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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重生宠花暖且香 > 重生宠花暖且香 第1节
  本书由(胭脂有毒)为您整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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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宠花暖且香
  作者:重帘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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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藏姝
  桃红铺锦,梨白碎玉。暮春,又是暮春。
  一声布谷鸟轻啼,催开一季农事,延绵不绝,又是一个开始。
  春娇嫂黑瘦的一张寡妇脸,高高的颧骨撑起了薄薄的面皮,唇角一耷拉就是一副晚丨娘相。半边身子靠在门框上,半边身子扭在春风里,手里纳着一只鞋底,脚下拨拉着黄狗肚子,眼睛盯着前方地里的鸡子,嘴里也不闲着,往外蹦着吐沫星子。
  “赔钱货。没廉耻的下三滥,不守妇道的贱蹄子!自己勾搭野男人留下贱种,倒叫我来养着?女娃一个有甚好养?不如早点拿去卖,三五两银子拿回来,家里还能多置几亩地。哎,别人家的赔钱货。”
  手里的伙计做了又停停了又做,粗葛布上黄白线缝出几道印子,活像山上那头黄牛厚唇开合间露出的牙齿。
  “死鬼男人就知道混吃混赌,一家子嘴一家子肚子全靠我一个人养活,哎,我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啊,来给你们齐家当媳妇。当牛做马的伺候,每日每日的吃苦受累,现在连碗厚实点的饭都吃不着。我这是走的什么背运啊。我是苦命哟,早知道下辈子看准了娘肚子再投胎,一出生用金剪刀剪脐带,一辈子吃香喝辣。”
  一唱三叹,自哀自怜,老天爷真是不开眼,倒霉的就她一个春娇嫂。
  一不小心用力大了点,黄狗哀叫一声,回头一咬,紧接着被踹飞,带着一连串惨叫逃去,春娇嫂一边蹲了身揉脚踝,一边骂骂咧咧,嘴唇一张一合,又有诸多抱怨:“没了心肝,黑心烂肺的畜生,连主子都敢咬了,哎哟哟,走背运,都是那赔钱货克的----人都说狗不嫌家贫,如今狗都不要穷家了,可怜我一个人操持家计这么多年,鞋底从早上纳到晚上,手痛脖子酸,现在连个做饭的都没有。一屋子窝囊废,一家子穷光蛋,我当初是眼瞎哟,被那媒人连哄带骗赚过来!可怜自己的孩儿养不活,还要养没人要的赔钱货。”
  隔壁那正在收拾柴火的二丫听到了,忍不住辩驳一二:“大嫂,咱们左邻右舍的,隔了门也不隔院,谁家里那点事咱们都清清楚楚。你这左一句贱种又一句赔钱货,实在是太捅人的心窝。谁不知道暖香勤快?早上起来先提水烧饭,自己揣着干粮上山,晚上回来,除了吃得饱饱的黄牛,还能带回来一搂柴火一筐猪草。一天到晚都不闲,哎,模样又俊俏手又勤快,得到这样的闺女是福气------”
  话还没说完,就被娘亲扯着耳朵揪进去-----嘘,不可说,说不得。齐暖香身世诡异,命格有毒,先克父又克母,克的一家子没活路,哎,扫把星,谁沾谁倒霉。
  靛蓝色的鞋子踩在*的小道上,原本桃粉色的衫子浆洗的发白,宽宽大大,松松垮垮,一边走路一边飘荡,活像一片雨后退了色的桃花,粉粉艳艳飘零零。可惜这里不会有人心疼。没有惜春闲情的农家,不会有那怜花人-----小姑娘抬起头来,水灵灵一张脸,黑漆漆一点眸,嘴角一翘,一丝勾人心魂的弧度,一个误入尘世的妖精。啊,还不到,时机不到,还得再等。
  她原本以为人死如灯灭,魂魄一缕散如烟,却不料再次睁开眼,又是熟悉的山林,又是熟悉的村庄,连那身下的草席散发的酸腐味还有臭虫叮咬的感觉都是一样的熟悉。这可亲的,可厌的,养育了她却也让她成为笑柄的地方。
  ------难道是戾气太重杀气太浓阎王爷不敢收?暖香低低笑出声来,孩童稚嫩美丽的面庞上,那嘴角眉梢弯起的弧度甚至带着森森邪气。
  最后一支春桃在暮雨里摇晃,萧瑟的可怜,暖香爱惜的抚了又抚,面颊轻轻的凑过去,仿佛下一秒就要用那颜色偏淡的唇吻上,然而,咯嚓,清脆悦耳,花枝折断,轻轻一转插到了自己鬓上。眼角斜着挑上去,一缕头发飘摇着落下来,风情乍现即收,盖住了额角一点紫红的疤。
  她到底没能躲过这一劫,便是重生也是从半个月前的晕迷开始的。在激烈的争执中,被春娇嫂捞住头发,按住脖颈,一下子撞到了门框上。脑子晃荡成在地上滚过的西瓜,人直挺挺的倒下去坠入黑甜乡。
  “死咯死咯”春娇嫂尖着嗓子叫嚷了三天,“准备挖坑卷草席。”却不料暖香命硬,还是挺了过来,哎真是好遗憾。只是,这次睁眼,装在躯壳里的灵魂就不是十岁的齐暖香了。
  家门在望,从牛身上提下那一篓猪草驮在自己背上,纤细的身子被压的摇摇晃晃,------啊,没办法,牛是最重要的财产,自然要好好疼,齐暖香贱命一条怎么比得上?
