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冯鹭希把初挽带过去她那边了,她住在隔壁胡同,距离不算远。
冯鹭希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今年二十八了,是陆家长孙陆建昆,女儿陆建冉二十四岁,两个人都已经参加工作并结婚了,陆建冉在外地,陆建昆工作也忙,她身边没什么人,对初挽就格外热心。
冯鹭希翻箱倒柜,找出陆建冉以前的衣服:“这件棉猴还是你三姐没参加工作时穿的,后来去外地,她嫌这个颜色太嫩了,就没穿,我瞧着你现在穿正合适——”
说着,她比划了比划:“是不是大了点?”
初挽倒是觉得不错:“我喜欢宽松点,这个我穿着挺合适的。”
冯鹭希见此,拿出来拍打拍打,在外面晒上,一时又找了一件夹克衫,两件毛衣,一条毛料裤子,还有两条阔腿裤,都是旧日陆建冉穿的:“你挑挑,看看哪件穿着合适。”
初挽没客气,夹克衫和两件毛衣都要了,不过阔腿裤没要:“那个我穿着不合适,在村里干活不方便。”
冯鹭希想想也是,就收起来了。
冯鹭希把这些晾在外面晒着,又找出来一块布料:“这个呢子料还不错,你留着以后做大衣吧,现在外面想买布不容易。”
初挽:“那还是算了,就那几件旧衣服,我穿着就挺好的。”
冯鹭希叹了声:“你也不小了,也该好好打扮打扮,现在这几件你先穿着,新料子明天送来,给你订做几身好的。”
初挽这一身,确实一看就是农村来的。
也怪不得家里保姆陈嫂误以为是收破烂的。
现在老爷子一恼,那陈嫂是别想干了,肯定得换保姆,新保姆也不知道做成什么样,到时候估计还得从头教。
压下这些心思,收拾好衣服,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这时候不光陆建时在,就连陆建昭都回来了。
陆建昭排行第八,只比陆建时大一岁,现在在京大文学系,他爱写点豆腐块文章,是个风云才子,毕业没多久,便陆续出了几本畅销书,成了知名作家,之后又尝试着执导电影,步入新的领域。他执导的第一步电影便获得洛迦诺国际电影节奖,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九十年代炙手可热的大牌电影作家兼导演。
初挽后来还投资过陆建昭的电影,收入可观。
陆建昭这个人交际广泛,爱好多样,对收藏古玩也很有兴趣,为了这个还特意拍过一部古玩类的电影,甚至还获了一个奖。
他对初挽自然是敬佩有加,对于他来说,初挽是半个师傅,同时也是财神爷,能给他投资那种,能点石成金那种。
而此时的陆建昭,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文艺青年,他涂了发胶,穿着时髦的港式皮衣和笔直的长裤,有着比一般北京小青年更洋气的时髦。
他见到初挽,显然也是意外,打了招呼,不过看上去略有些不自在。
初挽看了他一眼,便明白他的心思了。
当年的那个婚约,说好了初挽要嫁进陆家,所以小时候初挽过来玩,陆老爷子都是耳提面命,你们要好好表现,让初挽喜欢你们,到时候初挽就从你们中间挑。
现在他们长大一些了,有的结婚了,有的谈了对象,暂时没谈对象的,仿佛就是那个被挑的“待选女婿”。
对于陆建昭来说,他是学校的风云才子,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对于这种封建大家长式的指派婚约,自然是不屑的,甚至可能觉得“跌份”。
当然了,初挽现在的打扮一股子村味儿,比起他的女同学自然差距甚大,这些都让他看到初挽后很不自在。
大概就是民国那些才子看到乡下原配发妻的心思了。
初挽看着他,觉得这样的陆建昭还挺有意思的,多少有些故意逗他的意思:“八哥现在考上大学了,是大学生了。”
陆建昭一听,便“咳”了声,坐在沙发上,摆摆手:“也就那样吧,其实考大学挺容易的。”
初挽:“是吗,我正想考大学呢,八哥没事的时候多教教我可以吗?”
