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后,莫颜草草洗漱,搂着贝贝和多余喂奶,结果两个小的谁都喝饱,哇哇大哭。
皇叔大人,好歹也给包子们多留一点啊!
“墨紫,做鲫鱼汤,黄豆猪脚汤!”
莫颜大喊一声,她要下奶,多下点奶才能喂小包子,并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不能让他胡来!
正在御书房处理政务的万俟玉翎神清气爽,突然打个喷嚏,引得小太监疑惑地看了一眼。
万俟玉翎停下笔,眯了眯眼,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剥夺某方面的权利。
鲫鱼汤还好,黄豆猪脚汤多少有点油腻,尤其是在夏日里喝,莫颜就好像喝中药,豪气地抬碗,一口气全干,惊得旁边的墨米分连连摆手,呐呐不敢言。
后宫没有妃嫔,节约相当一大部分的银子,莫颜处理事务很快,每天不用半个时辰就好。
宫内各项都有管事的宫嬷嬷,收入和支出写得很详细,莫颜自己有一个私库,用来收礼或者赏赐官家夫人小姐们。
“七月初七,京都要办鹊桥诗会?”
宫外的官家夫人小姐们递上联名帖子,想求皇后娘娘主持诗会。
京都里未娶亲的公子和未出嫁的小姐众多,本应该去年就嫁娶,因新皇登基,官员上大洗牌,众人看不清楚形势,不敢冒然结亲。
一切尘埃落定,官家夫人们觉得自家儿女不好耽搁,想趁着七夕这个节日相看。
新皇登基,很多官员家里的嫡女都是冲着选秀而去,结果等了一年,选秀上书被驳回,叶相都吃瘪了,他们谁还敢提这茬?
就算皇上真想选秀,也不是现在,三五年后,他们的女儿拖不起。
七月初七是个盛大的节日,众位官家夫人觉得自己分量不够,所以请皇后娘娘莫颜主持。
“无聊至极,但是本宫也不好耽搁人家的婚姻大事,准了!”
莫颜把帖子递给身边的宫嬷嬷,特地嘱咐,“你出宫一趟,问清楚具体的细节,包含时辰地点,都给哪些人家下了帖子。”
“是。”
宫嬷嬷对这类诗会等不陌生,基本上换汤不换药,一个套路,既然为相看,最好找大的庄子,例如叶府的西园,就是个好去处。
☆、第019章 相见不相识
许是调查夜袭天牢的黑衣人没有进展,几日后,京都开始恢复正常的秩序,百姓们该做活的做活,该买卖的买卖,城内又变得和以往一样繁华。
夏明轩战战兢兢地过了几日,有银子没地方花,他不敢到酒楼大吃大喝,只得到城北开设的小饭铺买几样酒菜,偷偷地躲在小院里吃喝。
周围的人家贫穷,谁家传来肉香味都要议论好久,夏明轩对此一窍不通,他前两天炖了一只老母鸡,第二日出门,立刻有人打招呼。
“大兄弟,你家昨日炖鸡了吧?那香味,咱们隔着老远都闻到了,晚上饿的肚子咕咕的叫啊。”
周围人善意地上来寒暄,让夏明轩非常不适应,他一个侯府世子,何时和低贱的贫民打过交道?
为避免交往中出现漏洞引发人的怀疑,他只是点点头,然后避开,周围人以为他是腿脚不便,人也孤僻,倒是很同情他的境遇。
从那以后,夏明轩开始提高警惕,那日他怕引起注意,特地在晚上炖鸡,谁想到欲盖弥彰,成了焦点人物,一个胡同的左邻右舍,都知道他家炖鸡。
为保持低调,夏明轩尽量控制饮食,很少开火,他锦衣玉食惯了,粗糙的食物难以入口,就算是化妆为乞丐那几天,吃的也是白面馒头。
邻居家一个老头过寿,邀请街坊邻居吃席,夏明轩本不想去,后来想想,他也不能太不合群,万一有官差再来盘查,周围人说几句不好的话,他就容易被人盯上。
打听清楚,邻里上门只要随个几文钱,并且带自己的出产便好,夏明轩想了想,带了一小条五花肉送上门。
“明小子,你来就来,还带啥东西啊!”
隔壁的老汉穿着一身喜气的红色粗布衣衫,站在门口待客,话说的很客气,看到夏明轩手里的一条子肉,笑眯了眼睛。
五花肉,肥瘦相间,油水不少,一看这就是猪身上最好的部位,若是做成红烧肉,炖的软烂,牙口不好的也可以吃。
一般人家送上两斤白面条就是厚礼,有些人家带着十来个鸡蛋,夏明轩送的算是重礼。
“你的腿去衙门的医馆看了吗?那可好了,一文钱就能看病。”
老汉家的屋子狭窄,院落却不算很小,周围堆着凌乱的柴禾,勉强收拾出一块空地,摆放桌椅板凳,上面放着茶水点心,招待客人。
“是啊,来,吃个寿桃,白面做的呢!”
所谓寿桃,就是个白面的馒头,形状有些像桃子而已。
夏明轩做乞丐那几日天天吃冷馒头,差点被噎得翻白眼,看到馒头没有任何胃口。
邻里间很热情,他迫于无奈,拿到手里咬了一口,内里是豆沙馅,还不算太难吃。
众人说的医馆,夏明轩前日才去过,坐诊的郎中很负责,有一人擅长骨科,当即给他正骨。
拖延几日,骨头周围红肿,郎中建议休养个月把,以免以后留下后遗症。
“林小子,你搬来这么久,你的家人呢?”
