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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汉风1276 > 469章 涂炭
  扬州城北二十里,秀山村。
  正如村庄的名字,这里山清水秀物华天宝,低矮平缓的丘陵上郁郁葱葱,种满了杨梅、香桃、酥梨,淙淙小溪从村南口流过,和官道并行到三里外,转了个弯儿形成不大不小的一处回水凼,肥大的红尾鲤鱼不时掀起一朵水花儿,跃出水面,好奇的看着大道上策马奔过的陌生人。
  “再转过去不到三里路,就是咱秀山村啦!”骑着骏马的姜良材扬鞭遥指三里外小丘上,枝头黄澄澄的梨子,呵呵大笑道:“那便是咱们村有名的晚熟酥梨,冬天别处梨子都下了季,只有咱们的酥梨刚刚成熟,小时候摘了梨子挑到扬州勾栏瓦舍,一颗梨子能卖十个大子呢!”
  “那感情好,可惜北边俺们村是种的杨梅,要等到明年入夏才能请大家伙。”能活着回到家乡,王仁打心眼里高兴,秀山村姜良材家再往东北走七八里,就是他的家啦!
  汉军渡江北伐,张珪不战而走,拱手将扬州空城送给了大汉,如今大汉帝国四个马、步、炮齐装满员的军,摆在了扬州一线,张珪则北撤百里之外,双方遥遥对峙,地方建立政权、疏浚京杭大运河转运粮食军需等工作正逐步展开,军中特许立了第一军敢死之功的老淮军将士们,凡家距离扬州能三日内来回的,一律可以回乡探亲。
  以北伐汉军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乡!这就是老淮军将士们灵魂深处魂牵梦绕的祈盼啊,感谢陛下,感谢陛下给咱们重新做人的机会,感谢他兑现了诺言,让从鬼变成人的老淮军,能以北伐汉军的身份,挺直了胸脯回家乡!
  “胡无人,汉道昌,陛下之寿三千霜。但歌大风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胡无人,汉道昌!”命令下达的当天,军营中就沸腾了,欢呼声通宵达旦。
  炎黄子孙都讲个衣锦还乡,姜良材几位家离扬州近的,特意借了连里炮班、炊事班和通信兵的高头大马,一行人快马加鞭往家里赶,他们通宵未眠,盔甲擦得锃光瓦亮,制服用木板压得平平展展,每一颗扣子都扣得严严实实,有功勋在身的,还把军功章穿在丝绸绶带上,挂在了胸前。
  一定要让家乡父老看看,咱淮扬子弟没给他们丢脸,咱们把扬州拿回来了!
  可惜,庞士瑞不能回家了……不过,马革裹尸是男儿本色,大汉皇帝会给他应有的荣誉,终归求仁得仁了吧!
  常年征战,将士们对生死看得很开,就是姜良材自己也没做缠绵病榻无疾而终的打算,他自嘲的一笑:庞老弟,以咱兄弟的交情,咱就不谢谢你了,反正迟则三五年,快的话也许下一场大战,咱就到地下来陪着你。哥俩再好好说道说道,你小子抢在咱前面进了英烈祠,不地道!
  唯一庆幸的是,自己还能在取义成仁之前见到家人,把光荣带给他们……离家时,小伢子还在襁褓中,现在就七八岁了,眉眼是长得像他娘,带着江南女子的柔和呢,还是像咱,粗眉大眼的?
  姜良材线条坚硬的脸上,浮现出难得的温柔笑意。
  即将回到家乡,和久违的亲人们见面,谁不是心花怒放,直如飘在云端呢?能有今日,就算明天就战死,也心甘情愿啊!
  不对!即便心情激荡难以自已,长年累月在生与死之间走钢丝的姜良材,也从空气中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绝非七八年前离开家乡时熟悉的味道。
  成熟的梨子挂在枝头没人采摘,往年总有人垂钓捕鱼的回水凼,肥大的鱼儿自由自在,北风吹过,空气中隐隐有让人心悸的血腥味。
  姜良材的一颗心开始往下沉,往下沉……
  觉出了异样,队伍中没有了欢声笑语,人人脸上带着心事重重的焦虑,他们不愿意承认,但多年征战沙场的经验,已告诉他们,这个宁静的小村发生了什么。
  快马加鞭,三里路飞驰而过,在姜良材的心头却犹如过了整整一个世纪,他希望这段路永远不要跑完,然而时间如沙漏中的沙粒一样飞逝而过,他终于来到了村口。
  天呐,这还是那个记忆中美好安详的淮南村庄吗?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有的被大汗弯刀斩下了头颅,有的后心插着铁叶狼牙箭,有的肚破肠流……遍地的鲜血早已干涸,上面还有乱糟糟的马蹄印痕,仿佛见证了屠夫们是如何在马背上北风将浓重的血腥味道送入鼻端,整个村庄静悄悄、阴森森,宛如鬼蜮,没有一丝儿活气,叫人毛骨悚然。
  姜良材魁梧粗壮的身体,突然像秋风中的树叶一样,不受控制的抖起来。
  啊~~他狂嚎着奔向村东口,自己家那座熟悉的茅屋。
  像一阵旋风卷进茅屋,挚爱的亲人早已成为冰冷的尸体:妻子上衣凌乱不堪,布裙却完好无损,惟有额头的青紫和胸口正中巨大的创伤提醒人们,她在禽兽面前作出了多么顽强的抵抗。
  小伢子静静的躺在柴房里,天冷,尸体还没有腐败,好像安静的睡着了,惟有苍白的皮肤昭示失去幼小生命的事实,不过在姜良材眼中,孩子和七八年前躺在襁褓中沉睡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多大区别。
  “鼻子像我,高,脸像他娘亲,鹅蛋脸,漂亮,长大了不晓得要收多少女儿家的锦帕……”姜良材喃喃的念叨着,替儿子合上圆睁的双眼。
  小院中已是一片呜咽,姜大哥在辽东苦熬的几年,几乎每天都会提到妻子的勤劳贤惠,儿子的聪明可爱,妻儿可是他苦苦挨到今天的支柱啊,可恨那残忍的元兵,竟毫不留情的杀害了完全没有反抗之力的老弱妇孺!
