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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苏厨 > 苏厨 第153节
  节日的里的热闹自是不用多说,城里乡里,苏油觉得自己送礼送得腿都快要跑断了。
  宋人士大夫不尚乘坐轿子,认为那是使人为畜,苏油觉得,自己应该将舒适款四轮马车发明出来才是。
  但是舒适的车辆,对路面要求也很高,这又是个蛋疼的事情。
  ……
  如今的可龙里,相当安逸。
  不是一家富,而是合村都不错。
  鸡,鸭,鹅,鱼,猪,蛋……因为销路旺盛,基本上养成就能立刻换钱。
  各家的后山,多种着果树,龙脑樟,核桃,茶树……
  经济作物占了一多半,剩下的才是竹林,柴火用的杂木林。
  村里人现在又是工人又是农民,拿着两份收入。
  五十万支破甲锥的生产任务,抵消了全村一年的赋税和役务,据说第二批五十万支订单又要来了……
  如今可龙里的小伙子,成了四里八乡女婿的首选,新嫁来的媳妇,对家中各种各样外边没有的新奇物事感到非常吃惊。
  好多好多都是城里刚刚才有的东西,比如牙刷,牙粉,龙脑香胰子,就连晾衣服的衣架,夹床单的夹子,都是那么精致……
  还有那神奇的澡堂子,随时提供热水,想到这里新媳妇就脸红,第一次泡的时候搓下来好多污垢……
  男人上工,女人在家活也不少,婆婆交代了,家里产出都要加工到很细——鹅羽从毛根处断开,毛杆一份钱,毛羽一份钱,现在连鸭绒和鹅绒,都又是一份钱了。
  只要下力气,就能换成钱,新媳妇觉得自己一天到晚都是劲。
  倒是苏家三婶六婶常来串门,说钱是次要的,赶紧把身体养好,给家里添娃才是正经。
  说起身体养好,新媳妇又脸红了,第一次下厨就丢脸,那么多新式调料,新式做法,家中自小学得的手艺都白学了,还得婆婆手把手的重新教。
  然后那顿饭……是让自己这辈子最后悔吃的一顿饭。
  临行前爹妈一再交代,说只要是婆婆就不会喜欢宽肚肠媳妇,前三天一定要控制住自己。
  新媳妇很委屈……回锅肉,滑滑肉,卤水鹅,韭黄煎蛋……那是能控制得住的吗?
  婆婆倒是开心:“媳妇吃,多吃点长胖些,家里不缺这些,先把身子调理好是正经……”
  ……
  正月初三,可龙里热闹非凡,苏家小公子生日,这娃九岁了。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周围乡亲,江卿世家,学宫同学老师,嘉益客商,土地庙孩子,二林部,陵井,都赶来观礼。
  甚至远在大理的高家父子,都托分号带来了丰厚的礼物……
  ……
  冠礼,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是汉字文化圈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礼节。
  冠,弁冕之总名,字有三从。
  从“冖”,即以布帛蒙覆;
  从“元”,取其在首,古亦谓冠为元服;
  从“寸”。
  “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从寸”。所以《说文》又说:“冠有法制,故从寸。”
  之所以重要,《礼记》一句话就说得很明白:“冠者,礼之始也。”
  华夏文化是礼仪的文化,而冠礼就是华夏礼仪的起点。
  因此《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特意指出:‘冠而生子,礼也。’”
  左丘明的意思,文王这儿子虽然出生得很早,但也不用大惊小怪。因为也是在行过冠礼之后一年才生的,因此不算没有遵从礼仪制度。
  华夏礼仪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种类型。冠礼属于嘉礼的一种,好事儿。
  它表示这个人认同华夏礼仪这套行为准则,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成人,第一次践行华夏礼仪,是他进入华夏礼仪系统的起点。
  第二百三十一章 孩子
  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因此传说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
  汉以前,冠礼极重。
  周成王幼年继武王之位,但周公摄政直至其成年。
  嬴政十三岁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岁,“冠,带剑”,方才亲政。
  《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见他“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从命。
  从天子至士庶,冠礼都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不可治人也”。
  ……
  进入隋唐,冠礼就开始明显衰弱了。
  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
  还提到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
  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众卿士竟然听不懂。
  京兆尹郑叔则更好玩,怫然曳笏却立说:“与我何干?”引来文武大臣哄堂大笑。
  可见当时,多数人以冠礼为迂僻。
  然而此礼,在真正的诗礼世家中,并没有荒废。
  比如司马光,就曾痛心疾首:“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
  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
  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所谓“四者之行”,《礼记·冠义》解释得很清楚——“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
  冠礼的目的,就是“将责四者之行于人”。
  “其礼可不重与?
