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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武侠仙侠 > 荒海有龙女 > 第586节
  除此之外,猎妖人也是非常受人尊敬的。
  正如云镜所说,人间有妖。
  且吃人。
  玲珑亲耳听到一个老伯恐吓哭闹不休在地上打滚的小孙儿:“再不听话妖怪就来把你抓走吃了!”
  小孙儿立马被吓得两手捂住嘴巴,不敢再闹腾,乖乖叫爷爷牵着回家去,再不吵着要买糖葫芦了。
  人们谈妖色变,对妖族魔族都相当排斥,听得拱在玲珑怀里的赤练与兔兔不高兴极了,他们妖族才不吃人!人一点也不好吃!到底是谁在打着妖族的名义招摇撞骗?!若是被她们知道,定然不会轻饶!
  许是见玲珑容貌出尘气质斐然,被打听消息的一个老人家还笑呵呵地给他指路,说:“……公子若是好奇紫霄宗,何不亲自去看一看?四年一次的选拔大会又要开始啦!唉,只可惜小老儿家中子孙根骨不够好,没被选中,只能在家中做点营生。”
  “选拔大会?”
  老人家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公子难道不知?”
  玲珑诚实摇头:“不知。”
  老人家的眼神瞬间满是怜悯,仿佛玲珑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他也是好心,遂细细与玲珑解释:“这紫霄宗弟子无数,每隔四年,便会开一次选拔大会,不分出身不计年龄谁都可以参加,通过了选拔便是外门弟子,待到下一次选拔大会,于这四年间无建树出不了头的,便会被遣送回家,而能留下的,那就是踏入了修士一途,令人艳羡啊!”
  玲珑了然:“这么厉害啊。”
  “是啊。”老人家笑起来,“公子瞧起来便非池中物,不如去试一试?”
  “多谢老丈提点,我会去瞧瞧的。”
  兔兔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常常冒出一颗脑袋四下里看,她生得可爱极了,雪白柔软毛茸茸,比一般的兔子不知道漂亮多少倍,又是灵气十足,特别受小孩子还有姑娘家的喜欢。玲珑又不拘着她,任由她好奇探头,因此一进酒楼便叫人看上了,那少女本是被可爱的小兔子吸引,下一秒视线上移看见玲珑的脸,登时倒抽了口气,一张粉面涨得通红,眸若春水,娇羞万分。
  似是这样的眼神玲珑早已免疫,他根本不在意旁人怎么看自己,只是来吃顿饭罢了,总算是离开了妖境,再也不用天天吃果子喝露水了!
  离青长老还好意思操心他一天天只知道瘫在妖王座上睡大觉连吃饭都没兴趣,呵,换谁吃了一百多年的果子露水也会厌烦的,反正他也不需要进食,还不如不吃呢,有那时间拿来睡觉不舒服么?
  不过人间的话自然另当别论。
  他一人点了几十道菜,跑堂的都惊呆了,想劝,又觉得这位公子瞧着芝兰玉树绝非穷酸,可这一人,当真吃得了这么多?
  因着客人不多,玲珑选了个二楼靠窗的角落,他刚点完菜,便听见环佩叮咚,鼻息一阵香风,抬头一瞧,便是先前那个看他看直了眼的姑娘。
  这姑娘身后还跟着几个人,瞧着应该是个大家小姐。
  她先是看了眼可爱的兔兔,随后视线便黏在玲珑脸上舍不得移开,明明是在问兔子,却非要死盯着玲珑瞧:“……这位公子,我看你的兔子着实可爱,心中实在欢喜,不知公子是否愿意割爱?”
  兔兔正好奇地围观人类世界,突然听闻这话,毛都炸了!
  少主不会卖掉她的吧!
  不会的吧!
  想起前几日少主还说他们没有钱,兔兔就一阵毛骨悚然,这位人类姑娘瞧着很有钱的样子,身上花花绿绿亮晶晶的,少主要是看中人家的钱了怎么办?!
  赤练觉得兔兔太激动了,万一周围有猎妖人,表现的太过聪明可不是好事。她当机立断伸出一只爪爪,摁在兔兔的脑袋上,把她抓回了玲珑怀里一起藏好,那姑娘眼睁睁瞧见玲珑怀中冒出一只火红的毛茸茸小爪爪,同样可爱的不行,顿时急切道:“还请公子开个价!不管公子想要什么,只要我有,都可以给!”
