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鸫的手很稳,虽是在慌忙中匆匆挥起扫帚,但依然没失了准头,正正打在了怪虫的身上。
“噗叽”一声,虫子被拍扁了。
季鸫仍不放心,接二连三地又拍了七八下,直到虫身已经瘪成了一滩泥,连翅膀都不再颤动,他才住了手。
这时,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只被他拍死在衣服上的虫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怪虫和一般的昆虫一样,分为头、胸、腹三节。
它的头部很小,呈倒三角锥状,一对前突的复眼却很大;而肚子原本像个乒乓球一样极圆极鼓,被季鸫拍扁之后,就完全瘪了下去,从破口处流出一大股白金色的浆液;至于它的尾节则足有小指长,呈竹节状,纤纤细细地拖在身后。
再结合它背上的两对透明的薄片状翅膀,季鸫觉得,这分明就是一只长得很畸形的蜻蜓。
他不是昆虫学家,自然说不好有没有哪一种蜻蜓长得圆肚长尾。
只不过,在他的常识里,没有任何一种蜻蜓能够像这一只这般,只要碰到人体,就能让好好一个大活人转瞬烧得骨肉成灰。
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打死了这一只以后,还有没有别的呢?
季鸫搓了个牙花子。
如果这玩意儿也跟蟑螂似的,发现一只就相当于在看不到的地方还躲着一万只的话,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不行,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季鸫大感不妙。
他觉得自己起码得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从长计议。
——对了!
季鸫记得,距离此处不远,就是市中心的一个商圈,那儿应该有两家大型超市,足可以给他提供躲避的场所。
而且最重要的是,超市里面肯定能找到食物和饮水,天知道他还要在这鬼城里盘桓多久,有吃有喝才是保命的关键!
不过,在出发之前,他还要先做一项准备。
季鸫就近找了一家成衣店。
万幸这时已经是八月末了。
虽然天气还未成转凉,但临近入秋,各家服装店都纷纷上了秋装。
季鸫挑了一件长袖的男士连帽衫,直接套上,将兜帽罩到头顶,再系紧领口的绑带。
穿好之后,他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觉得还不够保险,又从配饰柜里拿了一对手套和一只口罩,把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就剩一对眼睛露在外面,活像个阿拉伯妇女。
——嗯,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在方才那对情侣遇袭的遭遇中,季鸫察觉到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那就是,那种金飞贼一样的蜻蜓,似乎只有在与人的皮肤直接接触的时候,才会至人起火。
在一开始的时候,那只蜻蜓直直撞到了男人拿着手机的手上,男子就像油蜡遇到明火一样,立刻就被点着了。
可到了姑娘那儿,蜻蜓先是碰到了她的肩膀,但隔着一层t恤,女孩没有马上起火,反而是在她慌乱之中用手将肩上的异物扫开时,才从碰触到蜻蜓的手背处冒出了火苗。
所以季鸫认为,若是把自己包得严实一点,在再遇到那种古怪的蜻蜓时,他起码能把安全系数提高一个等级。
在大夏天里穿成这样,不仅很热,而且看起来像个变态,不过和小命比起来,这些问题都只是毛毛雨了。
把自己收拾整齐,季鸫又拿了一条新皮带和与之配套的u型夹,将菜刀套拴在腰间。
然后他比划了一下角度,觉得这样自己在遇险的时候,就能像古代的刀客一样,来个帅气的拔刀斩了。
至于那把拍死了蜻蜓的扫帚,他也没打算放弃。
毕竟比起他的弓箭和菜刀,对付蜻蜓这种飞虫,还是扫帚比较方便——其实如果可以,他很想找把苍蝇拍,但这家店里没有,只能等到了超商再来个鸟枪换炮了。
拿皮带的时候,季鸫还特地注意了一下标签牌,然后被上头四位数的定价狠狠给惊了一下。
好在,在这个充满了硫磺味的废墟一般的城市里,他无论拿什么东西,都不用掏钱,不然光是他这一身行头,怕是就得花掉整整三个月的补贴了。
自认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之后,季鸫就决定出发了。
他绕出柜台,回到店面,背好自己的弓袋,伸手就打算去开门。
然则就在他的手指要触碰到门把的前一秒,季鸫猛地抽回了手,同时“腾腾腾”后退三步,抄起扫帚横在身前,摆出了警戒的姿势。
因为,他看到,玻璃门的金属弧形手柄上,有一抹突兀的绯红色,虽只是一闪而逝,但两者的颜色对比实在太过鲜明,令他猛然察觉到了危险。
紧接着,从门把的背面爬出了一只尾指长的小蜥蜴。
如果不是颜色不对,季鸫差点儿就要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壁虎了。
但这玩意儿虽然长了一个很像壁虎的外表,但它的颜色却非常诡异,不仅红得像血一样,而且从侧面看,竟然还泛着金属色的光泽。
这尾蜥蜴在两腮的位置还有一排仿佛触角一般的肉芽凸起,看起来就跟曾经风靡一时的宠物六角龙鱼似的。
不过季鸫可不觉得水栖的六角龙鱼能在光滑的金属门把上爬得飞快。
这时,那只小蜥蜴已经顺着门把爬到了门扉上,迅疾地越过玻璃,“呲溜”一声钻进了柜子与墙壁的夹缝里。
季鸫打了个冷颤。
虽然他不知道这尾状似温和无害的小爬行动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有了会把人烧成灰的蜻蜓的先例,他半点不敢轻忽,鬼知道万一被它沾到身上会发生什么事!
