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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召唤玩家后我成了兽王 > 召唤玩家后我成了兽王 第112节
  幻化万千心念电转,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诱惑立刻更换说辞:“你想像你们族长那样有永远吃不完的笋干吗?还是别人剥好了放在你嘴边一点点递过来的那种?”
  “嗷?”幼崽一下子精神了。
  就在管理玩家拎起了他的衣领准备把他从房间里丢出去的时候,幼崽圆圆已经挪动自己的身体堵住了他们的通道,同时仰头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瞅着这个像是死狗一样被拎着的男人。
  圆圆的眼睛和管理对视,那个女玩家就懂了。
  她无奈的蹲下身来,好声好气的哄劝着这只半大的熊猫崽崽:“你真要跟他走吗?这人说不准是个骗子哦!”虽然有小祭司发的唯一任务,但谁知道他要骗幼崽去干吗?
  招童工是违法哒!
  “试试。”圆圆奶声奶气的来了一句,慢悠悠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拿过旁边已经被他啃掉了一截的竹子,忽然往前重重一戳,明明还是那张圆鼓鼓的脸,却看的幻化万千背上一寒,“如果骗我的话,就拿吃的捅他!”
  别问,问就是肾疼。
  幻化万千感觉自己选错了人,幻化万千并不敢说。
  这两位定的快,但剩下的两位幻化万千则花了很长的时间,最后才看上了放羊回来的朵朵。
  朵朵可就没有幼崽那么好忽悠了。
  这只年轻的母狼竖着耳朵,一脸警惕的瞅着这个陌生的先祖奴仆:“什么什么什么?没兴趣,不想知道,请让路……”拒绝三连。
  幻化万千眼看忽悠不住,只好把小祭司搬了出来,又把他之前说的部族融合的那一套给搬出来再说了一遍,好在朵朵的反应比小祭司要正常的多,她甚至认认真真的听他说完了还思考了好一会儿,才问道:“可是你说的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看过了,我们部落现在的所有人当中,就只有你最合适!”幻化万千在心里对上演的第一个剧本已经有了盘算,而朵朵正适合在其中扮演一个主要角色。
  朵朵一听‘最合适’,耳朵就竖起来了。
  幻化万千擅长察言观色,连忙多多吹捧了一番,直说的朵朵裂开了嘴巴,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最后点头应下了。
  定下了这三位之后,原本的常驻里应该还有一位的,但幻化万千并没有找到他心里当中的扮演者,最后只好作罢,自己先暂且代替着,准备等到什么时候找到了更合适的,他再退下来。
  作为未来的娱乐业之主,他才不会满足于只有一个剧目呢!
  幻化万千在线下熬了个通宵,做完了为这三位演员和他自己这个组合写的创新性剧本。
  而何筱筱听着屋内隐约传来的喵喵喵嗷嗷嗷,忍不住在心里给竟然组织了这么一队兽人演出的幻化万千点了个蜡:听起来,这位玩家的彩排,进行的很不顺利啊。
  四个字:鸡飞狗跳!
  她只能隐隐约约的听到一点里面闹腾的动静,直接感觉是好笑又有点可怜这个玩家,但兽神比她灵敏数百倍的听力,却能把里面正在上演的情景听得清清楚楚。
  他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尴尬想跑,变成了竖着耳朵的“咦,好像有点意思”?
  再到后来,听得津津有味,这会儿就变成了兽神扒拉着地面,露出了‘再呆一会儿’的表情。
  何筱筱想笑。
  果然,真香是逃不掉的定律啊。
  不过看兽神现在的样子,她是不是该对幻化万千排演的成品表演有点儿信心呢?
