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最怕的就是队形散,收尾不能相顾,而对方六人则紧紧贴在一起,前后招架刀砍对手。
打群架其实拼的就是气势,气势上压住对方你就胜了,这六人冲出来后几刀就砍伤了六七个人,对方自然是阵脚大乱,根本无需追杀就已经是四散逃窜,慕容御也没有宜将剩勇追穷寇,而是顺着撤离路线连跑带撤很快就没了踪影。
毕竟这里是医院,恋战就是等着被抓,连打带跑才是这场“战役”的核心,而在医院打吴金的人还有两层目的,第一是被砍的人立刻就会受到救治,不会造成生命危险。第二是在这种地方砍人对于吴金和他手下人震慑是极大的。
所以慕容御所要的结果不是砍伤多少人,而是要吴金知道他是个狠角色,在医院这种地方照样敢砍人。
由于他们七人都不是熟面孔,所以警方也没抓到他们。
在这之后几天,吴金手下的二号人物蝙蝠在晚上运送赌款的路上被人对准屁股放了一枪,随后将蝙蝠手筋脚筋全部砍断。
不过蝙蝠被枪击是慕容御人在施工队,并没有出去,所以这件事和他无关,但吴金都算到了他的头上,这位陵城闻名的黑社会老大居然认怂了,托关系找到慕容御说要谈和。
此时的慕容御已经和姑娘在一起了,他也觉得心满意足,原本是想答应对方要求的,没想到的是高子健随后找到了他,两人秘密谈了一下午,正是这一下午的时间彻底改变了慕容御的人生。
后来我才知道高子健要与他合作趁机会彻底打倒吴金,一统陵城黑道。
高子健手下虽然也有狠角色,但是像慕容御12岁便狠成这样的就连高子健这样见多识广的人也是第一次见,他敏锐的感觉到必须要把这样一个人拉入团伙内。
对于慕容御而言他唯一快感来源就是不断打败对手,他活着就是为了征服,他并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纯粹就是天性如此。
在这之后他告诉宁陵生要去上学,正好暑假也快结束了,我们都没有多想,没人想到他其实是背着我们跟高子健去“打流氓”了。
再相见,物是人非。
慕容御带着欧阳琴“去上学了”,而我请的应神也驾到了,于是我打电话给梁子歌,让她把供养应神的那位给带过来。
“食进”并没有“咪路风”那么大,只是一个四方四正的小木盒子,比我两只手大不到哪去。
食进对于供养地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周围环境干净即可,所以我把帐篷打扫了一下,就把食进供奉在帐篷的桌子上。
这位法神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有点像是塑料,但很坚硬,通体呈黑色,形状说不太好,长着一个猪脑袋,但身体却类似于老虎的形状。
这整个就是一四不像。
过了一天后梁子歌带着她的朋友来到了我们这儿,此时的她已经是商界女强人了,走路都显露着一股干脆利落。
经过介绍我才知道求应神的人名为王晨,是她从小的玩伴,也是她的大表哥。
梁子歌私底下和我说了情况,王晨一直都是勤劳持家的,日子在当地过的也算是不错,但后来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把家里给输了个底掉,老娘被他活活给气死,可是王晨并没有因此而幡然醒悟,反而自暴自弃、越陷越深,最后把自己老婆都给输了。
输了老婆的事情我只是在故事里听说过,没想到现实中居然能有幸见到这么一位,对于他的鄙视那真是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早知道是这么一个主儿我根本就不会答应的。”我道。
“还是帮帮忙吧,他之所以会赌成这样,也是因为心理疾病,他其实也很苦恼,但控制不住自己。”
“应神只适合于那些有理想的人供养,甭管理想是否高大,但至少得有,你可倒好,带了一个人过来戒赌瘾,这能是一回事吗?”我有些不快。
“我的大先生,你就帮帮忙吧,我不能眼看着他被人给毁了。”
“他怎么是被别人给毁了?他是被自己给毁了。”我道。
“无论如何我人都来了,你就给个面子吧。”她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求道。
“你也真算是助人为乐的标兵了,怎么那么闲呢?”