  “舅母”一开口就是情真意切的呼唤,甜蜜的让人要笑出来:“我回来了,如今的草最肥嫩,猪容易上膘,我这里还捉了两串蚂蚱,喂*也能多生蛋呢。”
  哼,叫的那么亲,声音的那么甜,天生成一张卖笑脸!春娇嫂并不搭手,任由暖香迈动着两条细瘦的腿走得踉踉跄跄。一开口也还是没好话:“还知道回来?生蛋有什么用?赚钱有什么用?都被死鬼男人拿去灌黄汤,什么时候酒痨死在外面才好,跟你那死鬼娘一起。姐弟俩都不是好东西。”
  瞅到那鬓角的桃花,眼皮一跳,去伸手去拉暖香的领口:“赔钱货,还戴什么花?妖妖俏俏的要勾引谁?跟你那不要脸的娘一样。养在家里有屁用,专会勾引野男人,还不如干脆出去卖。”
  暖香踩到粘在地上的葱皮,脚下一滑,身子一歪,险而又险巧而又巧的躲过了那只手,一回身依旧是甜甜糯糯的笑:“舅母,今天晚上吃豆粥?缸里还有一点黄菜呢,我今天运气好,捡到两颗野鸡蛋,等会儿可以和香椿芽一起炒来吃。”
  骂人的话全听不见,微笑淡淡,气死恶人。
  点灯是奢侈的事,齐家无福消受,暖香抬头,豆杆玉米杆搭起的棚户屋顶,稀稀疏疏露下来星光。刚出锅的野鸡蛋搭配着葱绿肥厚的香椿芽,味道香的能让人流口水。暖香看着看着就笑出来,皎白的月光下伸出一双同样姣白的手,拔掉了蝗虫的腿,挤破了蝗虫的肚子,碎一碎,捣一捣全部当成调料加进去:有营养味道好,我祝你白白胖胖健康长寿呀,我的好妗子。
  戳其双目,挖其心肝,一把火烧掉一座楼与仇人同归于尽,做出这种事的齐暖香根本不是逆来顺受的良善之辈。
  端菜上桌,还要挨骂,春娇嫂子长脸一跨,两只眼睛就瞪得秃噜出来,筷子戳着碗里的蛋:“你偷吃了是不是?五个野鸡蛋怎么会只有这么一点?馋嘴偷吃的货色,一辈子下作,没沾过荤腥一样。”又一吃,呲牙裂嘴,拿了清如水的薄粥往嘴里灌:“辣辣辣!你这个死妮子,诚心的是不是?”
