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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开局一把刀 > 第281日
  “嗖——哗啦!”
  温迪从滑梯的出口飞出来, 准确地落入水中, 激起高高的水花。
  她痛快地从水里钻出来, 向回游,再次爬上入口。
  这已经是她第十七次钻滑道了。
  滑梯实在是太好玩了!
  温迪从以前起就很喜欢玩滑梯, 不光是水上滑梯,还有公园里的普通滑梯,在她读小学的时候, 小学里有一个专门的小游乐区, 游乐区的中心位置就是一个高高的滑梯。当时还没有那么严格的安全管制,那个滑梯真的很高,以温迪当时的身高来推测,她觉得自己大头朝下从最高点往下跳肯定能摔死。
  小学,整整六年里温迪就一直不断地泡在那个滑梯上, 每次课后, 能休息十分钟,大部分时间她都把自己的时间消磨在了滑梯。滑梯还得排队, 她就跟着大家一起走,嗖地滑下去, 然后绕回入口哒哒哒地跑上楼梯, 冲到顶点, 等前一个人下去了, 她再接着滑。温迪又大胆又具备初级安全意识, 知道要跟人保持距离, 但后面的人不一定懂这些, 偶尔她会遇到不懂规矩的,刚溜到底后面的人就追上来了,来个追尾,“砰”地撞一下,好痛。
  一开始她会哇哇大哭,等到三年级起她就会扭头跟追尾不道歉的小孩打一架了。
  一般情况下,她会赢。
  所以,大部分初级殴斗后,通常都是她被叫家长。
  温迪从美好的回忆中清醒,甩甩头。
  意识走得有点远了。
  还是少提美好的童年时光吧,小学的滑梯再美好,那也是学校的私人建筑。
  而现在她玩的滑梯是属于她自己的,虽然也不是她造的,但这是她的。
  “嗖!”温迪从滑梯里溜下来,从出口冲下,砸进水里,这回姿势不太好,脑袋砸了水面。
  但并不痛。
  “哗啦!”跃起的水花砸回出水的她头顶,给温迪浇了个痛快。
  温迪用手狠狠抹了一把脸,抹去水珠,听见了动静。
  抬头一看,黑毛已经从泳池里爬出去了,正在穿衣服。
  他回头说:“我泡够了,该出门了。”
  昨天就说好了,他今天得去海边,把温迪所需要的剩余的巨石搬回来。
  温迪点点头:“今天的风不小,记得多穿衣服。”
  黑毛都答应下来,然后穿过通道,走了出去。
  温迪没有跟,她仍然留在泳池里,休息了一会儿,重新爬回滑梯。
  她今天要玩个够本。
  ……
  游泳结束后,温迪出来看了看时间。
  在室内游泳馆里没有计时器,也看不到日晷,但留了缝隙,能够让温迪看到外面的阳光。今天是大晴天,所以太阳挺大的,最起码,她能透过光线推断出现在是否到中午。她抹干身上的水,穿上衣服出来一看,果然是十二点半了。黑毛回来过几次,但又马上出去,他得不断往返于山洞和海边,不断搬运回一块块巨石。
  她得准备午饭了。
  午饭两道大菜,一道是五香羊肉,一道是花生米炖猪蹄。
  温迪可不敢顶着一身的羊肉味去见阿白,她把羊肉和猪蹄从冰窖里取出,泡在水里解冻,随后装了一碗蜂蜜,去羊圈找阿白。连续喂了几天的蜂蜜蛋清,阿白身上都没见有反应,温迪今天得好好检查一下。为了吸引住阿白的注意力,温迪装的蜂蜜不少,带着来到羊圈,先把它放石头上,人爬进去,再端起装蜂蜜的碗,迅速移动到食槽里放下。
  阿白的眼睛一直就长在碗上,它似乎闻到了却不能肯定,确定了蜂蜜的位置,马上埋头沉入甜蜜的黄金流体中。温迪蹲下来,悄悄接近阿白,它没反应,她胆子稍微大了一点但还是有分寸,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小心翼翼地挑开阿白肚皮边缘的长长的羊毛,往里看。里面还挺暗的,没光看不清楚,温迪伸长脑袋悄悄看了眼旁边的阿白,确保它正在专心致志地舔蜂蜜,鼓足勇气,爬到了阿白的肚皮底下。
  经过仔细且轻柔,并极其缓慢的检查后,温迪从阿白的长长羊毛里钻出来,脑袋上还顶着几根白丝。
  温迪觉得痒痒,伸手一摸,就摸下来几根羊毛。
  她无语:“怎么养羊还跟养狗一样……你也掉毛啊?”
  阿白不理它。
  也对,刚刚她悄悄在她肚皮底下摸来摸去,它都没有反应,可见有多冷漠。
  阿白只肯把自己的注意力投入在蜂蜜里,除此之外,心无旁骛。
  温迪静静后退,迅速翻出羊圈,回头一看,阿白连抬头都欠奉,根本没看她。
  嘚,她完全是白紧张了。
  不过温迪这次冒险,还是有收获的,就是——她已经知道,自己没收获了。
  经过一分钟的检查,她发现阿白身上根本全无动静。
  产羊奶?做梦!它简直一马平川,宛如公羊。但温迪确定它是母的。
  难道说,阿白不是一只产奶羊?
