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桃自诩是个成年人,放着傅秀个未成年自己在这找,面子上下不去,嘴里嘟囔了两声,只好跟上去。
大概她们今天的运气确实不错,虽然没找到大丛的蘑菇,没一会儿,却在林间发现了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傅桃起先激动得不行,见野鸡要跑了,急得大叫一声,就听耳边嗖的一响,有什么东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过去击在野鸡身上,打得野鸡扑地不起。
傅桃僵硬地扭过头去盯着傅秀,仿佛石化了一样,用一种好像从没见过她的全新的目光盯着她。
傅秀倒没什么感觉,只是跑过去拾起野鸡,扔进了手边的柳条筐里。
傅桃跟着跑过来,探头去看筐子里那只倒霉的野鸡,这鸡受这飞来一下,虽然还活着,却已经明显不成了,鸡嘴里不断往外咯着血,一双绿豆大小的黑眼睛里射出临终的死不瞑目的光。
她不知该道说些什么好,擦了擦手,围着傅秀,样子期期艾艾,“这、这……小姑,你是大侠吗?”
她这声“小姑”叫得可比之前有诚意得多了,看看刚才傅秀做了什么!
隔着这么老远的一只野鸡,她就把手里用来拨草的树枝扔出去,就精准无误地扔到了野鸡身上,还把这么一只肥野鸡给打得扑倒在地。
这是什么眼力,这是什么力度!
她觉得,她必须用全新的眼光来看待家里未来最有出息的人啊!
傅秀只是好笑地摇了摇头,说:“这不算什么,运气好而已。”
这话傅桃是一点儿不信,运气好?运气好就能用树枝叉野鸡?她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可是傅秀都那么说了,她也不能非得刨根究底,而且,就是她想刨根究底,傅秀也不会搭理她啊。
这会儿已经快到中午了,有了一只野鸡的意外之喜,傅秀也不再继续找蘑菇,姑侄俩人一块儿下山。
傅桃还满心沉浸在意外捉了只野鸡的欣喜中,后世野鸡的价值可高啦。
她喜滋滋地盘算起来:“小姑,要不咱们把这野鸡拿到集上去卖了吧?狠狠卖它个十块八块的!”
傅秀没打击她这近乎白日做梦似的出价,只是提醒她,“你这是要投机倒把?”
消灭倒买倒卖、投机倒把的资本主义市场行为,放在这时候,还是作为新中国的国策来执行的,不管理不理解,大家都要遵守才行。
傅桃一下泄了气,满心的美好幻想破灭了一半,她一个小老百姓,也担不起“投机倒把”的罪名好不好?
被“投机倒把”这么十分富有时代气息的词语吓唬了一下,接下来的路上,傅桃的表现就老实得多了。
快要走到山脚的时候,他们遇上了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上身穿着件短褂,打着两条赤膊,肤色是小麦色,但是生得浓眉大眼,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没心没肺的,别提多招人喜欢。
他跟傅家姑侄打个招呼,就直接跟傅桃说:“桃儿,你最近怎么不来找我玩儿了?我娘还老是惦记着你呢。”
傅秀看傅桃一眼,只得接话说:“她自从那次掉进了水里,就一直不大舒服,最近都不怎么出来。”
这小伙子叫蒙易,家里只有一个娘把他拉扯大,母子俩相依为命,但蒙易的娘是个有志气的女人,从不四处求告,自怨自怜,总是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的,把儿子蒙易也教得很好。
说来也怪,一个是男孩子,一个是女孩子,相差也有好几岁,但蒙易就是经常和傅桃一块儿玩,两人青梅竹马的长大,是很好的朋友。
而在见到蒙易的面孔那一刻起,傅桃就完全的呆住了。
她设想过重生回来大概会在某个场合碰上蒙易,但她没有想过,会是在这么一个平常的场景,而他站在自己面前,才十几岁,满脸的无辜灿烂,像是全然不曾给过她什么伤害似的。
……不对,他现在确实还没有给过她伤害,因为他们还没有结婚,她只是个十三岁的黄毛丫头,蒙易也还没成年……
谁又能想到,就是眼前这个表现得热情友善的少年,以后会成为那么一个丧心病狂至亲手杀妻的恶棍呢?
她和蒙易青梅竹马,从小就要好,蒙易的亲娘更是开玩笑的硕果要认她当儿媳妇,后来他们在蒙易参军前定情,她等了几年,蒙易终于退伍回来了,她以为等到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与蒙易结了婚。
没想到,婚后的日子如同地狱一样,原本和善的蒙家阿姨变成了婆婆,忽然就变了一副面孔,终日指使她做这做那,一刻不停,她受不了辛苦,和蒙易哭诉了几次,开始蒙易还知道心疼她,和婆婆说了几次,要婆婆不要为难她,可是婆婆表面对她好,背后却更变本加厉。
结婚不到一年,她就成了蒙易母子的免费佣人,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儿都是她在做,还要忍受婆婆无止境的挑剔。
想到丈夫,为了他们之间的情意,傅桃默默忍了。
可是没过多久,蒙易也变了,退伍后的他适应不了普通生活,变得脾气暴躁,对她动辄打骂,在几次尝试一夜发财失败后,更是破罐子破摔,开始嗜酒无度,喝醉了就醉醺醺的回来叫她伺候,稍有不顺心,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
过了几年,蒙易出去打工,她的日子才终于稍微好过些,可是不到两年,他又回来了,还带着一个才出生的小孩子,她偷听了那母子俩的对话,是个和他相好的妓|女生的,那妓|女嫌孩子麻烦,不肯要,他就抱了回来……
对于傅桃来说,嫁给蒙易,就是她上辈子深重苦难的开端,她一见到这个人的脸,就好像坠入了噩梦里,一听到这个人的声音,就忍不住全身哆嗦!
