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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开局一把刀 > 第221日
  一觉醒来, 温迪落枕个明明白白。
  进度条突破天际, 要是真有落枕进度条这玩意,她觉得自己的数值应该是250%才对。一想到自己是为什么落到这步田地, 温迪就不由得怒从心中起,立马扭头瞪向了不远处那个竭力避免与她对视的男人。
  “还敢不看我?不看我我就忘了你昨天怎么打的我脖子?”温迪变泼妇。
  她上回全身粉碎性骨折痛了整整三天, 痊愈至今才多久?又换落枕登门拜访了?
  落枕也痛啊,牵扯着筋脉延伸到四肢百骸,轻轻一点头,一摇头, 能扯得浑身发麻。
  刚起床的时候她起身快了, 差点被反噬的痛激晕神经。
  要命啊?
  “你给我过来!”温迪指着旁边的地底下。
  黑毛过来了。
  温迪把人叫过来又不理他, 闷不吭声地穿衣服,穿围巾,死死打个结。
  “我,我帮你。”
  “不用!”温迪如同坚墙,竖起她尊贵的右手说, “你给我站在那别动!”
  “哦……”黑毛乖乖地交握着手,低着头, 罚站。
  温迪穿好衣服的鞋, 打算做早饭,谁知道她连低头看看食材在哪都艰难。
  日子怎么这么难过啊?温迪气。
  她又扭头指挥黑毛:“过来做饭!”
  “嗯嗯嗯嗯!来了!”黑毛见总算是有自己的用武之地了,非常激动地跑来帮忙。
  等他做好了饭, 温迪又指挥他烧水。
  要洗澡, 要泡澡。
  这里没有按摩椅, 也没正骨大夫,温迪能想起来的几个治疗落枕的办法里,其中一项就是热敷。温迪觉得热敷还不够,得整个人进热水里泡着才痛快。边煮边泡,那效果一定更好。她现在这个落枕的毛病吧,黑毛算是送出致命一击,但引发它的根源还是在于着凉,脖子受冻,进了邪风,这才是使得黑毛那一击送她歪脖子的原因。
  怪黑毛手贱是一回事,也不能否认脖子受冻在其中的作用,要根治,最好还是从本人出发。泡进温泉里,吸收热量,让封闭的毛孔打开,驱寒,拔除身体里的寒气,这都是办法。温迪管这个叫“治浴法”。当然拔火罐也行,但一,温迪本人只有拔火罐的体验,没有拔火罐的经验;其二,她没有酒精;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拔火罐得拔身后,她看不见,够不着,这任务能交给谁啊?黑毛。她敢吗?不敢。
  等黑毛烧好洗澡水,温迪就进去先洗了一回,旁边有个木盆,装着满满的开水。盆子里面放着一个木勺,只要浴缸里的水稍微冷了一点,温迪就舀起开水,往浴缸里加,给她保持温度。放在外头的开水冷得比较慢,能撑得久一点。她一边泡澡,一边大声问外面:“泳池里的水热了吗?”
  “还没有!”这是黑毛第五次回答她了。
  “行。”温迪点点头,重新把下半张脸埋进温热的水里,保持除了呼吸用的口和鼻在外头,身体的其他部分全都泡在热水里。她是将防寒进行到底了,来洗澡泡澡,头上还戴着一顶帽子,毛茸茸地罩着天灵盖,捂着耳朵,一点寒风都进不来。安全。
  做好万全准备后,温迪就一直在浴缸里缩着,直到第十一次询问,终于得到她要的答案。
  “可以了可以了,水热了,过来吧!”
