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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第670节
  常小曼的脸白一阵红一阵的,这老道,好歹是一代宗师级人物,怎么说话怎么**?
  “不不不……程峰不敢有非分之想。”马程峰羞愧难当。
  “丫头,还不快去给老道烤熊掌去?怎么?程峰断了骨头换来的熊掌,你非要等它不新鲜了再烤?”玄道横了小曼一眼,故意把她支走。
  “哦……”常小曼直给马程峰打眼色,让他赶紧同意,这机会她想要还没有呢。拜了阴阳玄道为师,在这世界上还有谁敢欺负他?就连少主无双见了都得给几分面子,在辈分上都比董三立还高。
  “程峰,你可知道你的这个大仇人,这个丫头是谁吗?”阴阳玄道说这话的时候,故意把大手狠狠用力拍在他的后背上。
  他那大手多有劲儿啊,内功浑厚不说,而且蕴含着天地玄妙。
  第129章 神机妙算
  一掌下去,拍的马程峰器血沸腾不已,嘴角吐出鲜血。可他不敢露出生色,在高人面前你得硬气,要不然他会瞧不起你。
  “额……”他气血上涌闷哼了一声,最后还是把那口血咽了回去。
  “玄道……我……她……额……”他再也承受不住了,就觉得后背上一股暖流袭来,逼的他肚子里的气血正在开锅,一口鲜血猛地喷了出来。
  可说来也怪了,自从吐出这口鲜血,马程峰后背的患处好像痛楚减轻了不少,浑身也轻巧了许多。
  “玄道,我自然之道啊,她是小曼,常小曼啊?常五妹嘛?是杀害我恩公的仇人之一呀!可我不想杀她,她跟她四个哥哥不同,她善良贤惠,还在小爷面前为我求情。”马程峰气血顺畅,说话也没那么费劲了。
  “嗯,对,她是常五妹。贫道告诉你吧,你……马程峰,是贼星转世的命,也就是咱老百姓口中的扫把星。而这丫头的命格也十分奇特,与你正好互补,如果有她在身边辅佐,可保你一世富贵,到最后,也会应了你爷爷的心愿,改天换命!你记住,你们俩就好比是磁铁的正负极,今生今世,既然相遇就难以分开了!”阴阳玄道的大手搭在他的后背上又轻轻拍了两下。“呵呵……好一身贼骨头呀!人人都说贼骨贱,我却说,你这身骨头万贵!一两九钱九,只差一钱便是万贵之命!”
  马程峰听的云里雾里,无法理解他话中高深莫测的玄机。
  玄道话外之意便是问他,想不想成为万贵之人,只要拜他为师,别说万贵的命了,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统治者也不是没有可能。
  “多谢玄道点拨,可程峰没有什么野心,这辈子只想踏踏实实的过日子,有口饭吃饿不死就好了。”他回答的很简单,婉言拒绝了阴阳玄道的美意。拒绝不需要理由,人的本事越大,麻烦就越多,不是你找麻烦,而是麻烦找你。
  “哈哈……”阴阳玄道放声大笑。“啥小子,你自打下生以来,你的命就已经无法更改了,是你想安生就安生的了吗?”
  “我?”马程峰跪在地上诧异地看着阴阳玄道,回忆着自己这十六年来的遭遇。是啊,这么多年来他走到哪里,灾祸就跟到哪里,但凡跟他有一点关系的人,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李大海被你克死了吧?你好心为他披麻戴孝,可却搅的李家家宅不宁,若不是盗门少主万金之躯压住了厂子,死的人会更多。你想?呵呵……这世界上不是你想什么就是什么。不要浪费了自己的这身贼骨!”阴阳玄道轻轻挥动七彩拂,一股浑厚之力直接把马程峰吹了起来。
  “对不起,我做不到,奶奶临走前说过,不允许我与佛道为生。”马程峰到底还是拒绝了。几十年后,如果再让他重新选择,他还是这句话。
  “孩子,你拒绝贫道?你想过吗?如果贫道因为此事怀恨在心,不帮你呢?就凭你跟那丫头,能寻到顺治帝的龙穴吗?就你那破地图?呵呵……知道什么叫观山定穴吗?如果你经不住这次考验,回去无法交差,无双那小子会毫不留情地杀了你!”软的不行动硬的,也是这老道惜才,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终于又找到了一个合格的徒弟,可这个徒弟貌似比吴功耀还倔。
  吴功耀那时候也倔,可是他就听莫小柒的话。难为了玄道的苦口婆心哟!这马程峰是油盐不进。
  “如果玄道想以此相逼的话,那程峰情愿被小爷宰了。”
  “有骨气!走吧,先不说了,贫道都闻到那熊掌的肉香味咯。去,给我弄葫芦酒去,打满了啊!”阴阳玄道笑着摘下自己腰上的酒葫芦丢给了马程峰。
  马程峰傻傻地拿着酒葫芦,看着阴阳玄道的背影。心想,这老道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邪乎嘛,还不是**凡胎一个?嘴里说的话,比我还粗俗,真是个老。
  “程峰?你能行吗?我去吧,你歇着。”常小曼担心他背上的伤。
  “丫头,别帮他,想求贫道,这点诚心还拿不出来吗?就让他去!”阴阳玄道挽起长胡须,凑到火堆前闻了闻,口水都流出来了。
  马程峰嘴上不说,可心里也骂呢。你该该死的老道,老子都伤成这样了,还得给你回屯子里打酒?我他妈只怕是有命去没命回来吧?心里虽然不服,可为了表示诚心,还是乖乖地拿着酒葫芦冲出去了。这几步一跑就觉得,后背上竟然不疼了,还有一股微微的暖流。
  他跑到道观外,扭了扭腰,弯了下脊梁,没有任何痛感。神了,真是神了。真不愧是半仙之躯!
