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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武侠仙侠 > 大魔王娇养指南 >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248节
  这一次行动,还是准备不足。
  曲云河动了动眉***王保命的宝贝,能轻易让人知道么?
  “那么,我们的合作到此为止。”燕三郎很有礼貌地冲她微笑,“希望你早日康复。”
  贺小鸢张了张口,但最后也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她心里的沮丧无以排遣。定星盘的运作机理、天耀宫不为人知的废井,她掌握着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居然都没割下狗皇帝的脑袋,难道老天并不站在攸国这一边?
  燕三郎看出她要处理伤口,旋身走了出去。
  他得进城一趟。今回潜进暗河之前,他把白猫留在了盛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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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耀宫,蕴华殿。
  “自尽?岂有此理!”对燕三郎等人用出过风袋的灰衣卫长肃手立于下首,坐在书桌后头的男子听了他的报告,重重一拍檀木案,“柯严华,你连几个囚犯都看不住吗?”
  他年近三旬,细眉长目,面皮白净就愈显出黑眼圈深重,眼里也有血丝,显然一晚上都没睡好。
  都有人能潜进甘露殿谋他的命了,卫王心得有多大,才能高枕无忧?
  柯严华把头一低:“王上,我们捕到那四个反贼时就搜过全身,包括牙齿也没有藏毒。”
  卫王呵呵一声:“没藏?那他们为何暴毙!”
  “微臣要说的是,执行这类暗杀任务的死士,一般都偷藏自尽的药物。他们没带,说明幕后人另有手段,可以确保他们不会招供。”柯严华轻声道,“能够遥控人生死的术法很多,王上可要追查?”
  卫王挥了挥手,南方平反战事不利已经让他数月不得安生,再加上昨个儿半夜惊变,他现在火气很大:“死都死了,孤还管他们到底怎么死?你有那功夫,不如去查些有用的线索。”
  柯严华抿了抿唇,欲言又止。
  卫王看到了:“有话就说,在孤面前你还有保留吗?”
  “线索倒是有。”柯严华赶紧道,“虽然撬不开死人的嘴,但他们身上还是有些蛛丝马迹。这几人帽子上缀有红珠,虽然不值钱,但可以辟易甘露殿的檐兽攻击。檐兽的秘密,宫里知道的人恐怕都不会超过十个。”
  去掉他,去掉卫王,再去掉住在甘露殿的皇后,只余七人最多。
  卫王眯起了眼,好一会儿才道:“其他都是宫里的老人了……会不会是廖太妃?她不止一次夸过甘露殿雅致舒适。在皇后之前,她在甘露殿住过小半个月。”
  事关太妃,柯严华就不敢接腔了,只有卫王目光闪烁不停。
  “一年前,甘露殿有个奴婢忘带帽子走出,被檐兽直接啄死。那一幕,在场至少有五、六人都看见了,还惊动了皇后。”柯严华小心翼翼,“虽说事后把目击者全部处死,但难保消息没走漏出去,被反贼拿到?”
  卫王沉默,好一会儿才道:“不无可能。还有呢?”
  “这几人的衣著都很简单,没有明显标识,料子也普通,但其中一人穿的皮靴有点特别。”柯严华说着,到门外走了一圈,找进来一个大太监,后者入殿即跪,手里提着一只靴子,表面还沾了泥点和血渍。“这是积储司的徐公公,专领天耀宫的皮库。他认得这皮料的来源。”
  积储司专管王宫各类库藏,皮料库就归这位徐公公掌管。
  这是死人的东西。卫王面露厌恶之色,却还是道:“拿过来吧。”
  徐公公平时哪有机会靠近天颜?这时小心翼翼挪前几步,但不敢真地递到君王手中,只是提着靴子指给卫王看:“王上,就这一双,料子和做工都与寻常不同。”
  卫王辨认一会儿才道:“这是……羊皮?”
