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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综合其它 > 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 > 薄荷(九)
  “程朝, 无业游民, 和家人闹矛盾离家出走, 在火车站丢了钱包,跑到xx大学真的只是为了好玩……”
  程朝说到后面, 声音越来越弱,似乎也觉得自己的理由不可信。再一抬眼,他发现男主笑了。
  只隔着一张桌子,程朝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
  裴颐深身体后仰,靠在椅背上, “嗯, 监控显示你和这件案子没关系,你可以走了。”
  这么简单?
  程朝有点不敢相信, 想了想刚才在警局里看到的离家出走的小学生,学着他的语气,甜甜地笑道:“谢谢警察哥哥。”
  他眼睛微微弯了弯,很让人舒服的弧度。
  裴颐深愣了一下,转过头去看窗户,喉结滚动了一下,“我不是警察,叫我裴颐深就好。”
  #
  走出警局时,已经是凌晨五点多, 天快要亮了, 万里无云, 颜色要比白天深一点, 还有几点繁星仍垂在天际,发出黯淡且微弱的光。
  既夜的黑暗迈过,便是明亮的昼白了。远处居民楼的灯光相继亮起,逐渐有人早起,马路上的灰尘被风压下,喧嚣盈满世间。
  寒风凛冽,程朝虽然只穿了一件卫衣,但因为半鬼的体质,并不感到冷。
  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搭上通往鬼界的灵车,如果不能,就得自己施展术法回去了。
  面前的寒风忽然被人挡住,程朝一抬头,看到裴颐深的脸,下意识绷紧了身体。
  裴颐深换了一件简单的便装,对他抬了抬下巴,“不冷?”
  程朝还没回话,下一秒,裴颐深将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到他身上。
  程朝一愣:“啊?”
  “你别紧张,”裴颐深眼底露出一丝笑意,“报警的老师说,你把你的衣服脱给那个女孩。”
  原来他是把程朝当作好人了,怕程朝冷,所以才把外套脱给他。
  程朝顿时不舒服起来。
  他一个堂堂正正的坏蛋,送外套也只是一时脑抽的行为,才不愿意被他人当作好人。
  程朝转念一想,如果这个产生误解的人是男主,他也许可以臭不要脸地假扮下去,从而迷惑男主。
  裴颐深帮他拉好拉链,漫不经心地问:“作为十八岁以上的成年公民,无权干涉你的合法行为。不过,你既然钱都丢了,有地方住吗?”
  在鬼界拥有几座四合院的程朝很是拼命地装小可怜,垂着头乖巧地说:“没,公园长椅垫几张报纸,就可以凑合一晚了。”
  裴颐深的眉毛显而易见地皱了起来,目光放在程朝纤细苍白的手腕上,“我家还有一个多余的空房间,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来住几天,不用钱,我做饭给你吃。”
  意外之喜!
  程朝没想到自己前几天还在苦恼如何跟男女主搭上关系,男主就主动邀请他来自己家住,满脸喜色地扭扭捏捏,“这怎么好意思。”
  “不过……”裴颐深微微一顿,垂着眼看程朝翘起的睫毛,“你得叫我一声哥哥。”
  程朝愣住,疑惑地蹙眉,以为自己听错了。
  “开个玩笑。”裴颐深笑了,是那种很温柔的笑,“为人民服务。”
  程朝也笑,是那种特别得意的笑,“谢谢你,等我回家了,一定会把钱补给你的。”
  至于补偿的是冥币还是通用货币,看他心情。
  裴颐深以手抵唇,轻轻咳了几声,不自然地移开眼,“我的车在那里,一起回去吧。”
  裴颐深的车是个很普通的牌子,并不是几百万的豪车,不过以这个城市警察的平均工资来看,男主已经是年少有为了。
  二十多岁的年龄,就有车有房,长得好看。
  可惜单身。
  程朝有些稀奇地坐上副驾驶,看到车里挂着一个驱鬼的檀木香袋,下意识皱起了眉。
  裴颐深将香薰收起来,问道:“不喜欢闻这个味道?”
  程朝点点头,打开窗户通气,等车开启后才把窗户关上。
  檀香味已经被风吹尽,说话时,程朝又闻到裴颐深身上的薄荷味,比之前在审讯室里更清晰,淡淡的,温柔又冷淡。
  内敛清冷,干净温柔。
  犹如途径一片草原,野草温柔生长,仰头就是流动的星河,闭上眼,则是经年一场缱绻旧梦。
  程朝耸动鼻尖,有种很想舔一舔的冲动,问道:“你身上喷了香水?”
