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好吗?要不要叫大夫?”常泰蹲下来,看着徐凌的前妻:“抱歉,如果我知道尸体是这个样子的,我不会让你来的。这个样子,已经没有了让家属辨认的价值。”
“不,他是徐凌,他就是我的前夫徐凌。”徐凌前妻指着焦尸那严重变形的手:“你看,他手上有块表,那块手表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我送他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块真正的老手表,不是仿旧的,而是我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他当时还取笑我,说我小气,舍不得给他买一块上档次的,时尚一点的男士手表。我告诉他,不是我舍不得,而是我喜欢这块旧手表,因为旧表更能够代表时间,我希望我们的感情也能像这块手表一样,在经过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是四五十年之后依然能够稳稳的走着。
老东西比新东西好的地方在于它的工艺,而且也不容易被大火烧的没了形状。还有,你知道吗?虽然我把这块手表送给他了,他也珍藏起来了,可因为觉得款式不好看,所以在我们结婚的那些年里头,他始终都没有戴过,只是隔三差五的拿出来擦一擦,做一下日常的维护。反倒是这两年,他开始戴这块手表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是希望我看在这块手表的面儿上能够原谅他。
可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就算是再美好的记忆,也只是记忆。我们离婚了,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而且他再婚了,是另外一个女人的丈夫了,我能做什么呢?做他新的感情生活里的小三?搞笑是不是?我没有那么不要脸。”
徐凌前妻慢慢从地上起来,走到焦尸前,抚摸着那块已经被严重烧变形的手表:“你们刑警队都是有法医的吧,我看过电视剧,知道法医都是很厉害的。徐凌右手上有块刺青,就在这块手表下面。刺青是我的名字,也是我们恋爱的时候,他去弄的。毕业之后,因为工作,他不好叫人看见他年少冲动的印记,不是用手表遮着,就是用衣服挡着。那些刺青的颜料应该没那么容易烧掉,你们检验一下,看看有没有。另外,我知道dan对比,你们也可以提取他的基因组织跟我的两个女儿做对比。我能肯定,他就是徐凌,就是我的前夫徐凌。”
“你放心,我们会进一步核实他的身份。”
徐凌前妻点点头:“我能不能提个请求,我想单独的跟他待一会儿。”
“这个——”常泰看了下四周的环境。
徐凌前妻却看着他笑了,是那种很辛酸的笑。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担心我一个女人,独自待在这种环境里会害怕是不是?没关系的,我不害怕。独自带着女儿的这些年,我什么没经历过。有些活人,比躺在这里的死人可怕多了。再说了,每一个躺在这里的人都是外面那些活人舍不得的亲人。大家都活过,将来也都会躺在这里,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真的可以吗?”常泰问。
徐凌前妻点点头:“我可以的。”
“撑不住了就叫我,我姓常,叫常泰,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也可以叫我常警官。我跟这位大爷就守在门外。”
“谢谢。”徐凌前妻轻轻点头。
医院的停尸间里虽然安装的有排气扇,可房间里终年都被死气环绕。徐凌前妻,并没有别的什么动作,只是站在徐凌的焦尸前,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徐凌,你知道吗?我曾经特别恨你,甚至一度希望你死于非命,不得善终。我那么爱你,一心一意的对你,可你却背叛了我们的感情,背叛了我们的婚姻,甚至丝毫不顾及我们多年的夫妻情分,不顾及我那颗伤痕累累的心,当着我的面说你有多爱那个女人。
可怨恨是因为爱,诅咒是因为爱而不得。我得承认,即便离婚了,即便我们已经离婚了这么多年了,我这心里依然是放不下你的。你不要死了好不好?你活过来好不好?我已经放手了,我已经成全你和安宁那个坏女人了,你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为什么还要回来找我们,为什么还要躺在这里,为什么变成了一具这么可怜的焦尸。
徐凌,我不诅咒你了,我早就不诅咒你了呀。”
