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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武侠仙侠 > 荒海有龙女 > 第790节
  他先是租了一个比较宽敞干净的房子,安顿好了一家人,又带玲珑去商店买了她上学要用的东西,小狗子也五岁了, 不能天天待在家里,他想问问附近的托儿所怎么收人。不过小狗子显然很不想去上学,霍青山只好摆摊的时候带上他,总不能把儿子丢家里吧?
  他在废品收购站淘了不少东西回来,霍青山手巧,常常能变废为宝,他的餐车就是他拿淘来的废弃书架加一些自己买的零件打的,打餐车的时候他脱了上衣,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玲珑放学回来,就看见霍青山那漂亮的肌肉上流淌过的颗颗汗水,充满力量美。
  她也不嫌弃他一身臭汗,走到他身边弯腰亲了一口,旁边有样学样玩木板的小狗子见状也嗷呜嗷呜要亲亲。
  霍青山弄好了餐车,玲珑亲自给他写了个招牌,他就卖早餐,餐车流动方便,他们家又住学校附近,生意还是很好做的,最重要的是霍青山手艺好,价钱公道实惠,而且还有个白胖胖的小萌娃招揽客人!
  有同行看不爽也没办法,谁叫霍青山快两米高,那拳头跟沙包一样,你敢上去找茬儿吗?人家一巴掌都能把你扇飞了!
  卖早餐就是赚得快,但是也累,每天四点钟霍青山就起来剁肉馅和面,他精力十足也不觉得疲惫,跟媳妇儿子在一起过日子,他浑身都是劲儿,而且他又不打算卖一辈子的早餐,先把这段时间缓过来,他之前在县城那边几乎不需要自己亲自去跑生意,手下有的是人,现在虽然走了,但还是有些人愿意跟着他干,霍青山总觉得眼前有巨大的机遇,他要是不及时抓住,会后悔一辈子。
  平时卖完早餐他就到处跑到处打听,有时候节假日,玲珑也会来陪他一起卖早餐,每当玲珑来的时候,当天的生意总是比平时更好,甚至只需要一半的时间就全都卖完了!
  尤其是那些学校里的男同学,老爱朝他们摊子上跑!
  玲珑一入校就引起了全校未婚男同学的关注,她直接了当地说自己已经结婚了,有男人有孩子,还给霍青山的早餐摊位打广告,不知伤了多少纯情少男心。
  有人喜欢她自然也有人讨厌她,玲珑从来都不需要朋友,她跟班里的人不怎么来往,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回家,班里有个首都本地的女同学,家庭条件很不错,长得漂亮成绩好,本来应该是最受欢迎的一个,偏偏来了个乡下姑娘,把她风头全给抢了!她这心里能舒服吗?不舒服,就想方设法的贬低玲珑。
  可玲珑从来都没遮掩过自己农村出身的身份,她大大方方,反倒是嘲笑她的人都被她怼了回去,大家才知道这姑娘不仅长得美,嘴巴也不容小觑,你不招惹她,那大家自然相安无事,可你要是敢惹她,那她绝对会让你后悔。
  得知玲珑嫁了个乡下男人,还靠乡下男人供着上大学,那名叫宋秀丽的本地女同学当场笑出声,她特地挑了个没有课的大早,跟宿舍其他几个玩得好的女同学一起到校门口买早餐。
  一到校门口,就瞧见一摊位前面排着条长龙,平时在学校里打扮的光鲜亮丽的玲珑今天头上绑着发带,露出一张雪白精致的小脸儿,手上还戴着手套,身上套着围裙,干干净净的看起来特卫生,跟其他摊位比起来,他们家不仅味道更好,也更干净,而且价格实惠,所以很受学生们欢迎。
  这种时候玲珑就只负责收钱了,霍青山负责装袋,因为小米粥啊包子茶叶蛋什么的都很烫,他哪里舍得自己的小媳妇受罪?
