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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伊芙琳的七次死亡 > 第25节
  “艾登,快点!”走廊里传来声音。
  我从椅子上起来,走到门口,苍老令我浑身疼痛,好像成群的黄蜂被惊扰飞起。门的合页松了,打开时门底边角摩擦着地板。门外站着格里高利·戈尔德,他正倚靠在门框上,和他攻击管家时一个样子。只是现在他的外套被撕破了,上面结了一块块泥巴,他呼吸急促。
  戈尔德手里抓着我给安娜的那个棋子,又在喊我的真名,这足以让我相信他是我的另一个宿主。通常我盼望与宿主见面,可他现在的情况如此可怕,焦虑不安,头发凌乱,简直像从地狱走过一遭一样。
  一看到我,戈尔德就抓住我的肩膀,深色的眼睛里布满血丝,惊恐地东张西望。
  “别从马车里出来,”他说,唇边都是唾沫,“无论你去哪里,都别从车里出来。”
  他的恐惧像传染病,蔓延到了我身上。
  “你怎么了?”我声音颤抖着问他。
  “他……他一直不停……”
  “不停干吗?”我问他。
  戈尔德摇摇头,捣着自己的太阳穴。泪水从他脸颊上淌下来,我不知道如何来安慰他。
  “戈尔德,不停干吗?”我又问了一遍。
  “用刀伤人。”他拉起袖子给我看下面的刀伤。这看上去像是第一天早上贝尔醒来时身上的伤痕。
  “你不愿意,你不会,可你得放弃她,你要告诉——告诉他们一切,但你不愿意,可你得说……”他喋喋不休,“她们有两个,两个。她们看上去一模一样,但是有两个。”
  我现在明白了,他疯了,这个人已然没有残留一丝理智。我伸出一只手,想把他拽进房间,但是他惊慌失措,向后退去,撞到后面的墙上,还在喃喃自语。
  “别从马车里出来。”他发出嘘声,然后跑到了走廊深处。
  我跟着他追出门外,但是走廊里太黑了,我什么也看不到。等我回屋取蜡烛再出来时,走廊里已经空无一人。
  第三十三章
  第二天(继续)
  我又回到了管家的体内,还很疼,昏昏沉沉,镇静药效还没有退去。
  好像回家的感觉,我将醒未醒,又陷入了梦乡。
  天已经黑了。一个男人在狭小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手里拿着一把枪。
  这不是瘟疫医生,也不是戈尔德。
  他听见我的动静就转过身来。他在阴影里,我看不清他是谁。
  我张开嘴,却说不出一句话。
  我闭上眼,又睡了过去。
  第三十四章
  第六天(继续)
  “父亲。”
  我惊讶地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年轻人,他的脸上长着雀斑,红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我又回到了老人的身体里,坐在椅子上,腿上盖着一块方格呢毯子。这个男孩子正弯腰前倾,手背在后面,仿佛这双手不受他待见。
  看到我阴沉着脸,他向后退了一步。
  “您让我九点一刻喊您。”他略带歉意地说。
  他身上有股苏格兰威士忌酒味,有些烟味,还夹杂着恐惧感。这些在他身体里泛起,使他的眼白有些发黄。那双眼睛机警谨慎,他像只被猎捕后等待宰割的动物。
  窗外有亮光,房间里的蜡烛早就熄灭了,炉火也已经灭掉。我还隐约记得回到了管家的身体里,这说明戈尔德来访后我又睡着了。看到戈尔德忍受着痛苦,我十分惧怕,更害怕它会在不久后降临到自己身上,这样的恐惧使我想起了早些时候。
  别从马车里出来。
  这是警告,也是请求。他想让我改变那一天,那既令人兴奋,又令人不安。我知道那是可以做到的,我见识过。可是如果我够聪明能逆转发生的事,那侍从也能。就我所知,我们正在原地打转,互相破坏彼此的计谋。这已不再是能不能找到正确答案的问题,而是能否坚持住,好把这答案交给瘟疫医生。
  我必须尽早和那位画家谈一谈。
  我在椅子上动了动,将呢毯子拽到一边,那孩子略微退缩。他身子一僵,偷偷看着我,观察我有没有注意到。可怜的孩子,他身上已经没有半分胆气,活像个懦夫。我也实在没法认同这位宿主,他厌恶自己的儿子。这孩子的温顺令他怒不可遏,沉默被他当作一种冒犯。这孩子是个废物,一个不可饶恕的废物。
  我唯一的儿子啊!
