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把收拾李文珺的事情,交给了李兴国之后,便准备去县城买火车票回部队,宝贝闺女的满月,他得赶紧回去准备啊。
“你回来也不言语一声,我好给我俩侄女准备满月礼,现在可好了,我这个做伯伯的,啥都没准备,以后她俩不跟我亲,咋办?”
“我闺女,凭啥跟你亲?”
“做亲家啊,你俩闺女呢,让我家儿子娶回来一个,不行啊?”
“想得美,我闺女小着呢,就是嫁人,也不嫁你家臭小子。”
林浩没有办法想像闺女嫁人的事情,那不是拿刀割他的心头肉吗,因此说话也带出点火气,索性李兴国也不生气,他还不知道林浩,肯定是心疼他闺女了。
不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时候他把他儿子教养好,他就是挑刺都挑不出来,看他还愿不愿意嫁闺女。
把收拾李文珺的事情交给了李兴国,林浩收拾收拾又赶紧准备回部队,才分别几天,他就有些想念自己的媳妇儿和闺女了,就连林泽这臭小子,也在心里想了几遍,他归心似箭。
而李兴国也到底买了两块花布,送给了林浩,当双胞胎姐妹的满月礼。
部队这边,林家可是慌成了一团,林泽这熊孩子趁着孙姐不注意,竟然去掀锅盖,那里面煮着他想吃的玉米棒子。
昨天小家伙看家属院里有孩子啃玉米棒子,而且听郑炮和二蛋说,他们两人都吃过,还跟他说了玉米棒子如何如何好吃,回家让他们妈妈买来煮,小家伙顿时伤心了,因为他没有吃过,回来便跟沈琳提了。
这是小家伙第一次提想要吃什么东西,沈琳当然得满足他了,便让孙姐去买菜的时候给他买上两根嫩玉米,回来煮给他吃。
谁知他竟然会如此没有着急,会去掀锅盖,被水蒸气烧伤了手腕,小家伙因为手腕上的巨痛,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沈琳也是急得不行,水蒸气的烧伤,可比单纯的烫伤疼多了。
小家伙的皮肤嫩,被水蒸气烫的都起了水泡了,沈琳赶紧让孙姐去部队找罗明航,让他送小家伙去医院里看,而她则拿着小家伙的手腕泡凉水,她还在凉水里面加上了空间的灵泉水,希望能够帮得上小家伙,而她也顾不得自己还没有出月子,沾不得冷水,她现在听得小家伙儿哭哑了的嗓门,心疼得也跟着掉眼泪。
“不哭,孙姐去找你罗哥哥了,咱们一会儿就去医院啊。”
罗明航听到林泽被烫伤,赶紧跟部队里申请了车,带着小家伙儿去了首都的医院,当然陪他们一起去的是孙姐,无论是罗明航还是孙姐,都不让沈琳跟着去,虽然还有两天就能够出月子了,但是还是不能够疏忽大意的。
沈琳在家里等得着急,而车上的罗明航听孙姐说小家伙儿烫伤的经过,也是气笑了,这馋嘴的代价也是真够大的。
到了医院里,医生给小家伙儿的烫伤处,上药后又进行了包扎,怕小家伙忍不住抓伤处,手腕处那里的血管多,可得小心着些。
这点伤够不到住院,但是罗明航还是不放心,打算等小家伙的伤好些了再回部队去,想到军区大院儿来医院比较方便,便让孙姐自己坐公交车回去,他则带着小家伙儿回了大院儿。
罗军长对于小家伙儿受伤,那叫个心疼啊,恨不得以身代之,还有罗老将军,也是对小家伙儿异常的喜爱,对于受伤的他,别提多尽心了。
小家伙儿尽管受着伤,可是在大院里却过得有滋有味的,吃饭有人喂到嘴里不说,还有罗军长还有罗老将军,给他讲打仗的故事,他都有点乐不思蜀了呢。
林浩回家得知了一场因为馋嘴引起的血案,也是气笑不已,看来以后对小家伙儿的教育还得再严格些才是。
随后便和沈琳说了回老家的事,沈琳这才知道李文珺和大伯母竟然搞到一起去了,果然人以类聚,只是尽管知道了李文珺的不安好心,但是要收拾她,她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办。
林浩告诉她,不是让她担心的,怕她生气,便把大队长准备收拾李文珺的事情给说了,但是沈琳还是不敢报以希望,李文珺可是女主啊,她要是这么容易被收拾了,那还是女主吗?
