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那二进的宅子已经收拾妥当了,家具摆设什么的几乎都是全新的,王力则是在第一进收拾了个屋子暂住,二进的主卧室则是倒出来给王翔还有闵欢成亲用。
许清欢转了一圈儿,心里给王力点了个赞,就冲着新房收拾的这爽利劲儿来看,王力心里还是有翔子的。处处布置都用了心思在里头的!
王力又把自己这些年攒的家底给许清欢看,絮絮叨叨的道:“这些年是我对不起翔子,我后悔了,我想好好补偿他,可以后跟着林大人,没有个定所的,翔子又不愿意跟着我走,我这心里还是放不下啊。翔子不跟祺哥儿样,什么事儿自己心里都有主意……清欢啊,说句你不爱听的话,我怕亲家将来欺负他啊!我在这儿,他们看在我面子上,不会,可我走了呢?”
“怎么会呢,还有我在呢,再说了,欢儿不是那样的人,就算真有那一天,欢儿也会护着翔子的。再一个,翔子就是那么好欺负的?他不过是不爱计较罢了,可这不代表他傻傻的什么都分不清楚。”许清欢道,“你就放心吧,于情于理,我都会好好对翔子的,也会好好照看着的。”
听许清欢这么说,王力这才放下心来,“打一开始我就觉得妹子你不是一般人,当初起了结交的心思,时间证明了我没有看走眼,这才几年的光景,你这日子是越过越红火。连林大人私下说起来,都说我这妹子认的好,将来,说不准大哥我还得跟着你沾光呢。”
许清欢给王力又添了一盅酒,将来?眼下说将来,可谁知道有没有将来?
一开始她还觉得自己做出帮原主讨公道的决定是对的,很容易的,可从京城走了一遭回来,许清欢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过天真,想要回到清河王府,想要拿回属于原主的一切,没有那么容易的。先不说现在清河王府是谁当家,就现在她的身份都很尴尬。出府的时候是个姑娘家,现在虽然还是处子之身,可别人眼里,她已经是个小媳妇了。
无媒妁之言,无父母之命,这样的亲事在清河王府看来是耻辱,恨不得摸去的耻辱。
到时候再有那女人添油加醋,就算未谋面的清河王心是个好父亲,最后也会为了王府的声誉牺牲她吧?当初那夏家备受宠爱的嫡女,夏蝶舞最后不也是为了保全夏家的名声而被送到尼姑庵了吗?
“妹子,妹子……”王力出声,打断了许清欢的思绪,“你发什么呆?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歇息了,明儿个我儿子娶媳妇,我高兴,可不能喝多了误事。”
喊了王翔过来扶了王力回房休息,许清欢也简单洗漱了一下,在客房歇下。
这一夜各种梦境,一会儿梦见许清竹在外头过的凄凉,一会儿梦到闵亦辰在外头受了伤,一会儿梦到两个看不清模样的女人狰狞的笑,说她一辈子都在流落在外……许清欢是惊醒过来的,看看外头的天色,见快天亮了,索性也不睡了,起来洗漱好,叠了被子铺了床之后去新房转了一圈儿,确保新房的摆设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出门简单的买了点儿早饭回来。
三人吃过饭之后,王家陆陆续续来人了,其中郑敏是李腾的媳妇,许清欢跟她在董卿卿那里见过几次,还算熟悉,她帮忙张罗着在厨房做一些成亲时候新人要吃的东西,还有前来送礼的客人要吃的饺子,里里外外的,十分利索,是把干活的好手。
另一边儿,几个年轻的王力的同僚则是帮着王翔拾掇新郎官的穿戴,另外还传授一些迎亲要注意的事项。
因女方家里在乡下,来回光赶路就要三个时辰,迎亲到了女方家里还有很多礼数,所以这边儿没有耽搁,收拾妥当之后,匆匆走了。
酒席是在徐长兴摆的,一是看在王力的面上,二是王翔是许清欢的徒弟,徐长兴今儿不接待外客,只接待王家的宾客。
因为当初王力承诺的,所以吃酒席的时候还有闵家众人。
朱氏跟闵亦仁合计之后,觉得不能叫闵家这边儿随礼的人都跟着来徐长兴,不然亲家公这边儿太亏了,所以跟闵正商议了,闵欢出门第二天再在家里摆席,而成亲当天闵家的这些人都跟着去徐长兴吃席。经常有人家这么做,所以闵正也没有觉得掉面子,再说了,是男方这边要求的,自家这边的宾客也挑不出理儿来,所以就同意了。
王翔迎亲的时候,去的人就不少,回来的时候因为有闵家众人的加入,浩浩荡荡的十分壮观,好在闵家的人直接过去徐长兴那边,王力那二进的宅子才不至于装不下人。
王家这边儿请的是官媒,成亲的礼数很多,不过有官媒跟郑敏在,许清欢倒不至于乱了阵脚。作为南方长辈,安心的受了两个新人的礼,然后招呼着来吃酒席的女眷往徐长兴去。王家的宅子隔着徐长兴不远,安排好众人之后,许清欢去徐长兴的厨房要了食盒,捡了几样精致的点心拎着回了王家。
替换了在新房里陪着闵欢的喜婆子跟官媒,私下塞了红包给两人,让两人自己过去徐长兴吃席,许清欢赶紧给闵欢把凤冠摘了。
“小婶儿,我这脖子都要抬不起来了。”闵欢抬手揉着僵硬的脖子,天知道她是怎么坚持过来的,早晨刚戴上的时候还很新奇,凤冠十分精致漂亮,作为女孩子,根本无法抗拒这种魅力,可是长时间佩戴……闵欢觉得,要是再给自己一次选择的机会,她肯定会选择一切从简。自家老娘还一个劲儿夸赞王家重视她呢,毕竟一切都按着大户人家成亲的标准来的。可只有经历过了才会知道,这个过程十分痛苦,跟折腾人有什么区别?
许清欢捡了几块点心递给她,然后上手替她捏脖子。她熟知身体穴位,手上力度合适,揉捏了几下,闵欢觉得自己的脖子总算是有了知觉。
#####推荐朋友的文,作者城君,《大清丝商》,出版风的文,读起来有中《大宅门》一类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