  “是。能穿皮靴的,除了朝廷官员、异士之外就是军中精英。”民间有云“穿靴带帽是官身”,普通士兵哪有那资格?他们穿的都是麻鞋、布鞋,起义军穿的甚至是草鞋,“这双靴子补过,您看这后补上去的革料。”
  卫王一看,靴子后跟处果然有补过的痕迹,可能原本磨损得厉害。他更不耐烦了:“到底要我看什么?”他又不是补鞋匠人,哪看得出那么多门道?
  “皮靴的料子只是普通羊皮,没什么特别的,但这块补上去的革料却不是。”徐公公把料子翻给卫王看,“料子上隐隐有细小麻点,大小不一,深浅不一,手抚有突出感,应是出自黑垣羊。”
  “黑垣羊?”卫王第一次听见这个名词,不由得皱眉。
  “这种羊皮质料不如中部,国内很少出现。黑垣羊这个品种也只在北部的戈壁滩上才有。”
  卫王瞳孔微缩:“北部,你确定?”
  “奴才少时随家父去过北境,在那里买过黑垣羊皮手套和袄子,印象深刻。”徐公公赶紧道,“库里也有黑垣羊皮,可以两相对照。”
  显然穿靴人长年生活在北境,靴子磨损了,他拿当地的羊皮修补,这才有了一双靴子两种皮料的特点。
  卫王深吸一口气:“北境?好,好得很。”
  第436章 赛螃蟹
  刺客来自北境。
  柯严华往殿外一呶嘴,徐公公就赶紧退下了。
  殿里又只剩下两人。柯严华看了看卫王脸色,才接着道:“再者,今日刺客在混战中祭出一种怪虫,成群结对,蛰人欲死,并且毒素可以溶化血肉。微臣认得,这种东西叫做‘噬金虫’。”
  “哦。”卫王对这种毒物一无所知。
  “这是夕眠大沼泽的特产。”柯严华看见主上一脸茫然,立刻解说,“夕眠沼泽在拢沙宗以东,由鲛人统治,是蛮荒之地。”
  他提起拢沙宗,卫王就有印象了:“离卫国何止千里?”
  “正是隔得太远了。”柯严华赞同,“不过据微臣所知,赤焰山以南只有两个人成功饲养过这种毒虫。一个在缅国,另一个么,在攸国。”
  “攸国?”卫王目光一凝,“谁?”缅国太远了,他不关注。
  “厉鹤林。”
  这个人名气很大,卫王却是知道的。他微微一愕,眼中隐现戾色。
  柯严华都能感觉到他身上蓬勃而起的怒气,但还要硬着头皮道:“此外,文心园的蓝楹花树下被挖开几个大洞。”
  卫王还在思索厉鹤林其人,闻言一愣:“什么?”
  “刚才接报,蓝楹花树下死了几个侍卫,地面上多出几个大洞,有人在那里刨过土。”
  跑树下挖土?卫王奇道:“洞里有什么?”
  “就蹊跷在此,我们仔细检查过了,什么也没有。”柯严华恭声道,“但对方冒险杀掉侍卫,必有所图才是。不是要往里埋东西,就是往外取东西。”
  卫王想了想,也没想明白,只得道:“再细筛几遍,不要疏忽。”
  “是。”
  汇报完毕,这位卫长见他没有别的吩咐,也就告退。
  殿里只剩卫王一人,他才从屉里取出一封信件细看几眼。
  这是他派驻东南前线的监军泰公公发来的密信,关于前线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叙述非常详细。
  卫王只觉里面的人物关系格外刺眼。
  厉鹤林是攸人大能;卫国镇北侯韩昭是厉鹤林的大弟子,他还有个擅于使毒的师妹;厉鹤林还养过噬金虫……
  刺客来自北境,噬金虫昨晚出现在王宫。并且……并且昨天的刺客里,有女人!
  韩昭派他的师妹潜进王宫行刺吗?
  天耀宫地形复杂,定星盘的秘密鲜有人知。若非内鬼作祟,那些刺客怎能进退自如,在侍卫的重重围堵中逃走?