  “哈哈哈,好,好!”姜良材忽然大笑起来,笑声凄惨到了极点。
  担心他骤逢大变心智失常,王仁赶紧走进屋,扶着他肩头道:“姜大哥,狗鞑子如此残暴,咱们就该杀他个片甲不留!如今愤恨也晚了,咱们上阵多杀他几个,替嫂子、侄儿报仇雪恨……”
  “好、好,你看我儿子,真是我姜良材的种啊!要是长大了,定能在阵上斩将夺旗呢!”姜良材轻轻把儿子压在身下的手臂挪出来,只见孩子的手中,紧紧攥着一把锋利的镰刀,刃口上还带着几滴污血呢!
  姜良材抹了把眼泪站起身,“小小年纪,就晓得和鞑子拼命,真不愧我淮扬子弟!咱要不拼命多杀几个狗鞑子,岂不是当爹的还不如儿子了吗?”
  “报告连长,我查了鞑子留下的马蹄印,是从村西边来,往东北去了!”通信兵成万佳满头大汗的跑来回报。
  东北方向?那可是我家啊,天杀的鞑子兵!王仁身子一软,只觉得天旋地转……
  “我们是大汗的猎犬,我们是大汗的战刀,我们是大汗的猎鹰,我们是大汗的臂膀!”细封步濑、萧达狸和蒲察合安,以及许许多多契丹、党项、回鹘、女真的战士,高声唱着大元的军歌,喜笑颜开。
  从江北扬州一带撤军,虽然部队损失不大,但失去了到富庶的江南大抢一把的希望,上上下下心里都憋着火儿,张珪张大帅畏怯避战的传言,也在军中悄悄流传,士气难免渐渐低落。
  就在此时,张大帅下达命令,三十个万人队分作三班,每班十个万人队,今日甲乙两班营中待命,丙班出外抢掠,明日乙丙两班扎营,甲班出外烧杀,顿时低落的士气被激励起来,早已憋得两眼冒绿光的元军士兵,嗷嗷叫着冲进了淮阳百姓的城市、乡村,放手大抢特抢,烧杀**无恶不作。
  知道和步骑炮协同作战的汉军硬碰硬占不了什么便宜,张大帅又够体恤军心,下令遇敌就逃,敌追我跑,敌退我抢,敌疲我扰,汉军以步兵为主,怎么可能追得上全为骑兵的元军?各汉军骑兵部队奋力追击,脱离了步、炮协同,还吃了几次小亏。
  慢慢的,张珪把每班出外抢掠的周期放长到两天、三天,抢掠的范围越来越大,最南都能望见汉军重兵驻守的扬州,那饱经战火的城墙了。
  “和汉军打阵地战,就他妈扯淡!现在咱们想打哪儿就打哪儿,想杀就杀,想抢就抢,真他妈痛快!”萧达狸兴奋的说着,他的腰上缠着块花花绿绿的包袱皮,鼓鼓囊囊的装满了战利品。
  细封步濑点点头,他的战马上也驮着个不算小的包袱,“淮扬不像南方那么多河流、山峰,咱们一日夜奔驰三百里,汉军就算跑断腿也追不上,乐得逗他们玩!”
  宋末元初,黄河并非像后世那样从山东入渤海,而是从淮北过宿迁、洪泽湖入黄海,此时淮扬的洪泽湖面积不到后世的一半,射阳湖、高邮湖还是陆地,一马平川正适合骑兵奔驰,以至于后世的朱元璋能在这里组建北驱蒙元的主力骑兵部队。
  “可笑前些天还有骑兵来追,若不是他们火器厉害,就被咱们包了饺子!”蒲察合安吃吃笑着,舔了舔嘴唇:“他们一个军也就配属一个两千人马的骑兵团,想和咱们拼骑兵,做梦!”
  不过,张大帅让咱们放手抢掠烧杀,单单是为了激励士气么?萧达狸总觉得这位高深莫测的统帅,一定还有深意。
  也许在扬州以北,张大帅已经给汉军设下了陷阱!(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