看她浑浑噩噩的,蒙易伸手去拉她的袖子。傅桃浑身猛的打了一个激灵,一把挣开他的手,扭头就往山下跑。
蒙易不明所以,一旁看见了一切的傅秀心里倒是猜着了几分。眼见她分明是慌不择路,两人连忙跟了上去。
傅桃在恐惧之下爆发出强大的速度,等两人追上她时,却见她倒在地上,面前有个骑自行车的少年。
第123章 重回七零当军嫂04
韩天君觉得自己今天很倒霉。
他本来是个北京人, 生在北京,长在北京, 家世说出去也是响当当的,爷爷是开国元勋, 父母伯叔也都是当干部的, 按理说,他韩大少爷就该是天之骄子,未来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吧?
可是他并没能享受到父辈的祖荫,小将们起来闹革|命的时候,他还小, 还在上小学, 没赶上那一波热闹,好不容易等他大了吧?身为军区司令的爷爷又要卸职,回老家去享受退休生活。
本来他想着, 是老头子要退休,那关他什么事儿呀?嘿!没想到, 还就是关着他的事儿了。
老头子说自己退休生活寂寞,要求带韩家的长孙——也就是他一块儿回去, 抚于膝下, 聊慰寂寞,韩家老大是个大大的孝子, 怎么会不同意?
于是韩天君就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被长辈单方面决定了命运。等他知道的时候,连学籍都被弄走了。
韩天君在家里扯着嗓子嚎了两天, 惹来一顿竹板炒肉,瘸着腿何小伙伴们告了别,就随着爷爷来到了这个小镇。
在北京来的韩大少爷眼中,这个小镇很快就失去了乐趣,这里什么新鲜玩意儿也没有,除了青山绿水,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有什么意思?
当然,这话他也只敢在心里嘀咕,或是写信给京里的小伙伴诉苦,老爷子跟前是不敢吐露一个字的。
老爷子当了一辈子的老革命,作风最是艰苦朴素,要是知道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还不一天三顿上教育课?
可这里的生活也是真的很无趣,这里的人也没什么意思,有些人一共就一件衣服,从夏穿到冬,看到他三天换一身,惊讶和什么似的。
韩天君敏锐地感觉到,这里的人,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
但除了这些不在一个世界的人之外,他又实在找不到什么同龄人一起玩,也就含含糊糊将就了他们。
今天,他终于拿到了想要很久的自行车,兴奋地呼朋引伴来看,在众人稀奇羡慕的眼光里,骑上自行车溜了一圈。
这辆新自行车骑起来很顺,像是乘风而行,他一时陶醉,就多骑了一段,谁知道竟然有个女孩子跑起来不看路,把自己送到了他的车轮子底下?
韩大少爷虽然自认随和,其实他对自己的误解很大,作为大院子弟,他的脾气一点儿不小,被人冷不丁的冲出来撞了一下,双眉一轩,就要发怒。
但当他低头看清地上的女孩子时,他忽然就把怒气全忘了,盯着这个女孩子,就有些出神。
这个女孩子长得还不错……不,应该说是很好看,虽然她的皮肤不是很白,五官也不是很精致,但那双眼睛生得特别好,黑白分明,灵气四溢,尤其是此时双目含了些泪,泪光浮动,真是莹莹生辉。
他不自觉的向她伸手,说:“你撞着哪儿了?很疼吗?”
他很自然地认为,她是因为被撞疼了才哭的。虽然是她突然冲出来才造成的事故,但谁让他是男子汉,天生就该让着女孩子呢,还是认个错儿吧。
就在他开口的同时,这个女孩子跑来的方向上又冲出一男一女两个人,女孩子的脸似乎扭曲了一下,下一秒,就一下子拉住了他的手,他还没看清,她就迅速坐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如果是别的女孩子这么做,不,别说是女孩子了,就是他的好哥们儿,不经允许就坐上他的自行车后座,韩天君也会生气的,但女孩子的手一环上他的腰,韩天君的脑子里立时就是轰的一声,变成空白一片,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傅桃也不知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竟然坐上了一个陌生人的自行车,这么大胆的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太想摆脱蒙易了吧?那张脸实在是她永远的噩梦,不管是哪个版本的。
现在她一点儿也不后悔,反而一把搂紧了身前少年劲瘦的腰,催促道:“快走,他们追上来了!”
