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儿,你没事吧?”
看着眼前妇人担心的样子,曹冲整理完脑中的记忆,也知道面前这个女人是谁了。
环夫人,曹冲的生母,只是自己也是有母亲的人,看着对方一如人母的眼神,曹冲突然有点头皮发麻。
“阿……阿母,仓舒无事,只是孩儿乏了,想睡一会儿。”
“好好好,我的冲儿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冬儿,去叫厨房熬点小米粥过来,冲儿一日未食,怕也是饿了。”
冬儿领命退下,整理着罗裙,施施然的走出寝室。
“冲儿,阿母不打扰你休息了,待会把粥喝了再睡啊!”
环夫人宠溺的抚着曹冲的额头,也不在意曹冲闪避的举动,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在经历这次大难之后,心里有些波折,过段时间自然便好了。
大难不死,必后后福!
环夫人眼神闪烁,哼,那些人倒还以为我环夫人是好欺负的?我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谋害我冲儿的性命!
曹冲看着环夫人走出寝室,才缓缓舒了一口气。在一个不熟悉人的面前,曹冲还真怕露陷,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至于为什么一直躲避环夫人,这自然是曹冲心中有小疙瘩。
曹冲在二十一世纪也是有父有母的,你要我突然喊一个你只见过一面的人叫母亲,不好意思,我做不来。
穿越到三国,曹冲没有一点不适应,可能是因为死过一次的原因,是啊,既然我都死了一次了,那还怕什么?
曹冲半卧在汉塌上,眼睛却是在不停扫射着周围。
不过,这运气还真是好呀!居然穿越到神童曹冲身上了!
哪怕曹冲对三国历史没有多少了解,但书有读过啊!曹冲称象这个典故,读过书的人都知道!
更何况,曹冲的老子是曹操,一个三国牛人,哪怕混吃等死,也是一个清闲王爷。
当然,以曹丕的性子,自己的清闲王爷生活可能是自己死后才能够达到的。
心里想着,曹冲眼神却四处乱瞟。
这处卧室长五丈,宽四丈,除了床是紫檀木所铸之外,其他门料窗料皆是精木所建。
除了一张汉塌,在内室还有一个披着被褥的高台,按照曹冲的记忆,那应该是一个土炕。
许都偏冷,冬日大雪不止,没有土炕的话,简直是像现在夏天没有空调一般,会让人欲仙欲死。
一道棕色花纹帷幕遮挡住内室,在内室之内,还有一个挂衣台,上面可以悬挂衣物,在其旁,则是一个有三块突起凹槽的木质剑座,一把短剑正静静地待在剑座上。
曹冲慢慢从汉塌中起身,穿上青丝履。
青丝履,汉称屦,多为由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大麻丝、绫、绸、锦等织物布缝合成的鞋。呈分叉状,底用麻线编织,又称双尖翘头方履。
曹冲脚下的青丝履为绿色绸缎所织,上面还绣有黄色虎头,倒是可爱到了极点。
曹冲忍着心中的不适,把鞋子穿上去,嗯!还真有点不适应,关键是冲哥你留给我的身体也太弱了吧?这样的小身板,怎么在三国混?
不行,得加紧时间锻炼锻炼了,曹冲已经开始给自己定一个锻炼目标了。
警校的锻炼方法,可比现在的要高级无数倍。
穿着青丝履走几步路后曹冲差不多适应了汉代的布鞋,拨开内室帷幕,曹冲走上高台,取下放在剑座上的短剑。
每一个现代人都有一个三国梦,金戈铁马,位极人臣,手下无数三国名将,身畔睡倒无数美女,貂蝉,大乔小乔,孙尚香……
额,不过考虑到现在的时代,三国名将垂垂老矣,貂蝉更是香消玉殒,不过就算是活着,也是大妈一级的人物了。
大乔小乔,孙尚香什么的,遥不可及,就连离自己最近的甄宓,也早已经是他大兄曹丕的内人了。
唉~
我晚生三国十几年啊!
曹冲摇摇头,现在身体都没好,就开始想这些了?果然是温饱思某欲。
这时候曹冲才有闲工夫看着手上的短剑。
短剑精致无比,小小的剑鞘上,布满着无数纹路,这些纹路合在一起,是一头狰狞巨兽——螭龙!