  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
  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
  因此司马光认为,冠礼是为了让人正式开始履行孝悌忠顺四种品行。废除冠礼,会使得人情轻薄,导致人在成长过程中不知责任,会造成社会问题。
  而朱熹则对这礼的消亡感到匪夷所思:“是自家屋里的私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
  如今的儒家,还没有完全泥古和僵化,因此各世家的冠礼,都保留大略,并加以了简化和变通。
  礼不可废,然而可易。
  但是在年龄上,各家又发生了分歧和争论。
  《仪礼·士冠礼》贾公彦疏:“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
  司马光在其《书仪》中,便考查了古制,认为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或者婚前,只要父母没有期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
  程颐则表示反对,认为起点应该延后:“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
  朱熹则持另一观点,光年龄到了,没有相关基础知识储备也不行:“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不管怎么争论吧,其实事情的本质大家还是清楚的——既冠,则责。
  做不到这点,就是虚礼。
  不管年龄大小,加了冠,你就是大人了,必须以大人的行为规范来要求。
  ……
  到了苏油这里,事情就来了个颠倒——你完全达到了行使成人之礼的要求,因此可以加冠!
  这是龙昌期龙大儒提出的建议,他已经忍了一年,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是因为这娃没有加冠,所以被他钻了多少空子?
  不然你让唐彦通去江上操舟试试看?!士林公议喷不死他!
  这娃从五岁开始,就早知礼义之方,能行四者之行——与八公相依为命,为孝;收揽可龙里群童,为悌;游说大理擒侬智高,为忠;与江卿关系良好,说动他们招抚流亡,帮助衙门解决问题,为顺。
  如果以治人为标准来判断,二林部那档子不提,光可龙里一处,土地庙一处,这娃早都治出花儿来了!
  但是!他仗着自己年岁还小,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调皮捣蛋不用心学习,还让人不方便责罚,这是一种严重的作弊的行为!
  因此对这个捣蛋鬼,啊不特例!必须赶紧给他加冠,以成人之礼责之,才好严加管束。
  所有人,所有大人,都一致同意。
  龙老就是不一样,从理论上深挖根源,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赞!
  苏油也暗自翻白眼——龙山长你是大儒,别学小说家言,吴承恩给孙猴子加紧箍咒那一套都搬出来了!
  ……
  周代冠礼,士依三加——初加缁布冠。
  缁布冠为太古之制,冠礼首先加缁布冠,表示不忘本初;还象征拥有人治权。
  再加皮弁,象征将介入兵事,拥有兵权,所以加皮弁的同时往往配剑;
  三加爵弁,象征拥有祭祀权,即为社会地位的最高层次。
  更高等级的贵族,还要多加一道——《大戴礼》云:“公冠四加,三同士,后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后加衮冕。”
  苏家不是泥古派,那就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
  不过仪式是要的,早十天,就要进行占卜。
  回眉山前,占卜已经在玉局观完成,由石薇的胡子公公师父元德公亲自主持。
  元德公这叫“筮宾”,是该礼最尊贵的宾客,比施礼的正宾还高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