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我跟他又没什么,只是说句话而已,你怎么这么小气呀?”原芯嫌弃他两句,但还是把自己嘚瑟的心情告诉他,“可我就喜欢你这么小气,那证明你在乎我。”
说着,她整个人靠在他的背上,整个胸腔都洋溢着满足。
沈皓听着,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从此以后,靠在自己背上女人,就是自己的一切。
去县城的路很远,一路上顶着大太阳,带着草帽也不怎么管用。明明两人热了一身汗黏糊糊的,可谁都没有嫌弃谁,就爱黏糊在一起。
等到了县城,原芯才想起来问:“我们来县城干什么?”
虽说是约会,可这年头哪里有约会的地方,沈皓带她来县城,肯定是有目的的。
沈皓指了指前方,说:“带你去百货大楼买两套衣服。”
上次来县城的时候刚穿来,原芯不敢到处乱跑,仅凭原主的记忆找到县城供销社附近,当时也只觉得县城挺热闹。今日沈皓骑着单车带她穿街走巷,才发现县城比前溪公社真的要繁荣太多。
在县城商业最集中的地方,不仅有百货大楼,还有饭店、茶楼,虽然规模不大,但充满商业气息。当然,原芯也知道,在这个年代,这些商业都是国有的,无论是买东西还是吃东西,都得票。
想想自己早上还为穿什么衣服发愁,原芯一口就应下,“好呀,给我买两套,也给你买两套。”
他穿着整洁,可身上的衣服到底有些年头了,好歹是个公社书记,门面不能太差。
“不用了,给你买就好,我身上的布票……不够。”在自己女人面前当然想有一掷千金的豪气,奈何上次把手头上大部分布票都给她了,今天手上的布票还是用钱跟别人买回来的。
“你不够我有啊,你上次给我的那些还剩不少,你长得高,即使不够给你买两套,一套总可以的。”
话音刚落,沈皓一个急刹车,转过身来讶异地看着原芯,“你……都知道了?”
“原来不知道的。”原芯挑眉看他,“刚开始捡到五百块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老天爷怜悯我被人拒绝,送我钱安慰我呢!”
“……”想当初自己把她狠狠推开,沈皓心虚得不敢接话。
原芯:“后来又捡到十颗大白兔奶糖,恰好隔天去公社供销社买东西,听到售货员说最后十颗大白兔奶糖被公社书记买了,我就有些怀疑。再后来,你在蕉田质问我是不是跟叶毅处对象,我就觉得你喜欢我,所以故意让你听到我需要布料做月事布,然后第二天起来真有布票了,我要是再猜不出来就是傻子了。”
原来心思早就被看穿,沈皓脸上爬上了红晕,原芯看他害羞的样子真的特别可爱,忍不住继续逗他,“你害羞什么呀?我的月事布你都敢承包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一瞬间,沈皓的耳朵都红了。
一直到了百货大楼,沈皓的红耳朵才褪了下去。
七十年代的人谈恋爱还是很保守的,没人的时候想干什么都行,现在百货大楼人来人往,沈皓跟原芯也只是肩并肩地走着,手都不敢牵。
看过了后世繁华的大超市、shopping mall,这年代的百货大楼在原芯眼里根本不能看,可不妨碍它在物质贫乏年代的受欢迎程度。
不年不节的,百货大楼就人头攒动,简直不敢想象过年的时候是怎样一番景象。不过,相对后来大家都在网上购物闭门不出,这种在实体商业逛街更具市井气息。
两人绕了一圈才来到买成衣的区域。
这年头的服装基本没有设计,颜色也就黑白蓝加松枝绿,可挑选的余地实在太少。不过相对于自己身上这套,原芯还是觉得这里的成衣有看头多了。
“麻烦把第二套跟第三套拿给我看看。”原芯指了指售货员身后挂着的衣服,说。
售货员看原芯长得是好看,但穿得土里土气的,一看就是下面公社农村来的,没什么心思接待她。可现在的人都喜欢自己扯布做衣服,成衣不好卖,既然来人了,她就姑且接待一下,用晾衣杆把两套衣服拿了下来。
原芯选的一套是短袖白衬衫加黑色棉布裙,另外一套是宝蓝色白衬衫加黑色长裤。她摸了摸布料,觉得不错,于是问沈皓:“你觉得哪套好看?”
沈皓看了两眼就说:“都看好,你喜欢就都买了。”
“……”真是直男的标准回答,原芯心里忍不住吐槽。
可售货员听他这么说,顿时来了精神,立刻问道:“你们是准备结婚,来买成衣的对吗?”