然后?然后,韩天君就一蹬自行车,带着她飞也似的跑了。
赶上来的傅秀和蒙易简直目瞪口呆。
傅秀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尴尬地看了蒙易一眼,在这种尴尬至极的时刻,她一般都选择,什么都不说。
好在蒙易也没有一定要和她交流的欲望,不知脑补了些什么,一脸失望黯然地走了,低垂的眼睛里满是伤心。
莫名其妙就一个人了的傅秀于是一身轻松地独自回了家。
家里根本没有人问傅桃去哪儿了这种问题,这年头养孩子就是这样,大人没精力,就叫大的带小的,反正吃饭的时候孩子就自己跑回来了。
当天快到夕阳落山的时候,傅桃才踏进家门,有些心虚地左顾右盼了一番,见一切毫无异状,又怕傅秀来盘问她,结果傅秀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她回去躺在昏暗的屋子里,心还在砰砰乱跳。做的时候不觉得,做完了才知道,她之前的行为是有多么莽撞。
翻了个身,她又由衷地觉得奇妙,今天载着她在山路上飞奔的那个少年,他不认识她,她却是认识对方的。
那是韩老的孙子,韩家的太子爷。
韩老是乡里的骄傲,小小镇上走出的开国功臣,威名赫赫的家乡人,只要是四邻八乡的人,谁会不感到骄傲呢?
现在韩老应该已经回乡了,文|化|大|革|命的风暴席卷天下,韩老是个谨慎人,不愿在激荡的政治浪潮中翻船,枉送身家性命,所以主动告老还乡。
当年韩老的事儿,附近人没有不清楚的,他的大孙子韩天君,也一度是附近的孩子头儿,领着一群孩子整天闹事,大人们都印象深刻。
傅桃还知道,韩老不会一直这样沉寂下去的,等再过几年,如今笼罩全国的红太阳不在了,新的领导人上台,韩老就会风光回京,再主持十几二十年的工作,直到真正不得已退休为止。
到那时候,韩天君就会随祖父回京,拥有无比光明灿烂的前程。
傅桃要考虑的只是,要不要趁着未来的潜力股还小,抱一抱大腿呢?毕竟她在北京人生地不熟,过去上学的话,还是有个金大腿罩着比较好。
……
又过了两天,就到了马艳红的生日。
依傅声顺的意思,老婆子的生日可有什么过头?马艳红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只当没那回事。可她现在有儿有女,腰板也硬了,就愿意过生日了。
家里的女人一早起来,在灶间忙活席面,材料备得不少,有鸡有鱼有肉,放在乡下农村,也很是体面了。
鸡是傅秀养的,她从小模样好,招人喜欢,大前年有个婶子送了她一对小鸡仔儿,恰是一公一母,她耐心地慢慢养着,后来就变成了家里的鸡群。
傅秀上了初中后,来回耗时,就没那个时间养鸡了,这项工作就由马艳红接了手,但马艳红发了话,鸡还是闺女的,她不占闺女的便宜。
为了老娘的生日席面,傅秀大方地贡献出了一只鸡,直接到后院的鸡笼里抓出一只来,抹脖子杀了,特别新鲜。
鱼是傅卫东去河里抓的,下雨后,河里水位暴涨,傅卫东往水里下了网,不要小的,只要大的,弄上来两尾加起来大约有七八斤重的草鱼。
肉也是傅秀弄来的,就是用那只野鸡换的,肉铺子的人不稀罕猪肉,就稀罕野味,傅卫国亲自出马,用那一只野鸡换了足有五斤上好的五花肉,这还是傅秀特意要求的,不然,照傅卫国的意思,全换成厚厚的肥膘,炒菜才香呢。
另外还有自家种的蔬菜,丝瓜茄子豆角葫芦什么的,也是满满腾腾一篮子。
叫傅家人自己说来也奇的是,家里最会做菜的既不是现在管着做饭的傅杏小姐妹,也不是掌勺多年的三个女人,竟然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傅秀。
要不怎么说是个出众人呢,傅秀深得从小马艳红溺爱,从来不叫她干活儿,但人家硬是样样来得,料理荤菜很有一手,所以这种时候都要靠她来掌勺。
傅秀专管着做饭,烧火洗菜的活儿还是傅杏和她两个嫂子干,马艳红是今天的寿星,只管在屋里跟人唠嗑,倒是本来应该在这里的傅桃,一早起来吃了饭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有席吃,马艳红的娘家人也来了,她上头有四个哥哥,到这岁数上就只剩了一个,马家舅爷只顾盘腿坐在炕上,吧嗒吧嗒吃着傅家存的花生米,他老婆偏腿坐在炕沿上跟马艳红说话。
马嫂子使劲儿嗅了嗅空气中传来的香味儿,说:“这是炒了肉吧?……嗯,还有鸡汤的香味儿,大妹妹,还是你有福啊!”
马艳红笑得老脸都成了一朵迎风招展的大丽菊,连连摆手说:“什么有福没福的,家里有什么吃什么就是了。”
她嫂子几乎要怄死,又故意问她:“怎么没见桃儿啊?她娘她婶儿她姑她姐都在忙,她怎么倒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