而在剑柄上,有一个由小篆刻的一个冲字,除此之外,还有一块晶莹剔透的螭虎纹玉剑璏镶嵌在剑鞘中央。
这把剑是曹操在其十岁诞辰所送的礼物,剑为名家所铸,关键是好看,以前曹冲可是喜欢得紧。
重生三国,曹冲觉得自己不放浪形骸之外,是有些对不住自己,此刻,握着后世几千万的古董,他的心跳的很快。
“公子,粥来了!”冬儿手上端着一块木质餐盘,一个小巧玲珑的玉碗静静地躺在餐盘上。
冬儿把玉碗放在食塌上,拿起一根玉制汤勺放在玉碗上。
不得不说,曹冲是有些饿了,一天一夜没吃饭啊!摸摸肚子,感受到内在汹涌的渴望,曹冲把剑放回剑座,走到食塌边,跪坐与其上。
小米粥虽然叫小米粥,但上面漂浮着燕窝,红枣一类的东西,绝对大补,看着它的样子,曹冲也不禁食指大动。
连忙把玉碗端在手上,不想却被冬儿抢过去。
“冬儿,你这是何意?”
“公子,您大病未愈,还是让冬儿喂你吧!”
果然……
这就是古代剥削阶级的福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穷屌丝,曹冲果断的把手放下。
冬儿从玉碗中舀起一勺粥,放在口中吹了一会儿,才送到曹冲口中。
嗯,清凉爽口,温度适宜,不错不错!
“公子可还适口?”冬儿睁着大眼睛,内有水波盈盈,显然很挂念这个问题。
“适口,美味极了!”
“那就好!”冬儿展颜一笑,她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竟然是把曹冲都看呆了,如此美人,在后世,恐怕也是天后级别的吧!
“公子,公子……”
“啊,啊,作甚?”曹冲这才回过神来,这三国果然不简单,连一个婢女都有这样魅力,看来自己得修养德行了,不能为美色所俘。
“公子,先把粥喝完,如果你要冬儿的身子,也得养好身子再来!”后面的话已经如同蚊鸣,但曹冲与冬儿离得极近,哪里会听不到冬儿说的话。
呃,话说,冬儿,你的思想不要这么龌龊好吗,我这小身板才十三岁啊!你这是在***儿童啊!
当然,这自然是曹冲误解了这个时代,在这个时代,女子十三岁就可以嫁人,男子十四岁就可以娶媳妇,而在贵圈之中,像曹冲这样的,或许都祸害不少良家妇女了。
冬儿已经十四岁了,要不是卖身到司空府,早就嫁人了!
匆匆喝完小米粥,曹冲就把红着脸的冬儿打发出去了,曹冲感觉再和冬儿待久一点,说不定真的干柴烈火,咳咳……
吃饱喝足后,曹冲躺在汉塌上,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思考后来的路了。
来到三国,很多人梦想都是统一三国,然后天下美女任我索取,想法是好,做起来难啊!
曹冲作为曹操庶子,虽然备受曹操喜爱,但奈何敌人太强大,曹丕可不是易于之辈,可以说是心胸狭窄,身后有诸多大臣将军支持,还有河北世家的援助,相比之下,曹冲母族环氏,不过平民而已,拿什么去争?
更别说还有曹植这个写出《洛神赋》的才子。
以曹丕的性子,自己还真不一定能赢,而一旦输了,难道要我抄袭《七步诗》?
曹冲从后世了解不多的历史中,也知道虽然曹丕心胸狭隘,但只是针对竞争者的,像其他人,例如曹冲胞弟曹宇,曹据,最后可都是封王的。
躺在汉塌上,曹冲轻声吹着口哨,已经开始展望未来美好生活。
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曹冲即使无心夺嫡,曹操对他的喜爱就是曹冲的原罪了。
在历史的这个时期,曹冲早死了,而曹操说了一句他不应该说的话。
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这就话是什么意思?这是我的不幸,却是你的幸运啊!
在此之前,曹操其实早有立曹冲为世子之心,如果在今世,曹操说了这句话,曹冲就是不争,也会沦为政治的牺牲品。
曹冲看了看脚下的两点殷红的被蛇咬过的伤口,却是突然沉默了下来。
他突然想到了一点,即使自己不争,那曹丕会不会放过他呢?
怀璧其罪,自己即然得了曹操宠爱,即使自己不想争,曹操也会推自己上去的。
也就是说,自己到最后,还是不得不争!
曹冲一时沉默了下去,手握得很紧。
看来,自己之前的想法太单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