  “小山椒切碎的末,失手了。”暖香乖乖认错,声音弱弱。垂下来的发丝后,幽幽一双眼,看着骂骂咧咧却依旧吃得舍不得停下来的春娇嫂。
  再难听的话听多了也习惯,暖香在阴影里沉默寡言,小小的俊俏的脸一半晦暗一半光明。她微微侧耳,能听到隔壁老鼠搬家黑猪打呼,春娇嫂这点污言秽语全部自动过滤。
  这一边齐天祥刚刚逃学从隔壁村回来,不知道是下河摸鱼了还是上树套鸟了,头上挂着草签子,衣服上还带着烂口子,一进门一句话不说先埋头吃饭,呼啦啦喝掉三碗豆粥,才有心看站在角落的暖香一眼。春娇嫂一边给他夹菜递馒头一边骂:“没成算的小畜生,给你好衣服也不知道老实,再好的料子都白瞎到你身上。早说了让你好好读书,早点回来做做功课,谁知道死了爹没人管一样,整日价在外面荡来荡去-----”
  小畜生把碗一推筷子一甩:“读书有什么用?吃的饱穿的好讨的了老婆吗?我那私塾先生就不过就是个老光棍,裤子破了都没人缝,哈哈哈,穷读书读书穷,人生要富全靠命”一腔子吼出来,倒跟春娇嫂的调调有五分像,果然是母子,不愧亲生的。
  春娇嫂气的要扇巴掌,小畜生一溜烟跑了出去,清明已到,蛇虫出窍,真是捉蝎子拿蜈蚣的好时候,一个晚上的收获卖进药材铺,倒是可以买两块糕饼解解馋。
  春娇嫂骂骂咧咧的回屋,照常例进行死鬼男人最好今晚死在酒馆别回家的诅咒。暖香这才从阴影里出来,盛半碗温粥,随便捡两筷子黄菜。
  暗叹一声,吃过苦受过罪,如今魑魅魍魉重新应付一遍,倒是既轻巧又熟手。她前世性子倔,撑着一身骨气,积极反抗,结果是什么呢?白挨许多打,白遭许多罪。一棒子敲晕过去,五两银子卖给黑心老财。都说人生如戏,如今这剧本读档重来,她可是非常期待。
  问题是,良夫美婿远在天边,地位还判若云泥,什么时候红线才能牵上?暖香抓头。
  第2章 暖香
  “暖暖初阳后,卿卿一架红”
  “娇娇暖宜香,袅袅散入风。”
  提笔,落墨,浅笑。花落盈盈,落在水池,石缝,落在砚台墨香中。
  那一年大周和胡人还在打仗,清角吹寒,金戈入梦。枕兵不寐马待旦,将军金甲夜不脱。绵绵无际的黄沙,古老庄重的城池。冰凉,冰凉,兜鍪,吴钩。抬头,天上的月亮凉的像雪,低头,地上的沙子也耀眼的像雪。某日清晨,一张口呼出一口白汽,抬起头来一看,啊,是真的在下雪。鲜红,鲜红,朱缨,罗帐,城墙上飞溅的鲜血。多少年来血迹一层层晕染变厚,太阳一照,胭脂样绚烂。绚烂如城墙内,最神秘又传奇的一架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叶孤城万仞山。
  边塞艰苦,能生存已是不易,哪里养得出如此娇贵富贵的花?但这里不仅有,还有满满的一架,有两个仆人专门伺候着,活得比人自在。能有这种奢侈的,整个大周也找不出几个,眼下这种情况只出现在西北都督府。
  小小少年看着院子中烘楼照壁开得热情万丈的花,久久不回神,父亲进来也没有察觉。正直壮年的宁远侯也不介意儿子的失礼,笑道:“你那齐叔叔有了个女儿,刚送信过来。他乐得要疯掉了。直说这次打完了仗就把她们母女接进京城享福。”
  “女儿?”
  “对呀,哈哈,他这会儿倒恨自己读书不多,想不出好名字了。”
  “和文绣妹妹一样的女儿吗?”
  宁远侯的笑容瞬间僵硬,慢慢消失。眸中灿烂的神色归于沉寂,长叹一声,粗糙的手摩挲幼子的面庞,稚嫩而清丽的少年有令人心折的纤细的美感。太像了,怎么会有这么想象的母子?从清冷雍容的气质到刁钻刻薄的性子。
  他转过头去,不再看那张几乎与亡妻一样的脸。虚张声势般拿起桌案上的纸张。湖州宣纸上,墨痕犹新,腕力未成,骨架初现,精致文秀的楷书。当下,生硬的转移了话题:“吾儿觉得这女儿叫什么好呢?”
  少年转头看那连锦铺绣的红花,风太大了,两个下人正扯着布幔要把它们保护起来。
  “暖香。”
  “卿卿一架红,娇娇暖宜香?”宁远侯笑道:“女孩子是该有这么温柔美好的名字。不过,这却是齐叔叔的女儿,他这个父亲会不会依呢?”