原芯一听,笑眯眯地点头,“是的。”
沈皓虽然觉得这么骗人不对,但听着又不想否认。
成衣的主要销售对象就是结婚男女,售货员马上拿出十二分的工作态度,热情地说:“既然是结婚,我推荐你买这件红色衬衫,非常喜庆。”
原芯看着那件大红色的衬衫,嘴角忍不住抽了抽,拒绝售货员的好意,指了指蓝色衬衫,问:“这件有大一号的吗?”
“没有。”售货员说:“这件做得尺寸偏小,你要想是要大点的,就这一件。”
售货员把另外一件蓝色衬衣拿下来递给原芯,她摸了摸,布料明显没有刚才那件好。
“这件的布料是没那件好,可需要的布票少点,还是划得来的。”售货员本来想说第一件蓝色衬衫就够她穿了,但看到她胸前的起伏,顿时了然,极力推荐第二件。
“行吧。”没有更好的选择,原芯只能退而求其次,又给沈皓挑了一身衣服才离开成衣区。
等提着衣服走远了,沈皓就说:“你喜欢第一件蓝衬衣就买,不用舍不得多给一些布票。”
原芯一听,知道他误会了,眨了眨眼睛说:“我不是舍不得布票,而是第一件蓝衬衣不够我穿。”
“你这么瘦,应该够的。”沈皓说。
“我哪里瘦了?”原芯挺了挺胸膛,“腰那里肯定够,可这里不够。你要是不信,我给你摸/摸。”
“……”
第20章
沈皓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大胆了, 什么话都敢说,难道她不知道男人是一种很危险的生物吗?
“你一次次挑战我的底线, 有你求饶的一天。”沈皓凑到她耳边,咬牙切齿地威胁道。
原芯半点也没被吓到,还挑衅道:“我非常期待那一天。”
“……”沈皓这下真是没辙了,苦口婆心地说:“我也是男人,你留个心眼行不行?”
原芯视线往下,流氓地扫了他的某处,说:“我当然知道你是男人。”
“……”沈皓觉得自己沸/腾的血液快要往某个地方冲,他没办法跟她拌嘴下去,等将来的那一天, 他得让她为自己今天说过的话而后悔。
沈皓单方面停战, 拉着她去了另一边的皮鞋区, 花了二十块钱跟一张工业券, 给她买了一双牛皮鞋。
二十块是原芯将来半个月的工资,她也挺肉疼的, 可男人愿意为自己花钱,她开心。
中午, 两人在国营饭店吃了饭, 沈皓还想带原芯去看电影, 却被她拒绝了,“今天花了很多钱了,省点,我们在这里随便逛逛再回去。”
其实她不是真的舍不得花钱, 单纯是因为对七十年代的电影没啥兴趣。
可沈皓以为她心疼钱,立刻说:“没关系的,难得出来县城一趟, 你不用替我省钱。”
“我可不是替你省钱,我是为自己省钱。”原芯一点都不害臊地说:“你的钱以后就是我的钱,我当然得从现在开始为自己的钱袋子打算。”
“……”沈皓大概是被她这“不要脸”的想法给震惊了,一时无话,原芯以为他不愿意,嘟着嘴说:“怎么,你不肯呀?”
“没有,我愿意。”沈皓连忙表忠心,把自己的收入详细交代道:“我现在一个月工资80块,粮食30斤,现在还没到发工资发粮食的时候,等发了,我就交给你。”
怎么就这么实诚这么可爱呢?原芯对自己男人的喜欢又多了几分,她说:“现在先不用交给我,等以后我当了你媳妇,这些自然归我管。你现在还是好好存钱,把彩礼凑够早日把我娶回家去。”
“好。”沈皓应下,可心里却在想,按照沈家村的彩礼水平,他早就把彩礼钱存够了,可现在就上她家提亲,好像太快了点,还有他的房子还没建好。
两人在县城逛了一圈,沈皓又给她买了大白兔奶糖、果丹皮、山楂片、麻花辫等一大包零食,才骑着自行车带她回沈家村。
原芯怀里抱着一纸袋的小零嘴,心里满足得不行。不是因为这些零食有多好吃,而是他把自己当女儿养当女儿宠的态度让她心里暖洋洋的。
等会儿回到家,辉仔跟柱子看到这一大袋东西,肯定乐得上跳下窜。想到这里,原芯又想到了原庆他们四个,于是问沈皓:“我哥他们几个现在怎样了?你那边能走下关系……”
“不行。”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皓给打断,“他们几个丧尽良心,为了钱竟然想把你给卖了,我不敢想象,要是没有及时发现,你被他们卖去陈家会怎样。所以,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他们走关系,他们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一向都沉稳,少有会像现在这样情绪激动,原芯真切感受到他对自己的紧张跟在乎。她紧了紧搂着他腰的双手,脸靠在他的背上,说:“你误会了,我没有那么大方以德报怨,即使他们是我的亲哥哥亲嫂嫂。我不会落井下石,但他们该受到什么惩罚都得受着,我不会为他们求情。只是事情过去几天了,我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判刑,大概量刑多少,我妈虽然对他们失望透了,但还是想知道的。”
“……”说了半天原来是自己表错情,沈皓觉得有些丢人,说:“那我明天上班让人去打听打听。”
趁着这个机会,原芯又问:“那天给陈大嫂通风报信的,是你安排的人,对吧?”
