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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第668节
  第123章 马程峰的童年(5)
  都是江湖人,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可命只有这么一条啊!这要是让马老二知道他们俩忽悠老太太就给了五百块钱,那还了得?
  老太太被小伙计连拖带拽地“请”了回来。亲老掌柜亲自泡了一壶茶,笑着说,老姐姐呀,刚才我这伙计不懂事,好像给您的价开少了。我们这都是正经生意,不能糊弄人,这才把您再叫回来商量商量,您可千万别生气。
  “老姐姐呀,你说吧,你打算个啥价呀?”老掌柜那笑的呀,比狐狸还奸诈,嘴都要咧到腮帮子了。
  “我……我说?咋地?我开啥价你们就给啥价?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刚才要多了?那我再少要点?”老太太吓坏了,其实一百块钱对她来说都是很大的数字了。
  “不是,我们不是这意思,老姐姐,你就说,你想要多少钱啊?五百……太……太少了!”给掌柜的急坏了,人家心里也琢磨呢,这扶贫咋就这么困难呢?
  “五百少了?那……五百五行吗?”老太太使了老大劲儿才多加了五十块钱,听的掌柜差点没喷出来,心说农村老娘们也就这点见识了,我话都说这份上了,她咋就不懂呢?
  “呵呵……老姐姐呀,我这么跟你说吧,这货是普通货色没错,可他只要占了贵人的手,那价就要翻倍了,你明白了吗?”
  “啊?翻倍?翻倍?唉呀妈呀!一千?哎呀!一千!一千块钱?”老太太兴奋的直拍巴掌。一千块钱都够给孙子置办套房子留下了。
  掌柜的苦笑着摆了摆手说得了,您也别一千了。来,这个您拿着吧,回去再打开看,我们这儿有个规矩,拿出去的东西不许再送回来。好了,日后啊,您有啥难事就来找我,不用客气。
  他从抽屉里拿出来一个红包,红包很厚。那个年代,别人帮着办事都要给红包,红包分多少,一般都不会嫌弃。给一块两块的也有。但就是图个喜庆,没人介意。一般包这么厚的,都是五十张一毛钱票子,老太太满心欢喜的揣进了兜里,千恩万谢。
  她心想着,一来一回我又多赚了五块钱,那也行了,五块钱够给孙子买两包奶粉的了。
  等回到家,他打开红包一瞅……红包里沉甸甸的,厚厚一沓子,全都是百元大钞!一共五千块钱!老太太做梦也没想到,为啥这几件东西能值这么多钱,无非就是金镏子玉镯子和东珠而已,这点玩应是最普通的农村嫁妆,一般结婚的,男方花几百块钱置办都是大价钱了。怎么到这儿就值1000了?
  程峰五岁那年,屯子里出了大事。
  那年恰逢七月十五,村里死了妇女。那女人身世可怜,是从外地嫁来的,在村中举目无亲,跟着自己男人辛勤劳作着。好像是姓李,那妇人喜欢孩子,程峰每每回忆起来都会管她叫李姨。
  这女人勤快善良,屯子里边的老人都夸张拐子三世休来的福分才娶了这么个好媳妇儿。为啥叫张拐子呢,他一只脚跛,拄拐。单身三十六七岁,才娶上这么个媳妇儿。
  每次程峰经过他家时,李姨都会把他叫进来,家里有什么糖或水果,从不吝啬给他吃。她喜欢孩子,可嫁过来足足三年了,愣是没给张拐子生下一儿半女,送子观音也拜了,各路神仙也拜了,就是不管用。
  按现在话来说,夫妻俩有一个肯定是得了不孕不育,可当初在乡下肚子不争气那都是女人的事。背地里“淳朴”的乡亲们可没少说三道四,有人说这大美人是张拐子在城里捡回来的,别看长的俊,以前是干那事的,已经被男人弄坏了身子,没人要,要不咋能便宜了张拐子呢?