陆建昭大模大样地仰靠在沙发上,两手扶着沙发把手,翘着二郎腿:“挽挽,你以前中学基础怎么样?”
初挽:“不怎么样,这不是打算从头学嘛,先学初中数学。”
陆建昭一听:“那可不行,数学是关键,文科理科都得考数学,你数学不行,那就差老远了。”
这边陆建昭和初挽说着话,陆建时就不乐意了。
他没考上大学,现在已经工作了,陆建昭和初挽谈论考大学的事,他就矮了一截。
他马上凑过去:“挽挽,你想考大学,这个简单,回头我帮你问问,我们单位有一个就是研究生,京大的研究生,回头让他辅导你不就成了!”
陆建昭惊讶地挑眉,他有些意外陆建时对初挽的热情。
初挽长得眉眼还行,底子好,但有些太瘦了,头发发黄,当然主要是打扮,她穿着老土的蓝布棉袄,在这真皮沙发上一坐,多少有些跌份。
所以陆建昭见了陆建时的殷勤,笑而不语,也就随他去了,当下找了个理由,赶紧先起身了。
初挽自然看出来陆建昭的意思,那种含蓄的似笑非笑,说白了就是不太看得起。
这让她感觉很新奇。
上辈子她也在陆家遭受过一些冷待,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体会并不深,后来她走到的那个高度,陆家大部分人并不敢小看。
所以重新回来,看到那个昔日对自己敬佩得五体投地的陆建昭对着自己摆谱,竟然觉得挺好玩的,这让她重新回过头来,以更高的高度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人生。
她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选了陆建时,是不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只有陆建时对自己殷勤热情,他的堂兄弟根本对自己不屑一顾?
傍晚时候,冯鹭希把已经晒过的棉猴和毛衣拿过来,初挽便换了换衣服,下面是一件毛料裤子,上面是毛衣和棉猴。
换上后,冯鹭希看着很高兴:“瞧着比之前顺眼多了,其实挽挽这眉眼长得很好,皮肤也白,就是太瘦了,回头多吃点,好好养点肉,再打扮打扮,比城里姑娘好看!”
初挽也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看着利索清爽了。
她穿好了,就要过去老爷子那里。
谁知道走在胡同里,迎面就见前面停下一辆吉普车,她看着眼熟。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身姿格外挺拔修长,是陆守俨。
初挽看到陆守俨,倒是高兴,老远便喊道:“七叔!”
陆守俨看到她,打量了好几眼,才道:“挽挽,你一下子变模样了。”
初挽走到他眼跟前,笑着说:“是不是觉得我变好看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
陆守俨眸光扫过,淡声道:“这衣服你穿着有点大。”
初挽:“这是三姐姐的,我穿着是有一点大,不过我觉得明年就正好了吧。”
陆守俨微颔首,没再说话。
初挽觉得他神情有些疏淡,乍看到他后的亲近感便散去了。
当下也就直接说正经的:“七叔,我昨天无意中得到一块玉,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送给你了。”
说完,她就拿出那块三色双獾的玉挂件来:“这个虽然不是什么老物,但其实玉质还可以!”
陆守俨垂眸看过去,却见她白净的手掌心里放着一块玉件,那是半边黑半边白的玉,用了巧色,雕了黑白双獾,两只獾首尾相衔。
他抬起眼,望向她:“怎么突然要送我这个?”
初挽笑道:“七叔,你上次给我十块钱,我还你钱,你又不会要,我这个是恰好多出来的,不花钱的。”
陆守俨默了下,才道:“挽挽,就十块钱,你这么见外?”
初挽把那块玉往陆守俨手中塞:“七叔你收下吧,你是不是快结婚了?这个双獾是双欢,百年好合的寓意,你留着,回头可以送给未来七婶了!”
