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当道,行商之人也经常挟刀带剑,镖行的更不用多说。可百香楼里面的这些人却不是寻常的行商,也不是寻常的镖行。因为陆一白已经察觉到这些人的身上有杀气,似乎也闻到了血腥的味道。
何依依只顾着催促小二上菜,然后大快朵颐了一番,完全不顾别人异样的眼神。
肚子饿了就要吃饭,可这里除了何依依,有心思吃饭的人并不多。
饭还没有吃完,店小二就不失时机地前来,说道:“百香楼还有上等的客房,两位可要住下休息么?”
“不用。”陆一白说得很笃定。
“不用?”店小二一脸疑惑,“两位客官可能有所不知,这里十里八村只有咱们临河镇能落脚,况且现在天色已晚,恕小的直言,夜路可不好走。”
谁都能听得出来,店小二的话中有话,意思是说,眼下就算官道上也不太平。
陆一白掏出来两锭银子,说道:“雨后的路的确泥泞不堪,不过也并非走不得,烦劳小哥寻两匹快马来,我另有酬谢。”
这两锭银子足足有二十两,买两匹马绰绰有余,店小二的眼神立刻就直了,更何况他还听到了“另有酬谢”。店小二急忙将那两锭银子攥在手中,连声说道:“好说,好说,我去隔壁段掌柜的马厩里寻两匹最快的马,保证客官满意。”
店小二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生怕陆一白会反悔。
“不论多快的马,都很难走出这间酒楼。”何依依道。
“所以,只要有机会,你就要离开。”
“你一定要去救那个女人?”
“我若说‘不’呢?”
“那你就是在撒谎。”
“你怎么瞧出来的?”
“我又不是瞎子,你第一眼瞧见那个女人的时候,眼睛里面有别样的光,我就知道你不仅认识那个女人,而且还很熟,熟到不惜为她丢掉性命。”
“我本就是个没命的人,或许,我这条命早就该丢掉了。”
“那你愿不愿意为我丢掉性命?”一个女人很少问一个男人这种问题,因为,不论是问题还是答案,都是一辈子的枷锁。
“他们要钓的是我,况且这里没有一个人是我的对手。你去搏一搏,机会总是有的。”
“你若是不露声色,这里恐怕没有人能认你出来。明知道是诱饵,你却还要偏偏咬钩。难道你真的以为店小二买回来的马能救我的性命么?门外有很多匹马,我若要走,没有人能拦得住我。你该不会是真的让店小二帮你去买马吧?”
“当然不是。这里的人虽然都在吃饭喝酒,却不过是装装样子。我让店小二去买马,只不过是试探店小二是不是也在装装样子。”
“装装样子又如何?不装样子又如何?”
这时,外面传来“咚咚咚……”地脚步声,店小二满头大汗地从外面跑进来,喘着粗气,指着外面说道:“门外那颗枯枣树,两匹红骝马……”
陆一白向外望去,之间门外的一棵枯枣树上拴着两匹马,黑鬃黑尾,通体紫红。骝马最为常见,这两匹马却更为神骏。陆一白又丢下一块银子,直乐得店小二合不拢嘴。
陆一白微微一笑,对何依依说道:“看来店小二不是在装装样子。你可知道店小二牵来的这两匹马,跟拴马桩上的那些马有何不同?”
何依依道:“拴马桩上的马鼻孔外翻,直冒热气,而且马腿裹満了泥巴,显然是经过长途奔袭而来;而店小二牵来的这两匹马身上却一尘不染,当真是从马厩里面牵出来的。”
“所以,这些人新至,店小二并不知晓他们的底细。此刻你若是要走,他们也绝追不上你。”
“既然他们都不是你的对手,我为什么还要走?我倒想瞧瞧,那个让你为她卖命的女人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他们不敢轻易动手,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握。既然他们长途奔袭而至,就绝不会放弃,那么他们一定在等救兵。我有把握对付这些人,并不一定有把握对付他们等待的救兵。”
“至少店小二的马让他们坐不住了,现在,就算是我想走,恐怕也来不及了。”
的确,店小二牵来了马,屋里面的客人就有些坐不住了,已经有人起身,并移到了门口的位置。
“你怕死么?”陆一白问道。
“难道你不怕死?”
陆一白怔了一下,他也不知道自己怕不怕死。在大山里的时候,他的心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不能死。人和动物都一样,不论是猎杀还是逃避,都是为了活着。
“只要活着,就能做很多事情。所以,一定不要死。”陆一白说着,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
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位年长的镖师,正端着一碗酒,悠悠地说道:“小二哥的话有道理,夜路可不好走。我劝客官还是住下的好。”
这话当然是说给陆一白听得。
陆一白道:“我向来喜欢清净,而且,不论是谁,住在这里都会睡不着觉的。”
老镖师的眉毛一挑,又道:“一个人的脑袋若是搬了家,那就最清净。我想,你一定不会喜欢。”
老镖师的话音一落,屋内的杀气陡然多了三分,原本喝酒吃肉的镖师,也都纷纷放下酒杯,手也按在了刀柄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