  两人中间还坐着一胖乎乎的萌娃,小娃儿手里捧着个花卷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宋秀丽今儿可是特别打扮过的,为的就是给玲珑来个下马威,从开学以来,老师们对玲珑都是赞不绝口,大考小考她永远都是第一,把后头的人甩了老远。这成绩好也就算了,长得还美,明明是个乡下村姑,打扮的比城里姑娘都时髦,宋秀丽就是看不惯——那不都是吸她男人的血来的光鲜亮丽么?其他人知道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其实早就嫁人生孩子了,而且还靠着男人供养才能上大学?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来提醒一下玲珑男人,让他知道自己媳妇在学校里有多不安分。
  看这男人追到城里来就知道,娶了这么个俊俏媳妇肯定是放不下心的,能给玲珑添点堵,宋秀丽也就高兴了。
  不过她们来的有点晚,队伍已经排了老长,宋秀丽一开始还有耐心排队,后来也等不及了,直接走到摊位前跟玲珑打招呼:“嗨,玲珑,早上好。”
  玲珑找了钱,抬头一看,“哦,是你啊,买早餐请排队。”
  宋秀丽说:“我不是来买早餐的。”
  玲珑凉凉地看向她身后另外几个女同学,都是跟宋秀丽抱团对她看不顺眼的,“那也别在我们家餐车前面挡着呀,你们这样挡着我们还做不做生意了?”
  “就是!能不能让开点啊,在这挤着又不买东西,难道是想等人家老板白送吗?”后面有人不满地说。
  宋秀丽脸都涨红了,她才看不上这种外面卖的小吃!她平时都是在食堂里吃的!
  可是……好香好香,真的好香!
  尤其是那个胖嘟嘟捧着花卷啃的小娃儿,看到他吃得那么香,就叫人觉得这家卖的早餐肯定好吃!
  霍青山沉声道:“你们想干什么?”
  宋秀丽一直在心里想着玲珑,这才注意到霍青山,一看,这人的身高就把她给吓到了!这是巨人吗?怎么会有这么高的人?再一看那鼓鼓囊囊的连衣服都藏不住的肌肉,宋秀丽突然觉得玲珑很可怜,想玲珑也是校花,哪怕结婚生子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女神,学校里有地位有本事的青年才俊看上她的数不胜数,她随便跟一个好,也不至于大早上在这里卖早餐。
  而且还是这么凶的男人……一看就不好惹,要是打人,怕不是一个巴掌就能把玲珑给扇飞了。
  宋秀丽心底生出一点奇怪的满足感,不过这满足感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她发现那乡下汉子只是对别人凶!对他自己媳妇儿子一点都不凶!
  还亲自给玲珑擦汗!宋秀丽又觉得是玲珑手段高,把淳朴简单的乡下汉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她在学校里可高冷呢,谁都不搭理,到这男人跟前却跟小孩儿一样撒娇卖痴,说不是别有所图宋秀丽都不信!
  早餐很快就卖完了,霍青山把餐车收好,小狗子坐在餐车上晃悠着双脚,玲珑跟在他身边,一家三口有说有笑,从头到尾,宋秀丽的羞辱计划都没能成功——因为人家根本不在意被看到在外面摆摊卖早餐啊!人家自己都不在意,你还拿啥去羞辱?更何况现在国家都支持老百姓做生意了,宋秀丽算个啥,也敢在这里叽叽歪歪?
  隔了几天,宋秀丽还没能想到对付玲珑的办法,就得知人家跳级了……根本不跟她在一个班了!
  她还没找回场子,人家压根儿就没把她当成对手,这也太气人了,还不如被玲珑记恨呢!
  比被人记恨更惨的,是从头到尾没被人看在眼里。
  霍青山手头攒了点本钱,便不想卖早餐了,他本来也没想干餐饮这一行,以前他去过一趟海城,听说那里遍地黄金人人下海,他也想抓紧机会。
  他要离开首都,玲珑没反对,霍青山一看就不是那种甘于平淡的人,先前在村子里老老实实过了三十年,一是没什么牵挂,二也是时代限制,现在政策开放,再让他原地不动等媳妇养活,那肯定不可能,他心心念念给玲珑买辆小轿车呢!
  她把家里全部的钱都给他带上了,并且非常真诚地支持他去闯荡,把个霍青山感动的眼泪汪汪,握住她的小手再三保证一定要让他们娘俩过上好日子!
  他走的时候买的是最便宜的绿皮火车票,连个坐票都没有,带着行李,把钱绑在身上,在逼仄狭窄气味难闻的火车厢里坐了五天五夜才到海城。
  心里想着一定要混出个人样,一定不能辜负了媳妇!
  然而霍青山一走,玲珑就带着小狗子下馆子去了!
