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
周飞扬脚步轻快地走到母亲房间,不知何时,陈映岚已经半坐在床头,手上拿起一本书,神情都是若有所思。
家里弥漫的煎炒烹炸的声音,还有饭菜的香味,她早就听到闻到了。
因为这些声音,气味,家变得热闹温暖。
周飞扬笑道:“妈,起床吃饭吧。”
陈映岚呆了呆,抬起头来,对他问道:“谁做的饭,你爸吗?”那勾人食欲的饭菜香,不太像老头子的手艺,他的厨艺没那么好。
以前啊,老头每次心血来潮的大展厨艺,请她吃,面对着那黑糊糊辩不清食材的大菜,她总感觉自己像在服毒。
周飞扬笑道:“我爸哪会做饭啊,是夏天做的饭!”
夏天?陈映岚一愣,没有做声,可是她饿了,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早就“咕咕”唱起了空城计。
周飞扬听在耳朵里,便贴心地走到床边,扶母亲穿衣起床。
他笑道:“妈,夏天是个做饭的高手,我问你,你喜欢马娜,她是漂亮又时尚,来我家那么多趟,她做过饭没有?”
陈映岚又是一征,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没错,娜娜来过她家许多次,可是每一次,都是她这个准婆婆亲手下厨做一大桌子菜,那丫头就像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样,十指不沾阳春水,坐在客厅看着电视吃着瓜子点心,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以前,陈映岚累得一身油烟,腰酸背痛,全身的骨头好像散了架,她总是安慰自己,现在都是婆婆侍候媳妇,不止娜娜如此,全中国的女孩都这样。
陈映岚思着想着,穿好衣服,周飞扬扶着她走出房间。
餐厅里,初夏已经麻利地将四菜一汤摆在了桌子上,分别是红烧鱼块、辣椒炒肉丝、青瓜炒蛋、醋溜土豆丝,还有一个西红柿蛋汤,非常的家常,但营养丰富,色香味俱全。
周飞扬扶着陈映岚走到桌子边时,初夏又麻利地拉开椅子,让周援朝和陈映岚舒舒服服地坐下,并且麻利地给他们盛上了热气腾腾的米饭。总之,夏天就像一个最孝顺懂事的晚辈,把两个老人侍候得周周到到,无微不至。
陈映岚默不作声地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作为家里唯一的女人,老公大男子主义,从来不做家务,儿子也是她惯着长大的,也从来不让他干家务,所以她是家里唯一干活的,如今走出卧室,她早就看出,客厅餐厅等所有房间的卫生都搞过一遍,家里窗明几净,比她平时逢年过节,请钟点工还要搞得干净。
这丫头,真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周飞扬请初夏坐下,又用公筷给初夏和莉莉夹好了菜。夏天一直规矩地坐在椅子上,直到陈映岚拿起筷子,吩咐道:“吃饭吧,愣着做什么。”她自己用筷子夹了一片肉,冷眼看着,初夏那丫头看到她和老伴动了筷子,才开始吃饭。
陈映岚的心里暖了一下,多少年没看到这么懂规矩的孩子了!初夏这村里丫头,虽然打扮得土土的,可是真的像极了传统的儿媳妇,她原打算娶马娜做儿媳妇的时候,压根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会为了这个家做饭搞卫生,会特别体贴特别懂礼貌,因为知道她从小被家里宠着长大的,根本不会这些。
没想到,这个丫头,和马娜完全不一样。陈映岚对初夏,简直是情不自禁地渐渐心生好感。
周援朝对初夏突然问道:“你叫初夏,初心的初,夏天的夏,是不是?”
初夏点点头,笑道:“是的,叔叔,因为我姓初,然后出生在夏天,我妈就叫我初夏了,小名叫夏天,你和阿姨叫我夏天就好。”神情不卑不亢。
周援朝点点头,将这个名字再次与心中那个名字一一对应,然后神秘地笑了起来,内心沾沾自喜,这就是天意,哈哈哈,天意!只是一直以来做人低调的习惯,让他不能把这件事说出来。
陈映岚一直在沉默地吃饭。
周飞扬想再给初夏夹菜时,初夏朝他父母那边看了一下,周飞扬立马会意,拿起公筷,给父母亲各自夹了一块红烧鱼块。
陈映岚莫名地心里又暖了一下,这傻儿子,什么时候主动给她和他爸夹过菜?!
