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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农门拖油瓶 > 第七十四章:直通车(3)
  这一战,打的很仔细,很小心,每一个细节都小心翼翼的安排好,进而有序的发展着。
  很快,半个月过去,那波低价战消失了。
  但是这场战争却打的热火朝天,就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了小镇有了七家书包作坊,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特色,没一天都在降价。
  现在,普普通通的百姓们聊天的话题,大多数是谁家的价格降低了多少,谁家的价格最高,谁家做生意是个聪明人,谁家的掌舵人是个笨蛋。
  在这些话题之中,却从未提起陆小攸的名字,更没有提起她的无忧书包,然而,她的无忧书包进入了外围市场,迅速的占据了市场。
  没有人知道这场硝烟之下,有一个小女孩带着一群人,悄无声息的闷声发大财。
  这一天,深夜里,陆小攸单独包了一间茶楼,带着所有人开了一场庆功宴。这场庆功宴,一方面邀请了这次在商战之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同时邀请了合作最好的伙伴们,一起参与到了这次庆功宴之中。
  庆功宴,觥筹交错,每个人都笑着议论着一次的成功,每个人都活的了巨大的利润。
  陆小攸在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很不起眼,但是全场的人都能注意到她。全场的人,更知道今日的庆功宴是她开的,她才是无忧书包的唯一的老板。
  今天,她特意去买了一套华丽的晚礼服,这些平常是商家官家小姐们才能穿的华丽衣服,如今,她也能好不眨眼的买下来,当做是自己的衣服中的一件。
  陆小攸穿了蓝色的衣裙,她个子不高,年纪又小,没有选择性感的服饰,而是挑了一个简洁的风格的长裙。
  如此一来,突出她个人清秀的魅力。
  陆小攸坐在那儿,望着所有人笑盈盈的聊着天,心里一阵儿欣慰,只是有点儿惋惜,这场仗结束的太快了,她还没有满足呢。
  要根据她的盘算,这至少得打两个月。
  看来,小镇上的商人们总体的实力不高,打不起来,才会打了半个月就筋疲力竭了。不过在这场战斗之中,除了收获到了金钱,还有不少的好消息呢。
  这时候,郑多福也穿了一身华丽的衣裙,这是她和陆小攸一起去买的,陆小攸的眼光很好,给她挑的衣服特别棒,在她进来的时候,很多夫人们都围着她,追问她的衣服是哪里买的。
  郑多福的虚荣心大大的满足了,这脸上的笑容也格外的多。
  她坐了下来,坐在了陆小攸的对面,手里拿着一杯酒。
  “小攸,平日咱们都是不喝酒的,我也知道你年纪还小,不该碰酒的。只是,今天是咱们的大好日子,你总不能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吧?”郑多福笑嘻嘻的说道。
  陆小攸淡淡的笑了,她自带的手艺就是酿酒。
  对于她来说,酒就是平常的水,哪里有喝不得的。
  再说了,她的酒量向来惊人,千杯不醉。
  “婶子想喝,我就陪酒一杯。”陆小攸淡笑着,在自己的面前放着一个酒壶,她拿了起来,到了一杯酒,仰头喝下,那样快捷的动作,吓得郑多福出了冷汗。
  “傻丫头,别喝那么猛,会醉的。”郑多福连忙拦着,说什么也不让陆小攸喝了。
  陆小攸淡淡的笑着,其实喝酒,还是品的好,但是茶楼是以卖茶为生,哪里会储备什么好酒。这里面大部分的酒,是从酒庄般过来的,却也不是什么高级的好酒。
  最高级的酒,只能几个好友坐下来,慢慢的喝。
  郑多福呵呵笑了,说道:“小丫头啊,这短短的十五天,有些人到了天堂,有些人到了地狱,还真的不能想象只有十五天,整个小镇就变了。”
  “婶子是想说咱们无忧书包和王家的小小书包,还有周家哈哈书包的事儿?”陆小攸笑着,很顺利的接着话。
  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的事儿,一言两语说不尽,却还得有的絮叨。
  郑多福哈哈笑了,笑着陆小攸是一个鬼精灵,就连这个也猜测到了。她忽然趴在了桌子上,压低了声音,说道:“王家的王翠花,经营的小小书包,也够胆色了。”
  “恩恩。”陆小攸点头,这事儿她知道。
  当初的一些合作,也恰好是因为王翠花有优点,除了背叛,很有些值得夸赞的地方。若不是后来王翠花做的过分,陆小攸还真的不想针对王翠花。
  但是事已至此,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郑多福笑了笑,道:“若是王翠花夫家有钱,她也不至于在第十天破产,若是她能坚持到现在,也许就像是其他的几家书包作坊,还能活的很滋润。”
  陆小攸笑而不语,在这场战斗之中,活下来才是王道。
  但是,谁是活不下来的呢?
  那些久经商场的老狐狸们,联起手,不过是要挤走原来的小小书包,哈哈书包,然后剩下的五家继续内斗。他们知道,这小小书包和哈哈书包的经营者是初出茅庐的菜鸟,什么都不懂,很好挤压。
  所以,这群人一上场,就开始上演了一出好戏。
  陆小攸淡笑着,这群人的目的显而易见,只有郑多福才觉得商人们是为了站稳脚跟,才打的价格战。其实,他们为的是争夺生存空间罢了。
  很显然,最初的两家老字号的书包作坊,抢占了他们的资源,他们肯定不乐意啊。
  郑多福有些感慨,自己家跟着陆小攸赚了钱,整个小镇里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发财的。倒是整个庆功宴的人知道,他们这段时间做了很多的努力。
  很多时候,没日没夜的工作,就是为了在这个最好的时机里赚最多的钱。
  “王翠花倒下了,那一天,我一个人去了王家的门口,看了许久。很多绣娘知道他们家倒闭了,没钱支付工钱了,纷纷拿了书包抵债,有些债务不够,就抢了王家的东西。这王家乱成了一锅粥,王家的男人们喊打喊杀,却阻挡不了那群绣娘的脚步,那一幕,让我有些胆寒。”
  “可惜,我没有看见那一幕,若是看到的话,我会鼓掌的。”陆小攸淡淡的笑着,一点儿都不疼惜王翠花。
  有些伤痕在心底,很难说抹去就抹去的。
  比如说村里的哪一首拖油瓶的民谣,比如王翠花设计让她蹲了监狱,很多事儿都留在了陆小攸的心里,一直都没有说罢了。
  郑多福点头,也跟着笑了起来,她也知道陆小攸和王翠花的恩怨。
  说起来,她更心疼陆小攸。
  一个才十四岁的女孩子,被人编排的很难听,泼了无数的脏水,最后还被送到了监狱里去,被踢多郁闷了。
  郑多福怎么可能不心疼呢?
  “听说,后来王家的人恨透了王翠花,把她给休掉了。”郑多福感慨的不是王翠花的小小书包经营失败,而是一个女人做出了荣誉,全家享福。
  若是失败,这家人恨不得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生怕跟女人沾染一点儿关系。
  这才是让郑多福心里叹息的地方。
  陆小攸哦了一声,低下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抿了一下,她皱起了眉头,暗暗的想着果然很难喝,她喝不惯这个口味。
  她放下酒杯,再度看向了郑多福,说道:“婶子,种什么因,得什么果。那日王翠花和王家同仇敌忾,一定想不到她也会被背叛。你瞧,这和当初背叛我,有什么分别?”
  背叛,又是一次的背叛。
  郑多福停顿了许久,心里回荡着背叛两个字,明明是非常简单的两个字,写出来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但是提起这两个字,却觉得很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