  马程峰并不知道,刚才阴阳玄道的大手拍在自己后背上的时候已经为他用那玄妙的功法接上了骨头,而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用的就是自己一百多年前独闯的搓骨手!这搓骨手全名分筋搓骨手。传承到今日,他的后人们只知道这门本领是可以把人的骨头掐碎的阴毒武功,却早已忘却,搓骨手最早期是用来医病救人的!
  火堆上的熊掌被烤的滋滋冒油,虽然看着有些残忍血腥,但美味就是美味,刚才那狗熊吃了蜂窝里的蜂蜜,熊掌上还残留着不少,这一烤,蜂蜜也渗入肉质中,要多香有多香。
  “您真的是阴阳玄道吗?”常小曼问他。
  “贫道说过吗?呵呵……你这丫头心眼太鬼道,好在你还算善良。”他说。
  “江湖人称您为道祖,小曼以为道祖之人该是心怀慈悲,普度众生的活神仙。可却不懂了,你为什么要害刘老汉呢?”常小曼又问他。
  玄道说,丫头,这世界上好与坏并不是咱们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什么是害?他现在被白仙上身,不人不鬼我就是害他了?
  “小曼不敢出言不敬,但的确如此,好端端的人,就变成这样了,说是盗运,可却是以一个人的健康为代价,这太不值得了。”
  第130章 上不去下不来
  “是吗?那如果一个人的健康可以换一家人三世平安,比起来哪个更重要呢?再说了,贫道只是画出个道道给他,至于如何选择在他自己,我又没有逼他?”
  实际上是不是像阴阳玄道说的这么无辜呢?自然不是的。玄道做事一般人肯定看不懂,他往往在走第一步之前,已经算出了第十步的结局。这刘老汉的确是受他蛊惑去请了白仙,与白仙签了血契。也不能说他做的不对,如此一来,只要完成白仙血契的任务,也真的可以为刘家聚运,可保他家三世太平。但是,到时候刘老汉是死是活就说不好咯。
  阴阳玄道也是个贼盗出身,做贼的嘛,凡事想的都是自己能得到什么,没有利益的事他不做。勺子沟仙洞里住着一条莽大仙,那白皮大蟒已有上百年道行,体内存有一颗蛇胆,那蛇胆便是它百年修行的结晶。阴阳玄道是看上了这宝贝。
  机缘巧合,此时又正好碰上了马程峰和常小曼,那便卖无双个人情,指点他二人挖了那无真龙的龙冢吧。
  “刘老汉会死对吗?”小曼问他。
  “他死不死贫道不知晓,他自己跟莽仙定了什么血契只有他自己知道。”阴阳玄道其实早已道破天机,只是不愿多与她透露。“人的命天注定,他刘老汉既然想逆天而行就要付出代价,你以为你同情他对他是好事吗?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不帮‘问鬼’供白仙,他儿子昨日就得在城里车祸而亡,他媳妇儿几天前的感冒也会加重,一病不起,该是在两月后闭眼!”
  常小曼惊讶地张着嘴。
  “啊?那么严重?那他现在借来的运够了吗?有什么法子可以救他呢?毕竟是条人命呀?”
  “呵呵……丫头,那你觉得程峰杀得死那盲仙不?”阴阳玄道淡淡的笑道。
  马程峰虽有千里一夜行,但又不是飞机,从山里三宝观跑回屯子,再找到酒,这一来一回可就是三个多钟头。唐婶问用不用给他俩准备晚餐,程峰推辞说不用管他们了,他们去山里转转会晚点回来。
  唐婶说让他俩当心,千万别往勺子沟那边溜达。
  等马程峰再回到三宝观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了,夕阳西下,道观里被晃的金灿灿的。观中地上是一滩黑灰,空气中还残留着熊掌的香味儿。可他找遍了,就是不见常小曼和阴阳玄道的踪影。
  最后他在三宝殿仙像下发现了一张字条,是常小曼留给他的。上边写着:速来勺子沟。
  奇怪,那老道不是要酒喝吗?怎么不好好等着反要带小曼去勺子沟?难道是常小曼只字片语就劝动了他?按理说这这牛鼻子老道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呀?