  他在现代待的时间不久,在坟头坐了七天,地府工作假期十天,来到这个世界四五天。对于香水的概念他并不是特别明白,只觉得类似于上个世界公子哥出行时往身上熏的香,都是附庸风雅的东西。
  “不是。”
  裴颐深递给他一袋薄荷糖。
  这款薄荷糖是他的朋友亲手做的,做的数量不多,只送给关系亲密的几个人,从味道到包装,都别具一格。
  包装袋也是专门订制的款式,程朝不会拆,用牙咬,半天也没拆开。
  裴颐深无奈地拿过去,将碧绿色的含片取出,喂到程朝唇边,他没有逾越地触碰程朝的唇,不近不远的距离,恰好能感受到程朝冰冷的鼻息。
  程朝用舌尖卷过,砸吧了几下。
  很香,但是很苦,他不喜欢,还想吐出来。但附近没有垃圾桶,他苦着脸嚼碎,咽了下去。
  裴颐深看出来了,垂着睫毛问道:“你叫程朝是吧,哪个朝?”
  程朝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是“朝为行云,暮为行雨”,但是转念一想,男主从小学习天师必备的技能,估计是个文盲,没学过古诗词,于是道:“朝气蓬勃的朝。”
  裴颐深低低笑了一声,“系好安全带。”
  车速不快,花了半个小时才到裴颐深家中。
  裴颐深用钥匙打开门,从柜子里拿出一双备用拖鞋让程朝换上。
  拖鞋是款式简单的蓝色男士拖鞋,与程朝想象中的粉红兔子拖鞋不一样。程朝穿上,很有礼貌地没有到处打量他家里的摆设,目光老老实实放在眼前。
  裴颐深作为一个独居的青年男性,家里竟是意外地整洁,连地板都一尘不染,可见主人经常打扫卫生。装修走的是以黑白灰为基调的简约风,客厅的木架子上摆了各式各样光滑的瓷器,除此以外没有多余的摆设。
  很干净,很讨程朝喜欢。
  客卧也经常打扫,不需要再特意收拾,裴颐深铺好被子。道:“熬了一晚上夜,休息一会吧。”
  程朝一点也不困,但为了不被裴颐深发现端倪,乖乖巧巧地点头。
  客卧里有一间独立卫生间,一直没人没用过,裴颐深确认过花洒没坏后,给他找出几件衣服,道:“内裤没穿过,衬衫穿过一次,先凑合一下,下午带你出去买。”
  程朝虚伪地说:“会不会太麻烦了。”
  裴颐深笑道:“等你回家后,再还钱也不迟。”
  程朝再低情商缺心眼,也觉得男主对自己太好了。不过,他在地府逛某个绿油油的网站时,除了现代灵异小说,还看过许多其他的小说,里面有不少比裴颐深还要心善人蠢的傻白甜。
  裴颐深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圣母了,不占便宜白不占。
  程朝花了二十多分钟就洗完了澡,半鬼的身体冰凉,但他喜欢一切有温度的东西,比如说热水,所以即使身上并不脏,他洗澡还是认认真真的。
  裴颐深个子将近一米九,比程朝高很多,他拿衣服时还没注意,衬衫是偏大的宽松款。
  程朝把每一个扣子扣得整整齐齐,衬衫下摆长至臀部以下。
  裤子更是穿不上了,他浑身的肉都长臀部上了,而腰却纤细窄瘦,跟裴颐深从小训练出来的身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于是他索性放弃穿裤子,反正衬衫够长,他一个男人,不怕什么走光。
  他原来穿的衣服里藏了一盒解梦丹,若是被男主捡走便宜了他可不好,程朝将它藏在洗手间的角落,准备男主一走就吃掉。
  程朝满身潮湿水汽,走出洗手间,发现裴颐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
  电视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上面有几头神似吹风机的粉红色小猪,蹦蹦跳跳地说着程朝听不懂的语言。
  程朝看了几眼,就因为语言不通主动告辞,将注意力放在裴颐深身上。
  他脚尖蹭着布料,跪到沙发上,单手撑着靠枕,发现男主脸上的黑眼圈跟自己一样浓,不知道熬了多少次夜。
  恐怕和自己一样,经常通宵打游戏看小说。
  他偏了偏头,忽然产生一个错觉——
  裴颐深长得有点像顾锦时。
  但仔细一看,两人的长相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顾锦时性格矜贵傲慢,五官也生得艳丽富有侵略性,面容白净如明玉,琼鼻黛眉,不怒自威,哪怕特意温和下来脸色,也不见得温柔多少。
  而裴颐深五官立体深邃,比顾锦时温柔的多,给人的感觉和薄荷糖一样,温柔下尽是不动声色的冷淡。别人看他时,先会注意他的气质,鲜少会注意他的五官,很难形容,硬要找个形容词的话,是不含半分女气的英俊。
  唯一的共同点是,两人的睫毛。
  跟程朝这种又密又长的不一样,比较稀疏,根根分明,像是因为没粮吃而熬夜写小黄文的万人迷受控写手的发量。
  程朝忍不住凑近,想数清楚他睫毛的数量,膝盖压着衬衫的底部,软绵绵地陷在沙发里。
  就在这时,他的手腕被握住,裴颐深睁开了眼。
  裴颐深眼底划过金色符文,但仿佛是错觉般一瞬即逝。
  他静静地凝视程朝,微微用力,将程朝拉得更近——
  程朝听到裴颐深刻意压低的声音,“你身上有水,会感冒,我帮你擦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