  我摇摇头,努力让自己从老人的遗憾中摆脱出来。贝尔、雷文古和德比的记忆变得模糊不清,我现在的生活又杂乱无章,一地碎片,让我走得磕磕绊绊。
  盖着的毯子暗示这是个虚弱的身体,可我还是站了起来,体面地站直,只不过身体有些僵硬罢了。儿子退到房间一角,隐没到黑暗中。尽管前面要走的路没多远,可对这个宿主来说还是非常困难,一半的距离他都觉得太远。我去找眼镜,知道那也没什么用。上了年纪除了让身体变得衰弱,意志也随之衰弱。没有眼镜,没有拐杖,没有任何辅助。无论上苍给了我什么样的负累,都要自己去承受,独自一人去面对。
  我能感到儿子在揣摩我的心情,观察我的表情,像是在根据云层观测是否有暴风雨。
  “赶紧说。”我粗声粗气地说,他的沉默寡言让我焦躁不安。
  “今天下午的打猎,我不想去了。”他说。
  这话抛在我跟前,像两只死兔子扔到饿狼面前。
  即使这么简单的要求,也让我恼火。什么样的年轻人不想去打猎?什么样的年轻人会在世界的边缘爬行、匍匐、蹑手蹑脚?他不应该站在世界之巅将一切踩在脚下吗?我本想要拒绝他,想让他为自己的冒失吃点苦头,但还是克制住了。不在一起相处,我们会更快乐。
  “好吧。”我摆摆手,让他退下。
  “父亲,谢谢您。”他急忙退下,生怕我改了主意。他走后,我的呼吸更加顺畅了,也不再紧握双拳。愤怒不再箍住我的胸口,我便能自在地研究一下这个房间,了解了解这位宿主。
  床头柜上放了三摞书,书里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法律条文。邀请我来参加舞会的请柬被用作书签,请柬抬头是爱德华·丹斯和丽贝卡·丹斯夫妇,单是这名字就让我崩溃。我记得丽贝卡的脸庞、她的气味,还有在她身边的感觉。我的手指摩挲着脖颈上的盒式吊坠,那里面装的就是她的画像。丹斯的悲伤是平静的痛楚,是细水长流的心伤。这是他给自己留下的奢侈记忆,是他唯一的情感寄托。
  我拂去悲伤,用手指敲击着请柬。
  “丹斯。”我低语着。
  对这样一个无趣的人而言,这实在是个特别的名字。
  敲门声打破了平静,门把手转动,几秒钟后门开了。一个高大的家伙蹒跚地走进来,他抓了抓头上的银色白发,头皮屑落得四处都是。他红色的眼睛里布满血丝,胡须全白,身上是件皱皱巴巴的蓝色西装。他不过是为了舒服而不拘小节,要不是考虑到这一点,他的样子还真有些吓人呢。
  他抓头发的手停了下来,迷惑不解地望着我。
  “爱德华,这是你的房间吗?”陌生人问。
  “哦,我醒来就在这里。”我谨慎地说。
  “啊,我记不得他们把我架到哪里去了。”
  “你昨晚在哪里睡的?”
  “阳光房。”他说着,挠了挠腋下,“赫林顿和我打赌,说我一刻钟之内喝不完一瓶波特酒。昨晚后面的事情我就记不得了,今天早上那个浑蛋戈尔德把我叫醒,他在那里胡言乱语、吵吵嚷嚷,就像个疯子。”
  戈尔德这个名字,让我想起昨晚他那些不着边际的警告,还有他胳膊上的那些伤口。“别从马车里出来。”他说。这是说我要离开这里吗?或者说要去旅行吗?我已经知道没法到镇上去,所以那似乎是不可能的。
  “戈尔德说了些什么?”我问他,“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或者你知道他有什么计划吗?”
  “丹斯,我没停下来和他喝酒。”他轻描淡写地说,“我打量了一下他,让他明白我肯定会留意他的。”他环视四周,“我有没有在这里落下一瓶酒?我需要喝点什么,压一下这讨厌的头疼。”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开始翻抽屉,还没关上抽屉,就又去衣柜里翻找。他拍完里面衣服的口袋,就转过身来环视房间,仿佛听到了树丛里的狮吼。
  又有人敲门,又是一张新面孔。原来是克利福德·赫林顿中校,晚餐时坐在雷文古旁边的那个乏味的前海军军官。
  “你们俩,快来,”他说着,看看表,“老哈德卡斯尔在等我们。”
  幸好没喝烈性酒,他现在后背挺直,一副很权威的样子。
  “他找我们去干吗?”我问。
  “不知道,到那里后,我想他会告诉我们的。”他轻快地说。
  “我需要随身带点苏格兰威士忌。”我的同伴说。
  “萨克利夫,门房那里肯定有存货。”赫林顿毫不掩饰他的不耐烦,“而且,你知道哈德卡斯尔那个人,最近他可是很严肃,我们和他在一起时最好别醉醺醺的。”
  单提到哈德卡斯尔勋爵的名字,我和丹斯就够恼火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俩很像。这位宿主来布莱克希思不过是尽义务,短短住上几晚,了结与这家人的生意罢了。我反倒是急于问问这位勋爵大人,女主人怎么总是不见踪影。我本人很想去见面,丹斯却十分不安,像是砂纸磨在皮肤上一样抵触。
