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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天才医生 > 第1081节
  尖端歪了,刀身就自然发生倾斜。
  咚-----
  刀子扎在了草地上,刀柄还发出嗡嗡的振动声音。
  攻击失败,更是刺激了魔术师的自尊心。
  她强忍着剧痛,手里再次出现了那柄鱼杆,像头疯狂的母狼一般向着红衭的位置冲了过来。
  红衭快速的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白色小药丸塞进厉倾城嘴里,说道:“快跑。”
  药丸入品即化,那被蛇血沾染上的灼烧感就弱了许多。
  听到红衭的话,她立即机敏的向战斗圈外跑去。
  今天的战场,不是她的战场。
  耶稣终于攻来了。
  他没有用匕首,也没有用枪。而是赤手空拳的砸向皇帝。
  这些人当中,他的实力最强,也是最接近皇帝的那一个人-----其它人差了九十九步,他差了八十步而已。
  他这一拳颇有威势,还真给皇帝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扰。
  皇帝终于放弃了继续轰杀龙王,而是把那酝酿好了的一拳送给了耶稣。
  轰------
  耶稣感觉自己的五腑六腑全都被打移位了,气血上下翻滚,仿佛烧开的开水。
  既使身体十万分的难受,可耶稣却不得不在这一刻拼命。
  “上帝保佑-----还有如来佛祖------”耶稣在心里念道。他终于意识到,面对皇帝这个强大到变态的狂人,仅仅是一个神仙是救不了自己的。“赐予我力量吧。我是你们最虔诚的信徒。”
  轰------
  第二拳,耶稣终于被皇帝打飞。
  “都结束吧。”皇帝看着龙王说道。“这是最后一拳。”
  此时,龙王已经被皇帝从羽化峰的峰顶中心给轰到了边沿。只要再退两步,他就会坠落这肉眼难以看清的万丈悬崖。
  “谢谢你们。”皇帝的右手握拳。那胳膊上的肌肉又像是一只只活过来的小老鼠般颤动起来。“给我这么精彩的战斗。”
  轰------
  他一拳轰了出去。
  拳风凌厉,毁天灭地之态。
  呼------
  “不能让他砸下去。绝对不能。”正在给傅风雪治疗的秦洛眼睛一直盯着龙王和皇帝的战斗,看到龙王被逼向悬崖边沿,只需要一拳就可能落入深渊,他再也忍耐不住了。
  “即便是炮灰-----”秦洛想道。
  他的身体飞奔起来,冲向正在激战的皇帝和龙王之间。
  “也要做一个有价值的炮灰。”
  第1388章、竟然是个女人!
  第1388章、竟然是个女人!
  奇山。异石。山风。劲草。
  在一片荆棘丛里,有一枝黑漆漆的黑色管状物架在一枝稍微粗壮的树干上面。
  枝叶茂密,大片叶子遮挡在前面,即便是近在咫尺也难以发现。
  一个身穿美式迷彩的男人趴在哪儿一动也不动,就像是和这环境融为了一体。那枝黑色的枪管就握在他的手里。
  他所处的位置极佳,是一个斜出凸起的部位,能够将整个羽化峰都锁定在他的枪口范围之内。
  当然,他的目标也就是整个羽化峰的上空和下空。任何来援之敌,他都要将他们消灭干净。
  他是牧师,是皇帝的八大战将之一。
  他没有和皇帝一起来华夏,而是提前一步来打前站。而且,他没有去燕京劫持人质,而是直接来到这泰山羽化峰为皇帝和傅风雪的巅峰之站做准备。
  皇帝是个爱好干净的人,所以他为皇帝背上来可折叠的躺椅和帐篷。
  皇帝是个喜欢享受的人,所以他为皇帝背来了可口的食物和美味的红酒,还有准备用来庆祝的香槟-----
  皇帝是个好客的人,所以,他为皇帝的朋友厉倾城也背上了帐篷睡袋和食物红酒-----
  皇帝-----
  “妈#逼的,皇帝的破事还真多。”在第n次背着大包裹爬山的时候,他在心里这么问候皇帝的母亲。
  当然,他还背上了大小不一火力不等的枪械和各种功效的火药。
  做为一名纵横欧洲的顶级高手,他和皇帝火神等人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们喜欢用蛮力,喜欢用手直接捏断敌人的脖子。
  野蛮。暴力。
  痛快。直接。
  他不喜欢也不欣赏这样的方法。他觉得这是野蛮人所为。
  做为一名绅士,做为一名上帝忠诚的教徒,做为一名迎来送往的上帝派往人间的形象代言人,他要保持好自己的形象------当然,还有上帝的。
  所以。他喜欢用枪-----用枪打爆对手的脑袋。
  这才是绅士所为。不是吗?