目前李文珺远在千里之外,她便是担心她出幺蛾子又如何,要紧的是出了月子后,赶紧把自己的事业做起来,只有自身强大了,才有可能对抗有着女主光环的李文珺。
见她重新展颜,林浩想问她,她是不是还喜欢着那个狗屁厂长的儿子,可是话到嘴边,便变成了要去大院接林泽。
“我去接小泽回来,他已经在罗家打扰人家那么长时间了,怎么能一直让罗家帮咱们看孩子,顺便把小泽的旧物,给罗军长看看,让他老人家帮忙找找小泽的家人。”
沈琳也想小家伙了,小家伙在罗家三天了,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这么长时间呢,林浩去大院接人,沈琳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不得劲,总觉得有些事情逃不出了她的掌控。
而李家村大队的李兴国和大队长一起,终于找到了收拾李文珺的机会,李文珺今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浑然不知道危险正在向她悄然靠近。
第41章 原来他是我们罗家的种……
今天的李文珺又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现在虽然进去入九月,早晚的天气也凉了起来,但是她还是穿上了那件淡蓝色的布拉吉, 尽管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因为冷起了鸡皮疙瘩,而且她还打了几个喷嚏, 但是这一切跟美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她一直知道,作为女人, 她最大的本钱就是她的青春和容貌,要不然李家村大队的那些愣头青, 也不会争着抢着帮她干活儿。
林浩回来了, 又走了, 但是他却用他冷漠的态度,和冰刀子一样的话, 把她伤了个彻底,她现在还有些不明白, 她究竟哪里比不上沈琳那个木头。
她比她漂亮,比她有风情,更比她有学识, 林浩怎么就对沈琳那么一心一意呢,哪怕知道她心里喜欢着别人。
是的,她没有骗林浩, 沈琳的确喜欢沈云山厂里厂长的儿子,但是她的喜欢却是偷偷放在心里的喜欢,就沈琳那个老鼠胆子,哪里敢给人写情书啊, 她说她给厂长儿子写过情书,不过是帮她写的。
没错,她也喜欢厂长的儿子,但是并不是喜欢林浩那样的喜欢,只不过知道沈琳喜欢她,她才故意去抢而已,而厂长的儿子也确实是她们能够接触到的,家世最好的男同志,就算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她也会去勾搭的。
可惜啊,厂长的儿子太容易勾搭了,她只不过勾了勾手指,他就上勾了,对着她大献殷勤,有啥好吃的、好玩的,都会记着她。
本来如果这次下乡的时候,他能够在那个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娶了她,让她免于下乡的命运,她就算不爱他,也必定会因为感激他,和他好好地过日子,谁知道却是个孬种,竟然被家里管得死死的,啥忙也帮不了。不过虽然她难以逃避下乡的命运,能够让沈琳郁郁寡欢也是值得的。
今天下午,她准备去勾搭勾搭从首都来的知青王柏清,听说他父亲是首都百货大楼里面的一个主任,母亲更是里面的售货员,这样的家世虽然比不过那些大干部的家,但是在首都也算不错的家庭了。
王柏清是他们的小儿子,要不是这次因为家里的爷爷突然出了事,竟然同情坏分子,偷偷地塞了一个馒头给坏分子,还让人给看见了,他早就在首都的工厂里面上工了,哪里还会来农村。
不过家里人也都说好了,那个工厂的工作名额一直给他留着呢,只等他爷爷的那个风声过去,他就会借招工的机会回城的。
这个消息,还是他们一起去县城的时候,王柏清去邮局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她无意间听到的,只不过当时她满心满眼的全是林浩一人,根本没有想过与王柏清如何,尽管他知道,其实王柏清对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现在林浩给了她当头一击,把她的一片深情放在脚底下踩,她心灰意冷之余,对林浩便只剩下了满心的恨意。