  他只好调转方向,赶紧朝勺子沟那边跑。勺子沟与三宝观是相反方向,距离至少有四十多里山路。一路上,马程峰碰到不少当地的老乡,当地人已经成了习惯,只要太阳落山,没人再敢往那片山沟子里钻。路过的老乡都说小伙子你可别往前走了,前边是勺子沟,勺子沟入夜后不太平,闹白仙。
  太阳很快就落到了山的那一边,山路崎岖难行,越往前走,山路就越陡。好在走了大概一个多钟头,前边地势终于挖了下去,已经进入勺子沟了。可勺子沟这么大,又去哪找常小曼?
  沟里泥泞不堪,他蹚着泥水,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探。勺子沟昨夜他来过一次,勺子沟很深,越往里走,积水就越深,积水中也不知道坏了什么,恶臭恶臭的味道直扑鼻。
  他蹚着泥水,顺着勺子沟一直走,走了能有半个多钟头,终于见到沟底了,前边那弯曲的勺子地形一眼望进去就是个洼兜,洼兜最里边露着那黑漆漆的山洞,山洞里边十分阴冷,洞口周边寸草不生,反而多了一层冰霜。
  “程峰……程峰?”这时,马程峰头顶,一棵枯死的老槐树上传来了常小曼的动静。他抬头一瞅,常小曼坐在最顶上的树杈子上,悠荡着两个小脚丫最里边也不知道嚼着什么果子,正乐呵呵地看着他呢。可她只有一个人,阴阳玄道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这么高的一棵树,常小曼功夫很一般,估计是阴阳玄道送她上去的,足有二十多米高。
  “上来呀?”常小曼朝他挥挥手。
  马程峰咧着嘴有些心虚,不是他没这功夫,爬树对他来说就是小儿科,可这树太高了,看着都眼晕,这要是站不稳掉下来那都得摔成肉饼。她可真是个女汉子。
  马程峰脚下运力,一步冲了过去,脚尖下往起一蹿,直接蹦起来两米多高,然后双手勾住第一根树杈子,身手敏捷的就跟只猴子似的,在老树上上蹿下跳,不过半分钟的时候,已经攀了上去。
  “哇……你……你轻功这么好?天呀!”常小曼赞不绝口,难怪她二哥和四哥都逃不出他的魔爪呢,就这绝世轻功,只要他想杀人,怕是没人能逃得过去吧。
  站在枝头的马程峰长嘘一口气,爬是爬上来了,可这也太高了,往下看一眼脑袋直晕。该死的牛鼻子老道,把自己折腾到这儿来干啥?他也不怕常小曼掉下去?
  “那鬼老道呢?”马程峰见阴阳玄道不在,也口无遮拦起来。
  “别瞎说,他确实是个老神仙,小心被他听到。玄道说让咱俩在这儿等着,他稍后就回来,还嘱咐不让你偷喝他的酒。”
  马程峰咧着嘴看了看这二十来米高的距离,现在他连大声说话都不敢,还喝酒?真想的出来。
  “他疯你就跟着他一起疯啊?他给你弄个上来,你想没想过自己在下去呀?胡闹!”马程峰瞪了常小曼一眼。
  “玄道说了,你自有法子送我下去。还说咱俩只有躲在这里,那百年道行的莽仙才闻不到咱俩的气味。这叫上不去下不来。”
  “哼哼……可不是嘛,上不去下不来?这不是啥好词。这老道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算了,等吧,既来之则安之。”马程峰和常小曼独处在这根树杈子上,二人靠的很近,都尴尬的说不出话来,眼睛张望着凤凰山西麓。
  第131章 天意难违
  一****火球逐渐从西山落了下去,把整片山晃成火红色,山与天的中间,还加了一层云雾,云雾都被映照的红彤彤的。凤凰山的落日景色美不胜收。
  这时,就见山谷中一道金光穿梭其中,他轻身如燕,脚下踏着草木几乎都不沾地。以肉眼都难以分辨的速度冲刺而来,在靠近老树的一刹那,噌地下窜了起来,平地拔起来二十多米高,直落在二人头顶上的一根树枝子上。
  “小贼子,怎么样啊?”阴阳玄道径直倒了下去,身子底下压着的那根树枝只不过像胳膊那么粗,他闻闻地倒在了上边,干枝子竟然连动都没动弹一下。看的下边二人瞠目结舌,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轻功的范畴。
  “什么怎么样?哦,你说酒?喏?”马程峰随手扔了上去。
  老道宁盖塞子咕咚咚就是一大口,然后滋滋地品着。“贫道不是说酒,是说你们俩聊了吗?”