“因为……”说到这儿她叹了口气道:“他是我第一个男人。”
第144章 好人不长命
他两有这层关系并不出乎我的意料,这世上没有谁是无缘无故的帮助另一个人,与我也没有什么关系,不过由此可知梁子歌还是比较重情义的。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如今也大富大贵,还能够把穷朋友记在心里,能做到这点足可见她是个好人。
于是我道:“如果你真的想要帮助他我建议你还是在城里给他找一份工作,让他远离赌博的环境,赌徒想要戒赌瘾是非常困难的,或许这比他供养应神更加有用。”
“这个可能性不大,他还得照顾两个孩子,以他现在的收入孩子想要来城里上学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有什么的,你借点钱给他不就成了?以你现在的财力这点钱还能是钱吗?”
梁子歌有些诧异的看着我道:“大先生,我现在手上的钱没有一分是属于我自己的。都是我和老王的共同财产,如果我拿出去给了王晨不就等于是背叛他了?我可不能干这丧良心的事儿。”
她能这么想还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难道梁子歌现在是真的爱上王茂才了?
不过她的这个决定还是令人尊重的,但转念一想我笑道:“可是你替他供了应神花的钱难道就和王茂才无关了?”
“那不一样,我这是为了救人一命,他要继续这样下去,估计迟早得死,我不能干看着他就这么完蛋,但是生活上的事情还得是靠他自己,我这也是救急不救穷。”
这姑娘最近见识可涨了不少,确实是个聪明人。
之后我让王晨拜了应神,这是请走应神的最后一步,也算是交接手续吧,之后我把应神放回木头匣子里交给他道:“回去后千万记住按我说的方法供养,否则你会招惹麻烦上身的。”
“谢谢大哥了,我一定把这事儿办好,不会再让小花失望了。”王晨看年纪比我要大头十岁。却喊我大哥,就这眼神还敢和人赌钱,真是毫无自知之明。
不过对于他说的小花我却有些茫然不知是谁,梁子歌小声对我道:“我原来的名字叫梁小花。”
真是个具有乡土气息的好名字。
送走两人之后这段时间的忙碌终于告一段落,之后我也好好休息了几天。七天后寺庙彻底建成,我们在陵城的使命也终于完成了。
如果我们还能继续在陵城待一段时间,或许就能第一时间得知慕容御的所作所为,或许就能把他拉回正常的人生轨道中来。
但哪有那么多的“或许”呢?
我们实在无法对这座城市留下好印象,所以工程一结束,宁陵生带着施工队就离开了,只留下陈升在当地催讨欠款。
不过我们走的地方也不算远,是一处叫留辰的村子,村子里的人以种植果园为主要经济来源,地广人稀。所以收益还不错。
留辰村的人想要修一座神庙,但这里面供奉的却并不是民间神,而是他们村子里一位叫玉铃花的村干部。
玉铃花是留辰村的村支书,是一位女性,这是很罕见的,一位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本就严重,女人能当上村支书的概率低之又低,由此可知玉铃花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她确实是一位受人敬仰的女性,每天工作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工作,用当地村民的话来说她一个村支书比县委书记还要忙的多。
倾注了玉铃花毕生心血的就是留辰村那片巨大的果园,那是在一处荒山上开垦出来的。
其实留辰村的村面积并不大,想要靠种植水果粮食发家致富就得开辟新地,而这座荒山就是他们试验出的新农田,并且获得了巨大成功。
之后玉铃花干脆就把家搬到了山上的果园中,她的果园面积是全村人最小的,但她管的果园面积确实全村人最大的,整日山上山下的跑,实验如何能在山地上种植出优良的果树品种。
但人毕竟是人,一旦超负荷运转了,长时间下来身体必然会受到损伤,玉铃花总觉腰酸背疼,但她从没在意总觉得是疲劳所致,睡一觉就好了。
但到后来情况却越发严重,她甚至连腰都无法直起来这才去医院做的检查,最终结果是恶性肿瘤晚期,癌细胞已经长到了骨头上,所以才会有痛感。
检查过后的第二天她就瘫痪了,之后再也没有起来。
死后的玉铃花就埋在正对果园的山路上,她希望自己永远都能看着父老乡亲们继续奋斗,依靠自己的勤劳改变生活。
这样一位村领导确实值得村民敬仰,所以村里在她周年忌日里打算为她修一座神庙以此纪念这位伟大的女性。