  无论如何,我有点生自己的气。
  心急的海军中校又催促了一次,踉踉跄跄的萨克利夫伸出一只手,请求再宽限一分钟,然后他又去架子上疯狂翻找。他在空气中闻了闻,摇摇晃晃地走到床头,抬起床垫,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拿了出来。
  “前面走,赫林顿,老伙计。”他大模大样地说着,拧开瓶盖,猛灌了一口。
  赫林顿摇摇头,示意我们到走廊去,萨克利夫开始扯着嗓子讲一个无聊的笑话。他的朋友想让他安静下来,但无济于事。两个人都爱插科打诨,爱讲粗俗的笑话,他们一路兴高采烈、沾沾自喜,这真让我恨得牙根痒痒。我的这位宿主没有时间吃喝玩乐,所以乐于大步走在前面,但又不愿意独自穿过这走廊。折中考虑后,我落后两步跟着,远到不必加入他们的谈话,又近到能震慑住潜伏在附近的侍从。
  我们在楼梯下面遇到了克里斯托弗·佩蒂格鲁先生,就是晚宴上和丹尼尔一直说话的那个圆滑的人。他很瘦,总是皮笑肉不笑,深色的头发梳到了一侧。和我印象中一样,佩蒂格鲁有点弯腰驼背,有点狡猾,眼神会先扫过我的口袋再聚焦到脸上。两宿之前,我还在想他会不会是我未来的宿主,要真是那样的话,我倒愿意接受这个邪恶的皮囊,反正他嗜酒,乐于和朋友推杯换盏。我自己倒没这个爱好,也不必拒绝。显然,爱德华·丹斯与这群乌合之众格格不入,这让我很庆幸。这群稀奇古怪的人,当然可以交朋友,但也仅限于被困在这个孤岛上,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谢天谢地,我们离大宅越来越远,他们的亢奋也随之渐渐消失,狂暴的风雨让他们没法大笑,手冷得很,他们只好把酒瓶放到了温暖的口袋里。
  “今天早上有人冲雷文古那只狮子狗大喊大叫了?”油头粉面的佩蒂格鲁说,他裹着围巾,只露出一双狡诈的眼睛,“他叫什么名字?”
  他试着在记忆里搜索。
  “查尔斯·坎宁安。”我冷淡地说,心不在焉地听着。我们在路上继续往前走,我绝对看到有人躲在林中暗处。只是一晃而过,但足够了,他们应该是穿了侍从的制服。我用手摸着自己的脖子,有那么一瞬间,我感受到了他手里的刀刃。
  我颤抖着瞥了眼树林,想让丹斯那双可怕的眼睛再捕捉些有用信息。然而即使真是侍从这个敌人,他也已踪影全无。
  “就是那个人,可恶的查尔斯·坎宁安。”佩蒂格鲁说。
  “坎宁安是不是在打听托马斯·哈德卡斯尔的谋杀案?”赫林顿说,他的脸坚定地向着风,无疑这是海军生活留下的一个习惯,“我听说他今天早上一直在斯坦文那里,先给他这条狗套上了项圈。”
  “这家伙太猖狂了。”佩蒂格鲁说,“你呢,丹斯,他有没有来你这里打探过?”
  “没到过我这里。”我的眼睛还盯着树林。我们离我发现侍从的地方很近了,现在看到的是钉在树上的红色标记。我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个林中怪兽的样子。
  “坎宁安想要什么?”我说完,将注意力勉强收回到同伴这里。
  “不是他,”佩蒂格鲁说,“他只是代表雷文古来问讯,似乎那个又肥又老的银行家对托马斯·哈德卡斯尔的谋杀案产生了兴趣。”
  这让我惊住了。当我在雷文古体内时,并没有让坎宁安去打听托马斯·哈德卡斯尔的谋杀案。无论坎宁安在干什么,他都是打着雷文古的旗号去谋私利。也许这就是他极力阻止我披露的秘密——藏书室椅垫下面信封里的秘密。
  “什么样的问题?”我第一次对他们的话产生了兴趣。
  “总在问我第二个凶手的事,斯坦文说那个凶手逃跑之前,他截下了凶手的枪,”赫林顿把随身酒壶放到唇边,“他想知道有没有传言提到他们的身份,或是长相。”
  “有吗?”我问。
  “什么也没听到过,”赫林顿说,“就算听到过也不会告诉他,我刻薄地说了几句,把他气走了。”
  “我不觉得奇怪,肯定是塞西尔让坎宁安来查的,”萨克利夫抓抓胡子,补充道,“他和那些女佣、花匠蛇鼠一窝,在布莱克希思顺走了不少东西,他们可比我们了解这个地方。”
  “怎么回事?”我问。
  “谋杀案发生时,坎宁安就住在这里,”萨克利夫扭头看向我,“那时他不过是个小男孩,当然比伊芙琳大一点,这我记得。有传言说他是皮特的私生子,海伦娜把这个孩子交给厨娘养大,大体是这样的。一直不明白她在惩罚谁。”
  他深思熟虑地说着,这么个邋遢的糙汉子嘴里蹦出这样的话来着实奇怪。“那个厨娘也是个可怜人,她丈夫在打仗时死掉了。”他想了想说,“哈德卡斯尔家支付了这个男孩的学费,在成年后给他谋了份差事,让他侍奉雷文古。”
  “雷文古干吗要去查一桩十九年前的谋杀案?”佩蒂格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