晃动。
  “笑笑回来了啊?你妈不在,去隔壁送菜去了。你是不是饿了?屋里人还没吃完呢,舅妈给你盛一碗,你先在厨房对付吃一口,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再多吃点行不?”
  原来是二舅妈,谭笑把眼镜摘下来放进衣兜转身就往门外跑:“不用了舅妈,我去找我妈。”
  “这孩子,找你妈干啥?……多大的孩子都找妈,一会儿看不见就想得慌。”李芝自认为真相了谭笑的想法,想起自家那个被她爸带在身边此时正在炕桌上吃饭的娇娇,无奈地摇了摇头。
  见过惯孩子的,没见过这么惯得。哪有大人吃饭小孩子上桌子的?就是妇女也不行上桌子啊眼瞅着孩子就大了,这么惯下去,得成啥样?李芝越想越忧心,决定今天晚上回去跟王军好好的说说才行。
  “妈,王艳玲她妈去她姥姥家了,家里就剩她自己,我想带点饭菜过去跟她一起吃,你看行不?”
  孙雪家厨房里,谭笑找到了王佩。
  王佩脸色不大好,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因为什么,但总之应该跟自己没关系,谭笑也就没在意。
  “你咋不让那孩子来咱家吃呢?这么冷,你端过去还不得凉透了呀?”
  “没事,凉了我俩就热热再吃。人多,我怕她不好意思。”
  “那行吧,你去跟你舅妈说,让她给你切半根血肠,再拿上点、算了,你自己看着办吧,爱拿啥就拿啥,最好把酸菜也端点过去,再拿上一块生肉,王艳玲她妈啥时候能回来?多拿点,够那孩子吃几天的。”
  王佩说的酸菜是烩酸菜,是烀猪肉的时候放在锅里去腥气的。炖的时间长了,肉香都被酸菜吸了过去,那味道简直比猪肉还好吃,是东北的一绝。也只有杀猪的时候才能吃到,别的时候不管怎么做,就是出不来那个味道。
  “不知道呢,好像说是她姥姥病了。对了妈。明天你和我爸还去市场不?我晚上想在王艳玲家睡,那么大的屋子就她自己,我怕她害怕呢。要是你们明天还去,我就早点回来。”
  “明天不去了,你早上别回来太早。晚上就你俩能行不?……算了,你先去端菜吧,别的到时候再说!”
  王佩挥了挥手,不打算再说,谭笑蹬蹬蹬跑回家,让李芝给找了一个大盆,把血肠、猪肝、血豆腐、烩酸菜装了半盆。又拿了一个塑料口袋,往里面装了两条熟肉一块生肉和六个白馒头。
  别的先不说,就那块瘦的少肥的多的生肉块,足足得有三斤还不止,李芝一边装一边心里犯寻思,这能是老姐让孩子装的吗?拿这么老些东西送给王叔文家,也没听说两家人关系多好啊?可一想谭笑的性子,又觉得自己多虑了,这么好的孩子,指定是不能撒谎。
  正文 第170章舒服才是朋友
  脖子上挂着塑料袋,双手捧着菜盆子,谭笑精神高度集中,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生怕脚下一个滑,把一盆子菜给卖了。
  王艳玲家只有一个二十五瓦的白炽灯,外面天还没有黑,可她家屋里已经黑黢黢的了,听见谭笑在外面叫门,王艳玲踢拉着鞋往门口跑:“谭笑你咋这么快……你端的啥呀?”
  “快点快点,接过去,我的胳膊都麻了,再等一会儿,就该掉地上了。”谭笑急的直跳脚,菜盆子在她手中歪歪斜斜,眼瞅着就要扣了。
  王艳玲紧忙伸手把盆子接过去,冰凉的触感激的她一个哆嗦,快速把一盆菜放在锅台上,又从谭笑脖子上摘下塑料袋:“你这是干啥呀?”
  “哎呦……不行了……我的胳膊要断了,我得上炕歇歇。”谭笑长出一口气,跑到炕边哐当一声倒了下去,眼睛望着棚顶吭哧吭哧喘气。
  这么点路本来累不着,可架不住她紧张过度啊!总害怕脚下打滑,以至于全身肌肉紧绷,不仅胳膊硬、腰和后背也酸胀的难受。
  “胳膊酸吗?要不要我给你捏捏?”王艳玲凑过来,一脸的笑眯眯。
  “你行不?就你那大粗胳膊跟棒槌似的,别再给我捏断了,我可还没吃饭呢!”
  “切,谁愿意伺候你咋的?人不大事怪多的!”嘴上这么说,王艳玲还是抓起谭笑的手腕,一寸一寸地捏起来,你别说,感觉还不错。
  松软的感觉袭来,让人想睡觉,谭笑真想就这么睡过去,可肚子咕噜噜地唱起了空城计,让她不得不爬起来:“行啦,别捏了。快看看菜凉没凉,凉了就热一下,袋子里有肉和馒头,也一起热了,完事咱俩好吃饭,我饿的要死了。”
  “你待着,我去弄。”王艳玲撂下一句话转身去了厨房,既没有说客气的话也没有推拒,谭笑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声音,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什么是朋友?什么样的人适合做朋友?在谭笑看来,在一起待着,感觉舒服的两个人才能算朋友。
  王艳玲身上,有深深吸引谭笑的美好品质,想必后来那个喜欢王艳玲的青年也具有谭笑一样的慧眼,才会过上如此幸福的生活。
  “你咋总吃酸菜不吃肉呢?你不稀罕吃血肠?”
  热腾腾地饭菜端上桌,两人分坐东西两个方向,一手馒头一手筷子,王艳玲半个馒头下肚,发现谭笑只夹酸菜吃,不见吃肉和下水。
  谭笑摇了摇头“你吃你的,别管我!”白天杀猪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声声在耳,猪肉还好一些,那红红的血肠平时是她的最爱,可现在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
  “不吃拉到,我自己吃!”王艳玲夹了一筷子血肠放到口中,嚼的嘎吱嘎吱响,一脸的满足。
  杀猪菜、杀猪菜,只有杀猪的时候才能吃到的菜,王艳玲家穷,不养猪,更杀不起猪,当然也没有请她们去吃杀猪菜的亲戚。
  这肠体绵软肠衣劲道的血肠,王艳玲长这么大也没吃过几回,上一次是啥时候吃的她早就没有了印象。
  不仅是血肠,还有带肉的骨头、烩酸菜、猪肝,对她来说都是难得的人间美味,更不要说手中又大又白的白馒头了。自家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得上几顿白面饺子,至于平时那可是想都不敢想,也从来不去想的事。
  熟肉切了四分之一块,热了四个大馒头、半截血肠、一小块猪肝,还有一小盆酸菜,所有的这些,一顿风卷残云之后,桌子上竟然只剩下一点汤汁。任谁如果没亲眼看见,也不会相信这是俩半大孩子一顿饭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