听村民这么说我们也从心底里觉得玉玲花确实是一位善良的村领导,可惜好人不长命。
留辰村距离陵城大约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算是距离很近了。
留辰村并不大,只有大约六十几户人家,小小的村落民风淳朴,一进村就看到不远处一座突兀而起的山上长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树,此时已近深秋,满山粉红碧绿煞是好看。
新的村委书记是男的,四十多岁年纪叫林茂生,紫红的面庞,一双手满是老茧,看外形就是个干实事的农民,几方人坐定后他道:“我呢是接过玉书记交过的重担,也是重任在身,说实话压力真的非常大,全村的老少爷们眼睛都盯在我身上,所以只能比玉书记做的更好,否则就是失败,现在考验我的第一道关口就是修这座神庙,您几位一定要多下功夫,钱不是问题,问题,但庙一定要修好。”
“书记放心吧,我们是做功德的人,不光是为了赚钱。”王殿成道。
现在和人“商务洽谈”的事宜都交由我和王殿成了,宁陵生只负责“技术指导”。
“我先说声谢谢了,总之一句话,建庙的庙址你们尽管挑,甭管是什么地方,哪怕是我家住的地方,只要合适,我就把房子给拆了。”
一句话就能听出玉玲花在留辰人心目中的位置。
当我把这句话转达给宁陵生时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大哥,这位玉书记可是难得的好领导,比陵城那几位……”
“少说话多干事,你记住我这句话。”宁陵生打断他的话道。
“我知道,我就是觉得玉书记是好人。”
“那你在修庙的时候多下点功夫,就算不赚钱也得把庙修好。”
“两回事,总得赚钱啊。”王殿成道。
我笑了道:“你就不能学一次雷锋吗?”
“赚钱不丢人啊,雷锋是公职人员,国家发工资,我就靠这个吃饭的。”王殿臣振振有词道。
“别在这乱说话了,准备一下好好干活吧。”宁陵生道。
神庙规模并不大,就是上下层的解构,唯一麻烦的就是硬山顶四角需有雕刻神兽。
屋顶上的神兽有“五脊六兽”的说法,但这绝对不是随便用的,也有讲究,宁陵生定了凤和斗牛分别于四角,神庙后墙雕刻悬浮壁画,两边耳室,山门处放置一对麒麟石鼓。
留辰村民对于神庙其实并不了解,如果想要糊弄他们,随便盖一间四四方方的老式青砖房把神像弄进来就能交差,但我们出于对玉铃花的尊重是以相同的价格,做了最高品质的服务。夹叼央巴。
对此宁陵生没有任何意见,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错,搞的我和王殿臣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私底下也问过宁陵生,他笑笑道:“一切都凭你们做主,毕竟和我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相信你两现在是成熟了,放心大胆的去做吧,这个工程队迟早是要交给你两的。”宁陵生淡淡的道。
第145章 猪人
我吃了一惊道:“宁哥,你可千万别交给我,给殿臣吧。”
“你们两现在都没有能力可以独自扛起一片天,无论是单独交给你或是殿臣我都不放心。”
“为什么不能是你做呢?难道你有别的事情?”
宁陵生是想了很久才道:“有些事情现在也不好说。只能是先把准备工作做好,有备无患。”
“宁哥,你有可能去哪儿?”
“先别问这些了,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吧。”宁陵生道,话音未落那只银貂又开始在他的袖子里时隐时现。
这只银貂对我的“印象”并不好,见到它我头皮都发麻,赶紧出了帐篷,却见卢十一气喘吁吁的跟在馒头身后跑。
此时的馒头已经又长大了,站着能有人小腿的高度,浑身毛又厚又白,远远望去十分明显。
不过看它面相确实很难判断到底是狗还是狼。
或者说肯定无法确定它就一定是狗。
馒头的鼻子狭长弯曲。耳朵虽然挺立,但不是狼狗那种尖利的三角耳。不过说它是狼吧,它的食物构成和性格又和肉食动物根本沾不上边。
只听卢十一气喘吁吁道:“你、你给我慢点。”馒头挺住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停住了,但等卢十一快接近时,一转身又朝远处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