  人言可畏,她好的时候,帮邻里间忙东忙西,他们都不记得,可毁你清白的时候,那就是一两句话的事。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了张拐子耳朵里。
  记得那天都把程峰奶奶叫去了,家里边砸的稀巴烂,张拐子借着酒疯拽着媳妇儿的头发就往墙上撞,女人哭的都要背过气去了,他还是不依不饶的逼问以前到底有没有做过那种事。
  众人都拉架,最后张拐子打雷了才睡着。那天闹的动静挺大,从村东头到西头,没有人不知道的。
  乡下女人的命运坎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受了委屈,挨了打,有娘家撑腰的还好,可李姨无亲无故,只能抹着眼泪收拾屋子。
  在回家的路上,奶奶不停地跟程峰说以后有媳妇儿了可要善待呀,媳妇儿是男人的半条命,两个人合在一起才有一个完整的家,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也许,她说的不是李姨,而是她自己吧。
  马程峰出来后一直心事重重地歪着脑袋朝那片苞米地里瞅,根本没把***话听进去。
  那天正是月黑风高,夜里黑的夸张,好似天上有人泼了浓墨下来似的,田埂间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行行一人高的苞米被风吹的沙沙作响。马程峰就这么盯着黑夜中的苞米地,他的眼睛泛着幽光,好似一只晚上捕猎的猫儿似的。
  “程峰,奶奶跟你说话呢,你听到了没有?”奶奶拽着程峰的小手,见他一直看着苞米地发呆问道。“程峰?苞米地里边黑乎乎的,你能看着啥玩应啊?”
  “奶奶,有人!”马程峰紧紧盯着那片沙沙作响的苞米地说。
  “人?别扯犊子,大半夜的,啥都看不着,还有人呢?快走!跟奶奶回家睡觉了!”奶奶没有相信他。
  “奶奶,真的有人,是个男人,就藏在苞米地后边,他在盯着我李姨家瞅呢,他手里边有把刀。”
  “哎呀……大半夜的可别说这些吓人倒怪的话,快走快走!”奶奶越听越害怕,也不管真假,拽着他就往家跑。
  而事实证明,如果当初奶奶相信了孙子的话,可能会救下三条人命!可一个五岁孩子的话,谁会相信呢?直到今日,马程峰每每回忆起那次经历,依旧心有余悸,他只恨自己当初年幼,没有保护李姨。
  第124章 马程峰的童年(6)
  第二天一早屯子里来了警车,警察们把张拐子家围住了,乡亲们扛着锄头围在门口张望着。张拐子昨晚死了,就死在家里,是被人用刀捅死的。他那个******有作案嫌疑,因为她已经跑了。
  村民们交头接耳,也都说肯定是她媳妇儿杀了他畏罪潜逃了。
  那年头又没有监控,这案子只能暂时挂起来,什么时候找到畏罪潜逃的张家媳妇儿什么时候才能继续查。后来,大概过了三天。晚上,马程峰从村东头跑了回来,农村孩子的童趣很简单,田埂间抓蛤蟆,小溪边捞鱼,林子里捅马蜂窝,这都是他们最擅长的。
  晚上,玩了一天的马程峰小脸蛋就跟花猫似的那么埋汰,抹了一脸大鼻涕正往家走呢。
  突然,他停住了脚步,还是那片田埂,还是那片苞米地,还是张拐子家门前。
  马程峰眼里的瞳孔正在一点点扩大,就像晚上猫的瞳孔为了适应光线强度的自我调整一样。夜晚间,他的瞳孔比正常人要大一倍,乌黑乌黑的一双眸子,眸子里透着一股寒光。如果你在他正对面,躲在阴暗处看他,你会发现,他的双眸是闪亮的。
  苞米地后边有人,那人还是拿着一把刀子,可刀子上这次有血,他就躲在苞米地里看着自己。
  “李姨?”他认出了那个人。
  “小峰别喊别喊!”果然是李姨,跟几日前比,她好像憔悴了许多,身子也瘦了不少,整个人一点精神都没有。
  “警察正在抓你。”幼稚的程峰跑了过去。
  “小峰,这么黑的天,你看的到姨?那你相信姨嘛?”李姨抱着马程峰。幸好她确实是个好人,要不然程峰也活不到这么大。
  “李姨对我好,李姨不会杀人的,程峰信你!”
  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他的是非观完全取决于这双眼睛,他看你长的善那你就是好人了,若是你长的恶那你就是坏人。算是颜控,但其实也有点道理,有些恶人确实是一眼就能认出来。恶人有恶相,不过有些恶人隐藏的很好,偏偏长了一张好人脸,慈眉善目的,背地里却做哪些损阴德的勾当reads;。
  金点术的入门便是“识面”,你的脸长的再善良也逃不过金点师的一双慧眼,连你前生欠下的孽债全都能给你算出来。这学问说简单也简单,可你要是想系统的学……反正佟四喜资质出奇的高,这入门的“识面”也学了四年多。
  马程峰一双慧眼,不但可以像猫一样在夜里行动自如,而且善于观人,他一眼认得你是好人,那你绝对这辈子没做过什么恶事。这话可能说严重了,但是马程峰天生就有这个本领。没啥讲究,也没啥学问,就这么简单。
  他第一次见无双时候,对无双的印象是这个人身上有无边的邪气,乃是恶人中的恶人!