  **
  正午聚餐遇到了麻烦。
  这当然不是他作为植物专家遇到的第一个滑铁卢,但却是他近期遇到的最大的一个麻烦:从鲛人那边带回来的棉花籽粒,当种植在他的试验田里之后出现了徒长现象。
  哪怕是用了能加快生长速度,在其他植物身上都能起到相当不错效果的金坷垃,棉花籽粒也只是长高长大,但几乎不开花,就算开了花,籽粒里面也是空的。
  一颗是这样也就算了,做试验的几乎全是这样,正午聚餐不得不把剩下的种子封存下来,苦闷的到论坛上去写了他的第一个实验失败帖子:
  【棉花徒长的教训:我们部落附近不适合种植该种棉花。】
  【棉花在鲛人部落长得不错,但在我的试验田里却出现了徒长现象,我在试验田里排除了水分、土地盐碱度等多个可能性,那么最终唯一有可能的只有日照长短和温度了。】
  【实验数据图】
  【综上所述,这种棉花无法在我们部落成功种植,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想法?】
  1l:【太长不看,等个课代表】
  【总而言之就是棉花在我们部落种植不了,棉花原产地是鲛人部落,靠海天气炎热,楼主怀疑是因为我们部落的天气不够炎热干燥,所以虽然能种活但不产棉。】
  【可是鲛人部落就没有种植这一说,他们靠海吃海,织一点鲛绡多半都是为了他们自己上岸的时候偶尔穿着一下好看的,连卖也没考虑卖,更不是为了大批量生产的,可我们不一样啊,我想织很多很多好看的小衣服给小祭司、猫猫们穿,就那么一点点棉花能干啥啊?我们还不如早点养蚕是正经呢。】
  【就别说养蚕了,现在我们养蚕用的还是野蚕种呢,总之量也还没上去,金坷垃只能加速植物的生长,这也没啥办法立刻扩张啊】
  【既然鲛人部落不种植,那我们……】
  这个我们后面省略没说出来的话,玩家们都猜到了。
  【打住你危险的念头!赶紧打住!我们是和平稳定发展的种族,绝对不可能出现鲛人部落划了块港口给我们,但我们却去侵占人家土地家园的事情!】
  【嗨,想想就不可能的啦,鲛人部落的复活点都没开,这不现实】
  【诶,那还有什么别的地方是这种气候温度的吗?如果说真的是因为日照时间不够、温度太低而种不了,有没有别的地方能种的?】
  论坛上的玩家们并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这是因为他们对于整个大陆缺乏一个整体上的了解,也缺乏一个具体的图形认知。
  但何筱筱在看到这里的时候,脑子里几乎是立刻就弹出了一个完美的选项:精灵之森。
  这里的精灵之森指的并不是精灵之森内部四季如春的地点,而是在靠近边界,温度高、降雨量少、被精灵们视为贫瘠之地几乎不愿意前往的隔离区域。
  也正是乌沙他们造了甜品屋的地区。
  说到这个,何筱筱让系统发布了一个新任务给家财万贯:
  【请带一位玩家帮助乌沙完成新饮品的研发,完成任务+100部落贡献点数。携带棉花种子给予乌沙,并告知种植方式。任务完成+100部落贡献点数】
  家财万贯何等精明?
  几乎在看到任务的瞬间,这位精明的商人就已经猜到了游戏发给他任务准备让他完成的真正计划:这哪里是送冰饮啊,这分明是……拿糖果换棉花的血汗交易啊!
  家财万贯兴冲冲的去找了庖丁。
  他在意识到这个任务提到棉花种子的真正目的的时候就意识到了真正适合栽种棉花种子的地区,而他去找庖丁的时候正午聚餐正好也在旁边,听他们开口说了两句,这位植物学家就已经皱起了眉头,一脸不善的瞅着家财万贯,苦大仇深一字一顿:“没有我?”
  不带我玩?
  他的脸上分明写满了这四个字。
  我辛辛苦苦试验的棉花种植和生产,我辛辛苦苦确认的棉花种植需要的阳光雨露温度土壤,结果到接任务的,竟然不带我玩?
  宝宝不高兴了,宝宝有小情绪了。
  这不公平!
  他的眉头已经死死的皱在了一起,家财万贯可万万没想到他会是这个反应:家里有猫,还不是一般的猫,那可是熊猫……他怎么舍得出门啊!
  把小猫猫丢在家里自己出去浪,回来的时候你家猫就不认识你了!
  “……”家财万贯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连忙对正午聚餐表示,不是不带他玩,实在是有猫人士只适合蹲在家里,不适合再出门了,毕竟你们家是唯一一户有猫口居住的大户人家嘛!