所以有人说“有好儿媳,才会有孝顺儿子!”很多时候,儿子都是娶了媳妇忘了娘。
她夹起那鱼块吃了一下,嗯,味道很好,好吃得差点连舌头都要吞下去。
她又舀了一勺子西红柿蛋汤,嗯,味道很鲜美,鲜得眉毛都要掉下来,让她胃口大开,食欲大增。手术期间,一直在吃医院的食堂,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了。
没想到,这丫头的厨艺居然在她之上,陈映岚要添饭,初夏立马眼疾手快地给她添上了。
周飞扬看到母亲居然难得的吃了两碗饭,自然打心眼里高兴,他感激地看了一眼夏天。
夏天也高兴,都说连吃几碗饭是对做饭之人最高的奖赏,周妈妈的表现,也让她放松下来。
家里的气氛开始变得愉悦。
周援朝在那里皱眉说道:“夏天,你是湖南妹陀(妹子),按理说,做菜会很辣,我还想着吃家乡菜呢,可你今天做的几个菜,除了辣椒炒肉丝有些辣味,其它都很清淡啊。”语气好像有些不满意呢。
初夏微微一笑,有礼地解释说道:“阿姨刚康复,不能吃太辣的。”
陈映岚的心里又暖了一下,她心想,反正与马娜那边的婚事已经黄了,其实儿子年纪大了,初夏这个丫头不错,又体贴又细心,又孝敬长辈,而且是做事的一把好手,你看她短短时间,已经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四菜一汤也已经做出来了,厨艺还相当了得。
对于儿子喜欢上了这个村里丫头,陈映岚慢慢有些理解了,现在看来,这丫头,确实更适合作儿媳妇,作她儿子的爱人。只是她是白云村的人,门不当户不对的,和上海隔着千万里之遥,不过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方自然是跟着男方走,所以————
陈映岚想到这里,心思活络了,对初夏说道:“夏天,别光顾着说话,你也吃菜。”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给初夏。
夏天立马答应一声,周飞扬看在眼里,不由心花怒放,他就知道,凡是对初夏有一丁点了解的人,就没办法不喜欢她。
夏天的身上,简直有一种魔力。
周飞扬笑着说道:“妈,我那村里事多,现在茶园刚刚开始发展规模种植,再过两天我就要回去了。”
陈映岚一征,继而心情灰暗,点点头,哑声说道:“我知道。”
周飞扬却仍然笑着说道:“不过,我走了,夏天和莉莉会陪着你,夏天带莉莉来治腿,依我看,从看病到治好腿,估计至少要两个月时间,这些日子,就让她睡在我屋里好不好?”
陈映岚一呆,也不知怎么的,知道夏天要陪她两个月,家里不再冷冷清清,而是热热闹闹,吃饭做事都有人照顾陪伴,对于儿子的即将离开,她突然不是那么难受了。
她说道:“好。”
初夏立马有礼地拉着莉莉站起来鞠躬,高兴地说道:“谢谢叔叔!谢谢阿姨!阿姨你想吃什么,你告诉我,我从医院回来,就马上做给你吃。”
陈映岚笑了起来,看了看莉莉的腿,对她说道:“这孩子还那么小,如果医生说能治好腿,那么一定要治好,治好腿能改变这孩子的一生。”
“是,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利用暑假带她来上海来了,她爸要她辍学,到茶园去当零工赚钱,我怎么能让他这么做。”
陈映岚看了莉莉一眼,对初夏好奇地问道:“你与她家是亲戚吗?不然为什么要帮她?”
初夏摇摇头,回道:“不是亲戚,她是我的学生,我是老师,看着她要辍学,是绝对不能不管的事情。我的学生,在毕业之前,一个都不能少!”声音不大,却十分坚定,仿佛掷地有金石声。
陈映岚听到这里,突然被初夏感动了。这孩子真的是有一颗金子般善良的心,而且,相处久了,她发现,夏天很漂亮,是那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素面朝天,也十分好看,而且非常年轻,说句实话,她以前一直有些嫌弃马娜年纪大,担心结婚后不能生育,如果儿子和初夏在一起,那么这一层顾虑就没有了。
只是这孩子是个农村女孩,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这样的身世,怎么也门不当户不对啊。
陈映岚想着最重要的一点,仍然纠结着顾虑着。
她看着老伴,对他说道:“援朝啊,夏天这孩子心地真好,我们也要帮帮她,你一会打电话问问你的朋友,还有从前的同事,我也帮忙问问,看认不识识上海治腿特别厉害的专家,给她挂一个号,这样,明天直接去找医生,就不用排队了。”
周飞扬高兴地说道:“太好了,谢谢爸!谢谢妈!”
初夏和莉莉也感激地致谢,特别是小女孩莉莉,刚刚坐下去,又立马站起来,像日本人一样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对周飞扬说道:“周老师,你是好人,你们全家都是好人,你们的大恩大德,我永世不忘!”
陈映岚笑了,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对莉莉说道:“你这孩子,你最该感谢的是你的初老师。”
莉莉虽然是农村孩子,但是长得很漂亮,雪白的皮肤,大大的黑眼睛,穿得虽然朴素,还算干净。
陈映岚抚摸着孩子乌木桶一般黑的头发时,就情不自禁地想,什么时候儿子成家,给她生一个孙子孙女?那么,她此生就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