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将最后一份病历誊抄完毕之后,明芯整理好之前的,将其双手捧着递到了杜佳航面前。
“杜医生,你看看可以吗?”
这个时候,高考还没恢复,村里人也没几个父母注重自己孩子教育问题的。
不过,明母曾经是上过学的,所以她知道会认字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
在自己孩子小时候,哪怕少吃一口饭,都会存钱给他们买书本,教他们认字。
那个时候,明芯今年十七岁了,六七岁的时候,高考还没有被取缔,也是上过好几年学的。
后来,学校解散,学生们都去搞什么生产大跃进了。她一个女孩子,父母不允许她乱跑,就将她带回了家。
小时候,明芯是真的很喜欢念书。所以,哪怕是在自己家里,她一个人也会经常翻书看,遇到不认识的字,就去问母亲。
这么着,慢慢长大,也学到了不少。
反观明强,也就是明母的大儿子,明芯的大哥,那可就不一样了。
从小到大,调皮捣蛋,让他念书,简直就是折磨。
所以,当初还没十八岁,就和秦毅晨一样,被明母强行送去当了兵。
这么多年,也很少回来。
当初,要不是秦奶奶生了病,秦毅晨和部队的长官请了假,也不可能回家来呆这么久的。
至于明霞,也是不喜欢念书的,从小就喜欢跟着别人到处乱跑着去玩儿,好几次,差点儿在河沟里溺了水。
要不是路过的人发现及时,恐怕早就没她这个人了。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所以,后来她就开始变着法儿的欺负自己妹妹。
卫生院的办公室中,杜佳航接过明芯递过来的纸张。看着上面清晰娟秀的字体,愈发喜欢她了。
在卫生院里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杜佳航也见过好几个和明芯一样大的女孩子。但是,举止言谈之间,都十分的粗野。
就好像,随时随地都在证明,自己就是在一个乡野山村里长大似的。
但明芯不一样,她身上虽然穿着粗布麻衣,脸上也未施粉黛,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如果她不说,恐怕还会被人以为,是城里来的知青。
见杜佳航盯着自己誊抄的病历,一言不发,明芯突然变得有些紧张,小声的问道:“杜医生,是有什么不妥吗?”
“没有,没有。”杜佳航摇了摇头,“你的字写得很好看。”
得到赞美的明芯,回以微笑,“杜医生,那没事儿的话,我就先回去看秦奶奶了。”
“嗯,去吧。”
目送着明芯走出办公室,杜佳航的眼神中,充满了遗憾和不舍。
昨天,他想了一晚上,如果自己来得早一些,是不是就可以拥有明芯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她喜欢别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可是,缘分这种东西,不分早晚的。
喜欢缘分到了,或早或晚,都是刚刚好。
如果没有缘分的话,来得再早,也不会有任何的结果。
当明芯回到病房的时候,秦毅晨已经在里面陪着秦奶奶了。
她将他叫出病房,在走廊中小声的商量了一些关于接秦奶奶出院的事情。
明芯原本觉得秦毅晨会感到为难,都已经决定好,可以将秦奶奶接到自己家住一段时间。
却没想到,秦毅晨答应得很快,说明早就接秦奶奶回家。并且,还向依旧有些担忧的明芯保证,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虽然知道秦母尖酸刻薄又抠门儿,不过明芯也不是很清楚秦家内部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
听秦毅晨保证,接秦奶奶回去之后,肯定没什么事儿的,也就没有多说。
念着自己在屋后种的那些草药苗已经好几天忘记浇水了,叮嘱秦毅晨要将她带来的玉米馍馍还有黄瓜吃完之后,明芯就离开了卫生院。
回到家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早上哭哭啼啼的明霞,心想说不定真的找哪个男的要钱去了。
当她拎着一桶水,却屋后浇完草药苗,回到院子里,将水桶放下,准备进厨房做饭的事情。
却刚好看见,明霞失魂落魄的从院门口走了进来。
身上的衣服,沾染了不少泥土。头发也乱糟糟的,看起来就好像刚和人打了一架似的。
这样的情况在明霞身上发生,多半不是真打了架,而是……
明芯懒得管,只是看了她几眼,就径自进入了厨房。
可能是害怕一会儿爸妈下工回来看见她衣衫不整的模样,明霞并没有去厨房找明芯的麻烦,而是进了自己房间。
当再次从堂屋走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上干净的了,之前乱糟糟的头发,也已经梳好了。
走到厨房门口,看着在里面忙碌的明芯,却并没有进去。
脸上,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