  别的不提,就是那假山迷宫,他自己有时都走不出来。
  卫王来回踱了几圈,还不能把焦躁压下。柯严华的话就像尖刺,一下就把潜藏心底的不安和焦灼都翻搅上来。
  如果怀疑和顾虑都是真的,那么他还把这个祸害放在了卫国腹地,离盛邑可是很近了!
  春色明媚的午后,卫王坐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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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燕三郎所料,盛邑全城戒严,核查进出人员,由此可见天子之怒。
  城门内外,大排长龙。
  这种情况下,身怀武备令的两个人反而在通关时有优先权,只是免不了被搜身。昨晚偷进王宫的刺客有女子,又受了伤,王廷就是据此下令抓捕,贺小鸢才不敢回盛邑。
  可是燕三郎他们两个条件都不沾边,所以很快就顺利过关、安全进城。
  回到小院,白猫芊芊还乖乖趴在房梁上,见主人进门立刻跳下地来,翘着尾巴来迎,一边呜咽一边侧着身子在燕三郎腿上蹭来蹭去,万分亲近。
  “哼,狗腿。”千岁骂了这个小东西一句,身化红烟,飘到它身上去了。
  紧接着,白猫就从燕三郎腿上弹开了,迈着猫步优雅地往外走。
  燕三郎一把将它抱进怀里,不顾它的抗拒:“饿了吧?”
  “废话,你饿上七个时辰试试?”她一附去猫身上,就感觉到它的饥肠辘辘,难怪对主人那么讨好。
  有奶就是娘的性子,没骨气!
  外头风声鹤唳,燕三郎兀自悠哉游哉地淘米做饭。猫主子饿了,天大的事都要放到一边儿去。
  再说,如果身份真地曝露了,他俩还有立刻逃出城去的底气。
  既然这样,他还急什么?吃饭皇帝大。
  很快,锅里的精白米饭传出香气,燕三郎又做了个快手的赛螃蟹,凉拌一盆刺嫩芽,再配上外头买回来的五只烧鸡,一顿午晚饭就料理好了。
  这会儿刚到初春,刺嫩芽刚刚面世,正是最鲜甜的时候。
  “随便吃点。”不待他出声,白猫就跳上饭桌,接受他投喂的手撕鸡。
  昨夜里的生死一线,和今天桌子上的安详晚饭,恍若隔世呢。
  曲云河也在大口扒饭吃菜,一边赞道:“你的手艺真不错。”
  赛螃蟹明明只是炒鸡蛋,最多是蛋黄和蛋白分开来炒,怎么就能炒出这么特别的蟹香?曲云河一百年前和一百年后都不能理解。
  心愿达成,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燕三郎敏锐地察觉到这种变化。
  吃了半只烧鸡,曲云河就取出那只酒坛,赶紧擦净泥土,再摆到桌面上。
  坛色乌黑,没有任何装饰或者纹路,但是坛口用木塞塞紧。
  曲云河就为了它千里迢迢赶来卫国,不惜以身犯险偷入王宫。燕三郎觉得,这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不过看了两眼,他就觉得古怪:“好像有点儿不对?坛子没用泥封口。”
  他问曲云河:“你说,这酒是何时埋进土里?”
  “我和女王年少时。那年她十三岁,我十五岁,偷了乌山国进贡的好酒。”曲云河盯着酒坛,“她想沾一点老树的花香,就在冬天埋进树下。”
  “我出征前,她说待我得胜归来,就把这坛酒启出来庆功。”他抚着酒坛子,幽幽道,“可惜,我没能活着回去。”
  “埋到树下时,这坛口是封好的罢?”若不封好,酒气早就跑光,还谈什么陈酿?
  “嗯。”曲云河从树下拿起酒坛时,就觉出不对了,“但它太轻了,并且里面没有液体。”说罢,拿起酒坛晃了晃,果然没有酒液摇动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