  “他自然依的。你只管去讲。”语调清冷,语气果断,斗气般强调。
  作为失去生母而被满怀愧疚的父亲带在身边的幼儿,宁远侯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嫡子,总是会有着盲目的,可厌的,却又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的自信。不怪他。宁远侯永远无法对这个孩子发火,要怪只怪自己的无可奈何。
  暖香?啊,好啊!暖香是个好名字!刚得了千金的老齐眉花眼笑,嘴巴都快列到耳朵稍,当即飞马回信,还特意附上宁远侯送他的玉佩,告诉那个偏僻小镇的村姑,那个虚弱不堪的产妇:我们的女儿叫做暖香。
  -------果然二话不说就依了哟,宁远侯看着已经完全乐傻掉的战友,捂脸,哎,好丢人。网开一面,公马私用咯,派斥候给你八百里加急送过去。
  言景行披着莲青色暗云纹银线氅衣站在屋檐下,看着父亲和兄弟说笑,那个平日严肃凶悍的大叔今天走路都像踩着棉花,一次笑出八颗大白牙,直接把手下小兵吓傻。六岁的孩童宽大的锦缎袍裾在风中摇摆,初次体会到生之喜悦。
  宁远侯一回头便看到了那被风沙迅速侵蚀摧残的雕漆屋檐下,华丽而忧郁的,精细雕琢般的幼童,愉悦而浅淡的微笑。
  “景儿,你确定要把那玉佩送予她吗?”看到这样的笑容,宁远侯莫名松了口气。他也不懂为何他面对一个小孩子会有压力,而这小孩还是他的儿子。“送给那面都没见过的齐家小妹妹?”
  言景行微微歪了歪头,慢慢的开了口,吐字清晰,语调轻飘:“父亲,是想要我送与京城里的妹妹吗?”
  宁远侯微微一滞,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可不是好习惯。他暗暗摇头,随即又是快活的笑:“当然不是,你的东西你自己拿主意。我的意思是,那毕竟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言景行看上去有些诧异,他仰起头看着父亲高大的身影:“母亲说,整个侯府都是她留给我的。”
  言语无情,让男人难堪,但偏偏那如宝似玉的面庞上,表情是一派天真无邪。真是让人发火都找不到下手的余地。毕竟,只是照搬了母亲的说法,男人有些痛苦的按按自己发涨的太阳穴。
  幼童观察父亲的声色,默默一顿,又微微低了低头:“若是父亲想要我那么做的话,我是愿意去学的。”
  “不,不用。”男人急忙拦住这话头,粗糙的手掌抚摸着幼童鲜花般娇嫩的模样,这是保护的极好的连塞外风沙都主动退避的地方才能养出的小孩,他抱起那小小的身子,随手把披风上的兜帽给他戴上:“你不用去讨好她们。”
  而远远的另一边,清河小镇,庄户人家。虚弱的产妇两眼睁大,精神放空,无神而又坚定的望着窗外,望着那条通往村口的小路。她身边是乖巧瘦弱的女婴,细细淡淡的眉眼,仿佛用最精细的刻刀经最优秀的工匠之手,刻在上好的暖玉上。
  “这孩子多俊俏啊,这胎发生的真好,又黑又密。”她满含柔情望着襁褓中的女儿:“你爹爹来看到了,一定很喜欢。这么漂亮的女儿。”
  “你爹爹是大英雄,他在西凉守城,打胡兵,他说要封万户侯,让娘亲和香儿过还日子。香儿,你知道吗,你爹爹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气概的男子汉。”
  战争残酷,胜负难测,在一次攻坚战中,大周被迫战略撤退,藏迹深山,以图反攻,几个重要的伤病员被转移到清河小镇疗养------这其中就有老齐,胳膊大腿都被箭矢戳了个对穿的伤残兵。
  这个热血青年天生正义感爆棚,受了伤也不消停。眼看着一个姑娘在河边洗衣服,白白的皮肤大眼睛,乌油油头发唇含樱,呀,真美真水灵。看着看着就不对劲了,几个看上去很无赖实际上也确实很无赖的痞子围住了姑娘,言语轻薄,手脚不净。他当即就怒了,抓了小孩的弹弓几颗石子打过去,分毫不差都敲在对方膝关节上。
  惶恐如羔羊的姑娘眼睁睁的看着无赖们扑通通在她身边跪下,抬起头来,霞光万丈,白云飘荡,那还瘸着腿的老齐就是她独一无二的英雄。
