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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惊!清贫校草是孩子他爸 > 惊!清贫校草是孩子他爸 第113节
  她任由陆以诚拿走了自己的保温杯,目送着他去往热水供应处的背影,一手托腮专注地看着,还真别说,以前怎么就没发现陆以诚这个人很有味道呢?
  陆以诚来到热水供应处。
  果然有好几个人都在等着水烧开接水。
  他的到来,自然也吸引了别人的注意,大家看了看他,视线又逐渐下移,挪到了他手中的保温杯上,几个人顺便了然:校草这是给校花来接水的。
  呜呜呜这是什么绝美爱情!
  陆以诚仿佛对这几个人的视线毫无察觉,很端正的站着。
  现在校园里大家都已经习惯了陆以诚追江若乔这件事。
  正在等水烧开的时候,突然有人喊了陆以诚一声,“陆学长。”
  陆以诚转过头来,才发现是同系一个大二的学妹。
  陆以诚在系里绝对算得上是名人,一般学弟学妹对他都不会陌生,毕竟他是好几个老师成天放在嘴上炫耀的得意门生。陆以诚更是同系学妹心目中的男神,像这样一个男生,学习成绩优异,长相气度出色,人品更是没得说,这样的人,无论是在社会还是校园中都是备受欢迎的。
  追江若乔的人有很多,喜欢陆以诚的人也不少。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二人这样的组合才会在这么大的校园中引起轰动。
  这个学妹,也是默默喜欢陆以诚很长一段时间了,她也是来接热水,从背影就认出了陆以诚,习惯性地很激动地喊了他一声。
  陆以诚神情平静,眉眼温和的点头,“学妹好。”
  学妹还想再说点什么,突然也注意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陆以诚手中的保温杯。
  这个保温杯是粉色的。
  陆学长根本就不用保温杯,也没见过他之前带过这个粉色保温杯。
  此时此刻,反应跟脑速都无比的迅速,这肯定是江学姐的!
  她差点没反应过来,刚才在群里就看到有同学在发陆学长跟江学姐一起来图书馆自习了!她真是在题海遨游遨游着,记性越来越差了,看到陆学长的时候,就想着去打个招呼,完全没想起这茬来,这个保温杯提醒了她……
  陆学长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陆学长了。
  以前的陆学长,断情绝爱,一门心思都在学业上。
  现在的陆学长,铁树开花、情窦初开,除了学业以外,还有个女生占据了他的很多心思。
  学妹立马收敛了脸上灿烂的笑容,“学长好。”
  然后就没打算再说话了,陆以诚人缘虽好,却也不擅长跟异性打交道,对方没有交谈的意思,他自然也不会主动跟人家尬聊,于是这场对话终止了。
  热水也开了,陆以诚给江若乔接了满满一杯后离开了,离开之前,还对学妹礼貌地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道别的意思。
  等陆以诚走后,学妹立马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在自己的好友群里发了消息:【我心碎了!!我刚在图书馆碰到陆学长了!!今天我可算是发现了,保温杯跟钻戒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好友们整齐地发了问号过来。
  学妹:【我叫了他,他转过身来,我才看到他手里拿着一个粉色的保温杯,你们懂吗!!那一瞬间我有一种我在跟已婚妇男说话的错觉,我甚至觉得,我对他还有意思是有罪恶感的!心碎了!】
  好友们:【哈哈哈哈哈哈!】
  好友:【就跟你说过了,这种级别的男神,他要么就多少年不谈恋爱,一旦动了心他就栽了进去,哪里还会看得到别的女生,你就早日回头是岸吧~】
  学妹:【放心,这个保温杯让我彻底断了心思,他现在在我心里,就是一个已经结婚了的男人了……】
  已经结婚了的男人陆以诚拿着保温杯回了原来的座位。
  江若乔接过保温杯,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靠好香啊!!
  *
  最近陆以诚比狗还忙。
  考试周即将到来要复习不说,兼职的公司那边也有很多事情需要他来处理。一开始陆以诚来这公司时,有好几个前辈是不太服气的,总觉得一个还没毕业的学生,在这方面难道会比他们专业比他们能干吗?不过短短一个多月,他们就服气了。所以,交给陆以诚的事情也比以前要多。
  下午四点左右,陆以诚从图书馆出来后,就直接带着电脑坐地铁去公司。
  江若乔也带着电脑去了陆以诚租的房子。
  陆以诚不在,就由她来照顾陆斯砚。
  幼儿园里可不包晚餐,江若乔今天心情很好,决定自己亲自下厨给儿子做一顿晚餐。才放学的陆斯砚一脸担忧地站在厨房门口,“妈妈,要不……我们就叫外卖吧!”
  江若乔皱了皱眉头,“可是每次我带你就是叫外卖,这样不好。”
  陆斯砚疯狂摇头,“不不不,这样很好!我觉得外卖很好吃!”
