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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八零娇妻古代来 > 第7节
  她点点头,闷闷地说:“你过得可真有意思,虽然辛苦,但是又有收获。我以前就待在家里,总是找不到事情来做。”
  周志平看她焉焉的样子,环住她肩膀,道:“你不是爱看书吗,不如就尝试着考大学。现在我们营里好多大学生都是考上大学来入伍的。”
  林宝珠沮丧道:“我都这么大了,还在看枣生的小学课本,会不会比不过人家。”
  周志平鼓励她:“你试试。上次我教你做饭你不也是学得很快。”
  林宝珠看着周志平亮亮的眼睛,重重点头。
  第12章 她的心和他的心 林宝珠的心,似乎也随……
  第二天,周志平要坐火车回部队去了。他今天晚上要早点睡,明天要起早早地坐车去县城赶火车。
  他收拾自己的包袱,里面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几块干粮和军用水壶。
  他动作很快,非常利索,都不需要林宝珠帮忙。
  周志平弯着腰,在床边叠衣服。林宝珠坐在床里头,从林宝珠看过去能看到他寸头上短短的竖着的发茬,刚毅的下巴以及他结实的手臂。他从架子上把衣服取下来,站着床边前把衣服给叠好。
  虽然周志平长得既不讲究也不细腻,但是他极为爱惜自己的衣服,衣服从来都尽量不沾上泥点。他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是标准的四方形。
  他站在床边,高大的身影扑在床幔子上,轮廓雄伟,把屋子里的蜡烛光线都挡住许多。
  林宝珠趴在床上,好奇地扒拉他的行李,掏出他的军用压缩饼干,问他:“这是什么。”
  周志平往她那里瞧了一眼,郑重道:“是我做任务时发的,舍不得吃留下来的压缩饼干。”
  他也没吃过这个,这是新开发的军用食品,部队里分得并不多。
  他小心翼翼拆开,掰了一块喂到林宝珠嘴里,林宝珠抿了抿,粉末似的饼干化在她嘴里,甜甜的,吃起来有种花生压碎的香味。周志平看她朝他眨了眨眼睛,摸了摸她头发,道:“这个东西金贵,喜欢的话,到时候要是发了我寄给你。”
  林宝珠把辫子拆了,头发顺溜溜的,像光滑的绸缎似的。他没忍住,又摸了几下。
  他把包袱挂在床边,说:“明天我要回去了,你在家照顾好你自己。平常还是多学着点家务,不求你干重活,但是该做的工作还是得做。”
  他知道林家大伯不会给她分配一些很辛苦的活儿,他皱着浓眉,黑色的眼睛在灯光下亮亮的,戏谑道:“我的工资也可以养你,但是该学的东西也要学起来。不然做饭也不会做,先把自己饿死了。”
  他顿了顿,很郑重地说:“我回部队去了,你也好好学习。工资我会寄给你,你有独一份的钱,另一份拿给爸。我回去就会学写字,到时候给你写信。”
  今天晚上周志平没闹她,他睡觉很厉害,一说要睡了,就马上能够睡着。没有他揽着她,林宝珠舒服极了,她把头伸进被子里睡觉,周志平躺在外边,被子里有种霸道的清冽的气味,这是周志平身上的味道。
  这不是难闻的味道,周志平虽然长得并不精致,他的五官是粗犷的,浓眉虎眼,鼻梁高挺,身材高大健壮,但是他洗漱比她还勤快。每次从田里回来或者从外面回来,一定要先略略冲个身子,晚上又要用汗巾再擦洗一遍。
  林宝珠闷在被窝里,周志平裸着身子睡觉,只穿了一条短裤。他身子很精壮,此时放松躺在她身边,依然给人很强的存在感。
  这一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林宝珠居然有点失眠。
  她盯着头顶的床幔,有些发呆,思绪发散。
  这场结婚并不是她愿意的,也就本着听父母的话,稀里糊涂地上了花轿。
  同时,她心里门道一样的清楚,周志平怕是和她一样,不是本着喜欢她要和她结婚,而是他在她落水的时候救她被村里人撞见了,而且他没有喜欢的姑娘,就随着周爸周妈的意思了。
  如果他真的喜欢她,那他第一眼见她,就不会眼里带着审视和微微的不满意。如果他喜欢她,那她的婚礼也不会这么简易,这个婚礼在村里来说,只能算得上中规中矩。如果他喜欢她,肯定会在意她的感受,不会连周妈故意刁难她也没发现。
  他对她的维护和好,非常明显地寄存在她是他的妻子,以及他的面子和他对她的责任感。
  但是她也并不喜欢他,他在她的心里,要排在林家人之后,也只是,除了林家人外,对她稍微好点的人罢了。如果可以选择,她更宁愿待在林家,和林妈林爸待在一块,或者找个会读书的男子结婚。
  这种婚姻状态,让她心生茫然。
  以后如果周志平遇上喜欢的姑娘,会不会后悔这次因为年龄到了随波逐流的结婚呢?和一个没有爱情的、没有共同话题的女人结了婚。
  她并不是很适合他的妻子,她不会料理家务,也不会干农活。什么建房子、割谷子、插秧她都不会,做饭也只是勉强会一点点。离开了林家,林宝珠吃的穿的明显变差了许多,周家并没有人特意关照她,最多能够做到和别人差不多一样。
  以前在林家,任何人都把宠爱她这种心态放得理所当然,三个哥哥有了儿子,也把她当女儿一样喜欢。嫁人了,离开了林家,她在家里不干活,天天待在院子里清闲,忽然觉得有些束手束脚起来。
  离开了扬州府,来到这个贫困、落魄的农村。她才发现,自己曾经学的很多东西似乎并没有任何作用。她会认字,但是知识才学并不足以能够敌得过这里的大学生。她会绣花,但是她绣花只是为了学女红而已,因为有数不尽的丫鬟会帮她绣好东西。
  林宝珠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认识到,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她真是没有一点点用处。
  离开了林家和周志平,她能够做什么呢?