  “我们俩?聊……聊什么啊?”马程峰像个大姑娘似的羞低着头。
  “你个小贼,咋地?还要贫道教你呀?我看你这泡妞技术都不如我徒弟吴功耀,榆木疙瘩一个!就你这样啊,再过两年好姑娘就得从手心里跑了!”阴阳玄道恨铁不成钢。不过……他可不是月老,也不知道为啥这么愿意掺和人家年轻人的事。
  “玄道,您别瞎说,我和程峰……我和程峰……”
  “咋了?不行啊?丫头你还别不信,贫道与你讲,他是杀了你二哥和四哥,可这些都是他们命里的劫难,逃也逃不掉。再说了,你看这小子心狠手辣,你在无双面前给他讲过好话,他可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哎哟,贫道就只能帮到你们这里了,年轻人就得知足,啥恩啥仇的?到了贫道这岁数就懂了,都他妈是扯淡。”
  “小曼,你看他说话像不像无双?”马程峰笑道。的确如此,阴阳玄道这老痞子跟无双说话的口气很像。
  阴阳玄道嗜酒如命,满满一葫芦白酒不到半个钟头就跟喝饮料似的全都灌进去了。在乡下,农民们自家酿的酒都没有加兑工业料,那都是纯天然的好粮食酒,所以你甭管多少年头的,酒气都是扑鼻香。那烈酒少说也得有个50度,这不,喝完了后,玄道索性倒在那根并不太粗的干树枝子上睡着了。
  夜色越来越浓,山谷中死寂死寂的,时而一直猫头鹰落在树杈上斜着脑袋不怀好意地看看他们,然后又飞走。二人就这么面对面地对望着,谁也不愿打破这份气氛。腼腆的马程峰低下了头,脸蛋绯红非红的。
  常小曼笑了笑,刚才马程峰不在的时候,玄道跟她谈了很多,都是关于他那几个哥哥的。
  老道说的道理挺玄乎,都扯到天地六道了,虽然常小曼大多数都没听明白,不过最关键的还是明白了,两个哥哥的死绝非是偶然,是他们图财害命在先,倘若让她和马程峰角色互换,他也会站出来杀人!
  “可……可骨血之情贵如千金,那毕竟是我的亲哥哥呀!”常小曼无法释怀,岂能对一个杀兄仇人卿卿我我?
  “骨血之情?呵呵……丫头,谁能证明你们是亲兄妹呀?爹娘?你出生后见过爹娘吗?我记得常永福长相可是不敢恭维哟,他怎么能生出你这么俊的闺女?”玄道活在世上的年头恐怕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天地之玄妙,人间之福祸又有什么能逃得出他指尖的神机妙算?
  这话听的常小曼险些背过气去,常永福是自己的亲爹,自从她记事起家中就没有母亲的记忆,几个兄长说母亲生自己的时候难产死了。可四个哥哥却没有像是怪罪她的意思,相反,对她一直疼爱有加。不过这剧本倒是与马程峰的童年很像了。她看过母亲生前的照片,母亲是个很普通的女人,长相平白无奇,就属于那种在人群中如果不走到最前边根本没人注意的那种。
  再说父亲,父亲靠着一双拳头为一家子打出了点小家业,那长相……玄道说的很委婉了,的确是不敢恭维,一张大鞋耙子脸,上边还有道跟人打架留下的刀疤。
  经他这么一说,确实不太像亲生的,难道自己是捡来的?
  “十七年前,常永福接了一笔大买卖,当时辽西朝阳有个大户人家,那户人家姓姜,祖上乃是朝阳当地的一个县丞,留下了些祖业。这其中就有清顺治流传面前的一个景泰蓝官窑梅瓶。”
  “玄道?您……您什么意思?梅瓶?是我哥哥们夺得的其中之一吗?”常小曼愈发的觉得这件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了。
  阴阳玄道啃了一口熊掌说:“丫头,你听贫道慢慢说,这事你就当个段子听,信与不信,几分信在于你自己。人啊,上了岁数了,就愿意讲故事,有些故事是编的,有些故事是听来的,谁知道又有几分真呢?呵呵……”
  十七年前,北京四九城外,常永福是一介江湖匹夫,一直以来做着杀人越货的买卖。像他们这些江湖小虾米多如牛毛,死上八百一千的都不觉得少。这些人就好比是雇佣兵,谁给的钱多就为谁办事,也不问杀的是谁,抢的是什么。
  有那么一天,来了个江湖大佬,这笔买卖不小,那年头,在中国钱不能解决问题,那位大佬出手就是一年的粮票和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