她要努力让自己走到,林浩他们难以企及的高处,让林浩对当初选了沈琳,而后悔莫及,从而对沈琳产生怨怼,两个伤害过她的人,凭什么过得幸福。王柏清就是那个能够帮助她走向高处的踏脚石。
傍晚的山风,吹到人的身上,产生一阵阵的凉意,让人舒适之余,更是感慨秋天就这么来了,田地里的粮食也该收获了,而人也该换上保暖一点的衣服了,夏天的短袖衣服,中午穿着还行,但是到了傍晚的时候,大山里的山风会让人感冒的。
就有这么个勇士,穿着短袖的布拉吉,露胳膊露腿的,一点儿也不怕冻感冒,躲躲闪闪地向村子旁边的高粱地里走去,也不怕高粱把金贵的布拉吉给划拉坏了。
李兴国在家里听了自己儿子回来汇报后,赶紧去大队长家里找大队长汇合,他们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李文珺这个狐狸精给嫁出去,不能让她在他们大队里再祸害人了。
他自从于林浩分别,林浩回了部队后,他就用几颗大白兔奶糖,让自己家儿子每天都关注着李文珺的动静。
不仅仅是他儿子,还有他娘和大队长媳妇儿,让这两个老娘们每天走街串巷地说闲话儿,打听着李文珺的动静。
说知青的闲话,是大队里的大小媳妇儿们最爱的话题,比如知青们非常勤快地换洗衣服,比如知青们每天早晚,都要满嘴白沫子的刷牙,再比如知青们干农活时的囧事,每每让她们说上了几天。
而这些知青里面,李文珺就是谈论最多的那个人,大队里的大小媳妇儿谈起其他知青的时候,虽然也调侃他们,但是那都是善意的调侃,毕竟人家也只不过爱干净了点儿,生活习惯跟他们不同了点,再加上不会做农活而已。
但是李文珺就不同了,竟然勾搭着村里的大小伙子们,竟然放着自己家的工分不挣,也要去帮她干活,这些小伙子不是她们的儿子,就是弟弟或者小叔子,怎么能够容忍他们为了一个狐狸精变成这样子,所以大队长媳妇儿和李兴国的娘,只不过起了个头,她们就一言一语地说得厉害。
农村说到底也算是个半封闭的环境,大家都在这一亩三分地里面,李文珺的一举一动,经过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拼凑,说句不好听的,李文珺一天放几个屁,都能够让大家给她八卦出来。
所以李兴国在自己儿子一汇报的时候,就猜到了李文珺傍晚的时候去高粱地里,有很大的可能是去勾搭王柏清。
他和大队长一方面让大队长媳妇去拦截王柏清,他们可不想李文珺嫁个好人家,将来再回来对付他们,一方面又派李兴国的妈去叫村里的二狗子,二狗子是村里有命的光棍儿,他有名不是他好吃懒做,或者偷鸡摸狗啥的,而是他的哑巴蛮子娘,还有他的手巧。
二狗子从小没了爹,和哑巴娘相依为命的长大,家里的经济情况当然不会怎么好,哑巴娘身材瘦小,而且还得常年吃药,二狗子也是,两人都不是下地的料子,挣的那些工分还不够母子两个的药费呢。
要不是二狗子经常能够帮忙大队里的社员们,磨菜刀、磨剪子,还有做一些木工活儿,娘俩都得喝西北风了,这样的情况,当然没有人嫁给二狗子了。
二狗子今年三十了,哑巴娘每天泪眼汪汪地看着他,期待他赶紧娶媳妇儿,二狗子的压力非常大,所以李兴国一跟他说,让他白捡一媳妇儿,还有啥不乐意的,更何况还是个有文化的知青,那就更乐意了。
至于李文珺不安分,等嫁了人他有的是手段整治得她安安分分地给他生孩子,传承他们家的香火。
等大家在高粱地里抓了李文珺和二狗子的奸,李文珺百口莫辩,她明明约的是王柏清,怎么成了二狗子,跟了二狗子,她还咋去首都,咋爬到林浩的头上,咋让林浩和沈琳两人,为作践她而付出代价。
可是被人把她和二狗子堵在了高粱地,她又穿成那个样子,还有平常她和大队里几个大小伙子纠缠不清的事情,她辩白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围观的社员们喷了回去,终于有人收了狐狸精,她们当然不会让她有再次作妖的机会的。
