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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盗墓手札 > 第731章 练手
  这对于我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好消息。有什么比命运被注定来的更悲惨?
  现在摆在我眼前的,几乎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按照这个传承走下去,这条路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力量,或许我可以像萨满传说中一样,沟通神灵,召唤出01那样的东西,但伴随着我的,将是孤独寂寥的一生。
  我不怕贫困,这些年大起大落,穷过富过,什么也看开了,有钱的日子固然好过,但人生在世,自由、快乐其实比什么都重要。
  所谓的诅咒,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方向,豆腐将面具留给我,难道就是要告诉我这个?
  他自己是不可能知道这些的,那么告诉他真相的,应该是尸仙。
  事到如今,这个让我们家三代人都难以解开的谜题,终于浮出了水面。我坐在沙发上,只觉得生命中的一切,都变得空空荡荡的。一个注定了悲剧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可惜,我没有什么自杀之类的想法,这些年活的太不容易了,越是这样,就越不想死。
  古人有言:蝼蚁尚且偷生。
  过了很久,我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决定接受现实,对红毛道:“多亏了你告诉我这些。”红毛耸了耸肩,道:“我其实专程过来,是想着你要是受不了打击要跳楼什么的,我正好捡个漏。”
  看得出来,红毛对这个传承是极为眼馋的,人各有志,对于我来说是痛苦的东西,或许正是他人求而不得的。而对于普通人来说触手可及的亲人、朋友、爱人,却是我这一生,恐怕也难以得到的。
  看着红毛眼馋的模样,我忽然觉得精神好了些,问他:“你这一生的追求不变吗?”
  红毛笑嘻嘻道:“人生短暂,能按照自己想活的姿态活下去,是一件乐事。在别人眼里我的生活可怜,可是在我看来,他们才是可怜的。”
  我笑了笑,道:“怎么讲?”
  红毛道:“为了读书而读书,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为了别人的眼光,按照别人的安排过完一辈子,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可怜?我这一辈子,别人的眼光与我无关,我只为自己而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我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俩看来以后可以做伴。”虽然这并不是我的追求。我没有红毛这么看的开,我恰恰想过的,就是结婚生子平静祥和的生活。
  虽说三十正是而立之年,但我觉得自己的激情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
  红毛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嘻嘻道:“我听老张说了,跟屁虫又失踪了?”
  “嗯。”我道:“跟尸仙走了。”其实我心里有种感觉,尸仙应该不会伤害他,如果他真对豆腐心有怨愤,早在沙漠出世时,豆腐已经被灭了。他很有可能带着豆腐在干别的事。
  可这事儿……会是什么呢?
  普真生前所做的一切,如果都是为了死后成仙的话,那么这次有了虚和天眼的相助,他应该离这个境界已经不远了,甚至我还在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成仙了。
  如果这个目的达到了,那么以他现在的身份,这人世间,还有什么值得他去做的事情?
  如果说,他的目的还没有完成,那么……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完全没有头绪,这段日子,白双也没有再过来,我知道,她心中对我肯定是有怨气的。每个人都有私心,她喜欢的男人,为了我生死不明,她心里如果不埋怨我?
  只是白双是个有修养的女人,她嘴上没有说,我心里却是清楚的。
  为今之计,我对于豆腐的下落无从着手,思来想去,既然人生的路,已经被定下了,那也只能好好走下去,如果传承真的能带来某些力量,那么我或许可以凭借这份力量。找到豆腐的下落。
  我问红毛,具体该如何做。
  红毛告诉我,每晚睡觉时将面具戴在脸上,自然会有所收获。
  他也没走,就在画廊留了下来,算是和我结伴了。
  接下来的几天晚上,我每晚都有做梦。说实话,那面具戴在脸上的感觉并不好受,冰凉冰凉的,又曾经盖在死人的脸上,因此给我的感觉,仿佛就像是在脸上搭了一层死人皮一样。
  同样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我还是什么都记不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的过程就逐渐清晰起来。这种传承,是一种很奇特的方法,仿佛某种本能的觉醒。
  曾经有人很好奇,将一只狼崽,和狼群分开,从小养在实验室里,但很奇怪,没有父母的教导,狼崽还是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很多狼群法则。这种狼群在长期进化中才形成的后天法则,并不属于本能,但狼崽还是出乎意料的继承了这一点。
  因此,有人认为,动物的繁衍传承和人类是不同的,人类只有血脉传承,而动物则有记忆基因的传承,它们很可能会在某一时期,觉醒这一些记忆基因,回忆起祖先曾经的生活。
  虽然这只是一个设想,但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就和这种设想极为相似,如同记忆中的没把锁被打开了一样,一些古老的,原本应该完全不懂的信息,慢慢的渗透进来。
  我和红毛之间的‘共同语言’开始多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开始掌握了一些被红毛称为小把戏的东西。
  那天,红毛忽然找到我,说要带我出去练手。此时,我依旧在经营着画廊,但画廊的收入,除了成本外,其余的我都存了起来,没有再做投资,而是取很少的一部分当自己的工资。
  以前我是个注重仪表的人,现在,我解下了昂贵的手表,脖子上的古玉,穿上了在地摊上买来的牛仔裤和白体恤,从以前的商界精英,变成了一个放在人堆里毫不显眼的中年人。
  我已经开始慢慢去适应这样的生活,有句话怎么说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有过很艰难的日子,但那段日子毕竟过去十多年了,后来的几年,我都过的很阔绰,现在一下子变得这么‘接地气’,确实难以适应。
  但是,活着,有时候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人生之事,十之八九不容易,对于各自所过的生活,大部分人,不都是不得已的去适应吗?
  我觉得自己应该没问题。
  红毛准备了一些家伙,随即带我去了位于香蜜那边的一片别墅区,他应该是事先有预约,对保安说是周老板约我们来的,保安便直接放我们进去了。
  沿途,我跟着红毛,忍不住道:“去哪儿练手?”
  红毛道:“你这两天,不是学会了‘悦灵’吗,纸上谈兵,不如实战。”
  所谓的悦灵,就是和死人,也就是软粽子沟通,我们倒斗的虽然会一些秘术,但最多能看见粽子,要和软粽子对话,一般比较困难,除非对方道行高,主动开口才行。
  说话间,我们停在了一栋别墅前,一个帮佣样的阿姨接待了我们。这会儿是下午的五点,别墅的主人在家。
  这个周先生,年约四十左右,秃顶,大腹便便,虽然一身富贵肉,但皮肤里透着一股黄,这是精气透支的现象,一看平日里就是酒色之辈,这样的人年轻时元精之气伤的太多,老年后一般不长命,往往是大病缠身、小病不断。
  一进去,那周先生就开始打量我和哈日查盖,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要按照我以往出门的派头,对方是绝对不会用这种轻视和怀疑的态度打量我的,不过这会儿我和红毛确确实实被当成了两个骗子。
  他道:“就你们?一个杀马特,一个……能行吗?”
  红毛平日里笑嘻嘻的,但一听杀马特就急了,说:“你这老板说话嘴下留的,什么杀马特,不懂别瞎说,为了染这头发,知道我跑了多少地方才凑足九只红毛公鸡吗?算了,说了你也不懂。”说完,大摇大摆在人沙发上坐下了。
  哈日查盖这头发确实不是用来做装饰的,其实是一种秘术,个中讲究很多,不是用一般的染发剂染的,被这周老板形容成杀马特,着实将他气的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