  “嘚!”温迪抄起挂旁边的衣服穿上,是专门用来泡泳池的短衣短裤。外头再披一件斗篷,用围巾包着脖子,她一路小跑从浴室跑进了泳池里,一头钻进泳池。吓!水里烫死人——当然不是真能扒掉一层皮的烫啊,但也比她预想的热一点,她又是一路吹着冷风跑过来的,刚下水差点又原路跳出去。
  结果往外一冒出头,嗖嗖的冷风跟针一样扎她的皮肉,叫温迪顿时怂了回去。
  烫就烫,皮没红,咬着牙忍一忍就过去了。
  温迪说服自己,重新泡回水里,在热水里泡了几分钟才慢慢适应。
  以前她都是进稍冷的水适应到热,头回进热水里适应到暖,新鲜体验。
  黑毛忐忑地候在旁边,小声说:“我觉得温度挺高了才叫你……”
  温迪凉凉地瞥她一眼:“是挺高的。”
  “……你现在还适应吗?”
  “我要还不适应能回答你的话吗?”
  “也是。”黑毛尴尬地结束话题,然后两个人都没话了,同时安静下来,泳池里气氛有点怪。
  温迪不高兴,因为她落枕了,痛,又烫,挣扎的时候搞得脖子更痛。
  但不高兴归不高兴,这种别扭的气氛,她同样不喜欢。
  以后都是要扎堆过日子的,还有半年呢,天天跟不能分居的房客吵架这不是给自己不痛快?
  温迪讨厌不痛快,就主动搭话:“你泡热了没?”
  “热了热了。”黑毛在水里漫步,游走到她身边站着,伸出手让她摸。
  看他主动伸出手,温迪就抓着它感受了一下,贴不贴心不知道,反正确实是暖暖的。
  “我都快冷死了……你的身体倒是比我好。”温迪捏捏他的手,有点嫉妒。
  她反手摸了摸自己的背,热倒是热,可她还是觉得有点冷。
  热,是当然的,她整个人都泡在热水里,皮肤怎么摸都不会是冰的。可冷也是真冷,冷是从骨子里漫出来的,积攒了几十天的阴冷邪气,由内往外释放,顺着筋脉四处游走,带给身体各处以不痛快。冻成这样,谁也没法痛快。
  “我还得喝点热水……不,我要喝姜汤,更驱寒。”温迪说。
  “哦。”
  “我要喝姜汤!”温迪疯狂暗示。
  “哦哦哦!”黑毛终于读懂了她的画外音,穿着衣服出去了。
  温迪接着在泳池里泡,不等水冷,只要热气稍微消散些许,她就赶紧加木头,把火烧旺。
  她得庆幸人有知觉,不然,她说不定得把自己煮了。
  过了很久,黑毛才回来,手里端着两碗姜汤。
  温迪刚要问他怎么去了这么久,接过他手里端着的“姜汤”一看,无语。汤里有十几块姜,闻起来姜香味很浓,除此之外还有辣椒、肉丸子、红薯粉……“我说你姜汤里怎么还插一对筷子呢?”温迪边吐槽边顺手拿起筷子,夹起红薯粉往肚子里唆,加上洗澡泡澡的时间,她也饿了几小时,正好饿着了,看一眼就馋得想吃。
  当然,吃归吃,吐槽归吐槽,吃是本能,吐槽是义务。
  “下回,姜汤就单独煮,这些菜用高汤比较好喝,现在姜味太重了。”
  “我觉得辣椒也能驱寒。”
  “……你跟我说的不是一回事吧?”
  “嗯,我下次会分开做,我想说的是辣椒也能驱寒……吧?”
  “你想问的是辣椒能不能驱寒吧?”温迪给他纠正。
  “嗯。”黑毛又点头,“好吃吗?”