说这话,她突然一顿。
他结婚的话,还是会娶孙雪椰吧,就那个和陆建时一起害了她九龙玉杯的孙雪椰。
自己精心挑选的玉挂件送给她?
初挽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陆守俨没察觉她的异样,当下也就收下了:“好,这次我收了,但以后你不用给我这个。就几块零花钱而已,我竟然还收小辈的东西,这传出去不像话,老爷子知道了,又得教训我了。”
初挽回过神,问道:“听说因为我的事,让七叔挨了不少训?”
陆守俨无奈地看她一眼:“是。”
初挽笑了:“谁让你和老爷子提的,你不提,他不就不知道了!”
陆守俨淡声道:“等他以后知道了,遭殃的还是我。”
初挽越发笑起来,这么笑着间,她到底惦记着那孙雪椰,便试探着道:“七叔,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陆守俨听了,神情微顿,黑眸瞬间落在她脸上。
第13章
陆守俨视线落在初挽脸上,却见她清澈的眸底是纯然的好奇。
他薄唇轻动,用很轻淡的语气道:“不一定,再说吧。”
初挽听着他的回答,知道他只是敷衍自己,并不想多谈,其实就时间点来说,他应该很快就要结婚。
当下初挽也就不说了:“七叔,那先过去陆爷爷那边了。”
陆守俨颔首:“你先去吧,我还有点事,等下再过去。”
当下和陆守俨告别,初挽径自过去陆老爷子院子,心里却惦记着陆守俨将来要娶的那个孙雪椰。
其实陆守俨的上辈子,事业上可以说是一路顺遂青云直上,也就不到四十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还是风华正茂刚刚起步的时候,但他已经位高权重,常人所不能及,这样的一个人,假以时日,所能到达的位置是可以想象的。
不过可惜,他的婚姻实在是不幸,是所有男人听了都忍不住同情的那种。
就初挽所记得的,孙雪椰还是陆老爷子的朋友给他介绍的,比他小两岁,今年应该是二十五了,家里有些背景,她自己是国家话剧院的演员,长得模样标志。
依陆建时的说法,他们结婚非常匆忙,是突然决定就结婚了,当时他们几个晚辈还私底下讨论,怀疑是不是七婶有了情况,怕暴露了,只能赶紧结婚。
谁知道婚后并不见动静,反倒是陆守俨被外调了,于是夫妻分离。
本身陆守俨估计性子就比较冷,加上长期在外,夫妻两个聚少离多,那孙雪椰就和人好上了。
这事还是家里人发现的,知道的时候孙雪椰肚子已经大起来了。
陆守俨匆忙从外地回来处理这事,这时候大家才知道,原来孙雪椰和那个相好之前已经谈婚论嫁,结果因为孙家嫌弃对方条件不好,就棒打鸳鸯,之后孙雪椰被介绍和陆守俨相亲,家里就逼着她同意了。
陆守俨被戴了绿帽子,自然灰头土脸,陆家也是颜面大损,但是孙雪椰哭着跪求,陆守俨反思之后,承认自己也有不周之处,宰相肚里能撑船,就此放他们一马,办了离婚,据说离婚的时候还大方地给了孙雪椰一些钱,让她和那个男人结婚好好过日子去了。
陆守俨这事干得漂亮,人们同情他,但又觉得他气量恢弘,反而人人都夸他一番,至于孙家,颜面尽失,气得要死,愤而和孙雪椰断绝关系。
孙雪椰拿了陆守俨的钱,和她那相好想办法去美国了。
本来事情到了这里,也是一桩美谈,谁知道过了一些年,那孙雪椰和那个相好日子过得不顺,据说是生下来的女儿得了一种先天的什么病,必须花钱治,可是根本没那么多钱,在美国过得颠沛流离。
那个相好一看孩子治不好,觉得是累赘,就把孙雪椰给甩了,自己和一个美国老女人好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