  李姨确实杀人了,不过她杀的不是自己丈夫张拐子,而是当晚躲在苞米地里的那个。原来,李姨以前有个男朋友,那男朋友好赌成性,家里能的几乎都了,还欠下一屁股外债,后来就动了歪心,竟想着把这漂亮女朋友抵出去。
  刚巧那天张拐子进城,在街上就碰上了他俩吵架。张拐子为人正直,说你这姑娘长这么水灵干啥跟着这个恶棍?为此,二人还打了一架。最后,李姨的男朋友一怒之下跟她分手了,还是那个理由,说李姨勾搭成了一个农村瘸子给自己戴绿帽子。
  张拐子挺仗义,不但为她这个素味平生的姑娘出手相助,还把自己身上唯一的大票掏了出来,说姑娘你七张火车票去男方打工去吧,有手有脚的,怎么也饿不死。
  李姨感激张拐子,没事就来乡下帮他农忙,一来二去,俩人熟了。虽说张拐子穷,可跟他这种人过日子踏实。二人没两天就扯了证。
  李姨以前的对象怀恨在心,跟踪他找到了张家,那天,刚好看到二人在屋里吵架。乡亲们散去后,他潜入张家杀了张拐子。信誓旦旦地说要带李姨走。
  “我杀了他!”李姨茫然地说道。
  五岁的孩子并不知道这有多严重,程峰简单地答了句“哦!”
  “小峰,答应李姨,这事不许告诉任何人行吗?”
  “哦!”
  那天晚上,李姨回家收拾了衣服,又拿了点钱匆匆离开了。还是那片田埂,马程峰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五天后,李姨的尸体在辽河被发现,人命贱如草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又有人命官司在身,她的死,根本无人过问。最后,是警察把她的尸体送了回来。没人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乡亲们把她的尸体埋在了后山的山沟子里,连个墓碑都没有。
  这事如果就这么了了,那顶多算是人间惨事,并没有什么可说的。但还只是个开始,邪乎的在后边呢。原来,李姨已经怀孕了,怀的就是张拐子的种。在乡下,一尸两命,孕妇的尸体必须火化,要不然容易招来灾祸。在南方还有另外一种残忍的习俗,就是把孕妇肚皮刨开,取出死婴,母子分离,直接把死婴尸体丢到山里去喂狼。
  越是幼小的婴孩,死后怨气就越重。按迷信的说法,胎死腹中,那孩子也是一条命,本该有一世的阳寿,却连这个大千世界也没看上一眼就死了,那是冤的不能再冤了。这就是小人!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话在这儿也能对上。
  以前咱们中国人有个习俗,小孩死后不许立碑,不许用棺,必须距离父母的坟或者祖坟超过十里,要不然这孩子死后会闹家人!乃是大凶之兆。
  人都死了,刚怀孕没几天,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谁也不知道埋的是一尸两命。真要是知道了,恐怕乡亲们就不会大发善心了。
  年幼的程峰与李姨虽然没认识几天,可对她印象很深,因为程峰畜生没两天娘就死了,这辈子没有体会过什么是母爱。
  第125章 马程峰的童年(7)
  李姨喜欢孩子,每次见到程峰都欢喜的要命,二人的关系很微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程峰在李姨那里找到了些许缺失的母爱。所以程峰才对李姨的那段记忆那么深了。
  后来,一直到程峰现在长大成人,他也时而会回到家乡,给李姨烧两张黄纸。这些暂且不说。
  李姨是个可怜人,嫁了男人,现在却因为那不明不白的凶案没法跟男人合葬在一起,只能孤零零地躺在野山沟子里,没有棺材,只有一张薄席子包裹着尸体,没有墓碑,上边只摆了几块大石头做了标记。
  那晚,马程峰从后屋老刘家偷来几炷香跑上了山,老刘家供堂子,供的是灰仙,这里还有个段子,这段子咱放在程峰单独的故事里讲。
  他跪在李姨坟头,不为别的,就为那几块糖,那几个苹果,还有李姨每次见到自己的甜甜的笑。山岭中,一股股阴风刮过,把那三炷香早已吹灭。程峰小,不懂那些迷信的说法,也不说话,就跪在坟前陪伴着她。
  “看不出啊,你这小贼星还挺善良的。她并非你父母,并非你至亲,你跪她作甚啊?”身后,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问道。