  “……你不要每次不等我回答就自己先换个话题,我还没说话呢。”温迪又说,“好吃。”
  她就本能地非得答话。
  一答话,黑毛就顺理成章接着说:“好吃就行,我想肉丸子挺好的,下回做鱼丸子。”
  温迪被他带着跑了:“鱼丸子听起来多怪呀,人家就叫鱼丸。”
  “鱼丸好吃。”
  “对,你说白的那种吧?有一种是面粉调的,还有一种是纯鱼肉,剁出来的。”
  “我觉得纯鱼肉的肯定更好吃。”黑毛说。
  “那是当然,素肉再美味,也肯定没真正的肉那么香呀。”温迪说。
  黑毛说起鱼丸,就给温迪提醒起来了,鱼丸好吃,确实好吃。
  她上荒岛后一共就做过一次鱼丸,那个是鱼丸粥,还加了面粉的,做法比较随意。现在她的材料比较多了,当然得认认真真做一回,温迪心情好,索性当场拍板,“嘚,晚上我们就吃鱼丸好了。”
  黑毛就爱听这话,最重要的是,看温迪的表情,她已经不生气了。
  换别人——就算换温迪本人吧,要是看自己惹恼的人没火了,接下来肯定乖乖地做隐形人。
  他偏不。
  他非要多嘴问一句:“你不生气了吧?”
  黑毛要是不问,温迪也就忘了,他非要问,她就想起来了,顺便想起自己脖子痛。
  于是温迪又拉下脸:“我还没原谅你呢。”
  黑毛一脸委屈。
  温迪看了他一眼,明鄙明啐:“少跟我来这套,我不吃。”
  “不吃中饭可不行啊。”
  “我哪时说了我不吃中饭?我只是不吃你这套而已,不准装可怜!要不晚饭你自己做。”
  这句威胁特别有用,回回说,回回管用;说几次,管用几次。
  黑毛点头,认输:“好的。”
  然后保持着委屈的表情悄悄游开,在不远不近的地方低头安静。
  “干嘛呢?”温迪大声问他。
  “自省。”黑毛一本正经地回答。
  “……噗。”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温迪都不知道它戳了她哪条笑点,她没绷住,笑了。
  一笑就尴尬了,刚指责完自己先笑,那接下来怎么办呢?
  继续绷着?呃,还是绷不住。
  那就不绷了。
  温迪招招手:“算了你过来吧,我教你一个东西。”
  黑毛二话不说就游过来了。
  她叫他背对着自己,双手在水里搓得更热,然后握住他的肩颈,用力揉捏。
  这是很基础的按摩姿势,不是高级的正骨技巧,但舒服。
  黑毛觉得麻麻酥酥的,感觉很新鲜:“这是什么啊?”
  “按摩。”温迪教他,“你往左右各自看看啊,我手是捏的什么地方……”
  然后她教他怎样用劲,要是捏到哪处硬邦邦的,就得更用力对付那处。
  不过她没从黑毛肩颈上找到硬邦邦的肉,没法示范。
  捏好了,教会了,她跟黑毛换了个位置,让他给自己按。
  这个落枕的问题啊,祛寒才能治本,但也得治标——按摩和正骨就是治标。
  有的人落枕可能会随着时间流逝自己痊愈,但也有个别倒霉的,越等情况越坏。它就像是人感冒一样。如果不管,就逐渐发热,转变成发烧,再恶化极可能是肺炎……落枕是有可能会恶化的,而且它牵扯着全身神经,不光脖子痛,稍微动一下,就是从头顶痛到脚底板,痛感可能也就比上次全身粉碎性骨折要低一点。
  所以嘛,不能光泡澡,要是能做一下按摩缓解一下,还是可以的。
  现在虽然挺痛的,但还在刚刚落枕的阶段,这时候做初级的按摩还有治愈的可能。
  不过黑毛刚上手的时候,她真痛得一哆嗦。
  “轻点!”她都不敢扭头说话,只能可怜巴巴盯着前方。
  “哦哦哦,好!”黑毛赶紧放轻了动作,按照温迪教的,慢慢揉捏着她的颈部。
  主要是脖子后方那块肌肉,温迪这个被揉的都能感觉到那块肉很硬。
  “就那,稍微用点里……用掌根……啊啊啊啊啊!!!”
  “我,我,我照着你说的,我,我弄错了?”黑毛非常惊慌。
  “没事!不用管我怎么叫,你按你的!”温迪咬牙说,“啊啊啊啊啊!!!”