  平时上课也把小狗子带着,小狗子很听话,不该皮的时候从来不皮,来上课的教授都觉得这小娃儿聪明机灵讨人喜欢。没课的时候娘俩吃遍玩遍了整个京城,早已把可怜的一家之主抛在脑后,至于钱?钱那根本不是问题,玲珑每学期都有奖学金,而且她胆子大,什么都敢玩,在这个股市还未升起的年代,她已经开始玩股票,精准买进抛出,可能霍青山累死累活,都不如她带着小狗子往股市交易中心走一遭。
  于是等霍青山风尘仆仆顶着瘦了好几圈的脸兴冲冲回来时,看见的就是光彩照人的媳妇,还有又胖了一圈儿的儿砸。
  他穿得跟流窜的一样,破破烂烂,用霍青山的话来说这才不惹人注目,这回他去海城,那边有很多稀奇玩意儿,他又干回了从前的老本行,当起了倒儿爷,几次三番下来,虽然长途奔波无比疲惫,但当初带去的钱翻了几十番!他学着人家的样子把钱存进了银行,又买了好多首都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来,怕遇到贼人,也不打理自己,被玲珑赶去洗澡后,足足换了三次水才算洗干净。
  把儿砸赶出去,搂着媳妇亲热了一番,霍青山仍然兴奋不已,他看到了无比巨大的机遇,海城那边交通发达便利,许多舶来品,价格低廉,但拿到内陆城市,能翻几倍甚至几百倍的卖!像是他们老家那边的野山菌之类的山货,到了海城也是有价无市!
  他很愧疚地跟玲珑说,可能暂时不能给她买小轿车了,因为他想盘下一个货车公司,专门跑货走长途。
  玲珑对此完全接受,这年头的小轿车哪有跑车拉风,她也不喜欢开啊。
  霍青山手头钱赚得越多花得越多,玲珑就把自己玩股票的存折也给了他,霍青山随手一翻,本来没放在心上,结果一看傻眼了,这怎么比他赚的还多?!
  玲珑耸肩:“聪明人是这样子的,钱只是个数字而已,想要就能有。”
  霍青山觉得自己能被媳妇看中绝对是烧了八辈子的高香,他对玲珑说海城那边也有股市,很多人都在炒,不过他不敢玩,因为不懂,也不想赌。要是孤身一人可能也就冲了,但他还有媳妇儿子呢,看多了许多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霍青山爱钱,想赚钱,但也愈发稳重冷静,从不会被冲昏头脑。
  就凭这副心智,他不成功谁成功?多是赚了点钱就分不清方向,最后被欲望吞噬的人,这样的人类玲珑见得多了。
  她跟霍青山说了很多事,可以让霍青山直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陷阱跟麻烦,霍青山还跟着她学外语,玲珑已经提前毕业并且被国科院录用,等正式上班就会忙起来,小狗子也该送托儿所了。
  一家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谁都别想闲着。
  霍青山的货车公司盘的很顺利,有了玲珑给的钱,他本钱比别人都雄厚,自然也奠定了龙头大哥的基础,以前老家那群人对他忠心耿耿,都愿意跟他干,霍青山也念旧情,能帮的都帮了,提拔到自己身边来,海城那边稳定后,他的货车公司也逐渐有了物流行业的模型,在几次与政府合作之后,更是声名鹊起,成为了许多人的不二之选。
  霍青山敢干,也敢用人,说来也奇怪,那些跟着他干的人都掏心窝子的对他,别的公司怎么挖都挖不走。
  他终于如约给玲珑买了一辆小轿车,紧接着又因为玲珑想住大别墅,开始疯狂买地。
  一开始看到霍青山在首都海城等地方买那些没人要的地时,许多人都笑话他脑子不好,人家炒房,都是在海岛炒,你买这空地有什么用?啥?还要盖房子?盖几十层楼那种住宅房?简直把人大牙都笑掉了,现在很多单位还分房呢,霍青山买的地,又不是市中心又不是什么重要区域的,不知得多少年才能发展的起来,现在投入那么多,是钱太多了烧得慌?
  霍青山是真的不缺钱啊,对游戏心心念念的玲珑最早开发出的手机,便由国家授权,交给了霍青山名下的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售卖,而且霍青山还不是那种只做生意一心只有钱的人,光是给国科院研究他就捐了不知多少钱!这样一个爱国商人,光明磊落,妻子又是做出了许多重要发明的科学家,国家怎么能不大力支持?