  明显是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自幼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不过总是三分钟热度,养了没几日便发现,看着可爱,跟自己养起来根本就是两码事,因此常常喜新厌旧,她也养过许多兔子,可没有哪一只能比这位公子的更可爱更好看!
  玲珑道:“千金不换。”
  兔兔窝在少主衣服里,跟赤练一起把少主的胸都给撑起来了……听到少主说千金不换,顿时得意起来,她就知道!她可是辅佐少主的能人!以后她是可以接任离青长老位子的!少主怎么可能把她卖掉呢!
  不可能!必不可能!
  想着,她冲赤练微弱地叫了叫,意思是问千金是不是很多钱。
  赤练唧唧回了两声,告诉她是的,兔兔便兴奋起来,被玲珑伸手摁住才老老实实不再在他衣服里乱拱乱窜。
  “很抱歉。”对着漂亮姑娘,玲珑总是比较有耐性,前提是对方不要胡搅蛮缠惹他不高兴,“你能让一下吗,挡着上菜了。”
  第802章 第六十九片龙鳞(六)
  被玲珑这样说了一句, 即便他语气温和并不带嫌弃, 姑娘也还是红了眼眶,边上的婢女连忙安慰,斥责玲珑道:“你可知道我家小姐是谁?我家小姐看上那小兔子, 愿意向你买,本是你的福气, 你怎敢如此对我家小姐说话?”
  兔兔听了, 差点儿要从玲珑衣服里蹦出来跟人类讲道理——少主愿意搭理人类, 是人类的福气好不好?这个人类女子在胡说什么浑话!这可是他们妖族少主!上古狰兽之子!以后会带着他们妖族攀上高峰的少主!
  赤练冷静, 毛茸茸的火红色小爪摁住了兔兔的头,反正从姑娘眼中看来,就是这生得俊美风流的青年, 无论谈吐气质都是一流, 可谓称得上举世无双,惟独他胸口鼓鼓囊囊的, 隐约可见一条火红色的尾巴尖儿与雪雪白的耳朵尖儿。
  玲珑对漂亮的女孩子有耐心, 并不代表这种耐心是无限的, 至少在那姑娘的婢女指责他后,他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我说了,你又能拿我怎样?”
  还真别说,还真没法拿他怎么样。
  被玲珑拒绝成这样, 再是胆大的人也不好意思留了,姑娘抹去眼角的泪水,扭身便跑, 那婢女气哼哼地看了一眼,随即追了上去,跑堂的来上菜围观了这一幕,方才玲珑与他说话时平易近人,全然没有一些食客眼高于顶的德性,跑堂的也乐意提点:“这位公子,那可是咱们城主的掌上明珠,你惹了她不高兴,城主是要生气的。”
  距离玲珑离开妖族已经快一个月,嘴上说着去紫霄宗看看,其实他压根儿没怎么放心上,沿途吃吃喝喝宛如度假,眼下他是停留的这座城叫千絮城,距离紫霄宗仅有百里,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城墙外种着柳林,春风扬起,便是千里飞絮,因此得名。这里的城主,据说与紫霄宗关系亲密,互有往来,因此妖魔一般不敢在千絮城生事,紫霄宗也隔一段时间便会派遣宗中弟子前来查询,是以生活在千絮城的人们很少受妖魔困扰。
  那位被玲珑弄哭了的小姐,便是千絮城城主之女,这位城主乃是女子,招了赘婿上门,仅得了这么个女儿,养得如珠如宝,惯出来一副娇脾气,谁若是敢给女儿气受,城主不分青红皂白便会将人赶出千絮城,城中百姓与外来客商尽皆小心翼翼,如那些小商铺,千金小姐若是看中了什么东西,他们便连银子都不收也要双手奉上,所求便是能在千絮城过上安稳的日子。
  比起那些妖魔横行的城池,千絮城简直是世外桃源。
  跑堂的有些怜悯道:“这位公子,菜我看是上不齐了,您还是快些吃,快些离开这儿吧……城主疼爱大小姐,不舍得她掉一滴泪,势必是不会让您好过的。”
  可以说城主对大小姐的纵容根本没有底线,她是这千絮城城主,这儿便是她的一言堂,背后又有紫霄宗坐镇,谁敢招惹?
  玲珑一气点了几十道菜,这会儿才上了三道,跑堂的就催他走,那他还偏偏不走,“我若是不走,又要如何?”