——看来,除了蜻蜓之外,我还要当心这地方的所有活物才行!
想到这里,季鸫连忙脱下肩上的弓袋,上下抖搂一番,确定上面没趴着什么奇奇怪怪的小蜥蜴之后,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重新将它背好。
“好了,季小鸟,加油!你可以的!”
他给自己鼓了鼓劲,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打开成衣店的门,重新回到了充斥着异味和灰烬的室外。
季鸫现在的位置,离他要去的超商所在的商圈已经不远了。
他拽紧兜帽,一路小跑,穿街过巷,朝着目的地而去。
其实这片区域距离季鸫他们的青训基地相当远,所以他也只是在两年前来过一次而已。
好在他的记性不错,好歹还认得路。
他选定的补给点是一间沃尔玛大卖场。
商场在一栋独立的建筑物中,地上三层,地下两层,里面从大件的家具到贴身用品应有尽有,还能找到充足的饮水和食物,足够他连吃带拿,维持很长一段时间了。
那么,等吃饱喝足又休息够了之后呢?
季鸫一边赶路,一边寻思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虽然从醒来到现在,他经历的一切都超过了常识和理性所能解释的范围,但季鸫从来都不是会向困境屈服的性格,也不打算自暴自弃地认命。
既然这座城市已不再是他所熟悉的样子,那么他就决定离开这里,到其他地方去。
就算是世界末日,他也得看看外头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只是如此一来,季鸫就不能指望仅靠“十一路”能走多远了。
况且城市里还有那种能让人瞬间烧成灰烬的恐怖蜻蜓,长距离徒步实在太危险了,他需要一辆汽车作为代步的工具。
可关键问题在于,季鸫不会开车。
这就意味着,他急需一名同伴,一个会开车的,还能和他互相照应的人。
——不知道那个人……他还活着吗?
季鸫又想到了自己在天桥上看到的那个长发男人。
——如果还能再见面的话,要不要试着邀请对方和自己同行呢?
长街走到尽头,过了十字路口,就能看到沃尔玛的正门了。
季鸫横穿过空荡荡的马路,来到商场门前。
这时,他看到,就在大门旁边,散落着一套鸦青色的西服,还维持着大致的人形,呈单手前伸倒地的姿势。
那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季鸫一看就知道,定然又是一个被“金飞贼”烧成了灰的倒霉蛋。
这一回,他没有再上前查看地上的衣物,而是打算绕过它们,直接进入超商中。
就在季鸫从那套西装旁经过的时候,他侧头朝它们看了一眼,冷不丁注意到有一抹金光,微微地闪烁了一下。
有了先前遭遇过蜻蜓的经历,他立刻警惕起来,浑身一激灵,后退一步,将扫帚横在身前,摆出随时可以做出防御反击的姿势。
几秒之后,衣物毫无动静。
季鸫松了一口气。
他总算是看清楚了,自己刚才瞥见的金色闪光,只是从西装侧袋里滑出来的一枚硬币而已。
在华国目前流通的硬币样式中,确实有一种是黄铜材质的,簇新的时候看起来就是金色的。
但此时被西装侧摆半盖住的这枚硬币,显然比市面上流通的钱币要大上一整圈,直径差不多得有三公分了,看上去倒像是某种游戏币或者纪念币的样子。
鬼使神差地,季鸫往前两步,伸出手去,想从地上将那一枚硬币捡起。
就在他的指尖快要碰触到那一小块金属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直直冲着他的后背而来。
季鸫心中顿生不妙之感,霍然转身。
他的反应已经算是很快了,却还是慢了半步,在感到脑后有劲风袭来的同时,肩背就被一股大力撞上,将他整个人撞得倒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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