  正午聚餐一愣,这才挠挠头,不再表示抗议了,不过他还是对棉花种植不太放心,最后只好叹了一口气对肩负重大任务的家财万贯说道:“我之所以猜测我们这里不适合种棉花,主要是因为海岛的气候条件和我们这里差异太大,且这种日照、温度的差异目前无法摆平。”
  就算温度可以靠人造大棚,但所使用的热源也可能会对整体生态造成极大的影响。
  何况日照的问题根本无法只靠人造大棚解决。
  但他把棉花种子交给家财万贯的时候还是很慎重的说道:“这是我们从鲛人族那边拿来的最后一点种子了,如果还是种不活,只好就此打消纺织的念头。唉,一切都看你的了。”
  “放心吧。”家财万贯点了点头。
  等正午聚餐一步三回头的走了,他这才舒了一口气,挠了挠头感慨还好人家家里有熊猫,要不然的话他还找不到一个忽悠人的借口呢。
  转头他对庖丁笑道:“你快帮我想想,还有啥饮品?”
  开发新饮品……考虑到精灵边境炎热的温度,要开发的饮品又和冰有关,庖丁在厨房里忙了一夜,第二天才终于出了新的食物。
  硝石直接制作的冰是不可以吃的,但是如果隔着容器制作出冰块的话,内部的冰块就可以食用了。
  庖丁试着在内层容器里加上了炼乳、糖和捣碎的果酱,一起冻起来之后再拿出来,加了炼乳和不加炼乳的就变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味:加了乳制品的口感绵密,可以打散了之后再入口,而没有加炼乳的口味更清爽,在里面加上不同口味的果酱,就能拥有多种不同风味的冷品了。
  为了保证口感,考虑到加了炼乳的冻品入口带着一股香浓的奶味,庖丁索性等它们冻的不那么严实之后拿出来再二次打发,成品就拥有了疏松的口感。
  不用尝,家财万贯在看到自己面前的食物的时候已经感动的快要哭出来了:他知道这是啥了!长盛不衰的冰淇淋!
  他是不是部落里第一个吃到冰淇淋的人?
  呜呜呜,消暑神器啊!
  他小心翼翼的舔了舔,眼前一亮之后就一口接着一口的吃起来,一口气把面前的两大罐吃的干干净净才算完。
  庖丁抱胸就站在旁边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家财万贯总觉得他嘴角的笑容有点冷意。
  两大罐下肚,他拍拍自己的肚皮,正准备说话的时候,忽然听到肚子发出‘叽咕’一声,然后又是奇怪的‘叽咕’一声。
  庖丁这时候‘哈’的一声笑了出来,怎么看怎么幸灾乐祸的说道:“冷饮虽好,不要贪杯哦!卖的时候也一样!”
  “……”家财万贯已经提着裤子落荒而逃:他现在算是知道庖丁刚才为啥不拦着他了,淦,这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啊!
  **
  狐族部落。
  在第一次给公鸡母鸡喂了蛆虫之后,玩家们发现这种动物对于蛆虫有着非同一般的热爱。
  尽管有玩家大呼逼死了密集恐惧症患者,但是四测玩家到了狐族之后,其中一位叫做‘最喜欢玩垃圾’的玩家,兴冲冲的跑到了堆肥地点。
  观察了一会玩家们原始的养蛆虫手段以后,这位玩家卷袖子捋衣服,对其他看着她呆若木鸡的玩家们表示:“你们都边儿去,看我的!”
  她最喜欢昆虫啦!
  她记得以前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做【教你怎么养大镰】,说大镰是世界上适应力最强的动物之一,可惜也随着母星灭绝了。
  那本书里还说了一大堆就关于大镰的提取液可以入药、治疗等等的效果,在后面则是画着其他种类的各种昆虫和它们喜欢的环境,对于玩垃圾这位玩家来讲,再没有比狐族更适合她的了!
  她,养虫虫的帝国要从这里展开!
  回过身看到其他玩家惊恐、想吐的表情,最喜欢玩垃圾耸了耸肩,在心里想道:哼,你们都不适合种田!
  只有我!我最接地气啦!
  第94章
  ‘最喜欢玩垃圾’的本命是某种黑色的虫虫。
  她也的确如同自己之前所希望的那样, 在部落里储藏食物的地方发现了一些这种小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