  “可我觉得不好。”江若乔一锤定音,“今天就让我试一试。”
  陆斯砚苦着脸。
  江若乔又气又笑,“放心好了,我高兴到要自己下厨面对油烟的摧残的时候少之又少,一年可能也就那么几回!不是天天都有的,你还不珍惜?”
  陆斯砚嘀咕:“我不想珍惜。”
  江若乔:“陆斯砚!”
  陆斯砚立马说:“妈妈,你知道糖跟盐是不一样的吧?!”
  江若乔怒了,围上围裙,拿着锅铲,“你妈我,二十岁了!”又不是两岁!
  陆斯砚:“……”
  江若乔一怒之下,将陆斯砚赶到客厅去,并且命令他,从现在开始不准去厨房偷瞄。
  陆斯砚最后挣扎了一下,“妈妈,其实,我觉得泡面也是人间美味。”
  不叫外卖的话,吃泡面他也是举双手双脚赞同的!
  在泡面里再加根火腿肠,他更喜欢!
  江若乔:“你不用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陆斯砚:“诶~~”
  江若乔又回了厨房,刚才在微信上,郑重其事的跟陆以诚宣布了她今晚下厨的消息后,陆以诚也态度庄重的打来了视频通话。
  接通后,江若乔发现陆以诚还在地铁车厢里。
  她看着屏幕上的陆以诚,又看了看那个小框框里的自己,顿觉不自在,很生硬地尬聊着:“家里都有什么食材供我发挥啊?”
  陆以诚轻笑出声,“你可以看看,我也不太清楚了,这段时间忙坏了。”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挂了视频。
  江若乔拿着手机翻找起食材来。
  陆以诚站在地铁车厢里,感受着地铁穿过隧道呼啸而过,耳机里是她的低声呢喃,“有土豆,斯砚很喜欢吃土豆丝。”
  他赶忙说道:“他昨天吃过了,土豆切成丝很麻烦的,容易切到手。”
  江若乔想象了一下。
  土豆切成很细的丝,好像难度是挺高的,如果切到手指……
  咦!好血腥。
  她摇了摇头,将土豆放回原位,“行,我不做土豆丝。”
  陆以诚松了一口气。
  “冰箱里有排骨还有鸡翅,斯砚也很喜欢吃糖醋排骨还有可乐鸡翅吧。”江若乔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自言自语了。
  “别。”陆以诚听得很仔细,“排骨跟鸡翅都是要煎一下才好吃,你是新手,很容易被爆出来的油溅到,我有一次没注意,左手手腕上就被烫出了水泡,还留了一个疤。”
  江若乔一听到留疤,立马就松了手,“那算了算了,想想也是,这种菜对我来说是有难度的。”
  其实说着说着,她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陆以诚有些疑惑,“怎么了?”
  江若乔没回答,她就是想笑,总觉得,在斯砚所在的那个未来,“她”做菜难吃,有一大半原因要归功于陆以诚的。
  在那个未来,那个陆以诚肯定也是这样絮絮叨叨。
  土豆丝,不让切,容易切到手。
  排骨跟鸡翅,不让做,容易被油溅到。
  “我觉得,”江若乔停顿了一下,“我这辈子可能厨艺都不会好。”
  第102章
  陆以诚也是很聪明的人,听了江若乔这话,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回过神来后,也有些不好意思。
  他是不是太啰嗦了。
  不过,听到她说做土豆丝,他就下意识地紧张,因为他自己以前切土豆丝的时候也差点切到手过。
  她对做菜这方面几乎是没什么经验的,切土豆丝难度太高。
  之后又听到她说排骨跟可乐,他就想到自己左手手腕上的一个疤,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但他还记得当时热油溅到手上那种灼热的痛感。
  他只是,不想她也经历这样的事。
  “我确实是有点啰嗦。”陆以诚深刻地自我反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像从斯砚来了以后就这样了。”
  江若乔失笑,“又没说你这样不好。就是觉得吧,你这样自己会很辛苦的。”
  她现在之所以还能像以前一样轻松,完全是陆以诚在承担起大半的责任来。
  陆以诚也听懂了她的话,握着手机,几乎认真地说道:“不觉得辛苦。”
  “恩?”
  “我并不觉得辛苦。”陆以诚说,“我心里也是愿意的。”
  江若乔垂下眼眸,“那我记住了。”
  他自己说了,他是愿意的。
  最后江若乔没有做土豆丝,也没有做排骨跟鸡翅,她做了一道据说最不容易翻车的西红柿炒鸡蛋,态度虔诚地跟着网上的步骤一步一步来,一步都不敢随心所欲,最后炒出来的这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味道居然还很过得去!
  江若乔得意洋洋地说:“事实证明,我是有些厨艺天赋在身上的。”
  她只做了一道西红柿炒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