  温迪挠挠头,很费解,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但目前可知的是,蜂蜜蛋清对阿白的身体没有起到任何作用,除了一件事,就是下次阿白再高冷的时候,温迪知道要怎么治它了。温迪在旁边的围栏里捡走三枚鸡蛋,回到山洞。
  午饭的大菜都是肉菜,温迪就不吃鸡蛋了,把它收进了装鸡蛋的筐子里。
  然后再在旁边“采集”需要的各种配料,做五香羊肉,顾名思义,得用到许多香料,要细心挑选的。温迪先端着一个盘子,将需要的配料放在盘子上,保持距离,因为这些香料怎样使用也有顺序,不一定能一起用的,所以得先分开。选好香料,温迪就带着它们走出储藏室,暂时将盘子放在餐桌上。
  刚要回储藏室,外头有动静了,温迪立刻跑出去,果然,是黑毛从海边回来了。
  他将带回的巨石放好,正要走,温迪赶紧把他叫住。
  “你再运一块巨石回来,就别走了,我正准备午饭,等你回来,应该就差不多能吃了。”
  “噢!”黑毛点点头,又招招手让她看见,示意自己听到了,这才转身离开。
  温迪回到山洞,拔腿走入储藏室,又拿出一碗花生,快速地剥壳后,也放在餐桌上待用。
  她先做羊肉。
  羊肉已经解冻,温迪取了一个大锅烧开水,在烧水的时候先把羊肉洗干净,等水滚了,把羊肉也丢进去滚,等水再次烧开后,用勺子撇去白色或熟肉色的浮沫。撇去浮沫后,才加入香料,有这些:切块的生姜,一把花椒粒,适量的桂皮、小茴香、大茴香、丁香、陈皮、豆蔻等物,这些材料要一次加入,此时水会稍微降温。紧接着加入鱼露、白砂糖、盐,接着用勺子挖一块乳白色的猪油,一并擓在汤里,再用长柄勺子搅动,使所有香料和调料全部融入汤中,或逼出食材的味道。
  接下来,盖上锅盖,开始焖炖,炖羊肉的时间里,温迪继续准备做花生米炖猪蹄。
  她用了整整八个猪蹄,除此之外,还用到花生米——这是必需品,此外,生姜,冬菇。
  冬菇是在密林里摘的,没晒,温迪带回来的不太多,都是新鲜的,不用泡水,洗干净就能直接用,虽然蘑菇的气味会比较重,但泡水可以去除一些。而且,新鲜蘑菇当然还是比干货好吃的,干货会流失营养,也会流失鲜味。前者,营养,温迪不是太在乎,但是她很在乎鲜味的问题,虽然干货蘑菇泡水后也不是就不能吃了,但要比鲜味,那肯定不如新鲜的。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温迪当然得吃最新鲜的蘑菇。
  温迪先烧一锅水,在烧水的时候处理猪蹄,主要是先用火烫猪蹄表面,把毛腥味除尽,再刷洗表面的焦色,弄干净后,剁成块。等锅里的水烧开了,先捞出半碗来,兑上凉水,用温暖的一碗水浸泡花生仁,顶上可以用木板压住,要让这些花生仁泡透。接着把猪蹄丢进烧开的水锅里煮,这段时间处理其他两样食材:生姜要去皮切片,冬菇则去蒂洗净。
  此时,锅中的水再次沸腾,温迪找来几个碗,把锅中煮尽血水的猪蹄捞出,盛在碗里。
  然后就是正式地炖煮了,取一个大锅,架在火上,将切块煮过的猪蹄铺在最底下,随后依次放入生姜片、冬菇,再调入盐、胡椒粉、一杯用白酒煮的肉桂酒,再注入猪骨高汤,将所有食材没顶,随后将石碗盖住,开始炖煮。
  羊肉和猪蹄都得久炖,全做完了,温迪也不能闲着。
  刚刚不是还烧了一锅猪骨高汤嘛,温迪就此利用,选了一些蔬菜切片放入汤中,稍微煮一段时间后,加入红薯粉再煮。等她把一锅杂烩煮好了,黑毛跟掐点似的,准时踏入了山洞大厅。
  “嗯?好香!嗯?嗯?”黑毛正要夸,突然又闻到了迥异的香味,随即又一种。
  温迪理解,她可是同时煮了三锅汤:一锅香料羊肉、一锅花生米炖猪蹄、一锅蔬菜杂烩,都是香味很浓的,前两者不提,第三种虽然没有久煮,但因为已经开锅端上了餐桌,所以味道散发得最快也最广,黑毛刚进大厅时,首先闻到的就是这碗杂烩汤的香气。
  “今天我们吃流水席……极简版的流水席。”温迪说。
  简单来说,就是吃完一道,上一道。
  两人先坐在餐桌边,吃蔬菜杂烩汤,吃完这道汤,羊肉收汁完毕,温迪把它捞出来切薄片装盘,放桌上,配着冷菜梅汁萝卜吃。吃完五香羊肉,花生米炖猪蹄也煮好了,黑毛直接把锅子端过来,放旁边,边捞边吃,整整八个大猪蹄切出来的分量啊,等温迪和黑毛吃完,简直撑得走不动了。
  等黑毛休息够了,还想出门的时候,都已经四点了。
  温迪想拦他,“四点了,还去海边?”
  “今天天气好,太阳落山晚,我再跑两小时,明天就省事多了。”黑毛很坚定,说完就走了。
  而温迪呢……
  刚吃完午饭,又得摩拳擦掌,开始预备晚餐了。
  她想想都有点好笑,怎么吃完又吃啊?
  大战在即,她好像一点也不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