  跑堂的挠挠头:“这个……小的也不知,但总归是没好事的,您总不想到那城中地牢被关着吧?趁着城主没派人来找麻烦,还是快些赶路的好。”
  他一片好心,奈何玲珑只是心领。
  见这位公子说不通,跑堂的长长叹了口气,又继续忙活去了。
  上一个头也这么铁的最后怎么样了来着?他想想……哦,被城主打断腿关在地牢现在还没放出来呢,据说精神都已经不大正常了,那地牢可不是人待的地方,冰冷刺骨阴暗潮湿,据说还有蛇虫出没……他们城主最出名的就是护短,尤其是仅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那是甭管谁对谁错,反正只要大小姐落泪,就必然不会让那惹了她的人好过。
  这位公子胆子是真的大,许是没听过千絮城城主的威名,才敢如此不放在心上,唉。
  跑堂的一步三叹气走了,留下玲珑品尝菜色,在他怀里的赤练小声问:“少主,我们不走吗?可以避开麻烦的话,自然是避开比较好。”
  兔兔也很怕那个什么城主来了把自己抓去给大小姐当宠物,忍不住也叫了两声,玲珑却很淡定地把她俩从怀中掏出来,又用两个碗碟给她们夹了些菜,两小只鼻子动了动,到底没能抗拒食物的召唤,埋头吃得喷香,顺理成章便把千絮城城主的事儿给忘了。
  那跑堂的说啥啥来,最后一道菜刚上,已经有卫队将整座酒楼团团包围,玲珑在二楼看到下面的动静,又看了看最后那道没来得及吃的菜,一手把小狐狸小兔子都揣进胸膛,另一手抄起人家的菜盘子,直接顺着二楼跳到了隔壁胭脂铺的屋顶上!
  等千絮城卫队上了二楼,早已人去菜空。
  赤练奋力从玲珑怀中探出头来,少主跑得很快,风呼呼的刮着,把她顺滑柔软的毛发吹得乱七八糟:“少主,他们肯定要全城通缉追拿我们,我们还是赶紧出城吧!”
  跑出了危险地带,那盘菜居然还不撒汤不漏水带有余温,三个人分着吃了,吃完后赤练与兔兔便开始舔毛,玲珑倒是不急着走,他从来也不是会害怕的性子,你跟他说谁要抓他问罪让他逃命?那他肯定要留下来搅和和天翻地覆,让那人知道他的厉害,以后再不敢打他的主意。
  再说了,他有什么错?
  千絮城城主溺爱女儿本没有错,她的女儿她要怎么爱便怎么爱,可要别人跟她一样百依百顺予取予求,呵。
  千絮城没有妖魔作祟,百姓安居乐业,饶是城主对待女儿有些娇惯,也在大家容忍范围之内——对百姓来说,只要能活下去,他们总是很能忍。
  玲珑愣是在千絮城又苟了足足三四天,看着那些卫队满城跑偏偏就是找不着他,心里得意极了。
  与此相对的是城主快要气死了!从没有抓个人抓这么久过!难道那人还能生了翅膀飞到天上了不成?
  为了讨女儿欢心,她叫人寻了许多可爱的兔子过来,可女儿却一只都看不上,她又细细问了那日跟在女儿身边的仆从,得知这些兔子加起来都不及那一只的灵动,也是上了火,从来女儿想要什么,她都会为她寻来,这次的兔子也不例外!
  她找不着,难道紫霄宗的修士们也找不着呢!