  霍青山买地也是有分寸的,他在买之前都会询问媳妇的意见,媳妇说买就买,媳妇说不买他也不纠结,特别听话,成了大老板的他到了玲珑面前,仍然是那个面红耳赤不会说话的硬汉,而且他特别恋家,除了一开始干事业的时候天南海北的跑,后来就是住在首都的家里,给媳妇儿子做饭。
  玲珑喜欢大别墅,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这个小区还是霍青山开发的,他买了地,专门开发了别墅区,房价相当惊人,隐隐有了后世一房难求的兆头,能住进这里的那都不是一般人,他学习人家国外高级住宅区的管理模式,还安装了监控系统及报警系统,又雇佣了不少退伍军人做保全,可以说,这个小区的安全系数绝对一流!
  毕竟他有个什么都能发明出来的媳妇!
  就连无线网,也是他们小区第一个全国全范围覆盖的!
  霍青山很会做人,能买得起这里的别墅的那都是家里有底蕴的,他也不吝于给人家内部价,许多人都觉得他厚道,只有玲珑知道这家伙精着呢!
  小狗子已经十二岁,暑假过去就要上初一了,小时候他什么都不懂,被爸妈小狗子小狗子的叫习惯了不觉得什么,后来上了托儿所,他爸他妈还一口一个小狗子,许多小朋友都笑话他,于是在小狗子的坚持下,他终于改掉了“霍小狗”这个大名,叫霍隽,这名字还是霍青山取的,隽同绢,也是为了能够纪念小狗子的生母。
  小狗子并不知道自己不是爹妈亲生,他每天都忙着四处撒欢,在学校里是让老师又喜欢又头疼的家伙。
  喜欢是因为他成绩好脑子转得快,头疼是因为他太皮了!而且带着班里同学一起皮!
  小狗子要上初中了,他欢快地野了一整个暑假,跟着爸妈去了海城视察他们家的分公司,妈妈难得有假期,身边还跟了两个普通人打扮但绝对不一般的人,小狗子知道那肯定是国家派来的警卫员,他妈平时出门都有专车接送,有一回他跟着妈妈去国科院玩,还听国科院的老教授夸他妈,说她以一人之力让整个国家社会进步了几十年!
  这赞誉可真是太伟大了,小狗子听得美滋滋,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妈而骄傲。
  难得暑假一家三口都在,那自然是闲不住,到处玩儿,霍青山跟玲珑还带他回了一趟老家。
  离开老家的时候小狗子已经五岁,对老家有印象,尤其是记得隔壁总是给自己好吃的奶奶,不过之后他们就没怎么回去过,这一回来,小狗子才发现家乡已经跟自己印象中大不相同了。
  那坎坷坑洼的土地已经变成了平整宽敞的水泥地,路边的田地绿意满满,翘首望去,家家户户都是整洁漂亮的楼房,许多人家门口都停着轿车。
  他们村子现在是以种菌类为生,出口的菌干卖得特别好,只要勤快,就能富裕起来,虽然不回来住,但霍青山仍然把房子翻修了,现在他们在村子里的老家是一栋三层小洋楼,钥匙放在隔壁婶子家,婶子平时会帮忙打扫打扫。
  虽然好些年不见,但婶子一点都没显老!头发乌黑乌黑的!
  一看到小狗子,她就把小狗子一把搂进怀里,小狗子脸都红了:“奶奶!别叫我小狗子!我有大名!我叫霍隽!”
  婶子才不管什么隽不隽,反正她就认这是她小狗子!
  小狗子生无可恋地被抱在怀里一顿揉搓,十二岁的小少年已经开始长个儿了,婴儿肥渐渐消退,说来也神奇,他居然长得很像霍青山跟玲珑,又有点儿知绢的影子,要不是知绢生产的时候婶子在,真要当成这是玲珑的亲生儿子了!