  那个和她一样名字的林宝珠,是生是死?如果可以,她愿意让她到了她扬州府上去了享福。
  她想起在扬州府的父母亲和哥哥,又默默地从颊边流下眼泪了。
  在这个到处宣扬“女人能顶一片天”的时代,她能够做什么呢?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志平就睁开了眼睛。每当第二天有事情要做的时候,他会脑海中自动给自己定个钟,睡到一定的时间,就会自己醒来。
  虽然睡前林宝珠并没有拱到他的怀里睡,但是因为天气冷,她又不自觉地窝到他怀里了。她睡得一向睡姿安稳,她的脸贴着他的胸膛。白皙的脸挨着他坚实的手臂,显得极为乖巧无害。但是,此刻,她脸蛋一抹霞色,两道浅浅的泪痕贴在脸上。
  他用手推她:“宝珠,宝珠。”看她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他用手环住她的肩膀,直接俯下去亲她。
  他吻过她的脸蛋,果然尝到面上咸咸的眼泪的味道,他看着她的眼睛,英武的脸庞上带了一丝柔情:“怎么哭了,你舍不得我回去?”
  林宝珠懵懵懂懂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周志平失笑。林宝珠看他笑,才发现,他的眼窝很深,笑起来显出眼睛深邃,下面的卧蚕非常明显。
  周志平爱怜地用手抚摸她的眼睛:“既然舍不得我,那就夏天过来。”
  他的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指腹上还有厚茧,摸得她眼睛痒痒的,她微微挣扎了一下。但在周志平眼里,好像是她像只小兽一样,温顺地撒娇似的蹭了蹭他的手掌。
  林宝珠心里突然一动,她忽然伸出手搂住周志平的脖子,把脸靠在他的脖颈处,闷闷地嗯了一声。
  她从床上跳下来,穿衣服,去门口给周志平打水。
  这个时候,天灰茫茫的,外面还很冷,她端着一盆水,手上还拿着毛巾。
  这是娇小姐第一次服侍别人,她别扭地把盆端给他。
  周志平洗好脸就要出发了,他得早一点走路去镇上等车,再转县城买车票,从县城再到省城,然后再去省城坐火车,等到回到部队,大概已经是明天晚上的事情了。
  他把毛巾搁下,吩咐道:“等我走了,你把它晒干就收起来,我回来了还能用。”
  周志平走过来伸出有力的手臂揽住她,她长得不高,只堪堪到他的锁骨处。他闻到她身上那种好闻的甜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下巴放在她的头顶,亲吻她的头发。
  虽然这个妻子是他遵循父母的意思娶的,他没有什么意见。但是要离开这里了,他忽然有些难以描述的不舍从心中一闪而过。
  但是片刻后,他心里的异样挥去,那种回到部队继续训练和工作的期待填满了他的心。
  片刻,他松开她,对她爽朗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我走了。”
  林宝珠点头,站在周家门口的小河边,他已经背上包袱,穿好鞋,已经准备走了。
  林宝珠倚着门槛看他,他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朝气勃勃。他要回到他的岗位去了,他或许是去建功立业,或许是去学会更多的东西。
  他的身影消失在村口泥巴路的下坡处,路边的草已经开始由绿转青,一丛丛白茅草顽强地生长在这水分缺失、无人看管的路上。
  逐渐的,逐渐的,那个走路走得一板一眼,挺正腰直的人慢慢地消失了,那点像夏之末的军绿色被草叶的灰黄衰败慢慢一点点吞噬。
  天空是一片静谧的灰色,田垄上吹来一阵密密的带着凉意的风,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林宝珠的心,似乎也随着这一阵风一样,飘上飘下,不知该飘向哪儿去。
  第13章 娇小姐的读书之路 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
  林宝珠起来用树枝沾着盐刷牙,她用缸里的井水接了一盆洗脸。秋天的水很凉,泼在脸上有些寒冷,她打了个寒颤,脑袋更加清醒了几分,更加坚定一定要改变自己。
  她暗暗地对自己说:她也想成为一个不用依靠别人、可以独立生活的人。
  自从周志平走后,周家的气氛变得更加冷清了起来。周爸不是个爱说话的性格,吃晚饭就去上工了,周妈又暗暗地看她不顺眼,因此家里的气氛只要有她在,就一直非常闷。
  也许周志平也是这样长大的吧?周妈虽然没有明面上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是那种隐隐地排外的那种氛围,很难不让人感到无措和茫然。