  黑毛得到通行证后,下手特别的狠,都不知道是真用心做,还是心怀报复。
  温迪姑且决定从好的方面想,毕竟,他按完以后,她确实舒服了很多。
  虽然还是不能自如地左右转动脖子,但是已经没有刚起床时痛得行为不便了。
  温迪在泳池里舒舒服服地泡着,浑身都泡得发皱了,再爬出去,擦干了,换上干衣服,穿上厚厚的外衣,冬裤,棉袜,皮鞋,整个人像一颗移动的团子,毛茸茸地穿过暗道,回了大厅。旧衣服合着用过的湿透的帽子,耳罩什么的一并放下,装进藤条筐,交给黑毛去洗。现在有热水,有肥皂,洗衣服是很简单的事,除了洗内衣她自己动手,其他的一般都交给黑毛,因为他力气大。
  力气大跟洗衣服有关系吗?
  真的有。
  温迪做了一个木桶,较深较大,把衣服扔进去,用温水泡着,然后准备一个碗,刮一小半肥皂丢进去,如果嫌肥皂片太大,还可以用木棍捣得更碎。随后倒开水,把肥皂泡融,搅拌一下就是一碗颜色浑浊但清洁能力很好的肥皂水。接着把肥皂水倒进木桶里,再倒一些水将木桶装半满,然后伸进去一根特长的竹竿,由黑毛握着,开始飞速搅动。
  一般人很难用木棍搅动衣服的原因是力气不够大,但黑毛有那么大的力气,疯狂搅动后,衣服就洗干净了,再换水,再搅动;沥水,再搅动……这几道程序分别是:洗涤、换水、甩干。基本上洗衣机能干的事情,给黑毛一根竹竿一个木桶,他也能干。黑毛洗衣服的效率可比一个人用手慢慢地一件一件搓要高得多,只输给现代科技而已。
  这头,黑毛洗衣服,另一边的温迪也不闲着,她答应要给黑毛做鱼丸的。
  温迪打算做的是鱼丸火锅。
  首先准备一条大鱼,剁下鱼头鱼尾,把鱼骨剔出,将鱼肉从鱼皮上刮下。随后把鱼肉剁碎,乱刀剁成细蓉,加入鸡蛋清,土豆淀粉,姜汁搅打上劲。揉好后,右手握着鱼糜往外挤,左手拿着蘸了油的勺子刮,一刮就是一颗丸子,落进冷水碗里成型。这些,就是鱼丸。接着准备一点油,下鱼头鱼尾和鱼骨煎香,倒入高汤煮,煮开后加入鱼丸再次煮熟。
  然后留着装鱼汤的石碗,这就是一份鱼丸火锅。
  接着切一份猪肉,一份羊肉,都切成片,再准备一些菌菇,一些小菜,吃了鱼丸就下火锅。
  要不怎么叫鱼丸火锅呢?
  大冬天,就这种食物最合时宜,黑毛吃得呼呼哈哈地喘粗气,不是辣的是烫的。
  难得,连他这种皮糙肉厚的人也会被烫嘴。
  无他,理由是鱼丸实在太鲜美,急得他都没法等到它冷了。
  温迪倒是不敢像他这么做,只能夹起一个,细心吹冷,再慢慢放入口中咀嚼。
  吃得慢了一点,可能会少吃一点,但确实更能品味出鱼丸里的美。
  食物当然也有美。
  说到食物的美,温迪就又动起了脑筋。
  反正只要说到她自己感兴趣的事,温迪的脑筋就异常的活跃。
  她边吃边想,吃饭的速度就更慢了,才吃几个,一抬头锅里空了。
  鱼头和鱼尾巴也没了,被黑毛夹出来讨好阿黄。
  温迪不在乎,催他赶紧把剩下的肉和小菜也下了,继续煮。这回就要往碗里擓辣椒酱了。她下手特别大方,直接拿大木勺挖,挖了一大勺辣椒酱在火锅里一搅,一整锅鱼汤就从奶白色变成了鲜红色,看起来非常危险。
  两人都是嗜辣之人,看到这么危险的菜也没介意的,互相看一眼,运筷如飞。
  ——刚才你吃了那么多鱼丸,这下你得让着我!