在场的女同志居多,而对李文珺有好感的基本上都是男的,可是他们被大队长,还有他们的家人联手被扔到了地里干活挣工分,再心疼他们,也比让他们累死累活地给狐狸精干活儿,有点好的都送给狐狸精强。
因此李文珺的眼泪和脆弱根本没有打动在场的任何人,她不想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而去劳改农场,只能暂时地含泪答应嫁给二狗子,而知青院里,除了王柏清感觉到深深被背叛的屈辱外,其他的都对李文珺冷眼旁观。
他们还要在李家村大队生活呢,可不想因为李文珺而给本来就困难的生活,带来任何的波折。
李文珺晚上躺在自己的床上差点把眼泪给哭干了,第二天悲泣地跟王柏清解释,王柏清根本不搭理她,水性杨花的女人,他不屑搭理。
王柏清的冷漠,让李文珺更加绝望,除了王柏清,她根本不知道谁能够救她,她不想嫁给二狗子,只要想到以后要跟他生儿育女,一辈子在农村生活,她就觉得反胃。
而李文珺打给后爸沈云山的电话,更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沈珏的兄弟们给沈云山,还有林丽,这对破镜重圆的初恋情人,送去了当初他们双双背叛对方的证据,林丽本来以为沈云山当初也背叛了他们的感情,对于她当初的背叛应该会原谅她,毕竟当初他也有错的。
但是她小看了一个男人的自私,沈云山这人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那种,对于林丽曾经的背叛,他如鲠在喉,有爱屋及乌,当然就会有迁怒,以往李文珺的好,他一点都想不起来,想到的只是她和她的妈妈,一起欺骗他。这样的情况下,试问沈云山又怎么会管她。
眼瞅着婚期越来越近,李文珺咬牙切齿孤注一掷地做了个决定,她收拾了下自己仅有的钱票,然后趁夜去了县城,爬上了路过的火车,也不知道去了何方。
等沈琳和林浩收到消息的时候,李文珺早就没有了踪影,沈琳叹了口气,她总觉得李文珺不会就这么消失,她日后总会给她带来大麻烦的,而且这种直觉很强烈。
“别再担心了,李知青的事情,我会让我的战友帮忙找的,她没有介绍信,能去的地方不多,相信很快就有消息的。”
沈琳觉得林浩的想法太乐观了,如果李文珺这么容易被打倒,她就不是有着女主光环的女主了。
不过再担心,他们根本不知道李文珺去了哪里,也毫无办法啊,况且令他们头疼的,急需要他们的解决的,还有林泽这个小家伙的事情。
说起这个小家伙的事情,沈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他们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地给小家伙找到自己的亲人,而且认亲的过程也太草率了些,让她恍惚觉得是罗家在跟他们抢孩子。
那天林浩从李家村大队回来,带着林泽的旧物,本来想让罗家帮忙找林泽的亲人的,可是谁知罗明航看到小家伙的旧物中一枚小小的子弹壳的时候,一米八的大男人哭得跟个孩子似的。
那枚子弹壳其实是他送给自己的妻子的,那是他第一次开枪射出的子弹留下的子弹壳,他把它送给了自己的妻子,妻子当时拿到子弹壳后,便让他在上面刻下了他们的结婚的日期,说是让他最珍贵的军功章上写下他们的幸福。
子弹壳上的一笔一划都是他亲手刻的,尽管隔了三年多的岁月,对于自己的字迹,他还是能够轻而易举地认出来的,甚至闭着眼睛他都能够描摹出子弹壳上,一道道的划痕,从而想起妻子当时的温柔的笑容。
“我就说,小泽这孩子,我一看就觉得亲,原来他是我们罗家的种,怪不得,怪不得……”
罗明航还沉浸在思念妻子的情绪当中,罗军长包括罗老将军就已经虎目含泪,他们真的以为孩子早就不在人世了,虽然还在寻找,但是也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其实心里并不敢抱有多大的期望。
谁知道突然峰回路转,孩子就这样走到了他们的面前,罗家三代男人,三代铁血军人,这时候眼里都有了湿意,回过神来的罗明航更是张开双臂,紧紧地抱住林泽的小身体泣不成声。
“罗哥哥,你怎么哭了?”