老汉坐在小板凳上,一边喝着满是茶叶沫子的茶水,一边眯着眼睛询问。
他混迹市井多年,早年也在赌坊做过伙计,自认有几分看人的眼光。
夏明轩给自己化名为林明,就是为方便称呼。
“家中只有爹爹,在乡下老家,唉。”
为避免出现问题,亲人越少越好,但是还不能一个没有,夏明轩编排得恰到好处。
老汉点点头,这人住在城北,却有银子买老母鸡炖,今日上门提着肉,可见是有几分家底的,此人穿着简单,却斯文有礼,还有一丝贵气。
姜还是老的辣,夏明轩作为永平侯府世子,从小受礼教熏陶,就算强迫自己改掉,还是和普通人不同。
“你原来还读过书?”
闲聊几句,老汉对夏明轩越来越满意,周围邻居见此,暧昧地笑两声。
老汉还有个小女儿未嫁,正在托人说媒,但是他眼光高,又不想让自己受苦,所以总想给女儿找好人家。
周围都是城北的住户,当然没有有钱人,有钱人也不住在这,能一个人住三间房,夏明轩的条件绝对是首屈一指。
上没有婆婆,公公务农,女儿嫁过去就在隔壁,还能帮衬娘家,时不时送条五花肉回来,老汉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地,怎么看夏明轩都顺眼。
“林明,你爹在乡下,那你的亲事谁做主?”
老汉假意闲聊,更是热络一些,而他的小闺女在送茶水的时候羞涩地看夏明轩一眼,又满脸通红的跑开。
夏明轩这张面皮长相不怎么样,看着快三十岁了,不过穷苦人家不善于保养,肯定比实际年龄大一些。
“不满老伯,我在山上下来摔断腿,原来的定亲的人家怕我成了瘸子,拖累他们家的闺女,所以退亲了。”
夏明轩编造谎言炉火纯青,最近说的多了,非常熟练,连带着表情也十分到位。
众人很同情他的遭遇,得知不过是扭伤后,大大地松口气,又配合地赞叹衙门医馆郎中的医术。
“你行动不方便,不如以后就到家里吃饭,咱们正好是邻居,也该相互照应。”
老汉大手一挥,说得义正言辞,周围的人心中嗤笑,老周头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想必是有所图谋,或者看上这个小子。
夏明轩看到门口露出女子的脸蛋,小家碧玉,没有精致的妆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眸中一闪而过的雾气,像极了他心心念念的表妹莫颜。
“林小子,看啥呢?回魂了!”
有人察觉后,众人都往门的方向看,周老头的小闺女吓得缩回脑袋。
“抱歉抱歉。”
夏明轩一抱拳,接过酒杯,一口气干了。
酒很劣质,喝上去胃里如火一般烧灼,他扭过头,再次看了看门的方向,小腹火热,竟然有了一丝欲望。
好久没有女人,夜晚空虚寂寞,夏明轩还考虑到一点,如果他娶亲,身边有人打掩护,目标会很小。
一顿饭宾主尽欢,老周头竟然想把闺女嫁过去,对夏明轩的一些事问得更详细。
“来,倩儿,这是林明。”
街坊走后,周老头喊出自己的闺女,让周倩儿和夏明轩见面,并且道,“你送林小子回去,看看他家有什么要收拾的。”
一个男人自己过日子,乱七八糟在所难免,而且两家就隔着院墙,周老头对女儿很放心。
“那就麻烦倩儿姑娘了。”
夏明轩喝的有点晕,口干舌燥,一身酒气。
其实这些酒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在青楼喝花酒都是昼夜循环,尤其是莫颜嫁人那几天,只要想到心爱的女子在别人的床上,他就恨不得呕出一口血来。
“林明哥,你慢点。”
周倩儿羞答答地,夏日热,两个人不过走了两步就一身是汗,她进了院子后,先关好门,然后根据爹爹说的,打量家中摆设。
如果家中条件好,近水楼台,她肯定要嫁过来,这对她来说是个好机会。
隔壁的院子中有一口井,这让周倩儿特别满意。北地的住户有井的人家不会超过五户。
打一口井要七八两银子,够娶个媳妇的,谁家有这个闲钱?家家户户都去河边打水。如果嫁过来,以后抬水很方便。
周倩儿察觉自己在用自家人的姿态打量院落,扭捏地蹭了蹭衣摆,跟在夏明轩的身后进入到内室。
不如想象的凌乱,屋内摆设井井有条,主要是夏明轩实在受不得脏乱差的条件,如床幔,窗纱,被子等都是新换的,为了雅致,屋内还摆放两盆花。
周倩儿哪里见过这个,立刻喜欢上内室的装扮,爹爹说的没错,林明有家底,说不定有十几两银子呢!
“嗝……”
夏明轩打了个酒嗝,假装头晕目眩地脱下外衣,他的皮肤很白,做乞丐的日子在阳光下暴晒,成了小麦色,对于男子来说,很诱人。
周倩儿红了脸,明明应该立刻退出去,可她愣愣地站在原地。
夏明轩就当她不存在,眼中一抹暗沉,他三下五除二地落下衣衫,连裤头都没留下,赤裸着身子到院中洗漱。
“林明哥,你……”
周倩儿的脸红成了苹果,眼睛不自觉地偷瞄,退后两步,她身后有一块石头,身体前倾,被突来的水盆浇个透心凉。
水滴滴答答地躺下,让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一览无遗,皮肤不算特别白嫩,却有小户人家女独有的清新,让夏明轩心驰荡漾。
“我,我回去了!”
到底是未出嫁的姑娘家,周倩儿掩面逃离,夏明轩强压住欲火,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
周倩儿回去后,把所见所闻和周老头一说,父女二人商议过后,都觉得夏明轩不错,脾气好,为人爽快,给邻居都能送五花肉,很大方。
但是求亲一事,还是不能女方主动。得空,周老头请夏明轩上门吃饭,透露点结亲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