  千絮城与紫霄宗交好,紫霄宗便每月都派遣弟子下山前来探查妖魔,算算日子,这个月差不多也该来了。
  玲珑可不知道为了兔兔,千絮城城主使了这么大劲儿,他这几天在城里东躲西藏的躲猫猫还觉得特好玩,那些个蠢蛋从他眼前经过都发现不了他,实在是有趣。
  他蹲在一家铺子上吃驴肉火烧,旁边一家摊子的老板抱怨道:“城主也不知怎地了,将我们家全部的兔子都给收走了!害得我现在只好改行卖鸭脖。”
  他本来是卖麻辣兔肉的,家中养了许多兔子,前几日城主卫队突然来了,二话不说把他家全部兔子都给没收……虽然说是给了银子,但短时间内货源是没了,只好从卖麻辣兔肉改成卖麻辣鸭脖,生意倒还是一如既往,就是不知道那些个兔子最后还能不能还回来……
  卖驴肉火烧的这家心有余悸道:“听说是大小姐想养一只漂亮的兔子,不漂亮不行,幸好大小姐不想养驴。”
  那他可能也卖不了驴肉火烧了。
  赤练跟兔兔蹲在玲珑腿上啃火烧,兔兔浑身颤抖了一下,显然非常担心自己会被抓走,她顾不得火烧还没吃完,努力朝玲珑衣服里钻,呜呜呜人类真的好可怕,还是妖境安全。
  最后屁股藏进玲珑衣服里,只露出一颗脑袋跟前肢,捧着火烧吃得香。
  妖族修炼全靠天地精华日月灵气,平日饮食也是以野果露水为主,像是这驴肉火烧,只有玲珑吃肉,赤练与兔兔都是只吃素火烧的。尽管如此,对她们而言,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美味了。
  吃完了火烧,玲珑把这两只肚皮撑得圆滚滚的毛茸茸揣回怀里,他生得丰神俊朗姿容绝世,叫人看了便不免神往,偏偏胸口处鼓起两个大包,路人都觉古怪,他却自然得很,也因此相当扎眼。
  是的,在封锁全城搜索追捕他的时候,他也还是如此嚣张。
  赤练有时候觉得少主还是躺在妖王座上睡大觉会更好一点,至少那样的少乖巧安静,不会像现在这样没事找事……他们明明应该去紫霄宗一探究竟,结果少主非要在千絮城逗留,还跟那位城主杠上了!每当人家以为他已经逃出城,他就故意暴露,大剌剌地抱着兔兔走在街上,等人来追了,他再躲起来,如此三番两次乐此不疲,赤练深深地替千絮城卫队感到绝望。
  这办事效率,估计也挨了城主很多顿骂了。
  走了没多久,身后却有人出声:“前面那位公子请留步。”
  玲珑头也不回继续走。
  “公子留步!”
  玲珑还当作没听到,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他可不认识什么公子。
  只见一道白影从头顶翩跹掠过,又优雅落地,是个身着白衣气质翩翩手拿长剑的男子,衣服上绣着紫霄宗特有的暗纹,随后又有数人上前,围在玲珑身前,俱是紫霄宗弟子。
  为首的男子向玲珑轻搭一礼:“公子冒犯,在下乃是紫霄宗晨阳,受千絮城城主之托,请公子去城主府做客。”
  说的可真委婉,玲珑诚心诚意地问:“如果我不想去做客呢?”
  晨阳顿了下,道:“公子还是去一趟为好,也能了结这桩恩怨,城主并非蛮不讲理之人,只是爱女心切,在下听说公子在城中来去自如神出鬼没,如此更是惹怒城主,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公子何不顺水推舟?”
  兔兔死死巴着玲珑,生怕下一秒那紫霄宗弟子就劝他们家少主把她送给别人养!早知道外面的世界如此危险,她就待在妖境不出来了呜呜呜!
  人类真的是太坏了!
  “我要是不去呢?”
  晨阳微微一笑:“我等受城主之托,公子若是不肯去,怕是我等要失礼了。”
  他一抬手,另外两名年轻弟子便上前一步,看那架势,像是要把玲珑给抓住,玲珑退了一步躲开,对那死缠烂打的千絮城城主相当厌烦,他向来是恨屋及乌,连带那位并没有怎么为难他的大小姐都叫他给厌恶上了:“愣着干什么,前头带路,难不成要我走前面?”
  他方才还是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在晨阳说了强迫的话后,立时转为了高高在上的态度,宛如和这些人说话是他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紫霄宗的弟子们虽然听从千絮城城主的话,个个却也都是天之骄子心高气傲,而玲珑的瞧不起人不是用言语,而是一个眼神一个表情,登时便有性情冲动的弟子想要教训教训这个得意的家伙,却被晨阳拦住。
  千絮城城主是个很年轻的女人,约莫三十出头,容貌艳丽,一双凤眼不怒而威,大厅内除了她之外,还有她的女儿,以及另外一个容貌绝世的白衣女子。
  晨阳对着玲珑还是一副正儿八经的神态,见了那白衣女子便是小心翼翼的:“师姐,我把城主要见的那位公子带回来了。”
  师姐?
  玲珑,以及怀里的两只毛茸茸都对这个词很敏感,无他,云镜被迷惑时,心心念念的都是“师姐”,连他要夺取妖族圣物,也都是为了讨师姐欢心,想来这位师姐在紫霄宗非常受欢迎。
  大小姐见了玲珑,面生粉晕,眼眸中透出惊喜的色彩来,其实她若是不想为难玲珑,早早与母亲说,城主自然不会与玲珑作对,但城主都闹了这么大阵仗,足见大小姐也是想找玲珑的,至于是想要兔子还是要人,那就见仁见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