稚嫩的声音,让伤感的气氛消失的七七八八的,林泽更是嘴角抽了又抽,虽然他觉得罗家人认儿子太草率了些,不过不知道为啥,却觉得臭小子喊罗明航哥哥的情景,莫名的喜感咋回事?
罗老将军和罗军长均是对罗明航露出一言难尽的神色,如果可以他们真想不认识他,他们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孙子和儿子啊,竟然让自己的儿子叫自己哥哥。
“咳咳,老将军、军长、副营长,我能够理解你们急于找到孩子的心情,可是就凭着一枚子弹壳,就说我弟弟是你们家的孩子,这也位未免太草率了些。”
虽然臭小子平常经常跟他抢媳妇儿闺女的关注,还特别的熊,但是就这么把他给人,他还真舍不得,他都这样了,别提他媳妇儿了,她一直比较宠小家伙的,就更舍不得了。
“草率个屁!你瞅瞅小泽的眉眼是不是和我儿子一模一样,不是我孙子是哪个?”
罗军长虎目圆瞪地跟林浩据理力争,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孙子,竟然有人拦着不让认,他能忍住不发脾气才怪。
“小刘,赶紧去我房间里拿来明航三四岁的照片,让林连长看看,我重孙子和我孙子到底长得像不像?”
罗军长的话刚说完,罗老将军就中气十足地高声喊来警卫员,让他去拿能够证明林泽是他们罗家孩子的证据。
林浩头疼极了,这到底是怎么个神展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拐骗了罗家的孩子呢,小家伙他今天是必须带回去的,要不然他咋回去跟媳妇儿交待,就是他也都不舍得了,别说媳妇儿了。
“看看,这是我孙子三四岁时候的照片,你看看我重孙子是不是和他爸一个模子里的刻出来的?”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军装,拿着小木枪的小男孩儿,如果不是事先被告知这是罗明航的话,他还真以为这是林泽呢,这么想像的两个人,说不是父子,还真不会有人相信呢,他除外,他媳妇儿也会除外的。
“老将军,军长,世界上没有血缘关系,却长得像的人多的是,这也不能够证明林泽就是罗家丢失的孩子啊,而且罗家丢孩子是在首都,而我父母捡林泽的时候,却是在我老家的后山上,相差有千里之遥呢。”
罗家祖孙三代算是整明白了,林浩这小子,就是不想他们认孩子,以前找不到孩子就算了,现在孩子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竟然认不了,他们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小泽,你想你嫂嫂和侄女吗?我今天来的时候,听你嫂嫂说,你离开家太久,你俩侄女儿都要忘记你这个小叔叔了呢?”
“不行,不能让静妍和静媛忘记我,我这就跟你回家,我想嫂嫂和静妍、静媛了,很想很想的那种。”
“老将军、军长,副营长,小泽我就带回去了,这孩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这么长时间,孩子的嫂嫂想孩子想坏了。平常都是我爱人照顾孩子,两人虽然名为叔嫂,其实说是母子也差不多,你们想要认孩子,我不反对,只要你们拿出来的证据,能够说服我爱人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