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刘虎肠子都悔青了。
前一秒还得意万分吆三喝五的,一转眼也陷入了绝境。
果然是风水轮换,世事善变。
唉,早知道会这样,就该听猴子的趁着狼还没过来的时候捅了孙志赶紧跑。
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就算有,也轮不到他去买。
他大致数了一下,围着自己的有差不多二十头狼,猴子那边更多,少说也得四十头。
就凭这两发子弹,都未必能打死一头。
天杀的,从哪冒出来这么多畜生!
刘虎虽然为人比较嚣张狂妄,但还没失去理智,目前这种情况硬碰硬的话是死路一条。
看来只能智取。
他飞快的打量了一下四周。
离着车大概有三百米,地势也比较平坦,只要跑到车上,发动起来就能逃命。
可是如何让这些狼留在原地不去追自己呢?
情急之下,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把孙志扔给狼吃,自己和猴子逃命。
为什么他这么仁义要带上猴子一起逃?
难道是良心发现了?
不,在刘虎这种人身上永远用不到“良心发现”这四个字。
之所以要带着猴子一起,是因为车钥匙在他身上。
如果不带上他,凭自己的脚板子是绝对跑不出山去的。
打定了主意,他冲猴子喊了起来。
“猴子,扔下孙志喂狼,咱们开车走。”
猴子立马赞成。
“好,可...可现在不敢动啊,不然这些狼会立马咬死咱们。”
刘虎环视一圈,发现了狼王。
二话不说,噗通一声就跪下了,连磕几个头。
“狼爷爷,别杀我俩,我俩是好人,放我们走吧,我们把那个人留给你们,他肉多,好吃。”
孙志那叫一个恼火。
md,老子还没死呢,当我面说这些,是不是太目中无人了。
你个王八蛋,不知道我跟这些狼有交情吧。
我好吃?
看今天被狼吃掉的会是谁。
“狼大哥,杀了这个胖子,他和我有仇。”
刘虎惊慌之余瞟了孙志一眼。
很不屑的一眼。
你小子可以啊,之前忽悠我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连狼都忽悠。
可惜,这些畜生可不吃你这一套。
你手脚都被绑住了,身上还多处流血,在这些狼眼里简直就是现成的大餐。
等着吧,保准给你吃个骨头都不剩。
让你死无葬身之地,省的老子埋了。
狼王听罢又低嚎了一声,狼群呼啦一下子全都散开了,给刘虎和猴子闪出一条路来。
孙志懵圈了。
刘虎俩人乐疯了。
这些畜生很通人性啊。
好,太好了,孙志留给你们吃,我俩走了。
他俩慢悠悠的走了几步,见狼没追过来,放心了,疯了似的往车的方向跑去。
孙志急了,使劲儿挣扎起来。
“狼大哥,不能放他们走。”
正说着,额头上有缕白毛的狼跑了过来,麻利的咬断了孙志手脚上的绳子。
等孙志爬起来的时候,狼群已经去追刘虎俩人了。
而狼王还站在原地,一脸淡定的看着远去的狼群。
王者风范,一览无余!
孙志明白了。
这叫欲擒故纵,先放刘虎他俩走,让他们放弃警惕,然后再突然袭击。
聪明!
聪明至极!
孙志真想抱起这狼来猛亲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