徐凌前妻深吸了口气,继续道:“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追求我的吗?你说,我长得就像你的女朋友。多俗的套路啊,我居然上了你的当,居然真的做了你的女朋友。还有,你记得我们恋爱的时候有多穷吗?口袋里揣着几块钱去逛市里的免费公园。那几块钱,也就够来回坐公交车的。
你说等将来有钱了,一定带我去看最好的风景,去住最好的酒店。后来,我们终于有钱了,你也带我去看了很多好看的风景,住了很多各具特色的酒店,可我们再也不能像当初逛免费公园那样的快乐了。
你还记得结婚的时候,你对我爸妈说的什么话吗?你说请他们放心,就算你这辈子没什么大的本事,你也会努力对我好。你说,你能给我的就是对我好。
那些誓言,承诺全都在耳边,你却变了,你甚至告诉我,我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有的就只是亲情。
好,就算我们只有亲情,就算我们只是亲人,你也不能就这么抛下我,抛下我们的女儿不管不问啊。你知不知道,一个女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在这世上生活究竟有多难。
徐凌,你这个混蛋,你这个逃兵,你这个懦夫,你倒是给我起来啊。我都没死呢,你死什么啊。”
徐凌前妻一边哭,一边骂,可最后只是握住了他那只戴着手表的手。
“你等着我,在奈何桥边等着我,等我把我们的孩子给养大了,我就去找你。你还欠我一个道歉,还欠我一个巴掌没还呢。徐凌,你不能就这么走了,你要是走了,我这些年的委屈,怨恨,愤怒都该去找谁算账啊。”
徐凌前妻哭得呜呜的,徐凌的鬼魂却慌张的站在她的身后。这种慌张,是他这些年少有的情绪,他就像是刚刚谈恋爱时候的那种毛头小子,在面对自己恋人的指责时,显得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办好。
“心里很着急,很难过?”刑如意抱着小猫从墙的另外一侧走出来。
徐凌看看她,又看看她挂在腰间的那块鬼牌,低下头没有说话。
“如果早知你的人生会是这样结束的,你会不会从一开始就不会犯错?”
“我以为我不爱她。”徐凌深情的看着自己的前妻:“直到将死之时,我才弄明白自己的心意。我是不是很蠢,而且蠢得无可救药。”
“你不是我见过最蠢的,有些人活着的时候糊涂,死了更糊涂。临了,都弄不清楚自己这一辈子都是怎么交代出去的。”
“遇见我前妻的时候,我刚刚失恋,而且是少年时代的那种无疾而终的暗恋。我特别伤心,特别难过,特别需要一段完整的恋爱来证明我的人生不是失败的。她特别好,真的特别好,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一心一意的。可男人嘛,天生就是贱骨头,总是追逐着那些对自己不屑一顾的,伤害着身边那个总是不计得失对自己好的。当我准备犯错的时候,我就开始推卸责任,我告诉自己,我根本不爱我的前妻,因为她从头到脚都不是那种值得让我去爱的女人。
我前妻个子高,身材好,而且属于那种怎么吃都不会胖的人,我却告诉我自己,我喜欢身材娇小的,微胖的,手感好的。
我前妻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我就告诉自己,我喜欢那种皮肤白的。
我前妻是标准的中式风格的丹凤眼,我就告诉自己,我喜欢那种大眼睛,双眼皮的。
我前妻很自立,不管是恋爱的时候,还是结婚的时候,她能够自己解决的事情从来都不会麻烦我,她不想让自己成为依靠着男人而生的菟丝花,而是成为能够跟我并肩战斗,共担风雨的白杨树。可我呢,我却告诉自己,我喜欢的是那种让我有成就感,非常依赖我,连个瓶盖子都扭不开的娇滴滴的小媳妇。
我前妻用尽一切来证明她爱我,我却用尽一切来证明我其实是不爱她的。因为爱,就要背负责任,背负愧疚,背负自己是个渣男的事实。用真爱来掩饰自己的卑鄙,似乎是渣男渣女们惯用的伎俩。我也是其中之一。”
“你再婚的妻子是你理想中的女人吗?”
“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的。她不高不矮,身材微胖,皮肤很白,长得还比我前妻漂亮。当然,也有人说,她长得不如我的前妻,气质也不如她好,可鬼迷心窍的我就认为我的前妻事事都不如安宁。我前妻几乎做任何的事情都不需要我,反而还像照顾一个孩子那样的照顾我,安宁则像是一个需要被我照顾的孩子。最初的时候,我很享受这份照顾她的感觉,可真结婚了,我反而感觉累,很累很累,我不再需要菟丝花,而是需要一棵不惧风雨的白杨树。
我甚至开始整夜整夜的做梦,梦里全都是跟我前妻在一起的那些过往。梦见她好的时候,我会跟着开心,梦见她不好的时候,我心里就跟那啥似的,难受的一阵儿一阵儿的。”
徐凌用特别纠结的表情看着刑如意问了句:“这是不是就是别人说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得到的永远都是不会珍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