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林濮辞职了在海潭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到了自己曾经大学在读的城市。
原本是为了一件案件,但对于他而言,还因为一个人。
大学时候,林濮和这位叫舒蒙的学长因为学校之间交流交换做项目的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集。
当时他少年早熟,早就已经确认了自己的性向,知道自己对男孩的欲//望和感觉比女孩要多,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世界无趣。他少年没有亲情关爱,和同学间的感情也并不能深入,久而久之对感情就更加淡漠。
直到遇见了舒蒙。
他记得当时的舒蒙,高大帅气的医科大学霸,一双狭长的眼含情,看谁都像自己的情人。待人谦和得体,说话细声细语,谈吐也风趣优雅。
他第一次看见舒蒙的时候,对方正是来校园口接他们学校的校车。他在人群之中很是显眼,林濮多看了他两眼,他恰好回眼和林濮对视。
“我帮你拿吧。”舒蒙微笑道,“一路辛苦啦。”
“……”林濮傻兮兮地把自己的行李就这么交到了舒蒙的手上。
“你叫林濮吗?”舒蒙看着他道,“我记得你,你的宿舍就安排在我的对面,这几个月多多指教啦,学弟。”
林濮从小到大并不相信一见钟情,但至少那一刻他确信,他真的对舒蒙这个人一见钟情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像他心如止水了二十年,在自我封闭的空间之中,灰暗深邃的长廊通道里,舒蒙这个人就是他的第一道,且唯一一道光芒,突然又意外。
这种“突然”之后居然持续,持续到现今这一秒来。
然而舒蒙这样完美的人,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对方似乎也把这种崇拜当作享受,像个从不吝啬散发求偶信息的公孔雀,漂亮又自知的那种。而且林濮打听到的传闻里,舒蒙并不排斥过和男性有过暧昧,他也喜欢男人这一点,让林濮开始有了信心。
要的东西要自己争取,这种信念从小到大如影随形。林濮知道想吸引对方,必然要先让自己“看起来吸引对方”。
他特别打听了舒蒙喜欢的类型,这也并不难。舒蒙喜欢看起来清纯安静的,软萌类型的。
林濮在之后的大学交换时光里,开始扮演与自己性格大相径庭的小白兔,主动接近舒蒙,果然让舒蒙对他有了非常的好感。他能感觉得到舒蒙对他特殊的照顾和体贴,甚至有过越界的一些想法,虽然都被两人生生压了下去。
一直以为这种关系可以继续深入,然而就在交换期快结束时,发生了一件他始料未及的事,他不得不迫使自己再也不想他,和他断开了所有的联系。
至此之后,就是他们再也没有见过一面的、漫长的七年时间。
……
林濮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迫使自己从这种悲伤的感觉中抽离出来。他深呼吸了两下,坐到了椅子上。
半年前强硬地入住进舒蒙的家里,想着对方念及旧情,应该不至于会赶走他,事实上舒蒙确实没有。他如愿以偿地住了下来。
舒蒙也没有询问他过为什么七年前不告而别,或许也是不屑和毫不在意,他一直喜欢舒蒙这种成年人的处世态度,他和当年一样温和,但林濮能感觉得到七年之间他性格上的一些细微变化,他说不上来,但如今的舒蒙,更像是一把被柔软毛巾包裹着的、锋利冰冷的匕首。
他们在一起大半年,还陆续经历了一些事情,直到今天他们都默契地没有和彼此坦诚过这七年彼此的经历,更像是在一个屋檐下合租的一对陌生人。
所以,或许这样的距离就够了吧。
林濮处理完手上的事情,看了眼时间,六点整,到了下班时间。然后他发现周卿卿准点在门口敲门。
“林律。”周卿卿敲了敲门,小心道,“那个……何总让我问问你等会吃饭的事,让你准备一下,”
“嗯。”林濮点点头,正在站起来把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拿起了衣架上的包,大步跨出门,“我知道了。”
“那林律您现在去……?”
“去洗手间。”林濮头也不回地走。
“去洗手间不用背包哈。”周卿卿乖巧地挥挥手,“林律拜拜。”
林濮背对着她挥了挥手。
周卿卿心里默记,林律师第二十一次拒绝部门聚会,这次连借口都懒得想。
……
坐着地铁回家,看见了地铁屏幕上在播放着最新的新闻,知名摇滚乐手劳德死亡,全国震惊。
他走入便利店内,背景在播放着摇滚乐,劳德和他乐队代言的产品被摆放在最瞩目的地方,货架上的报纸头版写着巨大的标题——《摇滚之死》。
林濮看了一会,拿了一张报纸付钱,放入了自己的背包中。
他回到家推开门,觉得有点熟悉的气息在门口徘徊。
他在门口换了鞋,听见了厨房里的动静,和空气中的饭菜香。
“回来了?”舒蒙从厨房里走出来,穿着他的熊头格纹小围裙。他目光看向林濮,是熟悉的含情又温柔的目光。
此时此刻,总有种他是在看自己的爱人的错觉。
“嗯。”林濮把包随手放到沙发上。
“洗洗手,吃饭吧。”舒蒙说。
“……”林濮去洗完手,坐到桌边。舒蒙把最后一道菜放好,三菜一汤,香气扑鼻。
舒蒙路过沙发,给他把包摆正。
他拿着碗盛了饭,林濮刚想接,被舒蒙一把放在了面前,发出“砰”的一声。
林濮接碗的手顿了顿。
“……忽然发什么脾气?”他抬眼看舒蒙。
“一走就半个月,屁都不放一个。”舒蒙说,“说回来就回来,回消息还只会‘嗯’,谁知道你‘嗯’哪一句?”
舒蒙坐到他对面,拿起筷子夹菜:“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你不是巴不得我不回来么?”林濮吞了口饭。
“那不行。”舒蒙说,“我们好歹也是同生共死过,而且我好不容易有个‘男朋友’当挡箭牌,应付各种人,我觉得挺好的。”
“……哪里好。”林濮说。
“喂,是你非要住我家的。”舒蒙说,“天天吃着我做的饭,假装个男朋友怎么了?”
林濮三口吃了大半,又被舒蒙敲了敲碗:“吃慢点,半个月没人管你,老毛病又犯了?”
“你当我男朋友当上瘾了?”林濮边说边掀起眼皮看他,边放慢了吃饭的速度。
“有我这么贴心的男朋友,你不吃亏。”舒蒙抽了张纸,抬手按到他嘴角。
林濮抬手捏住餐巾纸,垂头擦了擦:“那就不必了。”
等他吃完,舒蒙把碗收了,从厨房出来看他道:“我做饭,你洗碗,公平吧?”
“……”林濮垂下眼,“我很忙。”
“你又逃避洗碗!”舒蒙磨牙道,“不行,你给我洗!”
林濮不想理他,站起来默默准备走,舒蒙忽然跑上去双手抱住他,把他一把抱了起来。林濮比他瘦上很多,被很轻易地抱着双脚离地,忍不住叫出了声:“……你干什么!”
舒蒙把他抱到碗池边,双手压到两侧,头靠着他的肩膀,圈住他的身体在他耳边道:“次次逃,我看你还能逃几次?”
“……”林濮吞了口口水,侧头去看他。
舒蒙的嘴就在他耳边,沉声道:“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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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算不算先住后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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