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心有灵犀一样,林轩并没有给忠伯打电话,可还是不早不晚地来了,就好像早已约定了一样。林轩好久没有见到忠伯了,看到他的那一刻,心里还有些感慨,鼻子也一酸。他轻轻说道:“忠伯,好久不见。”
是呀,有很长时间没见到了,大概也有四五年了吧?上一次他回来给妈妈上坟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忠伯,来去匆匆。也去想找忠伯的,但却没有见到。忠伯也很激动,他似乎有些认不出林轩了,五年前的林轩。一名不文,狼狈不堪,又被父亲排斥,被林浩离间,可现在不同了,站着他面前的大少爷林轩,玉树临风,英姿勃发。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他看起来就和电视上那些年轻的企业家没什么区别。四五年的时间,忠伯老了许多,原来他的背还是挺直的。现在已经弯了,而且他满头黑发,现在已是白发胜雪。
当忠伯看到林轩身后站着的一个年轻女孩子,他笑呵呵地咧着嘴儿。这么几年忠伯一直呆在虞山镇,没有出去,他不知道少爷在外面都干了什么,更不知道他曾经结过婚,又离过婚,不知道站在少爷面前的这位美丽的女孩,就是他的前妻。徐婉芳也上前打了招呼:“忠伯,你好。”她的声音清脆如铃。
通过林轩之口,徐婉芳已经了解到了忠伯的为人,这是一个忠诚的老人。在林轩年少的时候,曾经掏心掏肺地照顾过他,只要是诚心对待过林轩的人,徐婉芳都报之以好感。忠伯心里就更开心了,凭着第一印象,他很喜欢少爷身边的这位姑娘。可这是少爷的私事,身为下人并不能过问,好在林轩善解人意,主动地对忠伯解释道:“她叫徐婉芳,你就叫她徐小姐吧,她是我的……”
是啊,该怎么介绍呢?说是前妻还是普通朋友。似乎都不对。不不,的确是前妻,毕竟是拿了离婚证的,可现在他们又藕断丝连地联系上了,而且似乎感情还不错,那么到底该怎么说才妥当呢?徐婉芳好像不忍看到林轩为难了,她主动对着忠伯微笑:“你好,我就是林轩的女朋友。”
林轩听到她这样回答,心里很激动,也有点意外,因为经历了这么多事,这意味着徐婉芳在一点一点地对着自己靠近。她在一点一点地了解自己,这当然是好事,而自己也正在一点一点地接近她的内心。以前的他们太年轻,太任性,明明一份珍贵的感情放在面前,却不知道珍惜,错过了之后才知道可贵。好在老天给了他们机会,这次不会放过了,没错,徐婉芳就是他的女朋友,一切都能再来。
忠伯是个细心的人。
在此之前,他已经将老宅打扫过了。里外都很干净。
果然,老宅的院子内,郁金香正蓊蓊郁郁地盛开着。林轩的心里涌过暖暖的激动。他好像看到了妈妈。妈妈正在花丛中,一边洒水一边对着他微笑。
“少爷,您要在这里呆上几天?”
这句话必须要问。因为,忠伯看出来了,少爷和这位姑娘并未带什么行李,似乎,住几天就要回去了。兴许就是来看看,天黑之前就要走的。
林轩当然带了衣物,都在车子上。
他坦诚地告诉忠伯:“我要在这里呆上十来天,权当度假。”
什么?
忠伯一听就很高兴。
其实,他一个人住着,也很寂寞。虽然这些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寂寞。但是,有少爷和少爷的女朋友陪着。真的再好不过了。
“好啊。那我每天都给您做好吃的。”忠伯很兴奋。
“谢谢你。”
林轩当然不完全是来度假的,他另有安排,更主要的是和镇上的有关人员见面,彻底办妥建厂的事情。但他不愿让忠伯知道这些。
他和忠伯,只想说一点家长里短的事情。
忠伯就告诉林轩:正好,他藏了一点腊肉,今天晚上,就吃腊肉蒸饭。没错,腊肉蒸饭是虞山镇的美食。食材虽然简单,但做好却不容易。
“少爷,我记得你小时候就爱吃腊肉蒸饭。”
忠伯说得没错。
可是徐婉芳却笑了:“忠伯,难道他不是最爱吃小馄饨吗?”
这就戳到了林轩的痛处。他是在妈妈死了后,才爱上了吃馄饨。吃馄饨,是为了对妈妈的纪念。妈妈也会做喷香的腊肉。但馄饨容易吃到,妈妈熏制的腊肉却难以买到。
“好。”
林轩的心隐隐的激动。
徐婉芳善解人意,询问忠伯,要不要给他打下手。当然,徐婉芳也好奇,到底虞山镇的腊肉是怎么做的。
这的确有秘诀。
首要的是就是熏制腊肉的树枝。树枝是选用本地的松木枝,这样熏出来的腊肉味道才正宗。腊肉蒸熟的时候。也伴有一股松木的清香。
其实是米饭。
蒸腊肉的米饭也是当地特产的,饭粒长,洁白如玉,有点儿像泰国大米,口感很棒。而且,摆上饭桌的时候,并不单单吃腊肉蒸饭,还要熬一锅汤。这汤的原料更是简单。说出来叫人不敢相信,就是一碗简简单单的酱油汤。别小看酱油汤,在早几十年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够吃到呢。酱油是黄豆熬出来的,汤面上撒以葱花。生姜沫,再加一点猪油和香油,还可以在汤里放一点儿香菜,火腿渣之类的。一碗普普通通的酱油汤。喝起来馋死人。
当忠伯告诉徐婉芳烹饪腊肉的木柴是松木时,徐婉芳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了。她要跟着忠伯,哪怕在旁边打下手。
她一旦起了好奇心,便就要弄个究竟。
林轩就笑着说道:“好。我去车里把行李拿下来。”
徐婉芳是个没有架子的女人,她能和忠伯打成一片,这真的再好不过了。可是,当忠伯从横梁上将一块黑乎乎臭熏熏的腊肉取下来时。徐婉芳还是嫌弃地捂住了鼻子。这样的肉,也不知放了多久了,还有苍蝇咬过,吃了不会生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