“……”沈皓觉得自己才退伍,怎么能力倒退得这么厉害,接二连三地露出蛛丝马迹,被她给发现了?他觉得有些丢人,轻咳了一声,说:“要是你去当兵,会是一个很好的侦察兵,因为你的反侦查能力很不错。”
“不是我的反侦查能力好,而是你的漏洞太明显了。”原芯幽幽地说:“传闻我跟省城知青处对象没什么可疑的,可说我跟当官处对象,摆明是空穴来风,除非有人故意而为之。”
“……”故意而为之的沈书记,彻底不吭声了。
下午回到家的时候,辉仔跟柱子放学了,瞧见原芯抱回来的那一袋零食,瞪得眼睛都快掉出来了。
辉仔吞了吞口水,诺诺地问:“小姑,我能吃一个大白兔奶糖吗?”
柱子听着,也连忙问:“小姑,我能吃一个麻花辫吗?”
原芯一时没答应,反问他们:“今天的作业做完了吗?放学后有帮奶做事吗?”
“做完了,我帮奶捡了柴。”
“做完了,我帮奶做鞭炮。”
辉仔跟柱子抢着回答,原芯听了满意地点了点头,把零食推到他们面前,说:“一人挑一个自己喜欢的,以后每天都帮奶干活,三天就能得到一个零食。”
“真的吗?”辉仔跟柱子激动得差点要哭了,以前可是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零食,现在三天就有一个,实在太幸福了。
胡春丽在一旁看着两个孙子这么开心,也就没有唠叨原芯浪费钱。他们始终是小孩,突然没了父母在身边,心里肯定害怕,如果这样能让他们开心一点,费点钱就费点钱吧。
晚上吃过饭后,原芯让辉仔跟柱子把自己的作业本拿出来,她给他们检查,让他们把做错或者写得不好的地方改正过来,之后便问他们:“这几天在学校,有没有同学欺负你们呀?”
两个小家伙听完之后,沉默地低下了头。
答案不言而喻,原芯摸了摸他们的脑袋瓜,说:“嘴巴长在别人身上,别人爱怎么说我们管不着,你们只要记住,你们没有做错就行了。如果有同学朋友因为这事疏远你们,那也没关系,这样的人不是你们的真朋友,要不要都无所谓。当然,要是有同学趁机打你们,你们一定要告诉老师,让老师给你们主持公道,可还是委屈了,就告诉小姑,小姑替你们拿回公道。”
“我们知道了,谢谢小姑。”辉仔跟柱子听得眼睛都红了,忍不住抱住原芯。
第二天,辉仔跟柱子去上学的时候,原芯也跟着出门去鞭炮原料领取点。
回来的路上,她远远就看到一男一女从村口往里走。
本来她对两路人没什么兴趣,可男人一手打着伞给女人遮阳,一手拿着扇子给女人扇风,女人妥妥的女皇风范。
要是换做是后世没什么稀奇,可现在是七十年代,太阳再晒人也就戴顶草帽,极少会撑伞。而且,这时候的男人大多是大男人主义,哪里有几个愿意给女人又是打伞又是扇风。
原芯正看着,两人离自己又近了一些,她也渐渐看清了两人的脸。
男的是沈旭,而女的即使她没见过,也知道是这本书的女主陈微月。
真是冤家路窄!!!
在原芯看到他们的同时,他们也看到了原芯。
沈旭瞧见原芯就心虚,立刻别开眼神当做不认识。
原芯当然不会往他们跟前凑,正想拐弯回家的时候,突然听到陈微月在喊:“沈旭,我好热啊……会不会把宝宝热着了?”
这矫揉造作的声音,原芯一听就知道陈微月在说给自己听。
原主是没有见过陈微月的,但原芯却知道,陈微月见过原主。
那还是沈旭还没大学毕业的时候,原庆带着原主去省城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