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命运真的很巧合,巧合到这个看上去一头骚包金毛的纨绔子弟居然是光照会的首领。
反正宗祁是真的惊了,就算他知道蔷薇十字会和光照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敌对,他还是没有暴露自己底牌。
再然后,就是在森林里。
圣灵之馆的森林是他们两个关系的转折点。
其实也正常,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一起出生入死就是过命的交情了。宗祁一直都是个很分得清事理的人,要是有人真诚对他,他也会真诚回报。
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友情好像就有些变质了。
宗祁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的异常,只是不愿意多想,但他门儿清的很。
明明宗祁也没有经历过,但是当它来敲门的时候,却能刚刚好分辨出它的模样。
“没有关系,那些都过去了。”
男人有些粗糙的指腹从他的手上轻轻划过,带起一串如同电流般惊颤的感觉,从皮肤层一直滑落到心尖上,酥酥麻麻的。
“能够遇见你,这就够了。”
还是那样喑哑又磁性的声音,只是掩映在内里的情绪再也无可隐藏,一层一层的将宗祁裹住,无处可逃。
拉斐尔其实是不相信爱情的,也许这也和他第一次举起匕首的经历有关,所以他一直厌恶同他人的任何接触,甚至达到一种严苛禁欲的程度。
但还是值得,上天待他也不算太薄。
宗祁抬起眼,毫不畏惧的与他对视着,嘴角微微弯起,那双灰眸里落满星光,狡黠的像是一只狐狸。
“我记得……英国男人都十分传统,矜持,在感情上面含蓄而负责。”
他特意将语气上挑,表达出自己充分的疑惑。
“是吗?”
拉斐尔也笑了,只是这个笑容极具缱绻,同时又带着无与伦比的进攻性。
他的行动力一直很强,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便会去毫不犹豫的追逐什么,如同一个老练的猎人,自信猎物不会逃脱掌心。
“我想……你肯定是没有认真读过《傲慢与偏见》,我的东方boy。”
金发公爵笑着低下头去,将对方来不及反驳的话语尽数淹没在了唇齿之中。
他们在夜晚的中国古街上互相拥抱,紧密的贴合在一起,热烈而温柔。像两颗干枯的,等待了无数年的心脏终于找到了一个灵魂交融的彼此,全世界只剩下十指相扣的温度,喧嚣纷纷远去,灯火皆是映衬他们的背景。
第68章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宗祁虽然没看过书,但好歹看过bbc1995年经典版的六集片。
英国人在欧洲属于十分特殊的那一列。
他们冷淡,矜持,高雅,不轻易与人交心,还喜欢说别人都听不懂的英式幽默。很多人来英国居住几年都不见得教上一个英国的朋友。
在爱情上,他们既没有法国男人那样的浪漫,也没有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那样的狂野热情,更没有德国男人的沉默深情,但是他们也有着独属英国人的动人之处。
总是喜欢穿着考究西装的,手里提着黑伞的英国人,在碰见能让自己心动的对象时,同样也会激起他们骨子里的自由和狂放。
《傲慢与偏见》里,达西发觉自己已经无可自拔的爱上伊丽莎白后,他便能够全然不顾伊丽莎白的出身,亦或者是世俗的眼光,狂热大胆的表达着自己的感情。
那一次达西不眠的夜晚,多长多泥泞的路都无法抵挡他从彭伯里到伊丽莎白家。在花园中突兀的求婚,说是一时兴起,倒不如说是达西先生早就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炽热的爱意,做出的疯狂决定。一点也不同于世人给英国男人贴上的刻板印象,什么冷淡矜贵通通都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
拉斐尔说完这句话就凑上来吻住了他,言下之意就是宗祁根本不懂英国男人面对爱情时那种疯狂与热烈,那种像是一把火,拖着爱人烈火焚身的炙热。
“我以为英国男人都会更加矜持一点的。”
等到宗祁气喘吁吁的从拉斐尔的桎梏中逃生后,他红着眼睛恶狠狠的瞪了金发男人一眼,刚刚的感觉太过激烈,他眼角竟然因为缺氧不自觉渗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就这一眼,差点没把拉斐尔的心都给攫住。
“怎么个矜持法?”
“例如……今天的天气不错,和伦敦往常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嗯,你的领结很性感,非常衬你的下颚;我一点也不觉得你讨厌,事实上你非常有趣,每一种有趣都恰到好处的踩在我的心上;我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和你说,大概是一些平常到不足以挂齿的,但事实上……抱歉,我有些口齿不清……但我想说的是……实际上……大概……坦白的说,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