  ——大家各凭本事吧!
  两人的目光中都充满了故事。
  也许抢食真的会使饭菜更香,反正温迪是多吃了一碗饭。
  一锅饭都不够温迪和黑毛吃的,最后又下了一碗粉才算填饱两位老饕。
  黑毛摸着肚子也很震惊,他人高体壮力气大,吃得多是应该的,怎么温迪也没输多少啊?
  他问:“你吃下去的东西都上哪去了?”
  温迪瞪他一眼:“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题。”
  黑毛:???
  虽然他一头雾水,但是温迪坚持,她是绝对不会解释的。
  温迪没理睬他,接着吃自己碗里的红薯粉。要说面,红薯粉,土豆粉这些东西里,她最喜欢吃的是红薯粉。但如果把所有面食类的产品全部加起来,再让她选择的话,那么温迪会说她最喜欢吃的是米粉。别的地方的米粉她不清楚,她吃的是湖南米粉,本地的,她吃过外地的湖南米粉,并不正宗,米粉的粉条都不对了。
  湖南米粉分为扁米粉和圆米粉,这是早期的早餐店。
  后来,米粉又有所进化,圆米粉分为了粗圆米粉和细圆米粉,细的叫米线。
  不过这是她家那边的说法,湖南十里不同音,也许换一座城市又有别的说法。
  她吃着红薯粉,突然怀念起家门口早餐店的米粉味道。
  想吃。
  温迪叹了口气,这想法可不太对,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就很怪了,怎么还有吃这个想别的,吃红薯粉想米粉,吃着此刻的想着未来的?她先把眼下这碗粉吃光吧!温迪在内心告诫自己一番,慢慢地将碗中红薯粉吃完,空碗放下,人回到火炕上,稍作休息。
  黑毛问她:“这么早就睡觉啊?”
  “不睡。”
  “哦。”黑毛一脸庆幸,继续洗碗。
  温迪看他一眼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当即残酷地表示拒绝:“不下。”
  “……我还没说呢!”
  “我知道你打算问我什么,不下。”
  “都多久没下棋了?”
  “嗯,是很久了。”
  “那……”
  “不下。”温迪十动然拒:十分感慨,然后拒绝。
  感慨归感慨,并不影响她拒绝的决心。
  她今天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呢。
  又坐了一会儿,休息够了,温迪就站起来,进储藏室里,从米缸里舀出了半碗糯米来。她先把这些糯米去壳,再冲洗几遍。最后几次冲洗,洗出来的水比较清澈了,温迪就转而用温热的水泡着它,把装了糯米和水的碗放在地上。地上有地暖,能把它——噫!温迪突然弯腰,把放在地上的碗拿起来,抢救了它差点被好奇心充分的阿黄舔食的命运。
  “这碗不是你的,是我的。”温迪指着阿黄教育它。
  “汪汪!”想吃!
  “不准过来,你要是饿了我给你喂别的,这个是生米,不好吃。”
  “汪汪!”想吃!
  温迪尝试劝说了阿黄很多次,最后得出结论:讲什么都是鸡同鸭讲。
  虽然有骂自己的嫌疑,但这是事实。
  狗要是能听懂人说话,那它就不叫狗了,叫妖精。
  温迪盯着阿黄,突然笑出声:“有狗妖精吗?”
  黑毛听到她的笑声,狐疑地看过来,手里又执着一枚棋子,目光充满期待。
  “睡了!我睡了!别问了,我睡了!”温迪大声拒绝,翻身上床,手里还端着碗。
  碗,碗放在哪里才好呢?
  温迪纠结了好半天,终于想起来,她可以直接把碗放在火炕上。反正她是需要给碗提供一个温暖的环境嘛,火炕还不够温暖吗?于是温迪把碗推到火炕的角落,自己尽量远离,然后倒下,被子往上一拉,安心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