  他回头一瞅,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白胡子老道。程峰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老头手中托着一个拂尘,拂尘很漂亮,在夜色中泛着七彩霞光。
  “我不是贼!李姨是好人!为什么不能跪?”小程峰辩解说道。他不喜欢别人叫他贼。
  “呵呵……是不是贼你说了不算,贫道也说了不算哟,日后咱俩走着看呗。孩子,你看这坟头有没有问题呀?”夜色下,马程峰的瞳孔再度扩散,在他眼中,面前的白胡子老道身上隐约罩着淡淡的金光。五岁的孩子不知道,那就是传说中的仙芒。
  五岁的孩子能懂什么?只是诧异地回头看着背后的老道,他不了解自己这个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到底如何运用,只是知道,自己看什么人顺眼,什么人不顺眼。可他那双贼眼盯着老道看的时候,却什么都看不出来,老道的脸在他的视线中仿佛已经被那仙芒所覆盖了,想妻子看,又看不清,仙芒晃着他的双眼,让他脑袋里浑浑噩噩的直犯困。
  他并不知道,身后的这个神秘道士便是东北道祖,阴阳玄道!这阴阳玄道在他刚满百天的时候就来过了。
  玄道如获至宝一般,若不是念着自己乃是一代宗师,恐怕就差给程峰奶奶跪下,让她把这孩子送给自己做徒弟了。
  马程峰一身贼骨,乃是收徒的不二人选,甚至,当初的吴功耀资质恐怕都没有他好。多好的一块料的,在别人眼里,他是贼星转世,可在玄道眼中,他就是块宝!
  也许这块宝贝表面上布满了泥渍,可当你擦去泥渍土屑后会发现,它夺目异彩的绚丽!
  马程峰愣愣地看着这个半仙,看了许久也看不出对这个老道的面前到底如何形容,他的眼睛可以看出普通人的善恶,却无法识破天命之人,更何况,阴阳玄道的命术早已凌驾在三界六道之外了。
  “无量天尊,你才五岁……五岁的孩子便开了鬼眸?真是可造之材!哎!可惜了,可惜了哟!”玄道捋着花白的胡须感叹说。
  “什么是鬼眸?”程峰问他。
  阴阳玄道问他,你用你的眼睛看看这个坟头,你说它跟其他坟有什么不同?
  幼稚的程峰直言不讳。“李姨的坟好像在冒凉气,上边有股黑烟。”
  什么黑烟呀?那是怨气!那是双生尸煞的怨气!这对母子俨然已经成煞了,只待七日后的回魂夜,必定从坟冢爬出作祟,到时候,整个村屯都会遭殃。这就是死胎为何不能跟母亲埋在一起的原因。
  “呵呵……了不得,了不得呀!命里自带的鬼眸跟后天炼出的鬼眸果然不同,前途无量!”说着,玄道甩动七彩浮沉,从宽大的道袍袖口中掏出一把碎米洒在了坟头上,米是白的,土是黑的,一白一黑形成了眼色反差。
  他随手一撒,那无数粒百米竟然形成了一个古怪的符号,现在程峰回想起来,那应该是个道咒手印吧。
  “孩子,你这位阿姨苦命啊!原本她可以借你这贼星的命运改变这一世厄运的,可惜呀……哼哼……你那该死的爷爷作孽!”他跟一个五岁的孩子讲这些太深奥了,他是跟自己说的,不过好在这孩子到底还算是盗门后裔。
  阴阳玄道神机妙算,早已掐算好,五千年过去了,杀魁星即将转世投胎而来,而跟他同时来的,还有他五千年前的小伙伴,也就是人们口中说的扫把星,或者说是贼星。
  他注定要降世在这个辽西小山村中,可惜,他早来了六年,中间有人动了手脚,让贼星在贼年降世了,并且用盗魂术把他送到了自家屋头。
  那个年头,懂这门邪术的少,想来想去,最后可能就是马老二,这老贼太尖了,恨不得浑身上下长的都是心眼。他是算计别人,算计自己,算计后人。这不,终于算计对了,他是想让贼星转世投胎到他马家,让贼星盗得天运,改变自家的衰气。
  二爷这么做也对,谁不自私呀?再说了,五千年过去了,贼星是肯定要转世而来,去谁家不是去?可是这样做有违天意。不过咱得说马二爷不愧为贼王,心眼多,把这运术转了好几手。那马程峰出生之前,光是这个屯子就死了多少人啊?改天换命是要付出代价的。
  实际上,这贼星转世应该是在来年的五月份,他该是这位“李阿姨”的崽子。所以马程峰每次见李姨都觉得格外的亲,因为他俩命里有母子缘。今生没有,来世也会还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