  小狗子回到村里,短短两个小时就野了。
  曾经亲密的小伙伴们听说他回来了都来找他玩,换了裤衩t恤,拎起水桶竹竿,小狗子便跟着小伙伴们撒欢去了,城里再好玩,也没有乡下来得快乐,掏龙虾抓泥鳅沾知了,这个村子留给小狗子的都是幸福快乐的童年记忆。
  大家一起玩,互相交流着学校经历,听说小狗子学校搞什么精英教育,吓得一群小少年瑟瑟发抖,现在经济水平上来了,国家也早就推行了义务教育,不上学都不行!家里爸妈以前都想他们下学干活,现在都想逼他们考个高考状元!
  这是逼就能考上的么!
  第995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六)
  跟着一起玩的小伙伴中, 还有几个年龄比较小,小狗子不认识的,不过农村嘛, 最不缺的就是活蹦乱跳的小孩子, 小狗子虽然好些年没回来, 但脱掉鞋子撩起裤管踩进水里掏龙虾, 那还是风采不减当年。
  “仔仔妈是我们学校老师。”一个小伙伴苦着一张脸, “特别凶特别严, 我们都怕她,只好靠着带仔仔玩赚点同情分勉强度日这样子。”
  仔仔今年虚岁七岁,跟上学早的小狗子不同,小伙伴们上学都比较晚, 十二三岁的还在读五六年级的比比皆是,义务教育普及好,一些小学也如雨后春笋被建立起来,他们附近几个村都上同一个小学, 老师很多都是同一个乡镇,抬头不见低头见, 尤其是仔仔妈这种, 跟他们一个村, 那告状真是一告一个准。
  仔仔胖乎乎的,腿又短,脾气倒是很好,别人掏到了龙虾他掏不到也不生气, 拎着自己的小篓子跑来跑去,小狗子就把自己掏到的龙虾分了他一些,仔仔高兴地直叫哥哥。
  到了傍下午, 一群小孩儿玩疯了,个个都是满载而归,霍青山担心儿子,出来找人,远远瞧见他家小狗子扛着背篓走在最前头,回来的时候还是一特洋气特潮的小孩儿,现在糊了满身泥巴,连鞋子都提在手里,没穿在脚上,脸上全是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霍青山身材高大,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无数风雨,气场惊人,小孩们再皮也都怕大人,生怕小狗子挨骂,小狗子倒是一个箭步冲过来:“爸!”
  直接朝霍青山怀里扑,一身泥巴都沾到他爸身上,霍青山失笑,反手抽了他屁股一巴掌:“脏死了,离我远点儿。”
  大家见霍青山一点都不凶,这才纷纷凑过来,小狗子化身炫爸狂魔,开始跟小伙伴们讲述他爸曾经的丰功伟绩,在小狗子的磨人纠缠下,霍青山只好答应明天带他去山里转转,小伙伴们一听,也都想去,小狗子开始拿blingbling的眼神看着他爸,霍青山能说啥?这一招都是跟玲珑学的!想要什么他不给的时候,撒娇就完事了,因为他根本顶不住!
  约好了明天一起上山,小伙伴们欢快地回家,仔仔比较小,小狗子决定还是把他送到家门口比较好。
  霍青山顺手接过仔仔的小背篓,里面装了满满当当的龙虾田螺一类的东西,看样子一群小家伙今天收获不小。
  仔仔家住在三大队,离他们家隔了一个大队,也不算特别远。
  现在家家户户都是楼房,除了那种只想混吃等死的懒汉,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富裕了起来,仔仔家也是两层楼房,他妈妈在小学教书,爸爸在大棚里种蘑菇,家庭条件相当不错。
  农村一般没有锁门的,都是一大早起床开了门,到了晚上睡觉才关大门,仔仔还没到门口就开始欢天喜地的叫妈,一个女人把手在围裙上一边擦一边走出来,嘴里唠叨个不停:“你这孩子,都跟你说了早点回家也不听,你爸刚才出去找你了,你咋这会儿才回来?明天给我好好待在家里把暑假作业写完了!不然不许你出门!”
  可怜的仔仔一听,嗷呜一声哭出来,他也想跟哥哥们一起上山!
  但霍青山显然是不会带他去的,因为他太小了,其他孩子都十二三岁,跟小狗子年龄相仿,又灵活,仔仔虚岁才七岁,又胖,真要出什么事他可担待不住。
  仔仔妈一边唠叨一边走到门口,可能是当老师的职业病,正打算把儿子拎回家教训一顿呢,抬头就瞧见了霍青山,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恍惚,小狗子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仔仔妈似乎认识他爸,但他爸却一副略带茫然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