  这让林宝珠有些难堪,更加想念林家的日子,但是她知道,她已经很难再回去林家了。
  但是这只能小小地影响林宝珠一下下,她逐渐变得忙碌起来。这几天,她白天忙着开始学做家务和读书。
  在林家林大媳妇会帮忙洗她的衣服,但是现在可不能了。林妈看她开始自己要做家务了,心疼她,给她买了一副手套和袖套。
  林二媳妇怀孕了,所以自从小姑子走后,她大多时候在家里烧水做饭,然后送饭给林家人。因为肚子大了,就不用去田里干活了,只是特别忙的时候会去。
  周家白天是没有人在的,林宝珠便去林家找嫂子教她做饭。
  林二媳妇本名叫李翠云,是隔壁村嫁过来的,她稀罕地看着林宝珠,这个在家娇生惯养的小姑子居然嫁人后真变勤快了。
  虽然平常看不惯自己丈夫一大家子伺候她,但是林妈对她并不是很坏。她放下手里的布,挽起手袖,演示给她看。
  林宝珠一边学着一边借着林家的锅炒,她得给周家人送饭吃。她戴着一顶草帽,戴着手袖套,一只手往前伸,一只脚往后探。
  油花一热起来了,就会爆裂开来。锅里噼里啪啦的。林宝珠怕油点子溅到自己白嫩嫩的脸蛋和手臂上,连忙往后躲了躲。她虽然要学做饭,但是她可不要因为做这些把自己变成个真正的村里丫头。
  一粒油星子炸到她手上,手指上传来一阵疼,林宝珠眼里忍不住眼泪了,但是要是这么放弃了,那昨天的眼泪岂不白流了。她咬咬牙,往前站了站。
  虽然做饭不容易,但是林宝珠还是学会了,这就和其他的工作一样。虽然她做得并不算很出彩,但是居然慢慢地也会了。
  秋收的时候快到了,各家都在忙秋收,林宝珠顶着一顶草帽,穿着长袖长裤,跟着大队一起开始抢收小麦。
  自从娇小姐林宝珠来到这个时代,村里人见到她的次数就变少了。这时,村里的人偶尔抬起头远远地看到她,就看到草帽下那张原本颊边带肉的小脸变得慢慢地尖了起来,显得那双水杏眼更加水汪汪。她穿着泥靴在田里认真地收麦子,虽然动作并不算很快,但是她的动作可以看出在非常努力地跟上别人的步伐。
  在大榆钱树下歇息的时候,因为被太阳晒了,她的脸蛋红扑扑的,一粒粒的汗珠沾在她的脸颊上,就像是一个香甜可口的桃子上未干的几颗露珠。
  林家这个小女儿,可真是个美人。
  以为她因为嫁人勤快的人不止林妈和林二媳妇两个人,甚至慢慢地,由于林宝珠开始尝试慢慢地和村里人交流,她和大多数村里人关系好了起来。虽然林宝珠是因为自己想变得独立才开始改变的,但是大部分人都以为是林宝珠因为嫁人了被周志平管教了才变得勤奋起来。
  这其中也包括何高穗。
  当秋收终于结束的时候,周志平的工资也寄下来了。
  他是每两个月份会寄一次钱过来,他的信寄过来,到了三花镇上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周妈也是知道他寄信的时间的,快到时间的时候,她更加显得坐立难安。
  尤其是当镇上的邮递员告诉她林宝珠已经把钱给取了的时候,周妈变得更加激动起来。
  她直接搁下了平常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和平面孔,面色难看,对林宝珠直接尖声道:“老大媳妇,你这是算什么?这还没分家呢,我和你爸就管不了你们大房的钱了?”
  林宝珠看她就差点没把“你这个搅家精”五个大字写在脸上,要是暗地里针对她就算了,直接面对面,她那点子骄矜脾气也上来了:“怎么?周姨,你不会以为我会把钱全部给独占了吧?每年周志平寄回来的不都给你给占了,我看这么多年小姑子上学的钱花了不少吧?”
  周妈脸色难看,她是知道周志平和她说了以后钱让林宝珠去取的,但是拿了这好几年,她早就把这钱完全看成自己的了。从这个月开始,周志平分给周爹的钱明显是变少的,她下意识把这件事推在林宝珠身上。
  林宝珠一进门,不仅分了周志平的工资,还教唆了周志平把钱寄的越来越少了!
  林宝珠虽然厌恶周妈,但是她并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周志平的钱并不是她赚的,周志平怎么分,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他愿意给周爸周妈分多少,那就是多少给多少。
  况且周志平寄的钱少了和她有什么关系,本来他就是个有主见又节约的性格。他缺了钱寄少了关她什么事儿?
  她柳叶眉轻轻一挑,懒得搭理她:“给你们的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我可没有教唆周志平给你们少寄钱!你自己看看票据,该多少钱我少给你们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