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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生死追缉 > 第二十九章他们是前世的一对冤家吗?
  一个女人坐在了市局的接待室里,打扮时尚,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夏朗第一眼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还以为是曹妤搞错了。论穿戴论外表,这个女人会是徐桂初的前期?
  徐桂初,身高一米六五,宽脑门儿,尖下巴,还蓄着老鼠须,眉毛稀疏,发际线靠后,脸色蜡黄。如果单从外表看,他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眼前的这个女人,却像是一个城市里的白领。
  “你好,李思协女士是吗?”
  这个女人抬起头来打量着面前的这位警官,高大帅气,身上的警服衬托得他愈发精神。她看过媒体的报道了,知道这位警官就是那个经常上新闻的夏朗。想不到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帅气。女人点了点头:“对,我是李思协,你就是夏队长吧?”
  夏朗坐下了,他没有从这个女人的脸上看到一点儿的悲伤之情。甚至这个女人美目流盼,目光还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会儿。
  夏朗清了清嗓子:“你是徐桂初的前妻是吧?”
  “对,五年前我们离婚了。”
  “为什么?”
  李思邪忽然笑了一下:“怎么,你们警方办案还要涉及到过去的私事吗?”
  夏朗很确定地点点头,没有额外多说一句话。
  李思邪轻轻叹了口气:“这件事情……说起来是他不理解我。其实徐桂初这个人很特殊,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在她的叙述下,渐渐还原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徐桂初的形象。
  1977年,徐桂初出生在了辽宁省的一个小村庄里,作为家中的独子,他从小就被家人寄予了很大的期望。而徐桂初从小就被村里的人看好,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学习好,还被称为了学校的鬼才。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就已经学会了高年级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那时候在村子的破庙里,捡到了一本压桌角的《康熙字典》,如获至宝,每天捧在手里。
  李思协听说过这样的一件事:有一次在写作文的时候,徐桂初写了一个怪字。老师作为错别字圈了起来,徐桂初不服,一气之下拿着那本《康熙字典》去找老师理论。最后竟然成为了一段佳话。
  后来在90年代中期,年仅17岁的李思协考上了北京的某所重点大学。这在当时,无异于是惊动全村的好消息。就连县里都来人了,说这是恢复高考以来,县里第一个考上北京重点大学的学生。那一次更是村长做东,在村子里摆了三天的流水席庆祝,鞭炮声不断,着实风光了好一阵。
  但是在后来,一切都变了。村子里的娃到了首都,开拓了眼界,却也迷失了自我。村子里都是平易近人的乡亲,都是坦诚以待的亲人。但是在学校里,只有激烈的竞争和彼此的相轻。
  只因为自己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徐桂初为了不被看扁,编造了一个理想中的家庭。来自沈阳,父亲在政府担任副市长兼某局局长,母亲是某个大型企业的董事长。只是看似美好的谎言,终究有被揭穿的一天。
  先是徐桂初的口中的父亲三番两次见诸报端,辽宁本地的同学发现这个人并不姓徐,而后,那个大型企业的董事长锒铛入狱,被曝出其独子远在加拿大。再后来,寒假的时候,家住沈阳市的同学和徐桂初一起回家,却发现他下车后去买了去一个小县城的车票。这样一来,这个虚构的梦境被无情地击碎。
  大家觉得徐桂初爱慕虚荣,人品不可靠。再加上他比同一届的同学小了两岁,渐渐被疏远了。大二的时候,徐桂初曾经和一个学妹谈恋爱,那个学妹知道他当年这些所作所为后,愤而分手,后来和一个官二代走到了一起。这件事情对徐桂初的影响很大,他觉得自己读好书,还不如投对胎有用。
  那一晚,他在宿舍楼的楼顶,一把火把所有教材全都烧了。虽然学校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徐桂初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了。他不再去上课了,图书管里也不见了他的身影。
  大三那一年,同学们听到了徐桂初久违的消息。而这一次,他成为了学校里热议的人物,只因为他在校园附近尾随前女友,实施了强奸!就这样,徐桂初被判了三年刑,后来才被放了出来。
  只是这样的人,不可能再被学校所接纳了。早在他入狱的那一刻,便已经被开除了学籍。当年,村子敲锣打鼓送他读大学,没人想到会变成这样。
  徐桂初回到了村子里,被同村的人指指点点。都说他是个流氓,是个变态。徐桂初有苦无处诉,每天只是在家里打拳发泄!也许他真的在学习方面有天赋,这么多年下来,竟然练就了一副好身手。
  全村上下,唯一对他采取宽容态度的,只有他的母亲。这个女人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将儿子养大成人,他却误入歧途。可是为了儿子,做母亲的又有什么办法呢?她擦干了眼泪,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尽快给儿子说一门亲事,只要儿子结了婚,就没人说闲话了。
  徐桂初是农村户口,大学被开除,坐过牢,家里也没什么积蓄,有什么姑娘愿意嫁到他们家?徐母为了儿子的亲事,走遍了十里八乡。一个头发都熬白了老太太,就凭着一双脚,一根手里的竹竿,走了一年多,最后才终于有人家同意了。这户人家就是李家,家里有一个傻儿子和长女李思协。
  李家没有过多地嫌弃徐桂初的过往,因为李思协也曾经被人“捉奸在床”,是和同村村长的儿子。村长的儿子已经有老婆了,离不了婚,李思协都快三十了(夏朗听到这里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女人远比他想象得要大,甚至还要比徐桂初大上好几岁),也没办法嫁。只能是两家人凑合着过了。另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徐老太给李家的傻儿子说上一门亲事。
  徐老太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回嘴皮子,费了多少唾沫星子,走破了多少双鞋,最后终于说得同村的一个聋哑女嫁给了李家的儿子。同时,李思协也顺利地嫁入了徐家,成为了徐桂初的妻子(没有领证)。
  只是为了儿子操碎了心的徐老太忽略了一件事情,她的儿子是去过大城市的人,他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已经印上了那座城市的烙印,他怎么可能还给甘心留在这个小村庄里呢?
  而李思协的内心同样躁动不已,她虽然出生在农村,却向往电视里的大城市。那里的人穿着时尚,说着很好听的普通话,就连谈恋爱都是那么的浪漫。如果不是当年村长的儿子说会带她去上海,她绝不会让他爬上她的床头。
  徐李两口子一合计,决定去找徐老太商量。哪知道,徐老太听说这件事后一万个不同意,最后干脆说了这么一句:“你们想走也行,先把孙子给我生下来!要不我马上死在你们面前,你们爱干什么干什么!”
  徐桂初也是急眼了,他觉得自己的母亲简直是不可理喻。最终,对大城市的向往压过了亲情的依赖,他对李思协说道:“不就是要孙子嘛,咱们给她生一个。孩子丢给她,我们自己去城里!”
  对于这个近乎荒唐的办法,李思协没有拒绝。
  就如她自己说的那样:“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从进徐家门开始,我就知道我有一天会离开。”这是怎样的一对夫妻,百年修得共枕眠,莫非他们是前世的一对冤家吗?夏朗心中连连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