  早就进入了高科技时代,还喊打喊杀的,这种行为在他看来实在是很傻逼。
  牧师的心情很不好。
  虽然他保持着一个高手的风范,一个杀手刺杀时隐藏的基本规律,其实他现在心里非常的愤怒,他正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竟然失手了。
  刚才,有一架直升机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虽然他用三号子弹把火机翼打穿,致使油箱起火发生爆炸。可是,他却没能阻挡住那个家伙的飞翔和下落。
  打死一个飞行员有什么用?他知道谁才是他真正需要拦截的人-----那个人从飞机上的惊人一跃,他在空中奔跑的姿势,他闪电般射出的拐杖,都让人有惊艳的感觉------
  他犯错了。为皇帝输送了一个厉害的对手。
  “上帝保佑,希望皇帝是万能不败的。”牧师在心里想道。他习惯性的想用右手去胸口划红字,手指头刚刚离开机枪,他又闪电般的摸了过去。
  六十五度转移枪口。
  射击。
  啪------
  打空了。
  听到这清脆的响声他就知道自己打空了。
  再次转移枪口,再次射击。
  砰------
  这一枪打在大石头上去了。碎石纷飞,却没能伤到目标分毫。
  一道黑影如电般的向他扑来,借助树木和山石的掩护,以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穿行速度奔赴而来。
  忽左忽右。忽快忽慢。急走急停。变幻莫测。
  砰-----
  砰-----
  砰-----
  他扣动扳机连接射击,可是那目标却越来越近。
  “见鬼。”牧师从荆棘林里跳了出来。
  现在他已经被目标发现,再躲藏下去的话就是死路一条。
  他把手里的重型机枪丢掉,而是拔出腰间的那把沙漠之鹰。这种早已经风靡全球的手枪现在不是最主流的手枪,却是他的最爱,他偏好这军绿的颜色和它令人恐惧的杀伤力。
  他找了块大石掩护,然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目标。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着急开枪了。
  目标是个高手,从他第一次躲开自己的子弹他就知道了。
  普通的射击是无效的,急躁的开枪方式根本就伤害不了他。
  他要等。
  等一个机会。
  等一个他犯错的机会。
  或者脚下一滑,或者被树条勾住衣服,再或者他被石头跘倒-----甚至一次脚步踏错,这都是他的机会。
  一秒,两秒,三秒-----
  他失望了。
  他的对手太高明了。每一步都像是经过精心设计一般。
  应该奔跑的时候,他迅猛如猎豹。应该停顿的时候,他又比狐狸还有耐心。
  “他太完美了。”牧师在心里想道。
  不自觉的,他舔了舔自己的舌头。
  “这么完美的男人,应该属于自己。”
  “嗯?”他突然感觉到不妙。
  因为他的目标在藏入一块巨石后面之后,在应该出来的时候却没有转移自己的位置。
  已经过了一分钟,他仍然没有出现,就像忽然间消失了一般。
  突然间,他的神经猛地一绷。
  然后身体倒地,拼命的向前翻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