  男人无家无业,她不介意,男人朝不保夕,她不在乎,男人无财无势,她不看重。自请媒人,自请见证,天地间一对畸零人就简单粗糙而义无反顾的结合在一起。她至死都记得,那天桃花灼灼,映红了整整一道河,两只燕子在他们破败的漏雨的屋檐下搭窝,进进出出不怕人,只把脑袋往屋里探,黑而亮的小眼睛仿佛要勘破什么秘而不宣的天机。
  “暖暖,暖暖。”女人把婴孩紧紧抱在怀里,眼睛盯着男人留给自己的一串红缨,从他的枪上取下来的,据说是被鲜血染红,杀气厚重,驱鬼挡邪,逢凶化吉,可以保护她们母女。“你爹爹,你爹爹快要回来了,我听说了,听说朝廷已经在慢慢撤军了,你马上就见到了------”声音低微孱弱,近似呓语,婴孩只知道自己被枯瘦的手抱得很不舒服,挣扎着,扭动着身体哭出来。
  暖香,暖香。既不暖又不香。为了让浆洗的发硬的碎花布襁褓尽量柔软,女人搓了又搓揉了又揉,最后还用自己贴身的小衣拆给了孩子做尿布。稀少的奶水不足以养活嗷嗷逮捕的婴孩,她哀求,哭泣,做工,换来一点食物。
  她并不懂得辨识玉器,但那宝光盈盈辉光闪烁的美玉一看就不是等闲之物。她不清楚这块玉的来历,只隐约记得相公有个位高权重的很看重他的上司。这块玉不能卖。这块五彩晶莹的石头成了她的信念和寄托。
  战争结束了,她等的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那个英勇又忠义的热血青年死在了一场围剿,中了一身白羽箭,到了阴曹地府都会被阎王爷误认成刺猬。据说他大义凛然,主动请缨诱敌,为国殉身,据说朝廷追封他为大将军,赐忠勇伯------
  女人死死盯着那串红缨,是我错,我为什么要把红缨留下来?这是他的护身符,他的保命牌。我为什么那么蠢,那么婆妈,非要问他讨纪念品?怕他功成名就忘了自己?还是怕自己太脆弱经不起日夜悬心?我为什么不拦住他?我为什么会放他走?
  “暖暖,是娘错,都是娘的错。”女人眼神呆滞,她抖抖索索的拿出玉佩放进婴孩的碎花布襁褓,“娘是个蠢货,娘对不起你。”
  女婴听不懂这些,她只晓得自己饿了,好饿,要吃,可母亲的乳丨房已经一滴汁水都榨不出了。她痛苦的蠕动,艰难的磨蹭,循着本能找到位置的时候,那干瘪的胸部都已经冷透了------
  她的舅舅,那个站在一边看着自己姐姐被欺负,却不敢吭声,捉着弹弓也不敢动的男人根本不足以保护她,养活她。他烧掉了那不吉利的红缨,当掉了玉佩,带着她,迁移,迁移,流亡流亡。最终找了个僻远到不知魏晋不问春秋的地方躲了起来,似乎这样,就可以庸碌,乏味,憋屈,但平安的度过一生。
  第3章 夺命
  当年暖香还不到十岁。在酒馆后面见到了胡爷。胡爷有一张黄面馒头一般结实光滑的脸,喝完酒之后上面开始泛红,连带着一个酒槽鼻,两道浓眉,带着白玉扳指的手掌从皂青色连福纹缎袍里伸出来,常年挺着一个肚子,眼睛眯眯着,带着傲视世界的做派。他可以骄傲,这是整个牛尾庄唯一一个可以穿绸缎的男人。
  王大舅常年常月泡酒馆,春娇嫂骂骂咧咧,骂完了便叫暖香去叫他。把犁是体力活,得男人干。暖香沿着小路拐进里弄,找到了那挑着旧红色帘子的酒店。买不起酒的酒鬼从门口吸溜着鼻子走过,馋的流口水。暖香并不懂得品味美酒,对那甜辣的,冲鼻子的味道本能的抗拒。“舅舅!”她局促的站在门口,探着头朝里叫,纤细清脆的调调里带着幼女特有的不耐烦的声气。被那屋顶上坠落的雨水一合拍子,不是撒娇也像撒娇。
  酒店里吵嚷的人群纷纷回头看。没有王大舅。她看看店小二,店小二也看她,眼中的神色她还不懂,但她知道那不是阻拦和哄赶。她冲了进来,又叫:“舅舅!”
  拔高的音调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舅舅?瞧瞧,我们都是你舅舅,你叫哪个?来来来,叫哥哥,哥哥给你买糖吃。”
  “叫你个大头鬼!”暖香狠狠瞪过去,往里头跑,背后紧追着一连串谑笑。
  “舅舅!”她从角落嘎达里找到了王大舅,男人抬起头迷瞪着一双常年泛红的眼睛看着她,暖香皱皱鼻子,努力使厌恶表现得不大明显:“莫要喝了。五黄六月争回耧,再不种麦子,地里熵气可就跑光了。”
  白生生一双手抓住了男人还握着酒杯的手腕,好比一截白葱根落上了砧板,鲜明的对比引得人啧啧称叹。胡爷微微眯了眯眼睛,慢悠悠的喷了口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